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产教深度融合的路径与模式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有制论文,路径论文,深度论文,模式论文,高职院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158(2015)04-0004-07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要正确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增强信心,适应新常态。进入新常态,也进入了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打造我国经济升级版[1]。我国经济社会改革进入深水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在经过连续十几年的快速发展后,也进入改革深水区,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成为现代职业教育服务转方式、调结构的新战略目标。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必须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实现校企深度融合[2]。这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也是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政策背景 (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背景 200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突破10万亿元,2011年,我国以58786亿美元的国内生产总值,超过日本的54742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国经过了经济高速发展的10年:GDP年均增长率达10.7%,而同期全球GDP年均增长率仅为3.9%左右。我国经济2011年、2012年、2013年GDP增长率分别为9.2%、7.8%、7.7%[3],从此我国进入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常态阶段,进入到经济增速将在8%以下、7%以上中速增长周期运行。新常态突出特点是速度“下台阶”、效益“上台阶”,高速增长时期的经济结构失效、“三驾马车”增长动力失灵,急需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形成新的产业结构,需要新增长动力,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 面对全球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与新机遇,党的十八大做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采取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措施,建立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首次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提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4] 职业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领域,是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是世界贸易组织确认的服务贸易产业,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领域,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国家经济改革的方针政策同样对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背景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也经过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取得了规模扩张、示范院校建设、基础能力提升等巨大成就,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有效发挥了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的积极作用。但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产业集群等新的产业组织形态对职业教育组织形态也提出变革的新要求[5],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面临新挑战与新机遇。1999年,全国高校大规模扩招,全国普通高校招生160万人,比1998年增加52万人,增幅48%。2008年,高考招生人数创新高,计划录取599万人,报考1050万人,录取比例57%。在这高速增长的10年,年均录取增长率达20%以上。2009年,高考计划招生数629万人,报考1020万人,招生计划安排增长4%,录取率61.6%。2010年,高考计划招生数657万人,报考957万人,招生计划安排增长4.45%,录取率70%。2011年,高考计划招生数675万人,报考933万人,招生计划安排增长2.7%,录取率72.3%。2012年新增普通本专科高校33所,新增普通本专科高校1.4%[6]。2013年新增普通本专科高校49所,新增普通本专科高校2%[7]。我国高等职业院校进入一个新常态阶段:高考生源持续递减、普通高校数量持续增加、高入学率、高毕业率,高职院校录取成绩越来越低,表面繁荣背后的质量问题严重。高职院校内涵建设与人才培养质量亟待加强,80%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办高职院校单一主体结构,活力不足,高职院校封闭办学,未能与区域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不能有效发挥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生产性服务业作用,急需通过深层次的办学体制变革解决这些问题。 2014年5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要“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要“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健全企业参与制度。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8]6月23日至24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发布《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再一次提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对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到2020年,大中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比例达到80%以上。”[9] 推广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发展将改变政府垄断高职办学的现有体系结构,将推动企业成为职业院校重要办学主体,是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实现校企深度融合办学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一个生产性服务业庞大市场的开放也将创造我国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机遇。 二、高职院校办学体制存在的问题 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进程中,企业作为办学主体已被证明是职业教育走向成功的基本规律,也是世界发达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日本和德国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专家研究也证明:高职院校校企双方合作中办学主体差异影响校企合作水平,相较于政府举办和民办的高职院校,企业举办的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水平较高,且具有垄断特性的企业举办的高职院校的合作水平更高[10]。