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对主权理论三次挑战的实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权论文,实质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主权理论发展的轨迹看,否定主权的理论思潮肇始于20世纪初。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冷战后全球化进程中形成了三次挑战。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对主权责难的主要观点是:(1 )主权国家是战争的根源。代表人物是率先向国家主权理论提出挑战的法国思想家莱翁·狄骥(L.Duguit 1859—1928)。狄骥深受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触动,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主权国家观念,所以提出用“协作国家的观念”代替“主权国家的观念”,想用消除主权的方式来消除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战争。(2)国家主权会损害生产力的发展。 代表人物是英国工党理论家拉斯基(Harold Josehy Laski 1893—1950)。他认为,“许多小国在经济领域内行使主权,就像旧制度下法国实行的内部关税一样,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1](3)限制和废除国家主权。代表人物有罗伯特·兰辛、肯尼斯·N·华尔兹等。 主张用共同的国际法约束各国的政治行为。通过有效的国际组织来限制国家主权,认为握有最高的主权人格的应是国际共同体而不是个别国家;倡导建立“世界政府”,设想建立国际联盟,设置国际法庭来解决争端,并成立国际警察部队维护世界和平。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对主权的否定主要集中在:(1 )主张订立“国际法”、以否认“绝对主权”。美国法学家汉斯·凯尔逊认为,绝对国家主权是不可承认的,主张国家主权应当是有限的,并以服从国际法律秩序为前提。[2]《奥本海国际法》则断言:“国际法的进步、 国际和平的维持、以及随之而来的独立民族国家的维持,从长远看,是以各国交出一部分主权为条件的,这样才能在有限范围内进行国际立法,并在必然无限范围内实现具有强制管辖的国际法庭所确定的法治。”[3] (2)主张通过国际合作,取消国家主权。 认为“由于每个国家对外依赖的程度加深,使主权和疆界的重要性消失,民族国家越来越受到共同的标准和国际行动的制约。”[4]因此, “曾经是主权国家首要目标的维持经济繁荣和有效防务,现在只能通过国际合作的安排来实现,而国际合作依据其本性是限制所有有关国家的主权的。”[5](3)国家利益过时论。认为主权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4)世界政府论。 认为国际组织的发展表明能以某种“联合主权”、“共同意志的优越权”取代旧的单一的国家主权。曾经肯定过主权历史作用的汤因比这时也主张“必须剥夺地方国家的主权,一切都要服从于全球的世界政府的主权”[6]。
冷战后,纷繁的全球化理论再一次对主权理论提出新挑战,主要的论点是:全球化正在消解现代国家的基本结构,并危及了现代民族国家的能力、形式、独立、权威或合法性。[7]首先, 由于“相互依赖”已经侵蚀内外领域之间的传统界限,许多问题(如毒品、环境、国家安全、移民等)没有国际合作,单独的国家已无力解决,因此,民族国家出现“泛化和弱化”,结果是导致国家权能的“泛化和弱化”。其次,日益加强的国际合作与协调、使政府间组织和国际建制迅速增长,由于一些国际组织和制度在谋求“准超国家权力”(
Quasisupernational Power)(如欧共体),把其决定合法地强加于成员国,从而调和或折衷这些国家的法律主权。结果是国家的“国际化”创造了国际统治的一些形式。第三,信息技术的发展在技术上使得主权边界形同虚设;大宗的货币流动,使各国政府不再具有独立性来有效地实行其独立的宏观经济战略,结果是国家的独立自主性减少,独立的主权受到蚕食。第四,正是由于国家能力和独立性的削弱,降低了政府的效能,结果自下而上地损害了国家的合法性和权威;同时国际制度和国际管理活动又“自上而下地”侵蚀了国家权威。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西方各种否定主权的理论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贯穿始终的、能从根本上彻底动摇主权理论根基的论证。这也就从另一方面证实了西方现实主义理论学派所谓的“不是理论造时势,而是理论为时势辩护”。[8]就其具体主张的实质来分析,人们不难发现, 它们明显地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点:
