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民革命时期的武汉店员工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武汉论文,店员论文,国民论文,工会论文,时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5)07-0071-007 [DOI编号]10.14180/j.cnki.1004-0544.2015.07.013 店员工会是国民革命时期武汉工人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数据的缺失和研究方法的局限,相关的学术研究尚较薄弱。国内关于武汉店员工会的学术专论有:朱英所著《国民革命时期的武汉店员工会》,梳理武汉店员工会经济斗争的基础上,探讨国民党政权针对店员工会应否存在进行的争论及其结果;[1]李玲丽所著《略论北伐前后商民运动中的武汉店员工会》,论述了武汉店员工会的经济斗争、店员运动的影响及结局;[2]冯筱才的专著《北伐前后的商民运动(1924-1930)》,论及武汉店员工会与商民协会的关系、国民党政权之于店员工会的政策界定;[3]巴杰的学位论文《民国时期的店员群体研究》,介绍民国时期店员的组织形式时,论及武汉店员工会的组织网络、内部结构。[4]外文著作方面,巴库林所著《中国大革命武汉时期见闻录》,以亲历者的身份论述了武汉店员工会的罢工情景及对商业的影响。[5]关于武汉工人运动、中共专题史的论著,部分提及武汉店员工会的会员人数及在工人运动中的表现。① 既往研究的主要成绩非常明显,关于武汉店员工会的部分史实有了较为准确的把握。但问题同样突出,多着眼于武汉店员工会的外部关系、劳资纠纷,忽视了店员工会的自身运行、职能发挥;未能关注武汉店员工会的成立解散及其活动与国共关系、国内政局的联系;部分数据有进一步考证的必要。尝试解决这些问题,是本文的突破方向及价值所在。 1 国民革命时期武汉店员工会概况 武汉是近代中国的商业重镇,店员是其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商业进一步发展的推动力量。商业的繁荣也会改善店员的生活、工作环境及促使群体队伍的不断壮大。比如汉口猪鬃业,最初仅有商号7家,店主店员合计不过80余人,到1911年,猪鬃商号已增至60余户,职工2000余人,[6]到1936年,店员“约在万名上下,其发展之迅速可见”。[7] 加入行业公所、与店主混合组织是武汉店员的早期组织形式,隶属行会组织的店员欲“自营商号”,只需“平常纳捐外”,“交1000文的招牌钱”。[8](P654)国民革命运动兴起后,国民党政权界定店员为“被压迫阶级,实为职工而非商人”,[9]中共亦认定店员为“半无产阶级”,“地方的无产阶级的代理人”。[10](P77)阶级色彩鲜明的店员工会开始在武汉出现,杂货、煤业、疋头、布业、参业、典业、煤油、麻夏、米业、药业饮片、衣业、铜业、绸缎呢绒、酒业、油业、中外纸业、墨业、玻璃料、海味糖业、京苏洋货、铁路转运、棉业、颜料、西药、五金、铁业、报关、拆药、瓷业、书业、丝织绸纱、粮业、皮业、钱业、漆业、堆栈业等行业店员工会先后成立。[11](P738) 武汉店员工会的组织形态,“早期不尽相同,有的由上而下,有的由下而上”,[12](P125)职工会、店员联合会亦同时存在。为统一组织,店员联合会于1926年12月14日改为武汉店员总工会,行业店员工会“性质相近的”合并为15个分会,会员31142人,[13](P136)到1927年5月,入会店员32000人,[14]至1927年7月武汉店员工会改组时,会员人数达33184人。[15](P384) 本为“商人”的店员以工会的形式组织起来以后,立即开展针对店主的经济斗争,“此时店总工作多半应付于彼了”。[13](P135)作为应对,店主提出“坚决罢市的意见”,[16](P1089)武汉的工商冲突渐趋激烈,店员工会成了时人眼中武汉工商业凋敝的主要原因。