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时代体育科技观的哲学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因论文,哲学论文,时代论文,体育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修回日期:2007-01-15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498(2007)02-0011-05
科学技术作为人类在漫长的社会实践中智慧的结晶,早已渗透到包括体育在内的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体育工作者正享受着科技带来的便利,并为科技对提高运动成绩带来的实际效果感到欣喜。然而我们应认识到现代科技对未来竞技体育的发展将会带来更大的影响。尤其是在基因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我们不但需要从技术角度,更要从哲学的高度对此问题认真加以审视。
1 基因时代的来临令反兴奋剂工作雪上加霜
兴奋剂的使用严重危及运动员的健康及竞技体育的和谐发展,国际奥委会为此在1999年成立了专门的反兴奋剂组织——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orld Anti-Doping Agency,WADA)。然而,近几年基因兴奋剂问题似乎更让世界各国及国际奥委会感到忧虑。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基因作弊专门委员会(Gene Doping Panel)主席西奥多·佛雷德曼在2006年的一本新书序言中写到:“现在我们正很快地意识到,在多大的程度上我们能找到通过控制基因医治疾病的可靠办法,那么同样的手段和热情就可能运用到改变如人的体格、认知和个性等其他特征方面。运动员有些特征在经受旨意性变化时较脆弱,而正是这些特征决定了他们作为运动员到底有多优秀——身体有多强壮,奔跑有多快,从运动伤害中恢复的程度如何,忍受不适和疼痛的能力如何。[1]”
国际反兴奋剂组织针对兴奋剂有一些专门术语,譬如把“内源性”定义为指体内自然生成的,“外源性”定义为人体不能自然生成的。基因兴奋剂的关键就在于能使外源性的基因与受体染色体基因组稳定整合,其作用与正常的体内固有基因产物完全一样。基因可存活数年并产生大量正常的建造肌肉的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仅在局部肌肉组织中合成,不进入血液循环,这种天衣无缝的“伪装”几乎无法识别。内源性合成类固醇的出现已经给兴奋剂的检测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基因兴奋剂的来临只会使反兴奋剂工作雪上加霜。一方面,以基因治疗为名义的基因使用使人们的伦理底限很容易被突破,使用几率会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基因兴奋剂的内源性特点使检测难度越来越大,检测费用越来越昂贵,检测周期越来越长。西奥多·佛雷德曼告诉《华盛顿观察》周刊的一句话道出了基因作弊的要害:“基因作弊是基因转移治疗的强化。它强调治本,不是治标。[2]”
2 对科技与竞技体育互动的思辨
2.1 现代竞技体育的发展得益于科技
体育的狂欢离不开科技的支持。自从现代奥运复兴的百余年来,作为现代竞技体育最高圣殿的奥运会已发展成为一个较完整的科技系统:组织管理科技系统、运动训练科技系统、器材装备科技系统、信息服务科技系统、安全保障科技系统、气象预报科技系统、药物检测科技系统、交通运输科技系统[3]。无论是参赛运动员、观众还是比赛官员都心安理得地享受着科技带来的便利,并期望更多。体育反过来也促进科技的发展,催生大量专门进行体育相关产品和技术研发的科研机构。
2.2 体育视域中的技术理性
美国体育技术文化分析专家Ted Butryn认为:技术理性已经在高水平竞技体育领域里成为风气。高水平竞技体育驱使运动员达到强了还要再强的可量化标准,而且还有理由让他们相信达到这个标准的最有效的办法在本质上必然是技术性的[4]。诚然,效率是技术的根本目的,为了达到这个理性的目的,技术在应用过程中又必然要打破各种限度的约束,使效率的实现成为可能。而体育愈演愈烈的功利色彩,注定要把外部客观世界的技术转化为运动员主观世界的能力和意识。但不管怎样,现代技术的应用最起码要以不破坏人的身心和谐发展,促进世界和平,维护团结、友谊和公平竞争精神为尺度。然而,技术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巨大效率却又具有很强的“遮蔽”性,它往往掩盖了技术应用所导致的各种负面效应。
