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业的结构及业务职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韩国论文,金融业论文,职能论文,结构论文,业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韩国的金融业为韩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本文介绍了韩国金融业发展的历史及现状,叙述了韩国不同金融机构各自的业务职能,总结了韩国金融机构的特点,并提出了面向21世纪的三个发展战略,即:范围广泛的产品和服务战略、突出重点领域战略和低成本战略。强调必须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引入适当的金融制度。
韩一银行是韩国第一大商业银行,拥有资产438亿美元, 在世界排行第123位,在全球设有18个分支机构,在中国的上海、 北京设有办事处。拥有职工9000多人,是在国际上有很高信誉的大银行。韩国的金融业虽然没有象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发达,但是对于韩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下边概括地介绍韩国金融业的结构及业务职能。
一、韩国金融业的发展及现状
韩国近代的金融业已有一个世纪的历史。1878年,日本第一银行在韩国南方港口城市釜山设置的分行是韩国第一个金融机构。但是,这个机构没有开展多少营业活动就撤走了。
近代金融制度是从1897年韩城银行(现在的早兴银行)的设立开始的,其后,1899年陆续建立了大韩、大川银行(现在的商业银行)和朝鲜储蓄银行(现在的第一银行),1932年又设立了朝鲜信托银行(现在的韩一银行)。这样,近代银行业开始发展起来了。
现在的中央银行——韩国银行于1909年创立,之后在1911年改名为朝鲜银行,开始发挥中央银行的中心作用,朝鲜战争爆发前夕又改名为韩国银行,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
韩国的银行大体分为创出通货的通货金融机构和不能创出通货的非通货金融机构。通货金融机构有供给现金的韩国银行和经营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以及特殊银行。非通货金融机构有,以开发机构为主的投资机构,以居民的金融机构——相互金融金库为主的储蓄机构和保险机构,还有以证券公司为主的其它金融机构。
韩国的金融业是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中心的三足鼎立形式发展起来的(见图1)
图1:金融机构的结构
到1994年末为止,韩国国内共有包括中央银行在内的34个国内银行和95个外国银行(72个外国分行和23个外国办事机构)。其中,美国有27个,日本有24个。
二、韩国金融机构的业务职能
(一)银行
1.中央银行。主要职能包括:①发行货币,即有发行货币权;②中央集中结算,即把存款货币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支付准备金存入中央银行,中央银行通过存款帐户,对各银行之间进行支票和票据的交换、结算等业务;③供给资金保垒作用,即中央银行通过再贴现的形式对存款货币银行进行贷款,当存款货币银行意外地突破贷款额度的时候,可从中央银行直接借入;④代行政府财政,即设置政府存款帐户,把一切岁入纳入到政府存款帐户,岁出也从政府存款帐户中支出;⑤监督存款货币银行,每年按期或随时检查存款货币银行的会计业务,指导和监督营业活动;⑥储备外汇,即为结算国际往来储备支付准备金外汇。
2.存款货币银行。韩国存款货币银行分为商业银行和特殊银行。商业银行根据银行法设立,特殊银行分别由不同的特殊银行法设立,而且受其银行法的约束。商业银行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分为以全国为对象的全国银行和以地方为对象的地方银行。
在韩国,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是分开的,根据长期金融和短期金融分开经营的原则,商业银行把一年以下的短期存贷业务、兑换业务、保证支付业务等传统的短期金融业务作为主要业务。到70年代初为止,韩国的金融市场还不发达,银行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子公司办理商业业务和周边业务。