1、片面强调主权对战争的责任,为帝国主义、 殖民主义推卸责任。国际法专家阿库斯特曾承认,“自1914年以后便出现了相反的潮流,西方世界的国际法学家抛弃了有关主权和国家固有权利的旧教条。”[9]而20世纪初正是帝国主义对外殖民扩张的高潮, 正是由于帝国主义国家在把世界瓜分完毕后,其相互间的政治经济矛盾日益尖锐才导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也正在这场帝国主义战争中国家主权再一次遭到公然践踏。甚至作为战胜国的中国,由于其时尚处在半殖民地状态,连废除战败国先前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要求,也遭到了西方列强的无理拒绝。可见,这一时期西方普遍抛弃主权实质上是为殖民主义在海外瓜分势力范围服务的,因此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所谓“国际协作”理论、“世界政府”构想都把战争的根源归咎于主权的存在,显然是掩盖了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真实面目。
2、过分夸张主权对相互依赖和国际合作造成的阻碍, 是为新殖民主义提供口实。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殖民主义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发展中国家获得了政治和经济的完整主权。联合国通过的一系列宣言和章程也对发展中国家行使主权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在世界经济中,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土地和原料价格便宜的条件仍然存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仍需要依赖这些在发展中国家主权合法管制以内的资源,并且,对这些国家的资本输出,仍可攫取高额利润。为了利用自己的政治、经济优势,向已经独立的发展中国家进行经济、政治渗透,使之继续成为“市场势力范围”,以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等手段,榨取高额利润,西方理论纷纷对主权的合理性存在进行指责。一方面大肆宣扬在相互依存的国际环境中对地球资源(主要是指发达国家所需要的初级原料)合理配置有利于全球经济健康发展;国际合作有利于解决如环境污染等全球性问题。另一方面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和转让其现代化进程中所迫切需要的动力资源(主要是发展中国家最需要的技术和资金)时附带上各种苛刻的条件,以迫使发展中国家用国家主权来换取西方的施舍以求得富裕。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法和国际组织教授理查德·N ·加德纳公然提出要在国际合作中,锲而不舍地在一个个具体问题上“一点点地侵蚀”国家主权,最终建立起“世界秩序大厦”[10]。因此,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如何在维持完整主权的前提下参与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事务是一个必须把握好的问题。[11]
3、强调主权泛化和弱化,企图重圆“欧洲中心主义”的旧梦。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主权首先是一个纯西方的理论,故以往关于主权理论的争论都是在西方国家,直到亚非会议发表的“万隆宣言”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赋予了主权观念以新的时代内涵,西方才失去了阐释主权的垄断权。因而西方才开始认为其绝对主权的优势地位受到了挑战。尤其是冷战后的世界态势表明,世界体系已不是传统的西方中心的国际体系,在新的世界体系中,西方先前制定的各种游戏规则(包括主权平等规则、所谓自由贸易规则)非但已经被非西方民族国家接受,并且驾御得比西方更为出色。亚太的崛起在事实上形成了对长达几个世纪的“欧洲中心主义”的强有力的挑战。同时,广大发展中国家也意识到,在主权问题上放弃发言权就意味着放弃生存权和发展权,因而,在南北对话中积极主动地争取和维护独立主权。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所谓民族国家“泛化”、国家权能“弱化”、主权“过时”的呼声才喧嚣尘上。