因此,人们经常看到的是技术的正效应,如推动运动成绩的不断提升,帮助人们不断挑战自身极限等。技术应用也就逐渐地、在不知不觉中超越了合理的限度,并且依据其内在的逻辑相当“独立”地运行,成为不为人控制的异化之物。这就给我们对体育哲学、体育价值、体育伦理、体育过程和结果等问题的思考带来了挣脱不去的困惑和忧思。体育就这么继续走下去还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吗?对当前技术作用于体育而出现的诸多新问题,我们虽然不能简单地用对或错来评述,但技术理性在工具合理性和价值合理性方面似乎越来越背道而驰了。马尔库塞早就强调:关于技术的中立性的观念不会再被保持了,因为技术与它被如何使用不可能隔离开来[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以基因技术于竞技体育的应用为例做一些尝试性探讨。
3 运动员获得基因增强引发的现实思考
3.1 问题初显
在基因时代,竞技体育已经成了基因技术的演兵场。目前,澳大利亚体育研究院等研究机构的专家已经分析出影响人类力量和耐力的基因。他们正对本国顶级运动员的基因样本进行研究,以便帮助运动员制定更好的训练计划,或指导运动员重新选择他们更擅长的项目。美国宾州大学遗传学家也在研究中取得进展,通过基因注射,使老鼠的后腿肌肉强壮程度比以前增加了20%。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宣布,目前重点研究和防范的就是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生长激素(hGH)、胰岛素样生长因子(如IGF-1)[6]。
3.2 引发的价值观讨论
竞技体育引入基因技术,不仅仅是对运动员身体的解构,也是对运动过程所表现的人性的解构,更是对人们头脑中原有体育概念的解构。针对此项技术,人们有着不同的态度和观念。综合考虑他们的不同观点有利于我们理解这个问题,因为理论研究的进步恰恰有赖于这些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不同团体和不同个人的信仰和价值观的冲突。
3.2.1 坚决抵制
国际奥委会和WADA自从2002年3月第一次在会议上正式讨论基因兴奋剂问题以来,态度一直很坚决。即为了运动场上的公平竞争,为了运动员的健康和福利,必须完全禁止任何形式的基因作弊。如果大家都靠着往身上扎针去赢得比赛,那么奥林匹克的“更干净、更人性、更团结”的信念从何谈起,对下一代的教育作用又如何体现。体育本来应该帮助人们重塑身心,而基因技术的介入只会更加模糊身心的界限。
3.2.2 谨慎认同
一种观点认为基因修饰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显然与国际奥委会的本意有所不同),因为它给所有人一个可能,即通过基因的最优修饰参与最高水平的竞争。奥运会虽然没规定什么身材的人不可参加比赛,但实际上大球项目几乎都是巨人的比赛。有的人个子矮,注定了他或她不能参加奥运会比赛。奥运会也没打算降低篮筐或球网搞另一个级别的比赛。而这种不平等和大多数人的被拒门外在体育公平竞争的讨论中并未引起多大重视。
另一种观点后现代色彩较浓,认为基因技术可促进体育的浪漫主义、体育的娱乐性、体育的技术实践。浪漫主义观点与国际奥委会传统的价值观抵触最大,他们寻求创新刺激和突破,不要墨守成规。而且现代体育是一个娱乐产业,它最大的目的就是提供最出色的表演。基因技术能更好地将“更快、更高、更强”表现于竞技体育实践,增强体育的娱乐价值,何乐而不为呢?新技术的出现总是要被怀疑一阵子的,新技术产生体坛新的完美形象也不是没有可能。
3.2.3 个人自治
在西方,有一种强烈的价值理想就是追求个人原创的存在方式。用基因技术改变自我,譬如把我的一只真胳膊换成一只得到增强的假肢,难道这不是个人生活的一种选择吗?这种价值观念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没有先例。有的运动员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复制品,不满足于遵循运动员的既定标准,而是别出心裁地采用类似服药和基因改造的办法确立了自我的独特身份。在整个过程中,挑战了体育领域里面那种传统的有时也是压抑的关于运动员角色的观念。通过模糊了人和机器、男人和女人的界限,通过一种个人的方式发现了自己的潜力,重新定义了自己。他憧憬着随之而来的其他人做梦都没有想过的更多未知的可能性,根本不在乎队友、体育迷等其他人的想法。
3.3 基因改良运动员参赛可能引发的后果推想
确切地说,我们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已经有基因改良运动员参与了竞技?为方便讨论,姑且假定他们已经参赛,那么他们会给高水平竞技体育带来哪些改变呢?又会引发哪些哲学、伦理学和美学方面的讨论呢?
