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觉醒工人必读的书籍(上)——恩格斯《反杜林论》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科学论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恩格斯论文,历史观论文,唯物主义论文,论述论文,工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409(2011)04-0016-07
《反杜林论》是恩格斯1876年5月底至1878年6月撰写的著作,该著第一次系统地阐发了马克思主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及其内在联系。马克思说,《反杜林论》是很重要的。[1](P322)“百科全书式地概述了我们在哲学、自然科学和历史问题上的观点。”[2](P9)列宁也曾指出,《反杜林论》“分析了哲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最重大的问题”[3](P9),它同《共产党宣言》一样,是每个觉醒工人必读的书籍。1894年1月25日,恩格斯在致博尔吉乌斯的信中说过:关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大多数问题都已经在《反杜林论》第一编第九至十一章、第二编第二至四章和第三编第一章或导言里,后来又在《费尔巴哈》(指《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最后一章里谈到了。”[4](P670)下面,我们根据恩格斯的这个提示,着重对《反杜林论》上述章节中有关问题的论述做一些阐释。
一、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产生及其意义(引论第一章)
《反杜林论》“引论”的第一章“概论”是全书的总论。它概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把握其丰富而深刻的内容,是理解和掌握全书的基础。
(一)辩证的思维方式把人类历史如实地看作人类的发展过程
为了给人们提供一个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的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恩格斯历史地考察人类认识的思维方法发展史,全面探讨了辩证法发展的三种历史形态,即从古代自然的辩证法,到唯心主义辩证法,再到唯物辩证法的历史发展;并从辩证思维方法和形而上学思维方法的比较中,说明只有以辩证的思维方法为前提,才能对人类社会历史做出唯物主义的科学解释。
1.古代朴素辩证法与近代形而上学思维方式
古代朴素辩证法是辩证法的第一种历史形态。恩格斯指出,古希腊哲学家是自发的辩证论者。他们认为世界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一切都在运动、变化、生成和消逝着。其杰出代表赫拉克利特说:这个世界“它过去、现在和未来永远是一团永恒的活火”。“一切皆流,无物常住。”“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这是一种原始的、素朴的、但实质上正确的世界观。[5](P23)但是这种观点也有局限性。它“虽然正确地把握了现象的总画面的一般性质,却不足以说明构成这幅总画面的各个细节;而我们要是不知道这些细节,就看不清总画面。”[6](P359)“为了认识这些细节,我们不得不把它们从自然的或历史的联系中抽出来,从它们的特性、它们的特殊的原因和结果等等方面来分别加以研究。这首先是自然科学和历史研究的任务”。[5](P23)比如,把自然界分解为各个部分、门类,把人类历史分解为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而后进行分别的研究。
有分析,才能进行综合。把自然界分解为各个部分、门类,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这是认识自然界一般规律的基础或必要条件。从15世纪下半叶以来近代自然科学得到了发展,人类“在认识自然界方面获得巨大进展的基本条件”[5](P24)。但是,人们对自然界进行分解、分门别类进行研究的做法也“给我们留下了一种习惯:把各种自然物和自然过程孤立起来,撇开宏大的总的联系去进行考察”。不仅如此,这种考察方法还被培根和洛克等一些哲学家从自然科学中移植到哲学中,上升到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这“就造成了最近几个世纪所特有的局限性,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5](P24),并在思维方式中占据了统治地位。
形而上学思维方法的特点是,把事物看作是孤立、静止、片面的,而不是从其联系、联结、运动、产生和消逝方面去考察。这种思维方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从根本上说,这是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本身发展的实际情况相违背的,自然界的一切是辩证地而不是形而上学地运行的。
2.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历史功绩及局限
社会实践和自然科学的发展越来越要求人们突破形而上学的狭隘眼界。黑格尔(1770-1831)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形成了它的第二种历史形态——唯心主义辩证法。恩格斯指出,黑格尔的巨大功绩是,他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5](P26)依照黑格尔的观点,人类的历史不是乱七八糟的暴力行为,“而是人类本身的发展过程,而思维的任务现在就是要透过一切迷乱现象探索这一过程的逐步发展的阶段,而且透过一切表面的偶然性揭示这一过程的内在规律性”。[5](P27)
但是,黑格尔颠倒思维和存在的真实关系,辩证方法的革命精神被其唯心主义的、保守封闭的哲学体系闷死了。黑格尔在历史观上虽然靠辩证法把人类历史当作一个有规律的过程,但是,他却把人类历史的发展当作“绝对精神”的实现过程。这样,一切都被头足倒置了。因为“事情不在于把辩证法规律硬塞进自然界,而在于从自然界中找出这些规律并从自然界出发加以阐发”[5](P15)。体系和方法的矛盾造成了黑格尔哲学的流产。
3.费尔巴哈恢复唯物主义的贡献和局限
费尔巴哈打破了黑格尔体系,使唯物主义重新登上王座。但是,他简单地把黑格尔体系抛在一旁,而不是从其本来意义上“扬弃”它,即批判地消灭它的形式,救出通过这个形式获得的新内容。