在过去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十几年里,尽管我们也很重视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对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过程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并在许多办学规范中做出刚性规定,比如要求建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规定学生至少半年以上企业顶岗实习、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等等。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由于企业资源不能真正投入高职院校,成为高职院校办学主体,且缺乏有效制度设计,校企合作大多数停留在形式上。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由于计划经济观念影响、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缺乏深刻认识等原因,我们也犯了一些错误。比如:在企业剥离社会职能的政策背景下,把许多行业企业办的各类职业院校,全部划归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导致了职业教育脱离产业、脱离经济发展的后果,政府垄断高职教育市场,没有建立职业院校竞争淘汰机制,高职院校活力严重不足,教育效率效益不高,人才培养质量在低水平徘徊,国际认可度低,毕业生在国际劳动力市场竞争力低下。 由于只有政府办高职院校的单一主体,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方面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高职院校封闭办学,不能主动与区域行业企业特别是主干企业建立有效联系,在专业及专业群设置等战略发展问题上缺乏科学规划,市场投机行为严重,导致区域职业院校同质竞争、质量不高。 2.高职院校在专业层面上开展一些浅层次的校企合作,只是着眼于解决学生的专业顶岗实习,导致顶岗实习这个重要的培养环节流于形式,学生成为企业廉价劳动力,带来教育、管理、安全、评价等一系列问题。 3.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与企业有一些联系,聘请企业一些人员担任专业课程兼职教师,但是由于没有实质性合作和建立有约束力的制度,企业兼职教师质量不高,这种校企合作的稳定性和效果无法保证。 4.部分高职院校与企业开展“订单培养”,校企共同作为培养主体发挥积极作用。但由于企业发展的实际,很难对一个专业有持续的新生劳动力需求,这种单一专业的“订单培养”不具有可持续性,不可能建立起企业制度化参与办学的运作体制,“订单培养”的经验也很难迁移到其他专业建设之中。 5.有部分区域建立了非法人的职教集团,但由于企业没有实质性投入资金、设备、人员等办学资源,集团存在严重的松散性、随意性。部分职教集团还由于是政府的“拉郎配”,集团下的校企合作流于形式,无法持续、有效发挥区域职业教育资源与产业资源优势整合与互相支持作用。 董圣足认为,职业院校中普遍开展的产学研合作、职业教育集团、跨学校(地区)协作组织等,没有涉及实质性“产权”合作或资金投入,都不属于混合所有制[11]。因此也无法动员企业实质性参与职业院校办学过程。实现国家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政策目标,推进这些问题有效解决必须用一种创新的体制,推动企业按照市场规则成为重要办学主体,激发职业院校的办学活力。 三、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内涵、路径与模式 经济学上,混合所有制是经济组成形式之一,是指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构成的经济形式。宏观上,混合所有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既有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成分,也有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还包括拥有国有和集体成分的合资、合作经济。微观上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经济组织。混合所有制的相关主体互动中,“组织和自组织、调控和自调控、管理和自管理、规范和自规范这种现代化治理要素的结合,有助于潜力、活力、创造力的释放,即生产力的解放”[12]。 (一)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内涵 我国现有1300余所高职院校,其中近80%是国家办的高职院校,20%左右为社会力量办的高职院校,国家办的高职院校基本都是归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特别需要企业实质性参与办学全过程。我国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重,2013年第三季度增长到84.36%[13]。另外接近16%主要是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许多都改造成为股份制企业,也不是完全的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这就意味着,要实现企业成为重要办学主体,主要就是要使这些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市场导向、利益共享、合作互赢的原则,让企业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设备等要素参与高职院校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企业的资源作为资本真正投入高职院校组织、办学中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高职院校成为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经济组织,其内涵就是由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设备等资源要素,以投资形式参与高职院校办学,引起高职院校产权结构发生革命性变化,由国家单一所有制主体办学,转变为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共同投入、共同实施高职院校决策、培养、评价、改进的新型办学主体,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与现代学校制度相结合基础上的法人治理组织。通过这一过程,企业成为高职院校办学的重要利益主体和责任主体,走向与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 同其他经济组织相比,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有以下一些自身的特点。 1.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是以提供有效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教育服务为首要目标,区别于一般企业组织以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首要目标。 2.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高质量教育服务成为准公共教育的最大公益性特征,区别于一般经济组织的完全盈利性或承担部分社会责任的经济组织。 3.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处于企业主体作用逐步增强过程中,不同于一般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的资源整合,企业资源进入高职院校后要有一个组织变革到组织转型的深度融合发展过程。 4.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处于无明确的法律保护与规范阶段,在投资政策、权益保护、运行规范方面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与政策,法律边界相当模糊。 5.社会转型背景下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双重任务的矛盾运动贯穿于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发展始终,决定企业主体新制度建设的成败。 6.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尚处于试点和经验形成阶段。 (二)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作用 加快推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发展,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高职院校内涵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迫切要求,也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工程。 1.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对高职院校发展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1)扩大增量资源。由于有企业资源的进入,企业全过程参与人才培养的培养链和高职院校参与企业的产业链,可以增加高职院校的组织资源、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实训资源和可能不断追加的新资源,扩大资源总规模。 (2)优化存量资源。在企业成为办学重要主体之后,高职院校办学资源由于有了企业的资源支持实现结构优化,同时由于增加满足企业需求从而提升高职院校服务结构,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存量资源中资金、人力、设备将得到更全面、更系统的开发利用,也能实现资源结构与资源利用的优势互补。 (3)形成资源集聚效应。新的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可以发挥两个或两个以上多主体资源集聚作用,再通过其他渠道与形式,如企业的产业集群和院校的专业集群,聚集其它资源,产生资源集聚效应[14]。 (4)创新资源配置模式,优化人才培养过程。资源集聚同时进行资源重组,高职院校的教育链增加企业产业资源,必然进行组织再造与流程再造,建立人才培养新模式,也要建立基于新产权结构与制度要求的资源运用管理的新模式,可以全面建立工学交替的培养制度,建立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基础上的人才培养模式必然优化人才培养过程。 (5)促进要素互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新体制下,必须按照效益效率优先的原则,改变各类要素在运用过程中或运用过程外的形态,使资源在运动中实现新的增殖。比如企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可以解决生产中的问题,还可以解决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的问题,反之亦然。 (6)促进管理专业化。公办高职院校属于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形成严重的管理行政化,机构繁多、人浮于事、外行管理、效率低下。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新体制下将选择专业人才进行专业化管理,推动组织重构和管理流程再造,推动法人治理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专业化办学管理体制,在此基础上全面激发办学活力。 (7)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企业成为办学主体将更注重遵循市场规则,基于效率与效益兼顾的管理原则制定发展高职院校战略,由于面临生产与人才培养的竞争性市场压力,优胜劣汰市场机制将发挥积极作用,提供高质量教育服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双主体的唯一战略选择。 (8)优化高等职业教育的良好发展生态。双主体办学在全面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学质量、提高管理效率的条件下,企业注重质量的文化深度影响高职院校,强化质量文化建设,高职院校的发展生态得到全面优化。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将得到进一步全面发展。 2.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开放新市场。发展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将促进产业资本转变逐利方式,将资源投入到整体提升产业链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之中,提升产业链的优势与竞争力。按2013年高职在校生964.22万人每人每年财政拨款、学费、生活消费合计约30000元计算,将开放一个每年直接消费2892.66亿元的教育服务大市场,必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扩大企业资源规模总量。校企深度融合后高职院校资源进入产业领域,增加企业发展的竞争能力和可能的效益规模。 (3)形成新的经济结构。开放高等职业教育新市场将打破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市场垄断,形成新的市场格局,市场开放度更高,形成优化的新经济结构。 (4)创造企业发展新动力源。产业资源与生产性服务业资源更有效结合优化产业链与职业教育链,创造企业新的价值链,成为企业发展的新动力源。 (5)促进产业资源集聚创新新优势。企业成为办学主体将获得低成本人力资源和高素质技术开发资源优势,有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 (6)发展与企业紧密相关的专业化、特色化、针对性、高水平生产性服务业,持续提升企业乃至整个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产业链上增加来自学校新的生产性服务业资源,必然进行组织再造与流程再造,建立产业发展新优势,可能形成高水平、高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产业。 (三)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路径与模式 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必须解决一般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必须解决的八个基本问题:运作机制、合作伙伴选择、出资方式选择、商业模式设计、股权结构设计、法人治理结构设计、法律构架设计、投资退出机制设计[15]。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已经出现了若干成功的混合所有制发展高职教育的案例。 1.建立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路径。建立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学校制度基础上去实施。基本的路径如下: (1)选择合作伙伴。要从高职院校战略发展的目标需要出发,选择行业影响大、产权明晰、管理先进、规模适度、有强烈合作意愿、市场声誉较好的企业作为合作伙伴,这是重要基础。 (2)选择出资方式。要从双方的战略需要出发,确定合作领域与出资方式,着眼于打造新的产业链与教育链,创造新的价值链。品牌、资本、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都可作为出资方式,前提是服务双方的战略需要。 (3)设计股权结构。双方合作建立在公平和诚信基础上,使双方进入项目的资源全部资本化,在此基础上确定股权结构,哪一方控股根据实际出资决定,必须产权明晰。 (4)设计法律构架设计。就是依据契约精神和法律原则,制定《合作协议》或《公司章程》,明确混合所有体制下的责任、权利、义务,确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以及纠纷的处理方式。 (5)设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董事会选聘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专业管理人才担任校长,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与管理标准,实施专业化管理。学校党委不参与具体办学事务管理,保证办学方向和监督办学行为。 (6)设计商业模式。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要遵循社会交换规律[16],实现各自的主体利益目标,保障项目整体增值,通过生产性实训实现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有效性目标,也要满足企业获得低成本高素质劳动力和技术开发人才、低成本使用学校土地房产设备等的要求。合理合法有效的商业模式是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存在发展的重要前提。 (7)建立运作机制。