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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和效益是经济学中的一个不朽主题。
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中国改革,打破了传统体制下绝对平均主义的沉闷,却又导致了人们收入分配间的急剧拉开。于是,公平和效益又成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众所关注的一大问题。
一
在80年代中,我们这个社会对收入分配差别的拉开已经十分敏感,特别是体脑收入倒挂的问题,诸如“外科一把刀不如理发刀”、“研制导弹不如卖茶叶蛋”等议论,不仅是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甚至一度成为各级人代会和政协的关心热点。渐渐地,人们对这类差别也已经有点见怪不怪,原因在于社会上收入差距扩大状况是有增无减。这表现在多个方面:
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急剧拉开:一批富裕者的资产积累已逾亿元;而大批职工的收入仍很低,特别是在广大的内地农村,有6000余万人还没有完全脱贫。
行业间的收入差别急剧拉开:金融、保险、餐饮、旅游等行业,职工月收入3000、5000元不等;而纺织、仪表、手工等行业的职工月收入,300、500元已属不错。
企业间的收入差别同样不少:同是一个行业之中,发达企业的职工收入年年增加,真叫“年年有鱼”;而一批亏损企业的职工,则只能拿到一些最低的维持生活的费用。
地区间的收入差别极其显著:沿海发达地区一个县市的GDP收入,可以超过内地一个省的收入;发达地区的职工收入,可以几倍几十倍地超过落后地区的职工收入。
不同经济形式之间人们收入的急剧拉开: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主的收入,常常呈几何级数地增长;而一般职工的收入,包括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收入,却是所增有限。
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自80年代以来,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呈加速度地扩展:越是收入高的有积累的个人,其收入增加和财富积累的速度也越快;越是收入低的个人,往往是改变环境和增加收入的机会也比较少。
人们之间收入差距的急剧拉开,尽管有力地刺激了经济的发展,但是,也确实带来了不少消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引起不少行业、部门和地区人才的大量流失,特别是科研、文化、机关和事业部门人才的大量流失,使有些领导人不得不发出感叹:“再这样下去,机关中留下来的恐怕只能是组织观念很强而本事没有的人了!”二是滋长社会上的畸形消费和腐败现象,所谓“来的容易,花的糊涂”。三是可能引发社会的不稳定,特别是那些非正常的暴富所引起的收入分配的过大差距,更可能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正是出于对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所引发的消极面的担心,对改革分配政策的认识和执行就常常会出现一些犹豫彷徨甚至进而后退的现象。比如国有企业的改革,为了加强经理的地位和调动其积极性,人们大声疾呼要打破“大锅饭”,提高经理的收入,于是,年薪制的设想就在局部范围内出台了,但是没过多久,有关国有企业经理应与职工同甘共苦,收入差距不能过大的声音又十分强烈,弄得改革者难以适从。诸如此类的不同观点,在收入分配的改革领域犹为强烈,原因在于改革本来就是经济利益关系的一种调整,分配领域的改革会更直接地引起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和冲撞。
究竟应如何看待收入分配急剧拉开的这些事实呢?
二
从总体上说,收入分配的急剧拉开,是传统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的必然结果。
在传统体制中,名义上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原则,实际上除了“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一条有所保证以外,绝对平均主义在按劳分配的名义下大肆泛滥。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改革开放,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所赖以存在的基础,由此从以下几个方面拉开了人们收入分配之间的差距:
首先是按劳分配原则真正成为实践并展开了它的丰富内容。在企业的范围内,开始了真正的按劳分配,即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年薪制的设想也就由此而来,因为经理的劳动,包括他的决策、管理以及所承担的风险等,对企业的兴衰成败,确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改革的环境里,仍是根据按劳分配的要求,企业内职工间,特别是经理与一般职工间的收入差距已经开始拉开。年薪制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使经理的收入与一般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相分离,并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
其次,其实也是最主要的因素是市场经济的影响。市场经济首先缩小了按劳分配作用的范围,即将这一原来作为全社会宏观经济范围的课题,演化为企业微观经济范围的课题。按劳分配不再是全社会范围的按劳分配,不再是从中央到地方一杆子到底的分配方式,而是企业范围内的按劳分配。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的环境里,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和不同企业之间,不再存在什么同工同酬的问题。企业的按劳分配总量,不再由政府财政拨给,而依靠自己的经营从市场中取得。由于企业的经营素质不同,经营条件和环境不同,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中的不同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必然大大不同,这必然影响到人们收入间的巨大差别。职工中流传的“不要投错娘胎”,就是由此而来。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既能自主地驾驭市场,但又不能不为市场所驾驭。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激烈的角逐和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特点。条件的不一,机遇的不一,特别是企业的素质和主观能动性的不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然有胜者和败者之分,造成地区、部门、企业间经济收入的巨大差别。所以非均衡发展是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市场和竞争必然会带来不同企业之间人们收入的巨大差别。
再次,收入分配的急剧拉开,更是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直接相关。当前中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以多元的所有制形式共存为基本特点。尽管公有制特别是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主体,但是,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以及各类混合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仍是不可或缺的经济形式。于是,在整个社会中,除了公有制经济中的按劳分配以外,按资分配等就成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重要分配形式。按劳分配的基础和前提是劳动,人们之间的劳动差别终究有限,从而按劳分配的差别不可能很大,但是按资分配的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按资分配是以资本为前提进行分配,资本的多寡没有一个限止,而且是利能生利,资本往往是呈加速积累趋势,这些年的实践就是如此,有些人只带了几千元、几万元起家,经过三五年时间的奋斗,积累了几百万、几千万的资产,分配和积累的速度该是够快的了。在按资分配下,收入差距拉开幅度之大,绝非按劳分配观念和思路所能设想的。
