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绩效评估系统的建构设想

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绩效评估系统的建构设想

冯敏良[1]2004年在《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绩效评估系统的建构设想》文中指出本文从居民委员会的历史解读入手,通过对大量背景资料的理论分析,有力地证明了居委会绩效评估是解决当前现实困境的最佳路径选择,在充分论证其可行性的基础上大胆提出了居委会绩效评估的构想:以评估指标、指标权重和评估标准叁大要件构建出的居委会绩效评估体系作为基本的测评工具,由组建评估小组、统一评估目标等六大步骤设计出的评估流程作为评估方法,由评估准备、评估实施、评估审查和评估反馈的PDCA循环创立出的绩效评估系统作为评估规范,以期达成“居委会绩效评估产出绩效”的目标。

尹浩[2]2015年在《整体性社区构建:来自公益创投机制的启示》文中认为马恩经典理论认为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不仅在于认识世界,探索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更重要的是为了改造世界。未来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也总激发理论探索者在指导改造世界的同时,充满着对未来理想图景的思考。遵循此理念,笔者分为以下五部分展开全文:一是问题意识。主要围绕“国家权力介入基层社会共同体建构的可能”问题意识为核心,展开实证分析和学术对话。具体而言:为什么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经过近30年的发展,社区居民自治水平和居民自治能力依然低下?导致社区居民自治空转的机制及其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如何破解中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空转现状,建构理想型的现代化基层社会生活共同体?换句话说,整体性治理理论预设高度组织化的社会下,通过整体性政府建立实现善治的可能。放置于中国时空下,笔者认为社会组织化水平与政府功能整合程度相互影响,两者存在同步进行趋势,并且社会组织化水平的第一推动力为公共行政部门。这项研究让我们可以解释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社区结构与公共行政体制是如何影响了治理理论在中国不同的表现形式,有利于在理论上反思治理理论应用本士的适用和限度。二是纵向历史维度分析。放置于中国城市社区历史的变迁角度来看,主要划分为总体性社会下的社区建设和分化性社会下社区建设两个阶段。在前一个阶段,高度行政整合的社会几乎不存在社区居民自治体系发育的土壤。在后一个阶段,随着公域、私域、日常生活领域的分化,社区居民自治在政策制度体系初步确立。其背后转型的动力源宏观上主要有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改善与社会职业群体分层、社会群体利益分化叁个方面,微观上体现为以社区类型空问演变、流动人口社区分布以及特殊人群需求多元化等特征的社区分化。在此背景下,以政府为主导推动的社区建设,短时间内使社区硬件设施以及人员组织体系迅速得以完善,然而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依然较为低下。叁是共时性比较分析。造成当下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困境的主因归结为社区结构的碎片化和政府功能的分散化。社区碎片化是工业化推进过程中传统共同体瓦解的自然反应,而中国传统文化中公共理性精神的发育不良是社区碎片化难以进行自我疗伤的深层次逻辑。政府功能分散化是以功能性分工为原则的官僚科层体制自身的弊端造成,也是中国传统官僚政治文化触手在当下社会的延伸。其中,社区碎片化与政府功能碎片化(分散化)的关系并非单向度的因果关系,而是互为因果,相互影响。一方面碎片化的社区无力组织自我服务,只能依靠行政力量、行政资源与行政方式填补,另一方面功能分散化的政府分割了社区事务和公共服务,造成社区行政化与负担不断加重。四是社区整合实践反思。依据西方社区建设经验来看,组织整合是未来中国碎片化社区修补的方向,也是建设现代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关键。在中国当下强国家-弱社会格局下,现代社会组织共同体的建构,需要以政府为主导力量的介入。源于欧美国家的公益创投活动,因能够迅速有效培育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而备受我国地方政府推崇。公益创投有孵化器与项目孵化两种主要模式,前者依托实体孵化机构和场所,进行系统培育,后者依靠项目与技术支持,化居民需求创意为微型社团,实施微型自治。他们的共同点都在于能够通过组织培育,整合破碎化的社区,优化政府部门资源和权力输出方式,并有使政府及其执行机构、社会组织、社区组织等利益相关方在公共资源分配及享用过程中,形成良性互动、权责对等的关系。五是未来发展图景与理论提升。整体性社区与碎片化社区相对,是对未来城市社区发展的畅想,是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彼此依托、相辅相成,共同构筑起社区公共生活的完整空间,是政府部门、社区和社会组织叁个治理主体间合作过程中,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求,实现自治能力提升的理想型社会生活共同体状态。通过对公益创投反思,结合整体性治理理论,笔者建构了社区治理“陀螺模型图”,它被赋予实现整体性社区的重任,主要内容包括公益服务项目整合机制、以平台发育与社会组织络整合机制、以社区自组织网络整合机制,以及叁者之间相互支持与协助的整合网络机制。六是结论,即社区居民自治空转是社区碎片化和政府功能分散化相互迭加的结果,整体性社区是社区居民自治的理想图景,他的实现是政府主动介入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建构,同步推动政府部门功能整合的过程。