商业银行经营信托业务、信用卡业务、代理融资业务。在证券业务中经营国库券管理业务、私营募券承销业务、有限换卖转让业务、有价证券的经营和储备等业务。商业银行原则上被禁止经营长期金融,但是随着长短期金融界限逐渐消失的世界潮流,商业银行的长期金融业务将逐步扩大。商业银行的营业状况是,到1994年末为止总资产为250 兆韩元(约3169亿美元)、总存款业务为153兆韩元(约1940亿美元)、 总贷款业务为99兆韩元(约1255亿美元)、营业利润为4兆6千亿韩元(约58亿美元)。这些银行拥有15个分行,全国银行有3144个(包括营业所),地方银行有1000个。全国银行有136个国外分行,地方银行有6个国外分行,共有42个分行。在这些银行里工作的职工人数, 全国银行有82012人,10个地方银行有19581人。
全国银行是以全国为营业对象的银行,经营以批发销售金融为主的范围广泛的业务。从金融业自身制约化的趋势看,将来会发展成不仅经营批发销售金融业务,而且同时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和投资信托业务的综合银行,这将形成庞大的银行网络。还会发展成以特定顾客、特定产品、特定区域为对象的特殊化专业银行。
地方银行是为了防止区域集中和均衡发展区域经济,于1967年在釜山市(直辖市)和以道(相当于中国的省级单位)为单位分别设立的。现在,10个地方银行以各地区为中心开展业务,为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服务。虽然它的业务与全国银行没有多大的差别,但是在对中小企业的义务贷款比率、经营区域受限制等方面有差异。在经营战略上强调区域金融的发展。
特殊银行是为了解决商业银行对国民经济的各个特殊部门,因受效益、专业、融资资源等方面的制约,而不能充分筹措资金的问题而设立的,现有5个这样的银行。①中小企业银行,1961 年为了支持中小企业设立的。这个银行主要经营私人和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②住宅银行,以住宅资金为后盾,为了提高住宅资金的供给和管理的效率,于1967年设立的,它对韩国住宅的普及做出了巨大贡献。住宅建设从这个银行得到一定数额的资金。我认为发展中国家为加速住宅建设试行这种制度是可行的。③农业协会、畜牧协会、水产协会,这是为支援农民、牧民、渔民而设立,帮助协同组合解决资金等方面的困难。
开发机构银行,由于这些银行不以居民为对象,所以属于非通货金融机构。系根据特殊银行法设立的,是经营特殊业务的银行,因此属于银行金融机构。①长期信用银行,长期信用银行是根据长期信用银行法设立的,以民间为基础支持中长期金融的民间开发金融机构。以IBRD的贷款作为主要资本的韩国开发金融公司为母体,另外5 个全国银行共同出资于1980年6月设立的。它主要靠发行长期信用债券筹措资金, 经营以贷款为主的长期金融业务。②韩国产业银行,为促进产业的复兴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于1954年设立的。它以国民投资基金为主,还通过国内外金融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外国借款等手段筹措资金。这些资金大部分用在电力、煤炭、机械、钢铁、海运等基础产业上,积极支援国家基础产业发展。③韩国进出口银行,是为了支持中长期延缓支付出口、海外投资和资源开发于1971年设立的。经营的主要业务是解决出口资金、对海外提供技术的资金、进口主要原材料的资金,并支持为开发本国主要资源引进国外资金等业务。资本金由政府、韩国银行、韩国外汇银行、进出口公司以及国际金融机构等共同出资。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
1.证券及投资机构
投资金融公司,也叫短资(短期资本)公司,为了发展私人金融、调节短期资金的供需矛盾,于1972年8月根据短期金融法设立的。 投资金融公司主要办理票据管理户头、有价证券买卖、收集承销、销售中介、支付保证等业务。
综合金融公司,为了促进引进外资,把英国商业银行和美国投资银行的职能综合起来,以中长期设备资金为主,于1975年根据有关综合金融公司的法律而设立的,主要经营短期金融业务、外资业务、公司债券的发行业务、中长期贷款业务、证券代理业务等。由于业务范围广,可比喻成金融百货商店。
投资信托公司,是以国内外的客户为对象经营证券投资业务的机构,经营信托型证券储蓄、有价证券的承销和销售业务。这些机构由于近年来股份市场的不稳定受到的打击比较大。因此随着金融的重新组合,有随时被改编的危险。
证券金融公司,为了促进证券的发行和流通,以证券公司或一般投资者为对象,对证券的承销或买卖贷出所必要的资金或证券的机构,这种机构只在日本和韩国设有。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交易、经纪业务和承销业务。另外,还经营对顾客的信用供给业务。证券储蓄业务、有限债券买卖业务、公司的债券支付保证业务、金库存贷业务等一部分有关银行业务和CD的销售,以及中介等一部分短期金融业务和通货债券投资信托、公债管理基金等一部分投资信托业务。
2.储蓄机构
