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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纪律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是生存和胜利的保证。正如江泽民同志在今年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的,党的纪律极为重要,它的政治作用,就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纲领、路线和任务的实现。如果容许和听任党组织或党员无视组织纪律,为所欲为,那么我们党就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的党,就会丧失战斗力,甚至瓦解。
改革开放20年的实践经验表明,实行改革开放不能没有纪律,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党的纪律,越要加强同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20年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与党的纪律的保证作用分不开的。现在,改革开放正处在一个关键时刻,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既给我们带来良好的机遇,也使我们面临严峻的挑战。在这世纪之交的关头,我们党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实现十五大确定的跨世纪战略任务,就必须要求全党加强纪律性,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然而,我们党目前的纪律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这种新形势的要求,纪律松弛的现象在一些党组织中相当突出,已经直接影响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如果听任纪律松弛的现象蔓延下去,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清醒。纪律严明、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扬这个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对我们干部队伍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老干部来讲,不断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可以使自己在成绩面前不骄傲,经受住权力和利益的考验,保持革命的晚节,给年轻干部留下一个好传统、好作风。这些年,有的人工作有了成绩,就忘乎所以,拒绝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把党的纪律约束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结果摔了大跟头,这方面的教训是很深刻的。对年轻干部来说,能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具有坚定的原则性,也是考验他们政治上成熟与否的标志。考察年轻干部,不能只看他说得怎样,要看他在改革开放的实际风浪中,能否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经得起各种复杂环境的考验,才是合格可靠的接班人。因此,对年轻干部来讲,党的纪律也是最好的“护身符”,什么时候都不能没有纪律观念。
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淡漠,也与他们在纪律问题上存在某些糊涂的认识有关。有的同志认为,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标准也是衡量党的建设好坏的标准,要搞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不应再强调什么“铁的纪律”了;有的同志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是“左”的一套,要统统予以废除。这些认识是非常错误的。必须明确,首先,改革开放离不开党的领导,而我们党是有60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格的纪律是无法保证党的团结和统一的,也就不能把党建设成为全国人民的坚强领导核心。因此,改革开放和严肃党纪是统一的。当然,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必须在党的纪律的具体规定中加以反映。其次,我们党历来强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现阶段,党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但仅仅用生产力标准或经济发展情况来衡量党的建设是片面的。党风党纪、精神文明建设等,也是衡量党的建设的重要指标。再次,实践证明,凡是重视党的纪律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就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两个文明的建设也就能协调发展;凡是忽视党的纪律,对党员干部放松要求的地方和单位,结果只会带来不正之风蔓延,容易被腐败分子钻空子,最终还是要损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最后,应当指出的是,严肃党的纪律,决不是提倡盲目服从和限制党员的积极性,它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要求并不矛盾。一个领导干部,负责一个地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善于结合实际来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千篇一律,依样画葫芦,不开动脑筋是不可能把中央的精神贯彻落实好的。
当前,为了加强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端正思想,提高认识,特别是要以江泽民同志讲话的精神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纠正各种纪律松弛的现象。
第一,必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的行为规范。它要求共产党员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要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要坚定不移。讲政治纪律,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党员对于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也可以保留,但必须在行动上服从,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和中央的决策,只有努力学习、正确理解、认真执行、坚决维护并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贯彻的义务,绝对没有不执行或随意变更的权利。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要把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放在重要位置。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每个党员都要加强组织观念,顾全大局,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共产党员在政治上要光明磊落,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反对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第二,必须严肃党的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违反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违反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都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所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绝不允许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搞成不听中央统一指挥、不受党组织约束和党员监督的“领地”。各级党委必须认真执行党委会的工作规则,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论什么人,不管其职位高低,都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或者拒绝组织的调遣和监督,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共产党员无论担负什么工作,都是党组织的一员,我们个人的进步和取得的工作成绩,都不可能离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帮助。要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严肃党的组织纪律,要把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放在重要位置。决定干部人事任免,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坚决按照民主集中制行事,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来进行,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提拔任用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对那些不按党的原则办事,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对于跑官要官的,不仅不给,还要严肃批评,由此得到提拔任用的要坚决撤下来。对于买官卖官的,发现一件认真查处一件,并坚决绳之以党纪国法。对骗官当的,要从严惩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必须严肃经济工作纪律。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加强经济工作纪律尤其是财政金融工作纪律越来越重要。能否不断健全和切实执行各项经济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不仅关系到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经济工作,而且还会影响到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所有从事经济工作的党员和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经济工作制度,不得超越职权规定插手经济工作。要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关键是要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规范作用、制约作用和威慑作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无论哪一个班子、哪一个干部,不遵守经济工作纪律,都要追究责任。对于负有检查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如果不去检查,监督不力,出了问题也要追究责任。
第四,必须严肃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保证。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群众工作纪律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就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群众工作纪律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就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动员和带领全体人民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就更需要严格执行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制定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决不能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一些困难企业和单位,领导干部更要与群众同甘共苦,团结群众同心同德克服困难。对于群众中出现的对党的一些政策措施暂时不理解问题,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引导和帮助,力戒简单生硬。对于那些骑在群众头上称王称霸、欺压群众的党员和干部,必须严肃惩处。
加强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加强教育,增强全党的纪律观念,提高全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能否自觉遵守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分析近年来查处的违纪案件,可以发现,党员违纪的根源就其内因来说,一是党员党性不强,纪律观念差,政治思想素质低。二是党组织软弱涣散,“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庸俗作风严重。因此,不断加强党员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治本之策。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抓紧抓好,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加强世界观改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身体力行社会主义道德,经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当前,要按照中央部署,在各级领导干部,重点在县级以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以整风的精神开展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针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提高严守党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
加强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加强党的纪律的具体“立法”,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和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党章是党的最高最权威的党内法规,要教育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和贯彻它。同时,要针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已有的党的各项纪律并适时制定党的新的纪律。对种种违纪行为,包括政治的和经济的、情节较轻的和情节严重的,都要规定出具体的量纪标准和处理办法。各项党内纪律都要制定出具体执行细则,并要与行政条例、法规及法律相衔接。随着这些标准和办法的不断完备,严肃执行党的纪律才不致畸轻畸重或难以处理。
加强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严格执纪,坚决处理违纪者。严格执纪是从严治党的中心环节,也是促使党员自觉遵守纪律的重要措施。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谁也不能违反党章党纪,不管谁违反,都要受到纪律处分,不许任何人干扰党纪的执行,不许任何违反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只有真正坚决地做到了这些,才能彻底解决违法乱纪的问题。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加强和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从而不断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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