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形态民主:当代中国民主建设的突破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论文,突破口论文,当代中国论文,形态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2)06-0023-06
随着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市民社会的扩大,经济领域、社会领域的许多活动被还以 本来面目,中国的民主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社会开放 程度增加,政府管理重心下移,以村民自治为代表的基层群众自治蓬勃发展。在新形势 下出现的行业协会、业主委员会等社会团体,其管理方式也不同于传统的行政系统的管 理。
许多学者对这些变化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积极的评价。但是,这些研究大都存在一个 共同的问题:将这些非国家形态民主发展与一般意义上的民主建设混为一谈,而没有充 分注意这些非国家形态的民主形式的特殊性和特殊意义,甚至把它们等同于一般性的民 主建设。这样的认识不尽准确。
对当代中国非国家形态民主的发展,固然要给予高度的评价,但必须恰如其分。非国 家形态民主与国家形态民主有着很大的区别。本文的基本看法是,非国家形态民主发展 的意义在于形成中国民主建设的突破口;非国家形态民主是中国民主建设的重要部分, 但不是主要部分;中国民主建设划时代的进步,最终还得依靠政治体制改革所带来的国 家形态民主的发展。
一、非国家形态民主是什么?
非国家形态民主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要用一两句话阐述清楚其含义比较困难。萨 托利、施米特等人解释民主的办法值得借鉴:要知道非国家形态民主是什么,首先要知 道它不是什么。从“非国家形态民主”这一表述中,很容易知道它是与国家形态民主相 对应的。国家形态民主是人们都熟知的概念,因此,可以借助它来理解非国家形态民主 :
第一,非国家形态民主不是原本意义上的民主。民主自诞生以来,就是一个“政治词 汇”,用来描述一种国家生活,一项政治制度。这已经构成了一种思维惯性。似乎谈起 一种民主形式,便自然地首先把它考虑为原本意义上的民主。“非国家形态民主”一词 是民主生活在现代的新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正是为了区别于原本意义上的民主。
第二,非国家形态民主不是国家生活中的民主。国家生活中的民主,解决的是政治统 治和政治运行方式的问题,而非国家形态民主解决的是“市民社会”(与国家生活相对 应)内部和自治活动内部的问题,主要涉及人们的自我管理。非国家形态的各种民主形 式的运行,固然要依照法律,要尊重政府在一定条件下的必要指导和帮助,要与色彩相 近的政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但国家权力并不能直接介入。
第三,非国家形态民主不体现国家权力关系。国家形态民主是一种统治形式,其中必 然存在国家权力的安排,在实质上体现权力的来源和责任关系。而非国家形态民主由于 不发生在国家生活中,自然就将国家权力关系排除在外,体现的是一种平等成员之间的 相互关系。
综上所述,非国家形态民主是指发生在市民社会和自治活动领域而不是在国家生活之 中、不体现国家权力关系的民主形式。
二、非国家形态民主在中国的表现形式
在中国,非国家形态民主的形式早就存在,如对企事业单位内部某些事务的民主管理 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和新的政治生活层次上,村民自治、社团管理等新形式在中国的 广泛兴起,引起了国内外的极大兴趣。
1.村民自治。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民的又一创举,它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取代人民公社制 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发展,农村经济复兴的条件下,农民为实现自我管理、谋求 更大的发展而创造的一项新制度。
村民自治的民主性体现在:(1)由全村居民经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作为自治机构,体现 着直接民主的精神。实行村民自治,所有有资格的村民都参加直接选举,甚至是参加“ 海选”。(2)自治的主要内容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自治 的主体是村民,包括选举、决策、管理都由村民自己决定,真正实现村民自己的事自己 做主。这体现着民主最基本的含义:人民的权利。(3)乡镇政府只能指导村委会的工作 ,而不能强行干预。这既体现了村委会的主动性,又保障了乡村民主的正常运行。
把村民自治定义为“非国家形态民主”的根据是:第一,村不是一级行政区划。这就 决定了村民自治与国家生活的原则区别。第二,村民委员会的管理基于村民的同意和授 权,这种权力有别于政府所拥有的权力,即不具有强制性。虽然,村民(代表)会议的决 定对村民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村民委员会不能对村民实行上对下形式的强制。第三,村 民自治的非国家形态还体现在其民间性上。村民自治最早是村民自我管理、增进利益的 组织形式,其目的是经济利益。后来,村民自治虽然被推广,但其根本特性没有改变。
