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以色列:推迟了40年的外交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以色列论文,印度论文,迟了论文,外交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中国同以色列1992年1月24日建立外交关系之后, 亚洲的另一个大国印度也紧跟着在1月29日与以色列实现了关系正常化。 以色列把相继与中国和印度这两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建交称为其与第三世界外交史上“最重大的成就”。
以色列同中、印两国的关系正常化,都走过了漫长的历程,而且也都颇具戏剧性,以色列同中国的建交,是在以色列1950年1月首先承认了新中国的情况下,经过42年之后才完成的。而以色列同印度的建交,则是在印度于 1950年9月首先承认了以色列之后,也过了42年以后才实现的。
关于中国同以色列关系的曲折发展,国内已有学者著文论述。本文拟对印度—以色列40多年来关系的发展进程作一论述。由于以色列长期一直力图打破它在国际社会中十分孤立的处境,很希望在亚洲得到承认。它对同亚洲国家的关系,尤其是与中国、印度等亚洲大国的关系一直是非常重视的。因此,印—以关系正常化拖延了如此长的时间,更多地应该从印度方面来分析。
一、印度国大党对以色列建国的态度
与现代中国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支持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态度不同,现代印度国家的创始人莫汉达斯·甘地对犹太复国运动一直持否定态度。早在30年代,甘地就表示不赞成犹太人到巴勒斯坦去建国。他认为犹太人的苦难固然值得同情,但解决犹太人的问题不应以阿拉伯人的牺牲为代价,犹太人问题是一个欧洲问题,它应在欧洲解决,而不应拿到中东来解决(注:见P.库马拉斯瓦米:“印度—以色列关系回顾”,载英国《新视野》(New Outlook),1992年11—12月号,第23页,第24页。)。
甘地的态度对以后印度国大党的巴勒斯坦政策一直有影响。尼赫鲁在狱中给他女儿英迪拉·甘地的一封信里,曾对巴勒斯坦问题和印度次大陆问题进行了比较,他认为,英国策划次大陆的印巴分治和巴勒斯坦的阿犹分治,目的都是要保持它自己对这些地方的统治。由于犹太人支持巴勒斯坦分治,而印度次大陆的穆斯林也支持印巴分治,这样,就使反对印巴分治的印度国大党在巴勒斯坦问题上自然与反对分治的阿拉伯人站到了一边。
另外,当印度独立后,执政的国大党领导人在对待巴勒斯坦问题时,还有一个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这就是印度国内占人口11%、总数多达5000万人的穆斯林少数民族。印度穆斯林与阿拉伯人有着同样的宗教信仰,并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印度政府在巴勒斯坦问题上偏向犹太人,肯定会招致国内穆斯林激烈的反对,造成国内的不稳定。
由于以上原因,1947年联合国讨论巴勒斯坦问题时,印度明显地采取了偏向阿拉伯人的态度。印度是当时联合国巴勒斯坦特别委员会的11个成员之一,当时它曾与南斯拉夫和伊朗提出过一个少数派的“联邦”方案,但因阿、犹双方都反对而没有提交联合国讨论。当联合国大会11月表决巴勒斯坦分治决议时,印度尼赫鲁政府采取了与所有阿拉伯和穆斯林国家一致的立场,投了反对票。
当1948年5月以色列宣布建国后,印度一直迟迟不予以承认。 1949年5月联合国讨论接纳以色列为会员国时,印度也持反对态度。 在公开场合,尼赫鲁说,印度暂不考虑承认以色列,是要看这个新国家是否能有效地行使其权力;但他在私下也承认说,主要是不愿意伤害阿拉伯朋友的感情(注:见亚瑟·鲁比诺夫:“印—以关系的正常化”,载于美国《亚洲概览》(Asian Survey),1995年5月号,第490页,第491—492页,第504页。)。直到1950年9月,当以色列国已存在了两年多,并加入了联合国一年多之后,印度政府才宣布对其给予承认。
当时有的报道分析说,尼赫鲁政府是因为对埃及法鲁克政府在联合国关于海德拉巴问题上投赞成票不满,才决定承认以色列的。但尼赫鲁向阿拉伯国家保证说:对以色列的承认,并不意味着印度的中东政策有什么改变。