互济储蓄金融公司,根据1972年8月公布的互济储蓄金融公司法, 把过去以居民为对象的私营金融机构——私营居民金库等机构,经过改编整顿后吸收在法制轨道上的金融机构。它经营定期付款、保证一定数额的贷款信用业务。让每个户头定期地交纳一定数额的契约金,根据抽签、投标等方法让雇员付款的相互信用业务,还有类似于票据贴现和定期储蓄的业务。大型金融机构无法在农村的每个角落里设立分行,不能给农民充分服务的情况下,设立规模较小的地区性互济储蓄金融公司,给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是可行的。但是应该等到使顾客满意的严格的银行规章制度落实之后才能实行。
信用协同机构:①信用协同组合是由合作社负责人以抵押金、委托金、定期储蓄等形式筹措资金,再融资给合作社社员,追求共同利益的机构。这个机构是由公司或机构团体追求共同利益而设立的,在韩国已经相当普及了。②互济储蓄金融公司,农协、水产协会、畜牧协会的互济金融是为了本单位的自力更生而设立的,利用这些存款支援短期的农村事业用款。还有,新村金库等信用协同机构。
保险机构有生命保险和为救济损伤及自然灾害设立的损害保险社,营业活动很活跃。
除了上述金融机构以外还有理事公司、风险资金公司。①理事公司,理事业务是对于企业只提供设备的业务。80年代以后在韩国迅速得到发展,目前已经发展成18个社,资产约有22兆韩元(以契约额为基准),对于产业建设的支援起了重要作用。②风险资金公司,风险资金也叫做新技术金融,是对于虽然具有高新技术而且有发展前途但风险大的项目给予扶持的业务,这也是80 年代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行业, 现约有55个社,提供1兆5仟亿左右的资金。
三、韩国金融产业的特点及发展战略
虽然韩国是金融业发达的国家,但不能说是一切金融制度都好,各国都应从自己的国情出发选择适合于本国的有特色的金融制度。
第一,在韩国的金融制度中,银行为了很好地解决各企业的资金困难,开创了与发达国家不同的票据贴现业务,成功地解决了企业所需资金,为了加强出口实行了支持贸易的金融制度,认真分析进出口动向、国际收支等,很好地选择了符合实际的支援时期、支援金额等。
第二,为了把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吸收在金融机构里,抑制消费倾向,把消费资金转换成产业资金,引入了美国等国家实行的活期形式的储蓄存款制度,这符合韩国的国情。顾客认为这是活期性强而利率高的储蓄。这样,储蓄存款增加,把居民的资金引导到产业资金上来,减少了消费倾向,抑制通货膨胀。
第三,为了达到国家的特殊目的建立了住宅银行、进出口银行、中小企业银行,支援住宅建设、增加出口、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我认为每个国家应根据本国的产业发展情况,有必要试行上述介绍的部分金融机构。
第四,要积极发展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证券市场,提高企业资金的效率。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的资本比重,通过发行股票来筹措资金。此外,对于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影响不到的地区,为了搞好那个地区居民的存贷款工作,可以实行互济信用金融等业务。
下面介绍韩国银行业为面向21世纪提出的三个发展战略。
第一,范围广泛的产品和服务战略,即把多种多样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给广泛的不同层次的顾客。为成功施行这个发展战略,落实彻底的费用管理和建立优位的银行网络是很重要的。所谓优位的银行网络,是在许多核心的国际金融市场中保持起主导作用的银行网络。
第二,突出重点领域战略,这就是对于特定的顾客群,集中给他们提供多种多样的商品和服务。服务价值,尤其是服务质量和消费者价值体系是销售的主要因素,所以要充分了解顾客、满足顾客的需要,把层次不同的商品提供给不同层次的顾客。
第三,低成本战略,这是对于价格比较敏感的商品,以较低的价格提供服务。为了更好地供应低价格商品,银行应该开发前所未有的崭新的销售网。为了保持这种竞争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提供价格比更高的服务。
最后,不管是引用什么样的金融制度,必须根据本国现有的条件,即使是再好的金融制度如果强行引入,那么其损失也将是惨重的。
本文是作者于1995年8月28日在吉林大学商学院所做的讲演。 吉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石柱鲜摘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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