②商业低落无疑会影响到武汉国民政府的经济基础,进而影响到国民党对待店员工会的态度:1927年6月15日,国民党中执会政治委员会第29次会议,限制店员运动成了会议的议决内容,“店员工会同商民协会多少要有一点牺牲的精神,退让的态度”;1927年6月22日,国民党中执会政治委员会第31次会议,开始讨论店员工会的存在问题,“现在或是根本上不要他们存在,或是将他们并入商民协会,或许他们存在而加以改善,总要有一个办法”。[17](P1251,P1275) 濒临破裂的国共关系也影响到国民党对待店员工会的态度。“分共”的话语环境下,中共势力较为活跃的武汉店员工会③自然会成为重点清查对象。只是,国民党对店员工会的认识及态度颇不明晰,店员属于工人还是商人、是否应组织工会,国民党内部存在明显的分歧及长久的争论。[1]直至1927年7月27日,武汉国民政府正式“分共”后召开的国民党中执会政治委员会第41次会议,才明确提出改组店员工会为店员总会,“不再隶属于工会系统,归当地党部商民部指导监督”,[18]“职工会及工会,因工会法无明文规定,店员不得加入”。[19]武汉店员工会退出历史舞台,直至人民政权下店员工会在武汉的再度设立。 2 武汉店员工会的组织结构 代表大会是武汉店员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半年开会一次,主要职责是修订章程、选举职员、讨论会务进行等。遇有重大事件,由执行委员会决定、或经代表五分之一以上请求可以召集临时会议。夏斗寅事变时,武汉店员总工会即曾召集非常代表大会,动员店员武装起来讨伐夏斗寅,“尤望全体民众,即起直追,共灭此豸”。[20] 执行委员会是武汉店员工会的执行机构,“执行代表大会通过的一切决议案,并办理各项会务”,每星期召集常会一次。执行委员会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交际部、职业介绍所、经济保管委员会、童子团、纠察队等具体职能部门,改组为店员总会后,其内部结构调整为组织部、宣传部、秘书处及仲裁委员会四科。[21] 与广州店员工会的文书、理财、宣传、调查、交际、庶务、救济七科,[22](P13)上海店员总联合会的秘书股、组织股、教育股、经济股、交际股[23]相比,武汉店员工会设有专门引导学徒经济斗争的童子团,及常态化军事训练的自卫武装纠察队:童子团有队员3943人,④但组织不太完善,“没有详细的计划,没有臻到完善的地步”;店员工会纠察队,队员积极性不高。夏斗寅事变时,店员工会纠察队仅有100余人应召训练,实到者30余人。[13](P142) 分会是武汉店员工会的基层单位,“分会之下又按其人数与地域之关系成立支部”,然后按职业成立小组,支部每月集会一次。从实践层面观察,武汉店员总工会设有1639个支部,每名入会店员均有自己的归属支部。 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街坊或马路同人,以十人选举一人为标准进行选派,如该街坊或马路不及十人者亦得选派一名”。执行委员由代表大会选举,执委互选常委组织常委会。武汉店员总工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设9名常务委员、5名候补委员。执委及常委的当选,政府部门并不干涉,武汉店员工会具有完全的自主权。 武汉店员工会的各项事务,“不得在工会外开会议决通过”,议事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议事期间:迟到或不到之执委,一次不到警告,二次不到处罚,三次不到开除会籍。工会不到者,同一处罚,连续三次不到者,解散其执委会,另行选举。[25]工会职员(执委、常委、干事),任期半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三届。所有职员均“不支薪金”,“因公往来费用,可酌量给予交通费。如常驻会办事者,均酌津贴生活费”。就驻会职员生活费补贴一项,武汉店员工会每月需支出443元。