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是两种不同的分配方式。按劳分配是属于消费品领域的分配原则,按资分配则主要不是消费品的分配,而是关系到剩余价值的分割原则。因此,由按资分配所引起的收入分配差距,必然是远远大于因按劳分配所引起的收入分配差距。
最后,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也与不同层次的生产力和经营方式共存这一特殊状况有关。当前,有不少外资企业的设备和产品状况也不见得比我国国有企业高明多少,但其经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却是大大高于国有企业经理人员的工资收入,这里的原因既有外资企业没有国有企业那样沉重的冗员负担和其他社会负担,还由于其对经理人员采取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分配原则。
还必须看到,当前我国社会中收入分配差距的急剧扩大,除上述社会变革的多种原因以外,还有一些非正常的因素在起作用。这主要是国家的宏观调控跟不上市场经济的急剧发展,特别是税收等政策有比较大的漏洞,可以说,不少人经济上的暴富,主要是钻税收政策上的空子,否则,其财富绝不可能呈几何级数地猛增。此外,走私贩私、行贿倒卖、假冒伪劣等手段,也是一部分人暴富的主要途径。这些都无疑是属于社会需要加以治理整顿的主要方面。
三
当前,对于社会上有关收入分配急剧拉开的种种议论,需要加以分析,并作出科学的合乎情理的判断。应该说,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收入分配的急剧拉开,是不可避免的必然现象,特别是在允许不同所有制形式存在的情况下更是如此。这里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这种情况是不是有违于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和要求。那么,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原则与当前我国收入分配的急剧拉开状况是否相协调呢?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一条重要原则,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和实现的目标,因为它必须以社会主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条件。在我国现有生产力发展的条件下,是难以做到共同富裕的。若要勉强为之,其结果不仅不是共同富裕,而只可能是共同贫困,这早已为传统体制下绝对平均主义的惨痛教训所证实。在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上搞平均主义,其结果只可能导致共同贫困,而不可能是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社会绝不能要贫困的公平,而只能是富裕的公平。
早在1978年底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邓小平已经提出了“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并认为是一项能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大政策。这是在深切了解中国国情基础上所作出的一个拨乱反正的科学论断。10多年来中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的实践,正是沿着这一条思路而展开的。正是这一先富起来或者说拉开分配差距的思路,极大地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促进了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也正是这一先富起来、拉开差距的有效实践,最后于90年代初,在党和政府的有关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关系,即只有在效率优先的条件下,也就是说只有在生产力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才谈得上有共同富裕的公平。在不发达经济的环境里,任何侈谈经济上的公平和平等,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比如说东西部之间地区经济的差别,改革以来差别不是缩小,而是扩大,究竟应该如何评说?地区间收入差别的扩大,应该是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所必然出现的一种趋势,因为越是地理环境优越、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越容易取得改革开放之利。所以,从另一角度看,东西部之间的经济差距,正是改革开放度差距的反映。还必须看到,尽管东西部之间的差距在扩大,但并不是意味着西部地区经济增速在减缓和下降,西部地区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增长速度同样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高,只是其增幅不如东部地区而已。所以,地区间经济差距的这种拉开,不能不是当前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必然现象。我国6000万尚未脱贫人口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扶贫应该成为全国更是经济发达地区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扶贫绝不是救贫,更不能劫富济贫,而应该是扶助贫困地区发展交通、发展生产和发展流通,使当地尽快走上发展市场经济的富裕道路。但这必须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不可能是一蹴而就。
对市场经济中所出现的收入差别,人们的承受力在不断增强。因为改革和开放的实践越来越使人们认识到,只有通过勤奋劳动和合法经营,才能走上富裕之路。对收入差别承受力的增强,也应是改革的一大成绩。
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的更大公平,消除收入差距所可能引发的一些矛盾,当前,主要不在于对高收入加以限制,而是应尽快提高低水平的收入,特别是要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以提高广大国有企业职工的收入。一旦低收入者状况得到改观,社会对收入差别的承受力也必然会大大增强。
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的更大公平,必须加强对收入的宏观调控。要尽快地完善税制,包括进一步完善所得税、增值税、遗产税制等,要加强税务、工商、海关等经济执法,以最大限度地制止非法暴富的渠道。
为了减缓收入分配差距所可能引发的消极影响,需要加强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教育,以引导高收入者正当的合理消费,防止畸形消费所可能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
在收入差别中最难处理的是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的巨大差距。这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元经济所必然产生的一个客观现实,但又不能不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这里的关键仍在于努力壮大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增强国有经济的实力,因为公有制经济始终是社会主义社会广大劳动者的主要生活支柱。
社会主义社会不能侈谈公平。承认差别,效率优先,发展经济,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和效率关系的内在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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