3.3.1 公平竞争观念的改变
用基因疗法治疗运动员的伤病没人会反对,但治到什么程度是“治疗”,治到什么程度才算“作弊”呢?说使用类固醇已构成了对公平竞争精神的侵犯恐怕没有人会反对,而说某个运动员的“去自然化”和“去人伦化”达到什么程度才违反了公平竞争精神,这恐怕很少有人说得清。譬如一名高山速降滑雪运动员受伤截肢后换上了一条假腿,而这条高科技假腿(非基因治疗)在比赛中是不会疲劳的。这种以恢复健康为目的的技术理性,和另一名运动员通过基因修饰过的两条真腿所表达的技术理性,哪个更“公平竞争”呢。再比如某长跑运动员,在训练中多次接近世界纪录,但一到国际大赛就紧张焦虑,甚至不能完成比赛。在经过几次冥想课程和催眠疗法后,它已经彻底消除了比赛焦虑,获得了奥运会冠军。而此种治疗效果使用类固醇类药物和基因疗法均可达到。三者如果同场竞技,谁更“像人类”呢?
3.3.2 技术评价机制的改变
竞技体育的技术理性对可量化运动成绩的提高无可非议地接受,但运动成绩归属,是运动员的自身能力使然还是基因科技的成果使然,这里面出现了两个主体。另一个疑问是运动员或技术谁该为最后优异的成绩或糟糕的表现负责呢?因此,国外有些学者推断,运动员能力的额外提高将形成对这种新能力的一种新的认知体系[7]。笔者感到他们的观点似乎很有道理,也大胆假设是否该为最终的比赛成绩进行进一步划分呢?一部分用来奖励运动员,一部分用来评判科技人员。然而这样可能又出现问题,比如,如果运动员甲得了冠军,运动员乙得了亚军,而运动员甲依赖技术的成分比乙要大很多,那么谁才是真正的“冠军”呢?因为在我们的观念中冠军只能有一个。
3.3.3 伦理和法律方面的问题
首先,如果基因真的有优劣,是否会造成类似种族歧视的新的歧视呢?竞技场上男女还要分开比赛吗?接下来的问题恐怕还有很多,比如基因的获取手段是否合法。一些外国研究者就曾在中国民间采集血样,一些中国特有的遗传病家系和少数民族的基因资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盗取。又比如退役优秀运动员的基因信息是不是具备专利属性,什么情况下可以转让?他或她的后代有同样的权利吗?
其次,体育权力部门在选材时进行的基因检测可能导致对某些运动员的歧视。例如,一个运动员可能容易受伤但实际从未受伤,但基因检测后,他同样被管理者筛选出运动队。宗教、文化和信仰的问题也值得考虑。譬如长跑项目,如今虽然很多富有的西方国家有最好的科学家和最好的提高运动成绩的技术,但还是被科技含量低的东非国家垄断。获取他们的基因也许不是难事,但是否白人运动员愿意注射黑人的基因呢?再次,滥用基因信息可能会给运动员的身心健康造成重大伤害,基因技术的不成熟会不会导致接受基因修饰的运动员最后被社会所孤立和抛弃呢?
3.3.4 观众的审美问题
赛场上现代基因技术的最独具匠心的运用本身就是一种美,但观众都还只是普通意义上的人,他们之所以钦佩运动场上的英雄,在更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是同质的,运动员做到了他们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对观众来说,那种与体育的传统观念相联系的经受了长期的各种煎熬之后终获成功的“血、汗、泪”的完美形象更具吸引力、更能打动人。而现在,一切都变了。“我们会喜欢观看由一群人造动物所表演的游戏吗?[8]”专家的忧虑不无道理,观众是否真的会对基因技术介入的竞技项目感兴趣还是个未知数。还有就是比赛结果的不可预知性,是否会受到冲击?比如,在射击比赛中,到最后一枪时还不能确定金牌的归属,扣人心弦成了体育永恒魅力之所在。而运动员如果都装备了基因芯片,可以做到百发百中,比赛将永远陷入僵局。比赛的结果虽然也是个谜,但这样的比赛会不会有人欣赏呢?同时,已经比较走极端的运动员的身体外形恐怕要进一步被强化,古希腊雕塑作品所展现的身材的完美比例将不复存在,观众的审美标准愿意为之做出改变吗?