4、“双重主权标准”的企图,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死灰复燃。 在各种打着“全球化”旗号否定主权的理论中,还可以看到一个极有分析价值的现象,即所有这些理论都来自发达国家,且理论的落脚点都不是否定自己的主权,而是针对落后、弱小国家。就连号称“由不含任何政治企图、只因共同关心人类未来的前途而结合”的罗马俱乐部在其新近的一份名为《第一次全球革命》的报告中也明确指出,“主权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正在受到挑战,不仅是导因于区域经济同盟的发展”,而且还因于“许多小国家对于由领土外事务引起的内政问题失去了控制的能力,譬如对于物价与利率的控制,或是为获得国际货币基金贷款而修整国内的政策。国家主权衰退对许多国家来说,反有利其迎接全球体制,新体制中民族国家的角色显然愈来愈不重要”。[12]报告中还强调是特指那些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从前殖民地势力范围下独立的民族国家。言下之意就是,发展中国家因为国力衰弱,已经不配享有主权,应该放弃“民族国家的角色”,等待所谓“新体制”对他们命运的安排。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意识和“双重主权标准”的用意在此昭然若揭。
5、过分强调信息技术对国际秩序重构的影响, 是为未来霸权体制创造条件。全球化理论的一个论点是:“科技扩散快速及于全世界,国际往来与无线电波段分布皆必需有通用之标准及编码体系,以及其他上千种技术协定,共同交织成一个相互依存的绵密关系网,这样,国家主权表面上看起来完整,然而实际上已受到侵蚀。”[13]这种技术决定论观点还认为,信息技术的发展表明,以技术统治取代政治统治的时代来临。世界新秩序面临两个极端的选择:要么是民族国家消亡,代之以大型的跨国公司一后者不是以政治而是以技术为基础的;要么是由独一无二的中央集权的政府管理全球—其基础是技术统治而非政治统治。[14]其潜台词就是,掌握了先进技术的大国或跨国公司,可以任技术优势收缴各国的主权,按照其意志重新安排世界秩序。显而易见,这种技术霸权主义与帝国主义武装霸权,在实质上如出一辙。
注释:
[1](英)拉斯基:《政治典范》(第六册),商务印书馆, 1930年版,第1页。
[2]《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 第668页。
[3](英)劳特派特修订:《奥本海国际法》,(上卷,第1分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01页。
[4] (美)哈佛大学国际事务研究中心报告:《意识形态与外交事务》,华盛顿美国政府印刷局,1960年版,转引自倪世雄、金应忠主编:《国际关系理论比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第140页。
[5](美)莱斯特·布朗:《没有国界的世界》,纽约1973年版,第187页,转引自倪世雄、金应忠主编:《国际关系理论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15页。
[6]《展望21世纪——汤因比与池田大作对话录》,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217页。
[7]岳长龄:《西方全球化理论面面观》,《战略与管理》, 1995年6期,总第13期。
[8](美)詹姆斯·多尔蒂, 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世界知识出版社,1987年版,第13页。
[9]M·阿库斯特:《现代国际法概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9页。
[10][13]倪世雄、金应忠主编:《国际关系理论比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15页。
[11]本文认为,维护完整主权是指对主权的完整性进行支配和控制。不能说,在加入国际条约、国际组织、参与国际行动中承担了国际义务就是完整的主权受到了侵蚀、割裂或削弱,就象不能说某国的军人加入联合国蓝盔部队,就意味着其军队控制权的某种让渡。主权维护的是终极的国家利益。为了获得终极利益,国家利益在某种领域(如经济、安全等)是可以与他国分享、互惠,甚至作出让步的。但国家主权不能象国家利益那样分割。因为国家利益的分享不等于主权的让渡。迄今为止的民族国家的任何自决、自主地参与国际事务的动机(如加入国际组织、国际条约、国际机构等)都是旨在更有利于加强和巩固本国的主权。迄今为止的国际经济组织实质上都是国际协调机构,其间的一致性会要求参与的主权国家暂时牺牲某种利益,但决不是说必须以主权为代价来购买入场券。因此,GATT、WTO对中国的苛求不能被接受。其实, 即使在一体化进程最快的欧洲联盟内部,成员国的主权仍然是完整和独立的。由于在“疯牛病”问题上欧盟的制裁超过了英国国家利益所能牺牲的程度,梅杰曾以退出欧盟作为威胁,说明英国就是在用完整和独立的国家主权维持其国家的终极利益。
[12]罗马俱乐部著:《第一次全球革命》,(台湾),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2年版,第29页。
[14]刘文海:《信息化与世界秩序》,《战略与管理》,1995年第5期,总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