二、尼赫鲁时代印—以关系
尽管得到了印度的承认,但以色列曾期待着的“两国关系的新纪元”却并没有出现。1952年2月, 尼赫鲁在会见来访的以色列外交部总务司司长沃尔特·艾坦时,曾表示原则上同意与以建立外交关系。但印度政府又以财政困难,无力在国外新建使馆为由,一直没有正式同以色列建交。实际上,印度当时还是担心这样做会恶化它与伊斯兰世界的关系,尤其是担心巴基斯坦利用这一问题来煽动印度国内的穆斯林。后来的结果是,以色列在孟买设立了一个作用受到严格限制的领事馆,其主要作用是协助孟买及周围地区的印度犹太人移居以色列。而印度却没有在以色列设立任何机构。
印度与巴基斯坦在克什米尔等问题上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双方都希望能得到阿拉伯世界的支持。印—巴之间的竞争也影响着印度和以色列关系的发展。巴基斯坦从一个伊斯兰国家的立场出发,在阿以冲突中一直采取强硬的反以姿态。这就迫使印度在处理与以色列的关系时表现得非常苛刻,这样才能指望数量众多的阿拉伯国家在联合国讨论印巴问题时至少持中立态度。印度这种处境在1955年的万隆会议前后最为明显。
在为万隆会议召开作准备的茂物会议上,几个发起国就是否邀请以色列参加万隆会议展开了争论。当时同以色列关系较好的缅甸吴努政府认为以色列作为一个亚洲国家有权参加会议,吴努甚至威胁若不邀请以色列,缅甸就拒绝出席。而巴基斯坦和印尼则坚决反对邀请以色列。这样,印度的态度就非常关键了。尼赫鲁表态说,也许“应该”邀请以色列与会,但他又指出,如果以色列出席,阿拉伯国家就会退出,那就意味着整个西亚将缺席,会议也就失去了平衡。因此,最终尼赫鲁也拒绝让以色列参加万隆会议,以示印度对阿拉伯国家关系的重视(注:见亚瑟·鲁比诺夫:“印—以关系的正常化”,载于美国《亚洲概览》(Asian Survey),1995年5月号,第490页,第491—492页,第504页。)。
50年代,由于印度76%的进口和近70%的出口都要通过苏伊士运河,尼赫鲁政府在其外交政策中极为重视同埃及的关系。另外,在埃及和阿拉伯世界民族主义运动中崛起的纳赛尔,也给尼赫鲁提供了一位理想的合作伙伴。纳赛尔更多地是表现为一位世俗的民族主义领袖,即不同于那些保守的、强调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君主,也不同于一些阿拉伯国家的左翼激进派,这与尼赫鲁的思想非常合拍。
这个时期还有一个因素也加快了印度—埃及关系的发展,这就是英美一手策划的中东军事同盟“巴格达条约组织”的出现。印度在次大陆的竞争对手巴基斯坦和埃及在中东的竞争对手伊拉克都被拉入了巴格达条约组织。这种压力自然使得印、埃进一步接近。因此,两国关系在“亚非团结”、“不结盟”等基础上迅速发展,1955年4 月签署了《印—埃友好条约》是这一关系的高潮,尼赫鲁与纳赛尔之间也建立了亲密的个人友谊。
印度同埃及友好也就意味着对以色列敌意的增加。1956年10月的苏伊士运河战争,标志着印—以关系跌入了低谷。埃及宣布苏伊士运河国有化,也使作为运河重要使用者的印度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而且埃及事前也并未与印度蹉商。但政治利益超越了经济利益,尼赫鲁在整个苏伊士运河危机期间都公开而坚决地支持纳赛尔。他谴责以色列与英、法帝国主义勾结在一起侵略埃及,是对联合国宪章的公然破坏,并称在这种情况下印度是不可能与以色列建立外交关系的。此后,印度对以色列的态度日趋强硬,在建交问题上的立场是“时间尚不成熟”(注:见P.库马拉斯瓦米:“印度—以色列关系回顾”, 载英国《新视野》(New Outlook),1992年11—12月号,第23页,第24页。)。
尽管如此,印以之间仍保持着一些往来,如60年代初印度原子能委员会主席还访问了以色列,一些人对印以建交仍怀有希望。但当1964年尼赫鲁去世后,这种希望也随之破灭了,因为尼赫鲁的继任者对以色列采取了更不友好的政策。印度对以色列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冷淡态度,以示它同阿拉伯世界的团结一致。1965年以色列曾主动提出帮助开发印度拉贾斯坦邦的不毛之地,但遭到了印度的拒绝;1966年以色列响应联合国秘书长吴丹的呼吁向印度提供灾害救济也被以“政治原因”为由而谢绝;在印度出生的著名犹太指挥家祖宾·梅塔率领的以色列交响乐团也被拒绝到印度来演出;印度还在签证方面制造麻烦,限制双方的人员往来。
