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货币政策相结合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运行模式的选择_货币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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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由直接的行政手段为主向间接的经济手段为主的转变,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基本经济手段,将对我国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发挥愈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影响,我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配合不默契,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宏观调控合力,直接影响宏观经济运行质量。本文拟就改革以来我国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配合运作进行实证考察和分析,并初步提出未来两大政策配合模式的选择,以期对宏观经济的健康协调运行有所帮助。

财政政策是国家通过税收和财政支出对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进行调控的一种经济政策;货币政策则主要是指中央银行运用法定准备金率、贴现率、利率、信贷规模、公开市场业务等各种工具来增加或减少货币供应量,从而达到调节社会总需求的一种宏观经济调节手段。两大政策既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在实际操作中,二者更是相互影响。这集中表现为在不同时点上两大政策的不同配合模式的选择。不同的配合模式既是宏观经济形势的客观要求,同时,也必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运作就显得异常重要。

综观改革18年来我国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相互配合,双松、双紧、松紧三种配合模式皆有,其中有10年是双松配合,4年为双紧配合,1981年为松紧配合,1993年6月以后一直是适度从紧,但并非完全的双紧政策。因此,总的看,改革以来我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配合是偏松的,或者说是以双松搭配为主,少数年份的“双紧”是对前期双松政策负面效应的纠正。

应该说,改革后我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双松配合是符合实际的。一方面,两大政策的配合运作具有拨乱返正的性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把行政手段列为宏观经济的主要调控手段,这不仅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实际上也很难做到尊重和利用经济规律,导致在许多方面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而作为经济发展主要调节手段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却始终处于次要地位,难以充分或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调控作用。改革后,两大政策的搭配运作,可以说是其功能的归位。另一方面,改革后两大政策的双松搭配具有明显的还帐性质。长期以来,我们以阶级斗争为纲,贻误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机遇,“十年动乱”更使国民经济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粉碎“四人帮”后,可以说是百业待兴,而最迫切的就是要把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迅速把经济建设搞上去,解决人民吃饭问题。改革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实行双松搭配,就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最主要的条件。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双松搭配,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从生产角度看,两大政策的双松搭配,刺激了投资需求的增长,加速了各种资源的开发利用,从而刺激了经济的高速增长。如1984年和1985年,经济增长率分别为14.7%和12.8%,全社会固定资产增长率分别为28.2%和38.8%,信贷规模增长分别为28.8%和38.8%。从消费角度看,双松政策刺激了消费需求的增长,从而推动了生产规模的扩大,也反作用于生产并拉动了经济的增长。

在实践中,双松经济政策的负效应也是非常明显的,它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的严重失衡,拉动了物价的大幅度迅速上涨,改革18年来,全国零售物价总水平上涨3.56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30倍,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上升5.28倍,而从1950年到1978年的29年中,以上各类价格总水平分别仅上升1.35倍、1.45倍和2.17倍。二是双松政策的负效应,如通货膨胀的发生,往往需要采取双紧政策予以纠正和遏制,这种“急刹车”或“一刀切”的双紧政策,往往造成国民经济的波动,甚至震荡,使国民经济运行不稳。如1989年后采取的双紧政策虽然使物价指数由1988年的18.5%下降到1990年的2.1%,但却使国民经济增长受到较大影响,增长幅度由11.3%下降到4.4%,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三是双松政策使社会再生产无限制地外延扩大,经济效益明显大幅度下降。如资金利税率1980年为24.3%,1995年为8.29%,16年下降16.01个百分点,足足一倍半之多。

由此不难看出,双松和双紧政策虽然比松紧搭配政策来得快,但往往付出的代价更大,而松紧搭配虽力度较缓,但却往往给后续年份的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如1981年实行的松(金融)紧(财政)配合政策,带来了1982年经济的全面增长;1993年后半年后的适度从紧政策,在宏观调控力度上采取“软着陆”的措施,也取得明显效果,尤其是实现了1996年低通货膨胀,高经济增长的发展目标,显然,松紧配合比单纯的双松或双紧配合总体效果要好。

同时,也可以看出,我国宏观调控中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配合运作还存在着不少关键性的问题:一是两大政策在宏观调控中功能混淆,缺乏明显的分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资金来源完全靠国家的财政和信贷供应,国家宏观调控也很少考虑经济结构问题,往往采取行政手段,通过同时压缩或增加财政和信贷的资金供应,便可奏宏观调控之奇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资金利用的渠道拓宽了,国家供应的资金只占企业利用资金的40%左右,这样,国家行政手段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就失灵了。往往是财政透支借款堵住了,货币发行仍然过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控制住了,投资规模依然膨胀过速。不仅经济总量不断膨胀,而且结构性矛盾也愈益突出,使国民经济运行质量欠佳。这就要求宏观调控中两大政策,依据各自的功能特点和优势进行明确的分工,即财政政策偏重于对经济结构的调整,而货币政策则相对注重对经济总量的调控,在各自发挥优势功能的基础上,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以提高宏观调控的综合效果,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高质量运行。

二是在现阶段的宏观调控中,愈来愈强化金融的作用,而忽视财政政策的调节功能的发挥,使得货币发行增加额大大高于财政收入的增加额。由于目前经济发展阶段的条件不成熟,这种对两大政策宏观调控作用向货币政策的畸偏,往往导致国民经济运行的不协调,表现为经济总量的猛胀猛缩,波动不稳,并伴生经济结构的失衡,整体效益低下。而政策的调控威力又难以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从而收到良好效果,因此,往往是国民经济陷入短周期性的不良循环。