2.居民自治。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在新中国初期就有。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 改革的深入,新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居民自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起来,居民委员 会也成为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自治与村民自治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居民民主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作为自治 组织的居民委员会对居住区的公共事务进行民主管理;全区内的重要事务要由居民会议 决定;居民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有权监督等。这都体现出居民自治的民主性。
同时,居民区(社区)也不属行政区划,居民委员会同样不是一级政府机构,其成员不 是由上级政府或其派出机关指定产生,不拥有强制性权力。这体现出居民自治的非国家 性。
从目前的情况看,居民自治无论在实现民主的程度上,还是在内容的丰富性上,都还 稍逊于村民自治。这是由城市政府过程的整体性和城市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特殊性 所造成的,是正常的。
3.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在中国,国家的性质决定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因此 ,对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来说,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办法就是让工人参与管理,其具体形 式之一就是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体现了职工的普遍参与,主要职能是 民主管理。职代会对单位的事务进行民主审议、民主评价、民主监督,体现了职工的主 人翁的地位。但是,它对职工、对单位业务活动,都不拥有强制性的权力。
改革开放以来,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行政性趋于弱化,所分担的政府职能正在被分解 掉。这样,在企事业单位内建立起的民主管理组织——职代会就更加不再具有行政组织 的性质,而完全是一种单位内部的民主管理组织。
4.军队中的“三大民主”。“三大民主”是人民解放军内部实行的民主制度,即政治 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这种民主,是在官兵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主要 内容是官兵不论职务高低、工作异同,没有贵贱之分,都有权参加管理部队生活,士兵 委员会是其主要组织形式。“三大民主”为破除封建军阀等级思想,广泛发动官兵的积 极性搞好部队建设,充分利用每一名官兵的智慧提高战斗力作出了巨大贡献。
“三大民主”是军队中的民主管理制度,不涉及军事决策,主要功能是发动官兵共同 管理军队生活,因而与国家生活中的民主存在着很大区别。由于军事工作的特殊性,军 队有严格的纪律,管理自成一体,民主程度自然低于其他非国家形态民主形式。
5.社团的民主管理。严格地说,中国的社会团体产生于改革之后,是置身于原行政组 织体系之外的社会组织,如各种学术团体、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协会、业主委员会 、各种专业协会等等。社会团体活跃在政府退出后逐步发展起来的市民社会领域,即在 国家生活之外,其基本目的是维护同一群体、同行业的利益,或是为了发展共同的兴趣 。通常,社会团体都要在民主推选的基础上产生一个管理日常活动的组织机构,这些组 织机构没有强制权力,社团的事务要由全体成员共同决定。如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民主 选举产生的,代表所有业主与物业公司、居民委员会打交道,以维护所有业主的利益。 可见,社团民主管理也是一种非国家形态民主的表现形式。
在现代社会,民主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讲,民主已经成 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因此,非国家形态民主也应包括日常生活中的民主形式,如人 际交往、家庭生活中的民主行为等。在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事业机构中,也存在着某些职 工参与性活动,这里就不再详细论述了。
三、非国家形态民主的特点
以上对非国家形态民主本身及其在中国的具体表现形式的分析,目的在于探寻非国家 形态民主的特点。
1.非国家性。非国家形态民主“不涉及政体层面”及“国家范围和国家管理”。这就 指出了非国家形态民主的“非国家性”。所谓民主的国家性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国体和 政体,前者主要解决“由谁统治”的问题,后者主要解决“怎么统治”的问题。而非国 家形态民主发生在国家生活之外,“不涉及政体层面”和“国家范围”的问题,因而具 有“非国家性”。
2.直接性。“直接性”,主要指人民的直接参与。就目前而言,非国家形态民主主要 还是发生在微观和中观层次上,如社会团体、企业、社区、村级组织等,这就给非国家 形态民主以有利的条件:一是规模较小,二是因为不直接涉及国家生活方面的事务,使 工作的复杂性大大降低,对有关知识和技能的要求也随之降低。这都使全体性的经常参 与直接投票成为可能和较为方便。
非国家形态民主以直接民主为表现形式还有一个原因:非国家形态民主要建立在每一 个成员的意愿都完全表达的基础上。为满足这一要求,只能实行直接民主,让每一个成 员都有权参与、作出决定并实施监督。
3.内生性。所谓内生性,是指非国家形态民主是基于一种自发的要求,是人民群众根 据现实需要创造出来的。非国家形态民主的这一特点可以在与国家形态民主的比较中加 以认识。不管民主最初是怎样诞生的,就中国而言,民主是一个舶来品。当中国确立社 会主义民主制度时,一方面确立了国家的性质——人民民主专政,另一方面也确立了统 治方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管是国家制度还是统治方式,这样的民主都是预先设 定的制度,对人民群众而言,有一个接受、运用的过程,甚至需要“学习”。而非国家 形态民主则不一样,它预先并不存在,只是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感觉需要这样 一种制度来进行治理时,它才被创设出来。