三、印度与阿—以冲突
如果说尼赫鲁时代印度与埃及友好更多地是出于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亚非团结和苏伊士运河等因素的话,那么70、80年代印度的中东政策却已包含了更多的实用主义因素,具体说来,也就是经济利益因素。
随着印度经济的发展,它对阿拉伯石油的依赖越来越大。这里有一组数字很能说明问题:1961年、1971年、1981年、1991年印度从石油输出国组织国家的石油进口分别占其进口总额的4.6%、7.7%、21.8%、19.7%。早在石油危机之前,印度与阿拉伯国家的双方贸易额就已超过了10亿卢比(注:朱昌利、宋天佑著:《当代印度》,云南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 第247页。)。阿拉伯国家向印度提供石油,以换取印度的工业品和茶叶。但这种双边贸易却使印度处于一种很脆弱的位置:阿拉伯国家能从其他地方很方便地购买到这些商品,而印度却只能依赖阿拉伯的石油。另外,阿拉伯劳务市场也是印度在制定其中东政策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大约50万在阿拉伯国家工作的印度劳工每年给印度带来的外汇收入不是一笔小数。
正是从这些经济因素考虑,从6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后期的20多年里,印度在阿—以冲突问题上越来越偏向阿拉伯一方,对以色列的态度也变得越来越强硬,力图以这样的立场来获得阿拉伯国家,尤其是海湾阿拉伯国家的友谊。
印度采取亲阿政策的另一个因素是受苏联影响。由于在处理与中国和 巴基斯坦的关系问题上,以及在经济、安全问题方面印度对苏联的依赖都很严重,所以印度在对外政策上在很长一个时期里要看苏联的脸色行事。这样,苏联支阿反以的态度也必然要对印度的中东政策产生影响。
在联合国里,印度对阿拉伯国家提出的各种方案总是无保留地给予支持,它积极参与制裁以色列和支持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在1967年“六·五”战争期间,尽管印度国内的人民党等反对派对政府的中东政策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要求甘地夫人领导的国大党政府在阿以冲突中保持中立,但甘地政府仍公开对以色列进行了严厉的谴责,并要求以色列完全撤出战争中占领的地区。对于1973年的“十月战争”,印度也同样严厉地谴责以色列,支持埃及和叙利亚,并向埃叙赠送了药品和派去了医疗队。
1977年人民党在选举中获胜上台执政,一贯批评国大党中东政策的德赛和瓦杰帕伊分别出任总理和外长。以色列方面认为,这一变化给改善印—以关系带来了机会。然而,当人民党政府看到国内穆斯林的反以情绪和阿拉伯世界的重要性后,却不敢贸然改变前政府的做法,在处理同以色列的关系问题上依然非常慎重。1977年11月前来进行试探性访问的以色列外交部长摩西·达扬仍然是空手而归(注:见摩西·达扬著:《达扬自传》,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出版,第144页。)。
印度也是世界上最早正式对巴解组织给予外交承认的非阿拉伯国家之一。1974年11月,印度全力支持巴解组织获得联合国观察员席。1975年11月,印度作为发起国之一,使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谴责犹太复国主义是种族主义的3379号决议。甘地夫人1980年重返政坛后最早采取的一个行动就是让巴解驻新德里的代表处升格为享有使馆地位的外交使团。1988年巴解宣布成立巴勒斯坦国,印度立即予以承认。
1982年以色列入侵黎巴嫩后,甘地夫人指责以色列是一个“无休止的扩张主义国家”。印度政府降低了以色列驻孟买的领事馆的级别,进一步减少了双方的文化往来,并且拒绝让以色列运动员参加1982年在新德里举行的亚洲运动会。1984年甘地夫人遇刺身亡,其子拉吉夫·甘地上台执政后,仍继续奉行对以色列的强硬政策。因此有人分析说,从尼赫鲁到他的女儿英迪拉·甘地,再到他的外孙拉吉夫·甘地,印度国大党当政者一直采取亲阿反以的政策,最终使以色列成为了印度外交圈子中的“不可接触者”(Parial,即印度等级社会中的贱民”(注:见摩西·达扬著:《达扬自传》,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出版,第144页。)。