⑤ 3 店员工会与武汉店员运动 店员工会成立后,武汉的店员运动迅猛发展,很快成为工人运动的核心组成部分,“长江中心的武汉、九江,表面虽然工人运动很强烈,但骨子里实在还是店员运动”。[26](P35) 加薪、缩短工作时间、限制店主辞退店员及追求学习、游行的自由权等是武汉店员运动的首要诉求,“第一步就实行经济斗争”,这也是店员运动兴起、持久的主要原因。 关于增加薪资:大部分行业,店员、学徒均增加工资;⑥部分行业,店员工资增加,学徒工资减少。⑦或者店员工资减少、学徒工资增加;⑧也有店员、学徒工资均有一定程度削减的情况。⑨不过,店主对店员工会“怂恿店员罢工、加薪”的行为十分不满,“加资问题,劳工与资本家可以直接交涉,无受第三者干涉之必要”。[16](P1089) 关于改善工作环境:店家须在夏季设置电扇和风扇,冬季须设置火炉或火盆。夏季为店员提供汗衫一件、毛巾一条,并备置经常救济药品。每月朔望两日,店家须备办较优之肴馔,慰问店员。至于学习、游行的自由权,“工作时间外,店员的活动,店东不得限制”,[12](P125)“店东管事,在人格上应以平等地位对待店员工人”。 关于工作时间,原在11小时者照旧,如在11小时以上者,一律改为11小时。若营业有延长之必要时,可规定店员轮班工作。[27]但这一协议未能有效执行,“现在的工作日在八至十六小时之间,关于十二小时工作制的协议,没有得到贯彻”,“大多数情况下,劳资双方谈妥暂时把工作日规定为平均十四小时”。[5](P190) 关于店员辞就,尊重店主的“自由权”,工会及店员不得强迫店家加用店员。但辞退店员须有正当理由且通过店员工会,加用店员亦由店员总工会下设的职业介绍所介绍。[28]与广州工商之间的寇仇态势相比,⑩武汉劳资双方对店员辞退问题的态度尚较缓和。 参与政治事件,塑造店员诉求的正当性是武汉店员运动的内在要求。店员工会在武汉的普遍设立与北伐的军事进展不无关系,拥护北伐战争成了武汉店员运动的题中之意:议决集款慰劳士兵、[29]派店员总工会宣传队慰劳北伐军、[30]欢送四军伤兵回粤、[31]敦请中央党部国民政府立即迁鄂。[32]并积极参与“迎汪复职”活动,敦促汪精卫“顺全国民众之意,本爱护党国之热诚,销假视事”。[33]汪精卫长期被视为国民党左派领袖,以汪代蒋,理论上有利于店员运动的开展。“四一二”政变后,武汉店员总工会呼吁与“压制工农运动”的蒋介石“决一死战”,积极应对经济封锁导致的武汉市面的“物资紧缺、物价高涨”,“动员店员工人禁止抬高物价,劝导店主收用(汉口)中央银行钞票”。[12](P128)夏斗寅事变时,为“避免资方反攻”,武汉店员工会严令店员停止一切经济斗争,组织临时联合办事处维持社会秩序,[34]“同时又派全体宣传队出发演讲,不二日即恢复原状,市面如常矣”。 参与民族主义运动,彰显店员工会的存在及影响力是武汉店员运动的重要内容。一三惨案发生后,武汉店员总工会呼吁“不帮英国人做工、不给英帝国主义食料、对英经济绝交”。[35]对于英国“共同防卫上海租界”的出兵行动,武汉店员工会决定“罢工一小时,对英示威”,“后发起捐款接济,店员生活虽窘迫万状,然所募得者竟至万元以上,而商民捐助者,尚不及三分之一”。[13](P139) 4 武汉店员工会与劳资纠纷处理 店员工会成立后,武汉是“无工不组会、无会不罢工”:[16](P1088)1926年10月开始的武汉工潮,数量最多且迁延难决的罢工实际上主要是由店员发起的。这些店员工会是按行业组织的,因此一旦罢工,便波及整个市面,其中小商店受到的冲击最大。[5](P6) 为了“一方面拥护工人利益,一方面顾及企业家前途”,武汉国民政府开始“审查工人店员之过度要求,并加以相当制限”,[36]“店员要求改良待遇,先由店员分会将条件拟定,提至店员总工会审阅,再转全省总工会核准,然后由该分会向店东方面‘商协’分会提出要求,再由总商协及店员总工会召集双方谈判,若至决裂,则提交工商纠纷委员会听候解决”。[14]“店员工会支部不得单独向店家提出要求,店家亦不得单独承认店员支部之要求。其有要求条件,须经店员总工会盖章”。