【摘要】本文通过探析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和验收规范采用的要求、指标和适用条件及验收程序等方面,对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验收指标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污染场地;修复;验收规范
1 前言
所谓污染场地是对潜在污染场地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后,确认污染危害超过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又称污染地块。[1]土壤修复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固定、转移、吸收、降解或转化场地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含量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的过程。[2]针对部分污染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河流底泥和土壤等是其必不可少的统一体,有害物质在这些载体之间相互转移,形成的污染作用也相互影响。以往的污染场地修复通常关注修复污染土壤,对修复过程中环境监理和修复效果的验收则关注度不足。
2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及验收规范重要性
2.1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重要性
《 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中要求对环境风险高或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理。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本身就是环保工程,相比工程监理,专业的环境监理能有效监控工程质量。
2.2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验收规范重要性
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结束后,污染场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工程进行验收。[3]
3.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及验收规范工作内容及程序
3.1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内容及程序
3.1.1 环境监理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目前,我国虽还没有形成专门针对污染场地环境监管相关的技术指导性文件,但随着我国污染场地相关工作的不断推进,以及场地修复工程的不断实施,在我国某些开展污染场地相关工作较早的省市,如北京、重庆、江苏、上海、湖南等,均已结合场地环境监管要求开始尝试着采用国际相关程序和方法,开展了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管理、环境监理和工程验收,并积累一定的经验。这些工作的开展,不仅丰富了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监理和工程验收相关的实战经验,提供了示范作用,更将为我国制定针对污染场地环境监管方面的技术文件提供了科学指导。
3.1.2环境监理内容
污染场地治理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应从修复实施方案设计阶段介入、贯穿修复工程施工前、修复工程实施全过程、直至修复工程结束,最后修复验收,特别是在修复实施方案设计阶段,修复工程施工单位可能受其专业技术力量限制,难以在修复工程设计中兼顾好环境问题,环境监理人员应利用自身的环保专业知识,对实施方案中的工艺路线、工程设备选型等提出专业性建议,供其决策。
3.1.3环境监理要点
3.1.3.1土壤修复原理
在原位或异位,采用物理、化学、生物及联合技术,将土壤中污染物隔离、转化或转移,以降低污染物的生物可利用性、转化为无毒或低毒的物质、在生物体内富集后再处理,达到减小风险的目的。
3.1.3.2原地异位修复工艺流程
通过对污染场地土壤清挖运输到处理区开始土壤修复,对基坑和修复后的土壤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土壤回填或作为其他用途,最后开展总项目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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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主体工程中清挖工程环境监理关键点
边界、侧壁、底面验收采样,根据检测数据确定清挖是否达到边界。清挖后土壤堆放地面防渗。
3.1.3.4主体工程中修复工艺环境监理
处理场地地面防渗;是否按照设计技术参数实施;修复后达标验收的采样、根据分析数据确定修复效果; 添加药剂的二次污染
3.1.3.5主体工程中回填环境监理
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分布回填;固化稳定化技术注意基坑防渗和地表阻隔。
3.2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验收规范工作内容及程序
3.2.1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验收规范程序
现场勘察和文件审核;制定采样布点方案;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 ;评价修复效果;编制验收报告;监督复核。
3.2.2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验收规范工作内容
3.2.2.1 文件资料
基坑清挖边界拐点坐标测量记录;土壤流转记录;药剂使用量记录;场界建筑噪声监测结果;空气质量监控情况;基坑自验收监测数据;污水厂运行及污水排放记录。
3.2.2.2基坑验收
文件审核,确认土方量,基坑深度、边界等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自验收是否达标。采样验收,分别在基坑底部、侧壁和边缘采样,可参考《 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 ( DB11/T 783-2011)布点,不同工程,可酌情调整。
3.2.2.3修复后土壤验收
文件审核,确认修复的土方量,土壤来源。记录,修复时间及药剂加入量,自验收监测数据及报告。采样验收,修复后堆置区,按照网格布点采样,每个采样点代表土方≤500m3。
3.2.2.4修复过程环境影响验收
时间:修复过程中定期实施;目标:水、大气、噪声;目的:通过监测,验收工程实施对环境的影响是否超标。
3.2.2.5人员防护措施验收
土方工程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标准;防护栅、架设置是否合理,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采取了安全防毒措施;施工现场是否有安全警界标识;是否制定个人防护计划及污染应急处理方案;安全检查资料齐全。
4.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及验收规范存在的问题
缺少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业务开展受限制;资质缺乏统一管理,准入条件有很大差异;缺乏法律支撑,从业队伍法律地位不明确;业主与环保部门纽带,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与工程监理的合作方式。
5.结束语
国外的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已实施多年,然而我国的修复技术才刚刚起步,污染场地成功修复的案例较少。进行修复工程的设计时,不仅要学习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场地修复技术,而且还要根据不一样的污染场地情况,把国外的先进工艺或技术进行升级化及本地化,充分考虑经济可行性、目标可达性及技术可靠性等各个因素,最终完成工程设计的有效实施。本文旨在通过对污染场地修复治理技术的研究得出该类项目环境监理及验收规范的技术要点和核心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问题。
参考文献:
[1][2] 环境保护部.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4
[3] 环境保护部.《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M].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
论文作者:杨双宝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17
标签:场地论文; 环境论文; 工程论文; 土壤论文; 基坑论文; 验收规范论文; 技术论文; 《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第1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