4 建立我国务实的“术道并举”的体育科技观
马克思曾说过:在现代社会中,人的主体性是以对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是物对人的规定、制约乃至支配,使得处于此种状态下的主体性不能不带有极为矛盾的性质,有时甚至带有异化的特征[9]。这段精辟的论述准确地概括出了当今社会尤其是科技给我们带来的困惑。从科学技术理性自身的发展逻辑看,要彻底否定其工具性与操作性特征是不可能的,工具性与操作性始终是科学技术理性的本质内容之一。邓小平同志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经典概括更加提醒我们需要建设性地对待技术理性。结合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现状,应建立一种务实高效“术道并举”的新型体育科技观。
4.1 进一步推动我国体育的科技化进程
综观历届奥运会上的奖牌分配,可知奖牌数与各国所拥有的现代科技在竞技运动中的实际应用呈正相关。目前,我国的竞技体育优势项目不多,一些基础大项和集体球类项目总体水平较低,综合竞争能力与世界体育强国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为摆脱这一困境,我们非但不能忽视科技对体育的保障作用,而且还要最大限度地学习和掌握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成果,并应用于体育实践。科学技术的价值理性是以工具理性为依托和载体的:失去了工具理性,价值理性维度就无从谈起,就无法凭藉现实的载体而得到实现。盲目全盘反对技术理性是极端化的表现,是形而上学的思维。
4.2 加强同医学和科技界的合作
自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以来,我国体育科技实力和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科技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但我们也应看到,我国体育科技创新和体育科技知识普及程度不高,体育科技解决运动实践关键问题的能力不强;科研体制和机制还未完全理顺。为使这种状况尽快得到改善,科研攻关和科技服务在竞技运动训练和全民健身指导中应发挥关键性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当前,尤其要加强同国内外医学和科技界的横向技术交流与合作,鼓励技术创新,实现技术的资产化和权利化。利用我国目前在基因科技领域尚有一席之地的大好条件,在体育科技、医疗和反兴奋剂工作中要积极研究和制订标准,掌握话语权。在国际企业界早就有这么一句话:“知识产权比知识本身重要,技术标准比技术本身重要。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专利,超一流企业卖标准”。如果我们不能在竞技规则制订和技术标准上有所作为,就可能永远受制于人,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体育强国。
4.3 坚持体育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重
在基因时代,我们需要正视技术理性的消极、负面的影响,从体育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学科角度,对技术理性历史形成、功能展现以及动态变化进行深入的审视。技术理性目前在更大的程度上展现为单向度的工具理性只是技术理性发展的阶段性产物,它既是一种现实的需要也是一种巨大的偏失。如何纠偏,那就要重视体育哲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和教育,即体育之“道”。为了体育的健康发展,体育工作者不仅需要以“术”为工具,更需要进行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和强化哲学意识和价值观的“道”的教育。以“道”对“术”的辅助性、普遍性和适度性进行约束。尤其是体育哲学,作为人类对改造自身的特殊实践活动体育运动的理性表达,揭示了体育发展的一般规律。对于体育改革与发展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体育发展的战略研究,均能提供宏观指导。为了更好地达到这个目的,应加大对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视和扶持力度,加强对广大体育工作者的教育力度,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很可能不会很快看到效果。但我们应坚信,这么做有助于让当前世界体坛的浮躁回归理性,有助于为体坛的某种言行不一去伪存真,有助体育回归教育本质。
5 结语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刚刚颁布的《体育科技、教育和反兴奋剂工作“十一五”规划》,对促进体育科技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每一名体育工作者应拥有科学的态度和精神,正确处理好体育与科技进步的关系,让科技为体育服务的同时,使体育造福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