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吴红承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吴红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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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分析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现状,总结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问题的有效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问题;对策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也推动了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建筑工程招投标交易制度为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较多的问题,制约了建筑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我们深入研究,解决此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2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现状

我国建筑工程中的招标投标相关制度的实行较晚,是在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实行的,其主要目的就是对建筑工程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和完善。一直以来政府通过颁布的《建筑法》以及《招标投标法》等相关的法律制度强制推动建筑工程招投标交易制度的实施,实现了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制化管理目标,而且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也形成了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促进了我国建筑行业交易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健康发展。但由于外部环境和实际操作中的走样,其优点没有充分发挥,其局限性与不足反而暴露出来,同国际上成熟的招投标制度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3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3.1招标阶段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问题主要集中在招标阶段,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存在逃避招标的现象。由于在建筑工程的招标过程中,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和资金,所以部分企业为了节省交易成本,采用减少上报工程量或者分解工程不通过公开招标而采用直接指定施工发包方的方式,甚至更改工程性质,而采用内部会议的方式进行施工方的确定。此外,利用目前我国招标投标法律规定的漏洞,借用私企或外企的资质来逃避招标过程等,影响了建筑行业的正常招标投标秩序,扰乱了建筑交易市场。二是存在围标和串标的现象。所谓围标和串标的行为就是串通投标,即投标人为获取中标而互相串通、损害项目业主利益,或是投标人与招标人、代理机构互相串通,损害其他投标人或项目业主利益,是招投标领域常见的一种非法获取中标的手段和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投标人和国家的利益。三是在招标文件中故意制定不合理的倾向性或者排他性条款。某些招标人为了确保与之有利益关联的投标人中标,特意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带有一定倾向性的内容或者故意提高门槛、设置特殊限制排他性条件等方式,将其中的部分竞争单位排除出局,便于其中某个投标人中标。导致部分符合资格的单位由于评审专家或监督者的主观判断而没有通过资格评定,失去了投标资格,扰乱了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的环境。

3.2评标阶段的问题

在建筑工程的评标过程中,需要监标人、业主方、评委等在现场进行公平、公证的评判和裁定,且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标准。各地的招标投标评标办法虽然不同,但基本由下列几方面组成:一是投标报价分;二是包括工期、安全、质量、施工组织等的技术分,三是包括信誉、服务、资信等的商务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中标的关键是既要报价准确又要信誉评分高,而标底设置、信誉加分、技术评分往往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因此出现了部分投标人通过与评委、业主方合谋进行偏向性或者指令性的打分。此外,由于我国目前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缺失,往往出现业主与代理机构进行串通,甚至存在代理机构将标底透露给与之串通的单位,确保其中标而获取利益,或者通过随意更改标底、空出标底选项的方式,引导其他投标者偏离正常范围,确保与之串通的单位得高分,从而影响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3.3定标阶段的问题

定招过程不公开,随意按招标人意志定标。招标人没有使得自己中意单位或者与之串通的单位中标,在定标的过程中进行各项手续办理和合同签订时,给中标单位故意制造麻烦,甚至存在恶意修改中标结果的行为。

4解决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问题的有效对策

4.1规范评标办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交易主体行为

一是统一招标规范文本,尽量减少弹性评分规定,让场外幕后交易、权钱交易、暗箱操作难度加大甚至不可能。清理现有的各级、各部门中比较散乱的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将各种行为列入清单进行规范并作为监管依据。二是推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和修订,总结现阶段中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诚信管理等制度进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是通过招标投标诚信体系的建立对招标投标过程中各参与方的行为进行评价和管理,并提高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4.2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

一是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引进和发展先进的电子评标系统进行评标,并积极推行电子评标方法,保障评标过程的客观、公平、公正,切实有效地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开标、评标环节置于阳光监督下,让所有招投标人能了解开评标的具体情况,让招投标行为真正“阳光运行”。二是建立评标质量后评估制度,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确定了中标人之后,由行政监督部门和建设单位对评标专家的评标质量进行评价。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专家的查处力度,通过加大罚款力度,督促评标专家公平公正地进行评标。

4.3构筑一体化监管平台,实现全方位的监管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通过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所有投标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参与监督。二是加强社会公众监督,通过相应的宣传以及其他方式,让更多的民众参与到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工作中来。三是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提高投诉举报反馈工作效率,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启动问责程序,确保投诉被公平公正的处理。进一步整合完善招标投标“一站式”式管理系统,实现与招标代理机构、合同管理、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等多方的衔接。实现整个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与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互通,有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4开展招标投标制度绩效评价

建立招投标绩效考评系统,科学的设置绩效评价办法,只有对招标投标行为和结果进行全面的、客观的评价,才能得知招标投标制度的效益是否显著。同时通过对招标投标制度绩效的评价,能够积累经验,查找招投标过程 中存在的问题,使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更加规范。

5结语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各个阶段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严重的影响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平与公正,并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竞争和市场秩序,需要规范评标办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净化建筑工程施工的市场环境,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小雪.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江西建材,2016(23):240-240.

[2]王孟钧,戴.若林 建筑市场经济学研究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11

论文作者:吴红承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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