4.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辩证法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了自觉的辩证法,并把它运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创立了辩证法的第三种历史形态——唯物辩证法。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现代唯物主义把历史看做人类的发展过程,而它的任务就在于发现这个过程的运动规律。”这样一来,就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历史学,应成为关于历史的实证科学。这是在历史观上发生的决定性转变。
(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产生和唯心主义在历史观中被驱逐
以往,唯心主义历史观把理性即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和思维活动,作为衡量历史发展的标准和动力,根本不知道在人们的思想动机背后支配着人们行动的物质利益以及基于物质利益的阶级斗争在人类历史中的重要作用;生产和一切经济关系只是当作“文化史”的从属因素被顺便提一下而已。
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能够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是因为“在这期间一些在历史观上引起决定性转变的历史事实却老早就发生了”。[6](P364)恩格斯列举了1831年在里昂发生的第一次工人起义,1838-1842年英国第一次全国性的工人运动,即英国的宪章派运动,说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一方面随着大工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随着资产阶级新近取得的政治统治的发展,在欧洲最先进的国家的历史中升到了重要地位。”[6](P364)而阶级斗争的根源正是不同阶级在社会经济关系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及其物质利益的对立。这些社会的基本事实,是以往的唯心主义历史观根本不知道、也从来没有说明过的。
需要探讨的问题在于:既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基于物质利益的阶级斗争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在其他社会中,情况是不是也这样呢?正是这个“新的事实迫使人们对以往的全部历史作一番新的研究”[6](P365)。
马克思、恩格斯进而研究了以往的全部历史,结果发现:第一,“以往的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1883年,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德文第1版中,对这个原理作了如下更加确切的表述:“以往的全部历史,除原始状态外,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第二,“这些互相斗争的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第三,“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由法的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念形式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5](P29)
由于这些原理的发现,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被提出来了。其基本思想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不是相反。与以往唯心主义的历史观用人们的意识说明他们的存在不同,它用人们的存在说明他们的意识。这就为人们科学地研究和认识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如果说,费尔巴哈使唯物主义重新登上了王座,主要是指对自然界的认识,那么,在历史观方面,情况就远不是这样了。在这个领域中,唯心主义仍然占据着支配地位。费尔巴哈本人,也不过是一个“半截子”的唯物主义者。而随着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发现,情况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三)唯物史观与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
马克思、恩格斯把唯物主义历史观运用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这个理论证明:剩余价值是由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在实现其使用价值时创造出来的、比自己具有的价值更多的价值,它被资本家无偿占有。无偿占有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剥削的基本形式。[7](P714)这个理论揭破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阐明了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客观规律。
19世纪初期的空想社会主义,是近代空想社会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恩格斯指出:科学社会主义“永远不会忘记,它是站在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这三个人的肩上的。虽然这三个人的学说含有十分虚幻和空想的性质,但他们终究是属于一切时代最伟大的智士之列的,他们天才地预示了我们现在已经科学地证明了其正确性的无数真理”。[8](P218)但是,他们的社会历史观在总体上仍然是唯心主义的。他们从抽象的“理性原则”出发,一方面指责资本主义违背了理性,另一方面把社会主义看成人类理性、永恒正义的体现,而不是以社会生产方式的辩证运动为依据,把社会主义看作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他们幻想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和向统治者及有产者呼吁等手段实现自己的社会改革方案,只把无产阶级当作一个受苦受难的阶级来给予同情,不了解他们担负着的埋葬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