然而,由于一个特殊的因素,使印度这种亲阿反以的中东政策并没有得到满意的回报,而且还显得有一些“一厢情愿”。这个特殊因素就是印度与巴基斯坦的冲突。
在1965年和1971年的两次印—巴战争中,多数阿拉伯国家都明显地站在伊斯兰国家巴基斯坦一边。沙特阿拉伯、约旦、科威特向巴基斯坦提供了军事和经济援助,利比亚的卡扎菲甚至还号召对印度进行“圣战”,只有同印度关系较密切的埃及、叙利亚尽量保持中立。有意思的是,与阿拉伯国家的态度相反,以色列却在印—巴冲突中一直采取支持印度的立场。无论是1965年在克什米尔问题上,还是在1971年孟加拉国脱离巴基斯坦独立的问题上,以色列都表示支持印度的立场,并谴责巴基斯坦。
尽管如此,对各种利害关系进行权衡之后,印度国大党政府在阿以冲突中仍然不愿,也不敢改变这种亲阿反以的政策。印度政府的这种“一厢情愿”的立场,引起了国内一些人的不满,反对派也以此为由一再攻击政府的外交政策。
四、印—以关系正常化进程
印度对以色列的公开敌视,从8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减弱。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印—以关系的缓和是从华盛顿的印度驻美大使馆与美国犹太院外活动集团的合作开始的。1987年美以公共事务委员会支持印度驻美使馆,向美国政府施加压力,反对向巴基斯坦出售机载预警和控制系统。印度方面对此作出的回报,一是改变了以往在体育比赛中对以色列进行抵制的做法,1987年以色列选手参加了在印度举行的戴维斯杯网球公开赛;二是以色列驻孟买的领事馆又再次升级,并使其管辖范围延伸到南方的喀拉拉邦,因为该邦的柯钦地区有数千犹太人。
1989年拉吉夫·甘地在大选中失败,人民党上台执政,印—以关系正常化的速度加快了。90年代初以后,印度发现以色列在华盛顿的影响对克什米尔问题很有好处,而且在反对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极端势力问题上,印、以双方也有共同利益,于是官方的反以言论明显减少了。在1991年1月的海湾战争中,印度同意在本土为美国战斗机加油, 从而站到了美国、以色列和阿拉伯温和国家一边。
印—以关系正常化的进程,是由拉吉夫·甘地遇刺后于1991年6月上台的拉奥政府最后完成的。拉奥称,他决心矫正“我们外交政策中不必要的失误”。1991年12月,印度在联合国投票赞成撤销它1975年参与提出的“犹太复国主义等于种族主义”的决议。这一举措并没有引起阿拉伯国家太强烈的反应,这就为下一步印—以正式建交铺平了道路。巴解主席阿拉法特曾到新德里来进行了两天的谈判,但最后对不可避免的印—以关系正常化趋势也只好采取了默认的态度。
1992年1月29日,印度外交部宣布同以色列正式建立外交关系。6个月后,印度驻以色列大使馆在特拉维夫开馆,老资格外交官杜瓦克出任首任驻以大使。
印度决定同以色列实现关系正常化,最主要是由于这样几点原因:
首先,由于世界形势的变化,特别是苏联的解体,迫使印度调整其外交方针。长期以来,莫斯科一直是印度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同时也是印度最大的军火供应者,而现在印度却不得不更多地依靠美国和西方国家的军事装备、贸易和投资。
冷战后, 印度外交政策的重点越来越集中于经济利益方面。 拉奥1992年6 月在新德里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说:“增进印度在国外的经济和商业利益,已成为印度外交的主要关注点之一。”(注:《当代印度》,第316页。)印度多年来对以色列的敌视态度, 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它同美国的关系。现在印度希望通过改善印—以关系向美国作出友好的姿态,以便在美国的帮助下更多地获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投资。