[37] 翻检湖北省劳资仲裁会的会议记录可以发现,武汉店员工会对处理店员店主间的劳资纠纷颇为积极,每次常会均有武汉店员工会的相关提案。1927年2月10日召开的湖北省劳资仲裁会第14次常委会议,9项议案,武汉店员工会提出的有6项。[38]并且,仲裁结果大多按照店员工会的要求“圆满解决”。 但是,劳资纠纷的“圆满解决”并不意味着店主认可店员工会的相关提案,只是“恐担受资本家名义,不能随时告试”。[39]事实上,资方、党方(政府)对店员店主间劳资纠纷有着与店员工会完全不一样的理解。在店员工会看来,店主实为资本家,“毫不做工,坐获利润,过享乐的生活,还要把工人不当人加以欺辱苛待,这是最不公平的社会制度”,也是劳资冲突的根源。“若要和缓冲突,劳资相安,只有资本家觉悟,不要剥削工人”。店主则完全否认资本家的说法,认为当时中国根本没有资本家,“店主、店员具有连带关系”,“欲解决劳资纠纷,需平情论事,双方维持,免致彼此失业”。[40]国民党政府希望劳资双方各让一步,“店员须参加反帝国主义运动,而不应作破坏工商业的阶级斗争”,店主“必须改良店员及学徒生活,并提高店员工作兴趣及学徒营业技术,然后营业始有发达的可能”。[41](P24-25) 与之相应,国民党政府主导的劳资仲裁委员会、工商联席会议难以根本解决劳资间的冲突,其有关决议,店主持消极对抗思想,“至[只]有率性一走了事者矣”。[42]店员工会亦不认可,“工人不能完全执行纪律”,[43]店员工会逮捕商人的现象也仍有发生,以至于市政府不得不再发布告,“自兹以后,如有商人发现店员错误者,得随时报告于本政府,立予严办,决不姑宽。店员及童子团之间,须相互告诫,切实遵守联合决议,不得故犯。……所有关于工商一切纠纷,一经武汉工商俱乐部解决,无论团体或个人,不得采取直接行动”。[44] 为根本解决店员店主间的劳资纠纷,国民党实施店员加入同业公会政策。“(店主、店员分开组织)不特反乎旧日习惯,且于本党协调劳资之宗旨相反,其弊或至各店员相率另组工会,更至纠纷”,“不如相当程度的采固有会馆制度之精神为善”。[45](P12)《工商同业公会法》规定店员有参加工商同业公会之机会,“此项规定足以防止同业公会为店东单独据有,而店员可以会员代表资格保障其利益”。[46](P269)“店员加入同业公会”事实上认定店员工会是导致劳资纠纷的主要诱因,店员方面“颇感压迫”,国民党“调和工商,全民政府”的愿望自然难以实现。 其实,考虑到店员工作的特殊性,制定整齐划一的职场标准本不可行。比如待遇问题,店员的能力、承担的任务不同,薪资自然有差异,这也是激励、管理店员的重要措施,若“店员改为一律,于是任务较重、能力较大者,亦遂不复努力”。此外,作为商业售卖,地段不同,营业额有较大差异,店员的薪资及分红收入也会因而体现差异性。“譬如(汉口)每一店员每日可卖六十元,在武昌因商务相差太远,每日店员不过总共卖得六十元,若两地店员薪金一律,在武昌商店实难负担也。”[47] 5 武汉店员工会的运行实效 武汉店员工会是店员表达诉求的合法平台,店员的底层声音因而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甚至一度成为时代的强音,“湖北省总工会下属的各行业总工会中,店员总工会最为活跃,影响最大、工作最为出色”。[12](P124)但武汉店员工会并不成熟,“各业店员工会的负责人,大家都不知道办工会的意义”,“统一组织的时候,有许多手续上的错误”,“各分会组织部负责无人”,[13](P140)工会的话语定位有外力影响的明显痕迹。其主导的武汉店员运动存在着明显的过激行为,“常对雇主提过度之要求,甚或以武装纠察封闭厂店,强行雇主行不可能之条件”,[36]这无疑会影响到店员诉求的正当性。编辑出版的《店员之友》半月刊壁报、每日时事简报,内容不切合店员实际生活,“会员不愿去看”。介绍失业店员亦成效寥寥,对“拒绝工会的介绍,要改由商民协会办理”的店主,店员工会没有切实可行的办法,“只好静待而已”。劳工组织要想实现自身目标,必须有相当稳固的资金开支及可靠的收入来源。武汉店员工会的收入主要是会费、筹备费、特别捐,支出为房租、办公费、驻会职员生活费补贴等。