恩格斯指出:“为了使社会主义变为科学,就必须首先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5](P22)“立足现实”,首先是指: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所谓绝对真理或先天理性中去寻找,而应到现实的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中去找;揭露和消除资本主义社会弊病的手段,“不应当从头脑中发明出来,而应当通过头脑从生产的现成物质事实中发现出来。”[9](P547)这项任务,由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而完成了。“立足现实”,还必须具体解剖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发展过程,“一方面应当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联系和它在一定历史时期存在的必然性,从而说明它灭亡的必然性,另一方面应当揭露这种生产方式的一直还隐蔽着的内在性质”。这项任务,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而完成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这两大发现,使社会主义理论获得现实基础,从空想变成了科学。
二、道德和法的历史性(第一编第九、十、十一章)
(一)“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同样又是不至上的”
杜林哲学体系的一个部分,是《哲学教程》中“关于人的学说”,其核心内容是关于“道德和法”的理论。杜林认为,道德的世界,和一般知识的世界一样,“有其恒久的原则和单纯的要素”,它是由善恶、正义、平等……要素组成的。这些原则凌驾于“历史之上和现今的民族特性的差别之上”,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最后的终极真理的性质。他不是从“现实本身推论出现实,而是从观念推论出现实”。这是十足的唯心主义历史观。
恩格斯通过对杜林在“道德和法”的问题上表现出来的唯心主义历史观的批判,科学地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道德观、平等观以及关于自由与必然的辩证关系等一系列基本原理。
由于杜林把正义、平等等看作“永恒真理”和社会的现实基础,恩格斯首先对所谓“永恒真理”,即“人的认识的产物究竟能否具有至上的意义和无条件的真理权”这个问题,展开了剖析。
恩格斯主要阐明以下几个思想:
第一,从根本上说,“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同样又是不至上的,它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同样又是有限的”。这是因为,从一方面来说,人的认识“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无限的”。即是说,客观世界是可以被人类认识的。从另一方面来说,人的认识“按它的个别实现情况和每次的现实来说,又是不至上的和有限的”。这即是说,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从事实践活动的,人们的认识能力不能不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因而不可避免地有其局限性。正因为如此,恩格斯说:“思维的至上性是在一系列非常不至上地思维着的人们中实现的;拥有无条件的真理权的认识是在一系列相对的谬误中实现的;二者都只有通过人类生活的无限延续才能完全实现。”[5](P91)
第二,从已经获得的认识成果来看,人类并没有提供最后的终极真理。恩格斯是在具体地分析整个认识领域的三大部分,即研究非生物界的科学、研究活的有机体的科学以及研究人类社会的历史科学的状况之后,得出这样的结论的。他指出,“很可能我们还差不多处在人类历史的开端,而将来会纠正我们的错误的后代,大概比我们有可能经常以十分轻蔑的态度纠正其认识错误的前代要多得多”。[5](P91)
第三,“真理和谬误,正如一切在两极对立中运动的逻辑范畴一样,只是在非常有限的领域内才具有绝对的意义”。在一定的条件下,“对立的两极都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5](P96)这说明真理和谬误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联系,在一定的领域内,真理和谬误的对立具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领域,在另外的条件下,二者又会互相转化,一切以具体条件为转移。
由此可见,把人们在一定历史阶段上的某种认识宣布为永恒的绝对的真理,是不符合人类认识发展的实际的。恩格斯通过论证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辩证关系,驳斥了杜林关于超历史的“永恒真理”的观点,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他关于“道德和法”的学说立论的主要依据。为了批判杜林在真理观上的绝对主义,恩格斯在这里着重强调的是真理的相对性。但他并没有因此走向相对主义。他认为,相对之中有绝对。事实上,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真理。
(二)道德和法的观点是人们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的相应表现
在批驳杜林关于绝对的终极真理和超历史的道德原则的基础上,恩格斯深入论证了道德的历史性。他着重阐明以下三个观点:
第一,道德和法的观点是历史的范畴
恩格斯指出:道德观念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在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时代,由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差别,道德观念也存在差别和对立。“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更得这样厉害,以致它们常常是互相直接矛盾的。”[5](P98)这是因为,道德属于社会上层建筑。道德和法这种意识形态是人们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的反映。“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5](P99)“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因此,人们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变化了,道德和法的观念就会随之发生变化。杜林所说的适用于一切世界、一切时代的道德,在现实的社会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第二,阶级社会的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