张大维[3]2010年在《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城市社区建设”为研究对象,以“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为研究视角,试图主要回答以下两个问题: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是否形成,主要内容和理论价值如何?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指导下的城市社区建设实践成效怎样,主要经验和实践意义何在?论文通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调查研究和实地研究等研究方法,遵循“发生逻辑(为什么)——理论体系是什么——实践成效怎么样”的分析思路,采用“新情况——新问题——新理论——新实践”的研究框架。研究得出的基本结论是:第一,党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已经形成且已整合成架构合理、指导实践取得巨大成功的科学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第二,党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指导的城市社区建设实践取得了显着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为统筹城乡社区发展奠定了基础。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由此可见,社区建设和党的建设是新时期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关注的两大主题。新中国建国60年、改革开放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20年、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10年、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创建5年,农村社区建设从试点走向铺开,城乡社区统筹发展的趋势正在形成,我国社区建设的成就巨大,对中国共产党在城市社区建设中形成的新理论与新实践进行系统研究显得十分必要。然而,当前学术界在取得大量研究成果的同时却也出现了一些明显不足:从西方研究范式出发,来阐释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实践的较多,从我们党执政的角度去研究中国化道路,并从学理上分析总结我们党城市社区建设新理论和新实践的较少;等等。本文关注实践中的问题,转换研究范式,从实际问题出发梳理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城市社区建设的四个主题,也即党的理论和实践体现的四条主线:居民自治、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明。本论文阐释围绕着这四条主线展开,使其贯穿于党的理论和实践的始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具有独特的发生逻辑。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最初目的,是要解决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所引发的新问题,中国共产党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和实践就是围绕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展开的。总体来看,我国巨大社会转型出现的新情况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社会分层、社会流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分工。新情况引发新问题,与之相关联,我国的社会建设面临的新问题也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民稳问题,即单位制解体与基层社会管理主体缺失及管理真空问题;民生问题,即公共需求增长与公共服务或产品供给短缺问题;民主问题,即公民的选择权、自由权、差异性增强与自治渠道、自治制度、自治机制不完善问题;文化问题,即精神文明建设与核心价值体系统领问题。面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党和国家逐步形成了通过社区来整合社会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道路,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独特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并指导着城市社区建设实践不断向前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形成了科学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选择走城市社区建设道路以后,逐步展开了理论探索并通过实践试错来完善理论。在这一过程中,党的各次全会的精神、中央领导同志的论述、中央政府报告的概括、中央政策法规的阐述,政界学界理论的成果,等等,都极大地丰富了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的理论。总体来讲,业已形成的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的理论体系,是关于建设社区(社会)生活共同体及其内含的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等各要素的意义价值、宗旨目标、内涵外延、组织架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手段途径、网络体系等的整体性理论体系。其包括叁个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一是逻辑起点理论,即马克思主义研究问题的出发点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方法理论;二是中轴核心理论,即社区(社会)生活共同体理论;叁是外围结构理论,包括社区居民自治理论、社区管理有序理论、社区服务完善理论、社区文明祥和理论等四大支柱理论。这叁部分共同构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的轴心体系。其中,逻辑起点理论是方法论,中轴核心理论是价值观,外围结构理论是保护带。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的科学性是由其指导的城市社区建设实践成效决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取得了巨大实践成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道路大致经历了传统旧式社区建设阶段、过渡转型社区建设阶段、现代新型社区建设阶段、和谐社区建设与城乡社区统筹发展阶段四个阶段。本文侧重于呈现过渡转型社区建设及其以后阶段的实践发展。在党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指导下的城市社区建设实践成效概括起来便是“五个建立、五个格局”:一是社区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基层社会有序管理格局;二是社区民主制度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广泛参与居民自治格局:叁是社区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小社区大服务格局;四是社区建设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建格局;五是社区文明氛围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文明祥和格局。实践的巨大成效实际上也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的科学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创造了理论实践价值。其理论价值体现在:一方面,从时间和内容范畴上看,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最基本和最核心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其实践意义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及其内含的“一个正确分析、五个紧紧抓住”等具体实践经验,既为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拓宽了发展空间,也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参考借鉴,为最终实现城乡社区一体化发展格局奠定了基础。

