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营经济是经济属性还是经营方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营经济论文,属性论文,方式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对民营经济概念的理解学术界尚存分歧
关于民营经济的定义,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四种:
1.民营经济是指个体和私营经济。
2.民营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
3.民营经济是指非国有经济。民营与生产资料是否“私有”没有必然关系,民营企业不一定都是私有企业。
4.民营经济指由民间经营的经济。民营经济不是财产所有制概念,不能反映一种经济的本质属性,而是一种经营方式,它相对于国营经济而言,指国家直接经营管理以外的所有企业,即民间经营的经济。
由此看出,对民营经济的理解不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而且有性质之分。前三种观点都视“民营经济”为一种经济性质,不管是狭义的只包括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定义,还是最广义的包括除国有经济以外的所有经济成分的定义,实际上都是作为几种经济成分的统称。只有第四种观点将“民营经济”视为一种经营方式。
二、民营经济不是经济属性而是经营方式
民营经济究竟指一种经济成分还是一种经营方式,我们将通过以下几个概念的比较加以确定。
1.民营经济与民有经济
民营经济如果作为经济性质的称谓,语义表述并不准确。因为以所有制关系来定义经济的性质比较符合逻辑。按照这种思路,如果将民营经济定义为一种经济性质,似乎叫“民有经济”更准确一些。民有经济概念不仅反映了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而且也反映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多样化。
2.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
对民营企业的理解实际上有三种:一是认为民营企业与民营经济是同一内涵;二是认为它既指一种经济性质,也指一种经营方式;三是认为民营企业仅指一种经营方式,即与“国营”类似。从广义角度看,只要不是国家经营的企业,包括国有民营企业在内都属于民营企业;从狭义角度看,非公有制企业一般由投资人自己经营,更属于民营企业范畴。为区别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本文倾向于第三种理解。“民营企业”应与“国营企业”相对应,它不是一种经济制度,而是一种经营方式。民营企业可以涵盖不同的所有制企业,包括国有民营,与此相近的概念为“民营化”。民营经济不一定存在于民营企业中,也可能存在于国家经营的企业中,典型的如国有企业中的少量职工入股。
3.民营经济与集体经济
民营经济的实质是民间投资人所拥有的经济,它可能以独立的企业形态存在,也可能以混合的企业形态存在。从所有制的角度看,民营经济可以承载私有、集体所有、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是一个混合经济群体。民营经济以各种方式和组织形式融入我国的经济体系,实现了个人资本的社会化。
集体经济实际上是一个构成非常复杂的经济成分,其中许多企业按所有制理论分析,既有传统的集体经济也有新型的集体经济,还有合作性质的经济,多数产权关系清晰的企业或经济成分都可以归为民营经济。
4.民营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
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对应,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对应,前者包括的范围大于后者。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范围,目前比较公认的观点是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三大类。在现代经济体系中,随着民间资本积累规模的扩大和投资增多,非国有制经济的形式和构成更加复杂化。
5.民营经济与混合经济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组织形式开始呈现多样化,公司的大量涌现使多数企业的产权分属于不同经济成分的投资主体,企业变成了混合经济的企业,在混合经济出现以后,民营经济不仅包括个体、私营、外资、集体企业,也包括国有控股或参股公司及其他类型企业中的非国有经济。
三、民营经济概念只存在于特定阶段
民营经济是个多元化的混合经济概念,其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需要和增强微观经济活力,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必然成为重要任务之一。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演变会产生更复杂的经济形式和企业组织,如果只提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能涵盖许多非公有的经济形式,也不能涵盖许多具有活力的新型集体经济成分。因此,借用“民营经济”概念作为上述经济成分的统称,有利于我们的理论研究、政策制定和宏观管理等诸方面工作。
尽管如此,民营经济概念仍然只能作为特定时期的一个称谓,是一个过渡性的概念。在过渡期间,从有重点地鼓励具有生机和活力的经济成分发展出发,统一将这些经济成分纳入到一个概念之下,有利于确定政府扶持的对象。从长远看,当这类经济成分发展到一定程度和比例时,现使用民营经济概念,不仅意义不大,还会引起混淆。
因此,如果按经济性质划分时,对应的概念应采用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或者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提法(细分可以是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有经营、外资经济等);而按经营方式划分时,对应的概念则应采用国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提法。民营经济既然是一种经营方式,宜以“民营企业”代替“民营经济”,以使其表述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