恩格斯指出:“社会直到现在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5](P99~100)它始终是一定阶级的经济利益的反映,并且是为一定阶级服务的。
强调阶级社会的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并不意味着道德在阶级社会中没有进步。恩格斯指出:“道德方面也和人类认识的所有其他部门一样,总的说是有过进步的。”[5](P100)
封建道德、资产阶级道德和无产阶级道德,哪一种是合乎真理的呢?恩格斯指出:“如果就绝对的终极性来说,哪一种也不是;但是,现在代表着现状的变革、代表着未来的那种道德,即无产阶级道德,肯定拥有最多的能够长久保持的因素。”[5](P98~99)“只有在不仅消灭了阶级对立,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忘却了这种对立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超越阶级对立和超越对这种对立的回忆的、真正人的道德才成为可能。”[5](P100)
第三,道德的某种共同性问题
既然阶级社会的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而不同的阶级又有着各自的利益,那么各种道德论之间是否有共同之处,这也是需要思考和回答的一个问题。在肯定道德的发展依赖于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和阶级社会中道德具有阶级性的前提下,恩格斯论述了道德发展中的相对独立性和某种共同性的问题。
首先,恩格斯指出,封建贵族的、资产阶级的和无产阶级的道德论,分别“代表同一历史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所以有共同的历史背景,正因为这样,就必然有许多共同之处”。[5](P99)比如,封建道德和资产阶级道德,都是剥削阶级的道德,后者同前者有共同之处和直接的继承关系,是不难理解的。无产阶级道德主要继承历史上劳动人民的优秀道德传统:同时也批判地继承历史上处于进步时期的剥削阶级的某些优秀道德传统,经过改造,使之成为构成无产阶级道德的某种因素。其次,恩格斯还指出:“对同样的或差不多同样的经济发展阶段来说,道德论必然是或多或少地互相一致的。”[5](P99)比如,“切勿偷盗”就是在从动产的私有制产生以来的一切私有制社会里存在着的共同的道德戒律。不过,这些共同的道德因素,不仅在不同阶级的道德论中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终究要发生变化。比如,当社会发展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消灭了私有制和阶级、人们思想境界大大提高、偷盗动机随之消除的时候,“切勿偷盗”的道德戒律就成为多余。所以,它并不是超历史、超民族的永恒道德规范。
(三)平等观念是历史的产物
杜林在研究社会平等问题时,把两个抽象的人作为社会的“简单要素”,认定这两个人的意志本来是“完全平等”的;只是由于一方对另一方使用暴力才造成了不平等。他把过去不平等的社会历史一概斥之为谬误。恩格斯指出,杜林“不是从对象本身去认识某一对象的特性,而是从对象的概念中逻辑地推导出这些特性”,[5](P101)这纯粹是本末倒置的唯心主义方法。事实上,不平等产生的根源在于私有财产的出现,暴力不过是一种表现形式,而不是根源。抹杀不平等产生的经济根源,实际上就掩盖了剥削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奴役的实质。恩格斯在揭露了杜林平等观念的谬误之后,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
第一,平等观念的历史发展及其阶级内容
平等是一个法权观念,属于上层建筑。各个历史时期的平等观念都是当时历史的产物,是各个社会的经济基础、阶级关系在社会意识中的反映。在以往社会中,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阶级斗争状况相适应,平等只能是局部的、范围有限的。
在原始社会末期的农村公社中,由于私有制和奴隶的出现以及妇女经济地位的下降等,就开始出现了不平等。当时只有男性公社成员之间的平等,奴隶和外地人根本就没有平等。奴隶社会只有自由民之间的平等,自由民和奴隶之间没有什么平等可言。就是在自由民内部,工商业奴隶主、贵族和一般平民在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上也都是不平等的。在封建社会里,更存在着复杂的社会等级制度,不仅农奴和封建主之间毫无平等权利,就是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各阶层之间,也没有什么平等。现代的平等观念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5](P109)这种观念是在西欧和中欧形成的文化区域内,建立了民族国家所组成的体系的基础上才形成的。“只是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谈人的平等和人权的问题。”[5](P110)
第二,资产阶级平等观的阶级本质和历史作用
恩格斯指出:在封建社会内部孕育了“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在它进一步的发展中,注定成为现代平等要求的代表者,这就是资产阶级”。[7](P110)
首先,资产阶级要求废除封建特权、冲破地方关卡,取得平等的权利进行交换,以便于发展大规模的贸易;它要求冲破行会的束缚,使工人能够作为权利平等的一方与厂主订立契约出租自己的劳动力,以便于发展雇佣劳动制。这就是说,社会的经济进步“把摆脱封建桎梏和通过消除封建不平等来确立权利平等的要求”提上日程。
其次,为了实现这个要求,资产阶级不能不利用农民的力量。这样,“只要为工业和商业的利益提出这一要求,就必须为广大农民要求同样的平等权利”。因为农民遭受封建制度的严重压迫,是反对封建压迫的主要群众。
再次,由于人们生活在那些相互平等地交往,并且处在差不多相同的资产阶级发展阶段的独立国家所组成的体系中,这种要求很自然地获得普遍的、超出个别国家范围的性质。在这样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自由和平等也就“很自然地被宣布为人权”。[5](P112)
在反封建的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条件下,资产阶级提出的平等要求,曾经在不同程度上代表过各被压迫阶级的共同诉求,起过积极的历史作用。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自由和平等由此真正成了普遍的人权呢?不是。恩格斯尖锐地揭露了这种人权的特殊资产阶级性质,即资产阶级提出的这种平等要求,主要是为了反对妨碍它自由发展的封建阶级的特权。资产阶级标榜的个人的人身自由和平等的权利,不过是资产阶级处理自己的财产和雇佣工人的自由,在市场上进行商品交换的平等。这种平等没有也不可能改变资本家剥削和压榨工人的事实。对于广大农民来讲,要求平等固然有助于解除他们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摆脱封建压迫,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在获得这种“自由平等”之后,却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走向破产,沦为一无所有、仅仅有自由出卖自己劳动力的无产者。