以村民自治为例,它是在改革开放后,旧的管理方式失效,新的管理方式又未形成的 情况下,农民为维护自己的利益,有效组织经济活动,保持本地方的稳定与秩序而自发 组织起来推举“村官”治理村务的基础上形成的,不是事先设定的制度框架在农村的运 用。
4.自治性。“市民社会”具有很强的自治性。在这些领域需要形成秩序,避免混乱带 来的利益损失,就有必要形成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由于这些层次上人人都是平等的, 谁都没有强制权,这就决定了这种管理方式既要完成管理的重任,又不能具有强制性。 这就只能借助于自治这种管理方式。
5.非国家形态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有些学者,如布赖斯,认为“民主是一种生活方 式”。这是很有见地的概括。民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更多地是指非国家形态民主, 是本来意义上的民主的各种扩展形式,或者说是在民主观念不断泛化的过程中,在民主 精神的启发、引导下出现的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广义民主生活形式,比如在学术 民主、家庭民主等等。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民主,更多地是一种非制度性的精神文明。 如居民自治,就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居民委员会来引导居民搞好本区的环境卫生、社区 服务、协调管理等方面的事情,让本区居民习惯于参与并以自愿、平等的方式解决公共 生活中的问题。从这种意义上说,当非国家形态的各种民主形式作为一种精神普遍影响 着人们的行为时,就的确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
四、非国家形态民主在中国率先得到发展的原因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村民自治工作日趋深入,居民自治以社区为载体获得 新的发展,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在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问题后获得新的发 展,各种民间团体、社会组织的广泛兴起开辟了非国家形态民主的新领域。显然,与国 家形态的民主建设相比,中国的非国家形态民主建设发展得更快一些。探寻其原因,主 要在于:
1.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经济的发展必然引起人们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的变化。改革 开放的实践最先是在经济领域大刀阔斧地进行的,经济因而获得巨大发展,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初步建立。这一切给人们带来的不仅是生活的富裕,同时人们在竞争和自主发展 的环境中逐步形成了平等思想和民主意识。人们不再盲从,而开始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 求,并为之努力。这些要求最先在经济改革较彻底且处在国家生活之外的领域中产生。
村民自治的发展,典型地体现了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改革前的农村,从土地改革到 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始终处于政治生活的旋涡之中,农村的任何变化都是政治生活影 响的结果。农村跟着国家生活的调子转。改革先从农村着手,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首先解 除了农民与政府之间的依附关系,使农民获得自主经营权,农业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 发展。随着改革的深入,旧的村社体制瓦解了,新的管理方式又未形成,农村处于管理 的真空状态,乡村政权的退缩造成了混乱。同时,在宽松的经济环境中人们的自由、平 等、自主意识逐步增强,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经济较发达的地方,村民自发地组织 起来,经民主选举产生“村管会”等组织形式,目的在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代表村民 管理本村事务。这种形式的发展和完善便是村民自治的出现。可见,正是经济关系的变 化和经济的发展促成了村民自治的产生。经济发展的这一作用在今天还有体现:一般来 说,农村经济越是发达的地方,村民自治就搞得越好。
2.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一点是改变过去那种国家与社会不 分的政治模式,改变“全能政府”形象。过去,在中国,“社会”的概念十分模糊,社 会生活很大部分被国家生活所挤占,这必然导致很多本应由社会来承担的事情由政府来 管了,结果导致了国家对社会的压抑。推行政治体制改革,使政府从包揽一切转变为以 政治职能为主的宏观调控。其结果是政府从经济领域、社会生活领域乃至基层的全面退 缩,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发育起来。在这些领域,不能因政府退出而造成无序状态, 因此,这样那样的不借助强制力的管理形式诞生了。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必然伴随着社会结构的一次分化。当事实上存在的政 权从基层(村、社区)退出之后,基层的社会性增强了,因而要求一种社会的管理方式— —自治,村民自治、居民自治的发展就缘于此。当政府把一些服务性职能外推时,必然 伴随着新的载体——社会中介组织等“第三部门”的发展。所以,正是由于政治体制改 革的一步步推进,国家与社会的逐步分离,才使非国家形态民主获得了发展的机遇。