从收支平衡的角度观察,武汉店员工会的经费较为充裕,“每月收入万元,开支共约九千余元”,各分会皆有结余。(11)不过,会费结余并未用于会员福利以增强店员之于工会的向心力,(12)而是用于招待、(13)店员宣传,“增强店员们对于理论上及政治上的知识”。 会费结余的使用表明,武汉店员工会的关注点是店员的政治动员、工会的社会参与,会员经济利益的满足不是其工作的主要着眼点。其对店员加薪、改善待遇等经济斗争的关注,只是以拯救者的身份追求店员运动的“组织统一”,藉以彰显“店员的痛苦,指出店员所应走的路”。[13](P142)在武汉店员工会看来,店员自发进行的经济斗争,“均不是[得]要领,仍继续地被压迫着”。 作为职业团体,武汉店员工会帮助政府实现社会控制的政治职能较为凸显。“店员总工会组织国民党区党部,各工会组织区分部”[48],“在红色的五月,店员发展国民党党员一万人”,[25]“通告各会员,迅速依照入党手册,加入中国国民党”,[49]“打倒共产党,誓死追随(清党分共的汪精卫)”[50]等,呈现出明显的与国家政权的合作态势。即便是国民党政权以极端方式改组店员工会,工会亦没有作为“店员的组织中心”进行对抗,而是表示顺从。 与政治职能较为凸显相反,武汉店员工会对入会店员的利益代表职能十分有限。普通店员难以通过工会获得利益保护,活跃于店员工会的多非普通店员,而是具有某种党派背景,[51]甚至是“不良分子”,“部分工会筹备委员,实为社会上的反动分子、工贼、流氓、封建把头”,[12](P128)“一般无业游民借组织工会为名,榨取劳工,包办工潮”,“各分会有不良分子混入”。[13](P140)部分系普通店员出身的工会领导人,立场亦随身份的改变而变化。(14) 领导层与普通入会店员有着不一样的利益诉求,店员利益难以经由工会渠道顺畅表达,将店员团结在工会周围成了制度幻想——强制入会的背景下,加入工会的武汉店员不到总数的三分之一。(15)即便是入会店员,也不全部依赖工会,认为店员工会主导的政治活动“莫明(名)其妙者尚属不少”。[13](P140)尤其是领导层开始“压榨”店员的时候,(16)武汉店员工会的存在合法性受到强烈质疑,“实际上不给工人好处,工会已失却存在的权威”,[52]“(店员)不愿受其指挥,仍愿受职工会之命令”。[59]更遑论通过工会动员店员以形成强有力的组织凝聚力、行动力。 ①较具代表性的有:曾成贵的《第一次大革命时期的工人运动》,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武汉市总工会工运史研究室编:《武汉工人运动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王奇生的《国共合作与国民革命(1924-1927)》,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巴杰的《中共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店员运动》,《中共党史研究》2014年第7期。 ②官方文件及时人论著大多认定:武汉工商界的纠纷由“店员工会”而起;“工商间本不会有冲突,最大的原因就是店员工会”。武汉店员工会曾公开驳斥这一论调,“若谓武汉今日之商务冷落归咎于店员工会,然未有店员组织之当日广州商务低落又将谁归”。既要反驳,说明这一论调在当时已颇具代表性。 ③武汉店员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组织部主任董锄平,常务执行委员朱枕戈、赵敏系中共党员,占常务执委的三分之一。第三分会委员长熊玉亭、店员运动委员会书记崔文焕亦中共党员。 ④夏斗寅事变后,“不革命的走开去”,童子团人数减少到2249人。 ⑤具体为:董锄平(委员长)24元、张厚安(秘书长)19元、习瑞(秘书)14元、刘万秩(秘书)14元、赵敏(组织主任)19元、朱纪尧(组织干事)14元、张济东(职业介绍所)14元、廖廷选(干事)14元、金荣卿(宣传主任)19元、崔文焕(干事)14元、覃星照(干事)14元、汪伯章(收发)14元、厨司9元、夏交通9元、李交通9元、孙交通9元、骆贵生(一分会特派员)19元、鲍志坚(二分会特派员)19元、李瑞生(三分会特派员)19元、雷泗石(五分会特派员)25元(不在工会吃饭,免扣6元伙食费)、陈作模(六分会特派员)19元、张振清(八分会特派员)19元、庄耀明(十二分会特派员)19元、萧秀耀(十五分会特派员)19元、姚垚(武昌办事处特派员)19元、薛兆盛(武昌办事处干事)14元、王继之(武昌办事处干事)14元、蒋竹□(武昌办事处交通)9元。资料来源:《武汉店员总工会报告》(1927年6月),武汉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武汉国民政府史料》,武汉出版社2005年版,第143—145页。 ⑥具体为:杂货、烛业、糕饼、酱园、绍酒、绸缎绒呢洋货、布业、纱业、铁业、报关、颜料洋货、皮料、丝线、玻璃、金银、铜业、饮片、拆药、西药、京苏洋货杂货、泰西食物、水土果、硝矿生杂皮、书业、茶食、皮业。 ⑦具体为:煤油、火柴、粉面、香烟、衣业、煤业、钱业、五金、参业。 ⑧具体为:油业、麻夏、海味糖食、茶业、中外纸业。 ⑨诸如典业、瓷业。 ⑩1927年1月,因店员辞就问题,广州商人聚集至省政府请愿,要求维持商店年初二用人权。店员亦到省府请愿,要求打破年初二除人恶习。省府先派实业厅长接见商人代表,允由政府工商各派代表,组织仲裁会,解决此问题。商人认为目的未这,至夜不散,阻各委员不得外出。……后经多次仲裁会议决,双方对开除店伙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资料来源:《广州工商两界之纠纷》,《申报》1927年2月16日。 (11)一到十五分会的结余分别为:785、715、515、247、1430、1780、326、625、48、142、471、132、87、880、72元。根据《武汉店员总工会各分会每月收入常费概况》、《武汉店员总工会各分会每月预算统计》、《武汉店员总工会派驻各分会特派员生活费统计表》、《武汉店员总工会驻会职员生活费统计表》的相关数据整理而得。 (12)除建有两所青年工人补习学校外,武汉店员工会没有针对会员的医疗、子女入学、业余娱乐等福利措施。 (13)太平洋劳动大会在汉开幕后,店员工会“赠送劳动大会赠物”;国际工人代表团到访武汉时,店员总工会定于“五号十二时招待”。 (14)武汉店员总工会第一分会理事长蔡子贞,原系药材行售货员,担任第一分会理事长后,即辞去店员工作,成了“脱产干部”。蔡与隶属于第一分会的叶开泰药店老板叶凤池往来密切,叶开泰每月发给蔡80元工资,叶开泰药店发生劳资纠纷,蔡子贞出面调解。叶元同:《中国四大中药店之一的“叶开泰”》,《武汉文史资料文库》第三卷(工商经济),武汉出版社1999年版,第223页。 (15)1926年底,汉口店员工会会员23500人,店员总数则近70215人。资料来源:《武汉店员工会之最近统计》,《中外经济周刊》1927年4月23日;武汉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武汉市志.商业志》,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59页。 (16)武汉店员总工会第四分会常委徐秉权、李协卿以权谋私,勒诈商民裴子恒,“被判禁闭,候召集人证对峙”。《湖北全省总工会的报告》(1927年6月11日),国民党党史馆档案,汉13107。武汉店员总工会纠察队值星队长樊桂哲,队员祁克玉,因受贿并借赌诈财,查明证据确凿,当即革职,并送军事审判所判刑。萧抱真:《我经历的武汉店员总工会》,《武汉文史资料选辑》第15辑,1984年,第128页。论国家革命时期的武汉店员工会_中国工会论文
论国家革命时期的武汉店员工会_中国工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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