资产阶级平等观的虚伪性,在1787年美国宪法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它一方面把自由、平等标榜为“人权”,另一方面却明文规定保留奴隶制,允许贩卖黑奴。所以,恩格斯说,这是“这种人权的特殊资产阶级性质的典型表现”。[5](P112)
资产阶级平等观,是资产阶级商品经济关系在思想上的反映。因为根据价值规律,“商品的价值是由其中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来计量的”,而一切劳动由于都是人类劳动因而具有等同性和同等意义。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生产占统治地位,由于体现这种“平等”的价值规律在普遍地起着作用,所以在这个社会中就必然会提出关于自由平等的要求。现代平等观念,正是“从资产阶级社会的经济条件中”[5](P111)产生出来的。
第三,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双重意义和实际内容
伴随着资产阶级平等观念的提出,无产阶级也提出了自己的平等要求。“从消灭阶级特权的资产阶级要求提出的时候起,同时就出现了消灭阶级本身的无产阶级要求”[5](P112)。
无产阶级平等观与资产阶级平等观有本质区别。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无产阶级自己,所以它不仅仅要求废除某一阶级的特权,而且要废除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实现人类在政治上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地位上,以及经济权利上的真正平等。
从历史上看,无产阶级提出平等的要求具有双重意义。或者它是在无产阶级斗争的初期对极端的社会不平等,对富人和穷人之间、主人和奴隶之间、骄奢淫逸者和饥饿者之间的对立的自发反应,这反应本身只是革命本能的简单表现;或者它是从对资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反应中产生的,吸收了资产阶级平等要求中或多或少正确的、可以进一步发展的要求,成了用资本家本身的主张发动工人起来反对资本家的鼓动手段。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5](P113)。这就是平等观念的科学内容。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这就意味着,无产阶级要实现真正的事实上的平等,必须通过社会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消灭一切阶级和阶级差别。
确立平等观念的上述科学内容具有重要意义,这一观念在差不多所有国家的社会主义运动中都起着巨大的鼓动作用。因此,“这一观念的科学内容的确立,也将确定它对无产阶级鼓动的价值”[5](P108),从而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运动摆脱资产阶级的影响,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四)自由在于根据对必然的认识来支配自己和外部自然
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是世界观和历史观的一个重要问题。恩格斯指出:“如果不谈谈所谓自由意志、人的责任能力、必然和自由的关系等问题,就不能很好地议论道德和法的问题。”[5](P119)认识自由与必然的辩证关系,是运用道德和法律规范、评价人们行为的前提。
杜林说,自由是理性认识和本能冲动的合力。这也就是说,自由完全是由主观条件决定的,与客观规律无关。他又说,自由受着自然规律不可避免的强制。这两个定义是互相矛盾的,表明他在人的意志自由问题上陷入了折中主义。而第二个定义不过是对黑格尔思想的庸俗化。他的基本观点,是把自由说成是绝对的,不受客观规律的支配。这同他关于永恒真理等的观点一脉相承。
恩格斯揭露了杜林的错误观点,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对自由与必然的关系作了科学的概括和阐述。他指出:“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5](P120)“意志自由只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来作出决定的能力。”[5](P120)这就是说,只有在认识了事物必然性的基础上,人们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切实可行的决定,才有意志自由。行动的自由,并不意味着人们可以摆脱事物的规律性而为所欲为,而是承认事物规律的客观存在,在认识和把握它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有目的地驾驭和利用它。所以,“自由就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5](P120)。只有坚持这样的观点,我们才能既同不承认客观规律的“唯意志论”又同不承认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宿命论”划清界限。
自由是历史的产物。人本身的发展就是不断地从必然走向自由的过程。由于人类各个历史时代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成果,积淀在各时代的科学、技术和文化之中,所以,“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5](P120)。只有到了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社会状态,任何阶级差别以及任何对个人生活资料的忧虑一起消失,才“能够谈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谈到那种同已被认识的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生活”[5](P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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