3.中国非国家形态民主的发展还与中国民主建设的进程和特殊性有关。新中国一开始 就确立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并认识到这是一种高级形式的民主(国体意义的)。随着时 间的推移,社会主义民主(政体意义的)的不完善性也逐步暴露出来。在与西方民主的比 较中,我们逐步认识到社会主义民主在程序方面的欠缺。因此,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必须走借鉴与创新相结合的道路,以不断完善程序性民主。
但是,程序性民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不仅需要完备的制度规定,还要有适宜的民 情环境。考虑到中国在人口、资源方面的脆弱性等因素,中国在改革的前二十年,经济 体制的调整是重点,而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是比较谨慎的,对某些复杂的问题显然是往 后“放”了一点。确实,正如人们所普遍了解的,中国的民主建设中存在着很多难题, 比如“党政关系”的规范化问题等,相当复杂,如何予以调整,还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 。于是,人们把目光转向非国家形态民主,希望通过发展这种民主形式来培育民情,并 形成可以借鉴的制度创新,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本身带来某种突破。
五、非国家形态民主的发展前景:民主建设的突破口
如前所述,中国非国家形态民主能够获得迅速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希望它对一般性 的民主建设有所作为。虽然,从民主内容和民主建设的主要任务方面看,非国家形态民 主并非民主建设的核心部分,但作为对中国政治发展的一种有益的探索,它将为中国的 民主建设带来新的突破,形成新的生长点。
首先,非国家形态民主的发展对国家形态民主建设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锻炼民众能 力和培养民主意识两个方面。在非国家形态民主的实践中,人们在民主选举、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活动中学会了怎样参与、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以什么样的程序进行等民主 生活中必须具备的能力。同时,在非国家形态民主生活中,人们认识到在平等的基础上 以民主的方式进行管理,可以使利益相对最大化,从而认识到民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并逐步养成民主习惯,以更大的积极性自觉追求民主。当具有民主意识并拥有民主能力 的公民进入国家生活领域时,就会运用自如:熟悉民主的操作程序,要求且能够以民主 的方式来处理国家生活,即实现国家形态民主。这虽然部分表明了非国家形态民主迅速 发展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揭示了作为民主建设的突破口的非国家形态民主所具有的积 极作用。因此,非国家形态民主能够成为民主建设的突破口,并推动民主建设的发展。
其次,中国基层曾经具有的“半政权”性质也是非国家形态民主能对民主建设有所作 为的原因之一。法律上,中国的基层,如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都不具有政权性质,但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包括稳定社会、充分调动全社会的潜力以及整个计划经济环境等方 面,基层事实上行使着许多国家政治权力,一些研究地方政治、“单位政治”的学者对 此已有详尽论述。改革开放后,基层的“半政权”性已经有所改变,国家权力正努力收 缩其触角,以促进社会的正常发育。非国家形态民主正是在这种条件下发育起来的。
但是,中国基层的“半政权”性质由于具有历史的惯性并没有立即消失,特别是人们 的潜意识中还具有这种认识。这种历史的惯性可能一方面对非国家形态民主的发展有不 利的影响;另一方面,在这种背景下发展起来的非国家形态民主很容易向国家形态民主 转化。生活在非国家形态民主下的人们总是有意无意拿其民主生活与国家生活作比较, 从而为国家生活中的民主确定雏形。当真正进入国家生活时,民主也就很容易建成了。
第三,从政治哲学的角度看,非国家形态民主的发展具有无限性。按照马克思主义的 观点,国家最终会消失。那么,在“后国家”状态下还有没有“民主”呢?有,那就是 非国家形态民主,是人们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在国家存在的条件下,国家形态民主和非 国家形态民主并行发展,当国家消失之后,非国家形态民主将向更高的阶段发展——其 范围将达到全社会。因此,非国家形态民主不仅不会消失,还将获得无限的发展。
作为国家形态民主的重要补充,非国家形态民主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以及中国的特殊条 件而获得迅速发展,其影响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作为民主建设的突破口,它将为 社会主义民主奠定坚实的基础、培育适宜的民情、提供成熟的经验。非国家形态民主的 发展最终将使民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而深得人心,并贡献于整个中国的经济、政治发展 与社会进步。
收稿日期:2001-07-20
标签:村民自治论文; 民主制度论文; 社会管理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生活管理论文; 民主管理论文; 时政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