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为何缺乏对法律敬畏之心论文_潘锦华

公民为何缺乏对法律敬畏之心论文_潘锦华

西安市职工大学 陕西 西安 710061

摘 要:在我国法制建设全面进行中,存在着不少困难,在司法执法守法层面,还有许多问题和症结。其中公民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公民缺乏敬畏之心的原因及其危害,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会导致人民对法律失去信心。

关键词:法律 自身素质 柔性执法

近年来,尽管我国立法工作发展迅速,法制建设全面进行,但在司法执法和守法层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症结,在守法环节中,公民对法律若没有敬畏之心,就会严重影响法律的实施。

一、从公民自身素质方面来看,由于一些公民自身道德素养不够,法律意识淡漠造成的对法律的不敬畏

近日,北京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你瞅啥”引发的命案。在“你瞅啥”血案中,双方当事人往往没有矛盾纠纷,甚至是素昧平生,仅仅因为言语失和身体碰撞甚至眼神的不适当交流,就导致行为失控。每个人都是一个炸药桶,随时可能沾火就着,这一看似匪夷所思的现象,背后也有其合理存在的社会背景。清华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周庆安指出,戾气是一种时代病,中国现在正处在快速发展进程中,社会的思潮切换很快,很多人的心理适应能力难以与高度发展的时代相协调,遇事容易顾此失彼,产生焦虑情绪,这也是自身道德修养不够的表现。法制日报视点新闻,近日联合搜狐网站对如何约束“习惯性违法行为”进行了在线调查,96.5%的人认为,“习惯性违法”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秩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指出,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民众的权利意识在不断提高,但文明素质却在降低,逐利意识很强,缺乏合作意识和谦恭礼让。刘俊海教授认为,现在迫切需要的是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准和伦理观念,培养公民的荣誉观念和文明理念。一些公民认为,在法律之上还存在着可以说情,可以威胁的潜规则,心存侥幸,从而丧失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这种敬畏之心的缺失,往往比不懂法更可怕,毕竟唯有敬畏,才能真正内化为一个人的自然行为。

二、执法不严,使得违法者心存侥幸,大众对法律难以产生敬畏

近几年,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意见和诉求,更多集中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来。法制日报视点新闻2013年联合搜狐网站,对如何约束习惯性违法进行了调查,有69.6%的人认为,对遵守法律宣传再多,都不如严格执法。由此看来,严格执法比宣传教育公民敬畏法律的影响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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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实际情况中,警察执法似乎正陷入某种“两难”:要么在力度上走得太远,乱执法、滥执法,严重损害警察形象;要么在温度上走得太远,一味照顾被执法对象的情绪和感受,面对抗法无可奈何,束手无策。二者表现形式不同,却都是执法失范,法律失威。一个按规范运行的法治社会,惠及的是最大多数的人。执法本身必然带有强制意味,这就需要公众必须心知肚明,支持配合,对法律心存敬畏,维护执法权威。如果不严格执法,法律就成了“纸老虎”和“稻草人”,就会失去应有的效力,势必影响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势必动摇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同,对法治的信仰。如果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该处罚的不处罚或同事不同罚,社会就失去了起码的公平公正,就会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如果执法不严,大众的正当权益得不到维护,大众就很难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因此,必须严格执法,只有执法上合法规,敢于挺起腰杆、祭出重拳,不给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以逃脱空间,使违法者必须承担违法的后果,这样执法才有力量,权威才能立稳,才能让大多数人对法律产生敬畏,才能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的法治环境。否则执法不严,百姓就失去对法律的敬畏,随意质疑执法、无端抗法,将导致法治权威的消解和社会秩序的混乱,使执法最终陷入一个恶性循环的境地,最终受害的还是大多数人。

三、柔性执法的负面效应,使得执法缺乏威慑力,导致公民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

一直以来执法者,尤其是城管与商贩的关系,充满对立紧张。在暴力执法,引发社会质疑,城管形象跌至冰点时,不少地方兴起了人性化执法,这些让人们看到了执法部门的诚意,然而这些方法收效甚慢,在面对法律意识淡薄、道德素养不高的被执法对象时,缺乏应有的权威。

执法者肩负着确保法规充分有效运行的责任。既不能因选择性执法或没有原则的所谓柔性执法而让法律蒙羞,更不能让违法者因为执法的柔性与柔情而心中窃喜,甚至沾沾自喜,否则这势必导致人们丧失对法律的敬畏。柔性执法,自有其值得肯定的人性的一面,但柔性执法的弊端,首先在于消解了执法过程中本应有的严谨性,从而瓦解了制度的法律权威,造成违法者无视法律存在,与执法者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我就违规,奈我如何。其次,柔性执法缺乏法的威慑力,不能起到正面的示范效应,相反它带来的负面效应会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从而导致公民失去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这显然是一种非正常的现象,是对法律的践踏,是法律的悲哀,让守法者每每感到不公和愤慨。因此就执法而言,必须回归程序的正当性,回归文明执法,同时发挥公众的监督权,才能树立起一个法治社会的正确范本。

参考文献

[1]林铁军 《人民日报专题深思——形成敬畏法律之心》.人民网,2015,6,4。

[2]《暴力抗法源于缺乏敬畏》.光明网,2015,5,21。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论文作者:潘锦华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2017年8月总第1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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