一般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运作,要建立三个机制: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信托管理机制,股东合议机制,收益保证机制[17]。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高职院校也要有这三个机制,还要建立一个专业化管理机制,要遵循高职办学规律建立专业管理队伍实施专业化管理。 (8)设计投资退出机制。这是保障双方权利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处理双方权益和债权债务。为降低对双方的不利影响,企业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退出:学校收购合作项目、学校优先购买权和共同出售权、学校或管理层或员工收购、解散清算等。这些可列入合作条款[18]。 2.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模式与案例。当前,我国已有一些高职院校开展了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探索,总结其模式和案例如下: (1)公办高职院校与外资企业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从2007年开始,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开展合作,该公司为瑞士迅达集团全资子公司,1980年进入新中国,历史性地成立了中国第一家工业性中外合资企业,开始在中国生产并销售世界领先的迅达电梯。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从一个专业的订单培养发展到现在的共建实体学院,迅达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在校内建成了一流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供学生实训及企业培训使用,双方按照企业员工的培训模式对学生进行职业训导,实行校企“双导师”制,共同承担教学实训任务。一年后,学校获批成为首批机械工业部电梯技术技能鉴定站。2010年,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迅达企业共同创办电梯技术学院。[19] (2)公办高职院校同国内私营独资企业建立的混合所有制办学体。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被批准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学院,在经过学校自办、与软件人才培训机构合作办学等尝试后,2008年学院引进沈阳一家民营独资企业,建设混合所有制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学院。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与企业成立董事会,企业一次投资6000万元,双方各占50%股份,在校内3万平方米的区域内,建成集教学、实训和生活服务为一体的4.7万平方米教学资源,建立相对独立的教学园区。董事会选聘院长,招聘企业技术人员按照企业全员合同用人模式,建立独立的师资队伍。软件学院借鉴欧美先进的CBE教学模式,全面实行模块化、小班型和实践式的教学模式,教学采用案例教学法,变课堂为工作室,将理论课与实践课融为一体。根据企业对人才能力需求的标准,每半年修订一次人才培养方案,保证课程的快速更新。混合所有制软件学院已成为沈阳市信息服务业的人才培养基地,并于2007年被沈阳市信息产业局指定为“沈阳市软件人才培养机构”、沈阳市大东区软件和服务外包基地暨大东区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2009年,被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指定为“辽宁省200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就业基地”。在校生4100名,在全国率先建成有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化的独立校舍、独立师资、独立核算的示范软件职业学院。[20] (3)民办高职院校与公办事业单位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的办学体。江苏紫琅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民办高职院校,2012年,学校引入江苏省教育发展投资中心,占股5%,成为有国资参与的“混合所有制”学校。2013年4月,学校在江苏省民办高校中率先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由于有国有资产参股,并被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学校在社会上的美誉度上升,发展进入良性循环,人才流失减少。江苏省教育发展投资中心作为学校股东之一,选派一人进入校董会担任副董事长,成为办学主体,在学校升本的关键时期,给予学校1000万元资金支持。[21] (4)民办教育集团托管公办、企业办、民办教育资源组成混合所有制的办学体。黑龙江东亚学团按照“产权多元化,校产法人化,运行市场化”原则,创立国有企业学校“委托管理”模式,写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第42条和第67条中。1993年12月,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的前身黑龙江东亚大学与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签订了分离合同,成为全国第一所企办转民办的学校,踏上国有民办之路[22]。1998年2月,东亚大学受市政府的委托,托管了8所濒临倒闭的企办学校,组建了全国第一家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各类在校生12000名的完整民办教育集团——黑龙江东亚学团,盘活企业办教育资源5000万元,将濒临倒闭的8所学校打造成品牌学校。在无财政投入的情况下,托管第一年,就实现办学收入1100万元,10年累计创收1.14亿元。2013年年底,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在海南成功受托管理民办三亚城市职业学院。2014年1月,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受委托管理甘南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承诺将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学院管理模式、教育教学资源,以及国际国内业界的各方面资源与甘南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共享,3年内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将达到在校生800人、年培训5000人次的办学规模。学院混合所有制办学实践已成为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教学案例,院长曹勇安带领他的团队从租赁国有教育资源开始,通过23年的探索,走出了一条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发展之路。在混合所有制下,企业的资产由多个所有者投资形成,国家只是所有者之一,成功地发展成为一个多层次多渠道、托管其他多所多种所有制企业和职业院校的民办教育集团。教育集团体制创新,效益显著,影响深远。[23] 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是高职教育的制度创新,企业成为办学主体,将有效激发高职院校办学活力,实现校企真正深度融合,解决高职院校办学中一系列深层次矛盾,也将对宏观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校企通过资源重组,推动法人治理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动职业院校组织重构、机制再造,在追求效益与效率的前提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但是,制度变革是系统工程,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也面临政策不配套、现代企业制度与学校制度的冲突等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在不断探索中逐步完善。标签:混合所有制经济论文; 高等职业教育论文;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论文; 校企合作论文; 企业经济论文; 社会体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