其次,由于石油价格下跌,阿拉伯国家的影响力降低了。而且阿拉伯国家内部在处理同以色列的关系问题上就四分五裂,各行其是。埃及早已承认了以色列并同它建了交,海湾国家、摩洛哥、约旦与以色列也一直有来往,巴解组织事实上也已承认了以色列。所以,印度知道它同以色列关系解冻并不会遇到阿拉伯方面的太大阻力。
海湾战争之后,阿—以和解的势头一度看好,印度也希望能够在中东和平进程中发挥作用,一是可以分享“和平红利”,二是提高自己的国际声望,以争取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而要参与中东和平进程,同以色列建交是必要的一步。
再次,80年代后期以来,以色列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不断上升。1967年战争后同以色列断交的苏联和东欧各国都已纷纷同以色列恢复了外交关系,印度最大的邻国中国也加快了同以色列关系正常化的进程。在这种情况下,印度如果再不采取行动,就会对它的国际形象产生不利影响。
最后,印度国内对政府同以色列建立外交关系的行动普遍都比较支持。当国会对这一问题举行辩论时,一些党派甚至指责政府的这一行动太迟缓了,穆斯林议员的反应也不象原来人们预料的那样强烈。反而倒是国大党内还有人指责政府,他们批评说拉奥采取这样一个改变印度长期以来既定政策的重大举措,事先既没有在国大党内征求意见,也没有在国会中讨论(注:见亚瑟·鲁比诺夫:“印—以关系的正常化”,载于美国《亚洲概览》(Asian Survey),1995年5月号,第490页,第491—492页,第504页。)。
五、印—以关系的发展
印—以正常关系在推迟了40年之后终于建立起来了。如今,似乎双方都在争取弥补那些失去的时光,所以关系发展得非常快。
建交后,两国的高级官员不断互访,其中较引人注目的是1993 年5月17—18日以色列外交部长佩雷斯对印度的访问。在欢迎仪式上,印度外长迪内什·辛格对佩雷斯说:“印度很多人对你的访问已等待了许多年了……”(注:见以色列外交部编:《以色列对外关系文件集, 1992~1994》,耶路撒冷1994年出版。)访问期间,印、 以之间签署了一系列经济、旅游和贸易协议。印度的农业部长、商业部长以及旅游、科技部门的负责人都陆续访问了以色列。9月两国还签署了工业合作协议。
印、以关系的加强最明显地体现在经济方面。过去,印度同以色列之间每年贸易额只有1亿多美元,1993~1994年度双方的贸易额已超过了4亿美元,1994~1995年度双边贸易又翻了一倍,达8亿多美元,而到1996年上半年,印—以贸易已超过了上一年同期35%。除了传统的钻石出口外,以色列现在还向印度出售钾肥、磷肥,以换取印度的纺织品、棉纱、大米、皮革制品等。以色列还把印度视为生态技术和军火的目标市场。另外,从农业上来看,印度因有大片的干旱地区和低产地区,对以色列先进的农业技术也极感兴趣。以色列平均每公顷土地的产量是印度的17倍。1994年以色列帮助印度在新德里附近建立了一个示范农场。
印—以关系正常化似乎还给印度带来了一项好处,这就是1993年美国财政年度的援印金额比上一年度增加了27%,是近10年第一次超过了援助巴基斯坦的数额。
印度与以色列建交后,文化交流活动也趋于频繁。双方的文化团体多次互访,祖宾·梅塔率领的以色列交响乐团在新德里和孟买的演出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印、以间到对方国家的旅游人数也成倍增加。建交还引起了一个新问题,这就是已在印度生活了上千年的孟买、柯钦等地印度犹太人移居以色列的速度大大加快了。据估计建交前印度大约还有3000犹太人,然而到1995年剩下的已不到1000人了。据说,还有数百名要求移居以色列的印度人因无法证明他们是犹太人,而遭到以色列方面的拒绝。
两国的政治关系也在不断上升,尤其是以色列前政府的积极推动中东和平的政策受到了印度的高度称赞。以色列前外长佩雷斯也曾表示希望印度为中东和平进程作出它“独特的贡献”。1995年11月6 日拉宾总理遇刺身亡后,印度各大报纸都在头版登载这一消息,并称拉宾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国际人物之一”。印度政府还宣布11月8 日为全国哀悼日,以纪念拉宾。
标签:阿拉伯文化论文; 联合国秘书长论文; 中国犹太人论文; 巴基斯坦经济论文; 以色列总理论文; 外交关系论文; 中东局势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