三是货币政策在运用中忽视公开市场业务的宏观调控功能。公开市场业务是市场经济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三大法宝之一。公开市场业务即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既可以为财政集聚资金,增强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能力,而且它又直接是货币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操作工具和主要手段,可以说,国债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运作的一个契合点。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早已证明了公开市场业务对宏观经济稳定发展的调控作用。而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偏重于金融贷款的管理和作用,未能充分重视公开市场业务的宏观调控功能的发挥,不仅不利于增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能力,而且使国民经济的运作失去了一个强有力的调控手段,不利于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是根本上说,我国现阶段还缺乏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制度基础。主要表现是:企业改革步履维艰,现代企业制度难以真正建立;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困难重重,资金商品化远未真正实现;中央银行体制极不健全;市场体系不健全等。在现行体制下,企业主体的预算约束软化,微观金融主体的资金供应非理性化,中央银行货币供应严重内生性,要素市场发育不全,金融市场不完善,中央财政大量赤字,财力锐减,货币供给超经济膨胀等,种种迹象表明,我国基本不具备两大政策协调配合运作的制度基础。

由上可见,我国实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运作的着力点在于大力推动制度创新,但由于实现制度创新本身面临着许多问题,所以,它决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简单工程。实际上,两大政策的配合有多种模式,究竟什么样的配合模式才是最佳的,则不是静态的或一成不变的,相反,这种最佳的配合模式是动态的,它随着经济运行的具体实践和需要而变化。不同的配合模式各有优劣长短之处,宜于在对经济运行实际做出正确、科学判断的基础上,相机扶持,着重于两大政策的宏观调控效果。

1、近期(“九五”期间)或体制转轨时期,我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配合模式选择,应是适度从紧下的松紧搭配政策。

之所以采取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配合模式,而不采取绝对的“双紧”、“双松”模式或绝对的“松紧”配合模式,其理由主要有以下3点:(1)由我国现行的经济运行机制决定:从财政政策看,一是在现行经济管理体制下,各级政府和部门都存在着强烈的投资扩张冲动,要求经济高速增长的意欲非常强烈而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根本不需用扩张的财政政策去刺激;二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其资金来源无论是来自增税还是来自举债,都有可能引发信贷的扩张;三是我国目前财政状况不容许大量举债。从货币政策看,在市场机制不完善而其功能不断得到强化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失控而诱发通货膨胀,降低宏观经济运行质量。(2)由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特殊阶段决定。从国际实践经验看,在经济的起飞阶段,宜于采取“紧缩”的财政、货币政策,如日本、新加坡、前联邦德国在经济起飞阶段都采取了“紧缩”的财政、货币政策,并取得了积极效果。目前我国也适值经济“起飞”前的助跑阶段,采取“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是有利的。(3)由我国的经济结构状况决定。目前,我国经济总量增长很快,但结构失调严重。因此,需要适度从紧,但又需在“从紧”的大环境下,充分发挥财政调节经济结构的功能,偏重采取松财政、紧货币的“松紧”搭配模式,以在经济稳定增长的条件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2、中期(2000年——2015年)我国财政、货币政策配合的目标模式——“松紧”搭配政策。

鉴于“双紧”、“双松”搭配模式弊大于利,以及中性政策实施环境的暂时性或基本不具备,故当我国完成体制转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后,两大政策宜于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实际,采取“松紧”配合的模式,使之长短互补,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实现两大政策协调配合的宏观调控效果。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松紧”配合模式有两种情况,即紧货币松财政或紧财政松货币政策配合模式。“松紧”配合模式适用于在社会供需矛盾不突出的经济条件下对供应结构进行调整,其目的在于解决供求的结构性矛盾。至于调节中谁松谁紧,则要根据供求结构矛盾的具体表现,结合两大政策各自的功能优势来选择。

(1) 紧货币松财政配合模式。即在社会需求结构中投资需求过旺而消费需求不足并进而引起社会供给结构中投资品供给不足而消费品供给过剩的情况下,应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分配环节能有效改善积累和消费比例的优势,选择紧货币松财政的配合模式,一方面通过紧缩货币供应,压缩过旺的投资需求,一方面通过财政减税让利等措施来扩大企业及个人需求,增加其对消费品的购买力,通过增加政府财政用于社会消费方面的支出来扩大政府的消费需求,这种松财政可能引起的赤字要靠缩小信贷规模等紧缩货币政策措施来予以弥补。

(2) 松货币紧财政配合模式。这是在社会需求结构中投资需求不足,消费需求过旺而引起社会供给结构中投资品供给过剩,消费品供给不足的情况下的适宜选择。它通过扩大信贷规模等扩张的货币政策措施来刺激投资需求,同时通过财政紧缩来收缩消费需求。信贷规模扩大引起的银行收支差额要靠紧财政形成的结余予以弥补。

松紧搭配的财政、货币政策模式对解决社会供求矛盾适应性强,有较大的灵活性,并且对经济运行不致于产生较大的波动影响,它既适用于全面性的总供求结构失衡,产业结构比例失调的情况,也可以适用于某些局部失衡的情况,并且可以在不同的失调情况下使用,因此应成为实践中使用得最多的一种配合模式。

3、远期(2015年以后),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要重新确立两大政策的地位,即明确二者在宏观调控中的主辅关系,总的倾向为:以货币政策为主,财政政策为辅,逐步强化货币政策功能,弱化财政政策作用,将财政政策纳入货币政策的范畴之中加以考察。主要依据是:(1)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健全、市场体系的完善以及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的要求;(2)我国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完成及其合理化;(3)宏观调控中二者作用力的大小,即货币政策要强于财政政策;(4)宏观调控效果的要求;即货币政策的调整效果相对要大得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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