朱余斌[4]2017年在《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兴,天下兴。"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国仍将有相当比重的人口居住、生活在乡村,乡村社会的繁荣稳定与否事关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乡村问题千头万绪,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应当是乡村治理体制问题。乡村治理体制,也称为乡村治理模式或乡村治理结构,一般是指乡村治理主体在各自权力、职责范围基础上的行为模式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乡村治理体制合理与否直接关乎乡村治理的成效,而乡村治理的效果不仅关系到农民的生活和命运,也与国家的稳定与发展紧密相连。作为一个文明古国,中国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成功经验之一,在于历朝历代都十分重视乡村治理,形成了以"县政绅治"为主要内容和特色的乡村治理体制。建国以来,我国不同历史时期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也与同时期乡村治理体制的结构与特点密切相关。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治理概念第一次正式载入党中央的文件中,标志着党对治国理政规律和趋势认识和把握上的进一步深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项最新成果。治理理论的基本要义在于承认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相对分离的基础上,强调多元治理主体通过互动、协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实现社会"善治"的目标。科学合理的国家治理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备条件。乡村治理体制作为国家治理体制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能力与乡村治理体制的安排密切相关,有效的乡村治理体制是国家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乡村治理体制,对于实现乡村乃至整个国家治理现代化来说具有基础性意义。但是,现行的乡村治理体制本身还存在着党政不分、乡镇基层政权"悬浮化"和"谋利化"、村民自治组织过度行政化、"乡政"与"村治"之间的过度博弈和不协调、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与治理理念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应然要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在新型城镇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目标提出和实施的新时期,乡村治理体制变革的趋势和取向何在?科学合理的乡村治理体制如何建构?这些时代主题问题,需要我们作出有效回应。我们既要充分汲取人类共同文明成果的营养,也要在中国历史发展脉络中寻找基因,以我国乡村治理中遇到的问题为导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框架内建构科学合理的乡村治理体制,突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学术研究史上的一个重要坐标就是"国家——社会"关系研究视角的兴起。这一理论范式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以极强的影响力迅速羼入各学科并形成一股新的学术思潮。"国家——社会"关系研究视角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比较有效的分析和解释的理论工具,但从西方社会引入的"国家——社会"关系研究范式是建立在市场机制比较健全以及竞争性政党制度的社会基础之上。因此,运用"国家——社会"关系范式研究中国问题时,需要充分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实现"国家——社会"关系范式研究的中国化。本文以治理理论为基础,以中国化的"国家——社会"关系为研究范式,对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变迁进行研究,试图找出内在的趋势与规律,并充分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为新时期乡村治理体制的创新和完善提供建议。具体而言,不同于西方语境下将国家等同于政府,本文将国家分为党和政府两个层面予以考察。中国共产党在我国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作为革命和建设的核心力量,它往往是顶层制度设计者和推动者,在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形成和变革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乡村治理的成效和乡村治理体制的变革与市场作用的发挥密切相关,本文将市场的定位与作用这一变量纳入到乡村治理体制的形成和变革的研究中。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论文将西方语境下的"社会",细化、中国化为乡村正式社会组织、民间组织、农民、乡村精英等社会主体要素分别予以详尽考察。中国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民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较高。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农民的数量将会逐渐减少。但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仍然会有相当数量农民的存在。农民不仅仅是乡村治理的对象,作为乡村社会的真正主人,他们更应该成为乡村治理的有效主体。本文将农民这一乡村社会重要构成要素独列出来予以考察,他们参与乡村治理的意愿和能力,直接关系到乡村治理成效乃至新时期乡村社会"善治"目标能否实现。基于中国传统乡村治理之道的经验借鉴以及在当代乡村治理中实际重要作用发挥方面的考量,在新时期乡村治理体制创新路径研究中,本文还将乡村精英这一重要的乡村社会构成要素单列出来予以更加深入细致的考察。论文通过探讨政党(中国共产党)、政府、农民、市场、社会组织等多元乡村治理主体要素,在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变迁中的定位、作用发挥和相互关系以及相应的历史经验教训,为新时期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变革与完善提供借鉴。论文通过研究认为,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变迁,主要是由相应历史时期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决定的,并受不同的时代特征、风俗习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从主体的视域来看,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历史嬗变主要受四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党和国家的战略理念和制度设计、市场的地位和作用的场域、广大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意识、社会组织的发育程度和作用空间。"莲发藕生,必定有根"。乡村治理体制的创新设计"不是在一张白纸上绘图,而是在乡村社会既有格局基础上,通过对现有治理困境的深度反思和审视来寻找灵感和答案"。据此,论文通过研究认为,在新型城镇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目标提出和实施的新时期,我们应在现有的"乡政村治"模式基础上进行变革与创新,积极构建"政党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引导、全社会参与"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乡村治理体制,保证政党、国家、市场、农民、社会组织等不同治理主体要素之间结构的合理化,实现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发挥它们各自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目标之达至。

吴常柏[5]2016年在《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进入二十世纪以来,城市逐渐变为欧美各国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要场域,也使城市社区成为理论和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焦点议题。世界各国也将城市社区的建设和治理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将治理理论充分运用到国内外、城乡及社区领域的管理中,积极倡导构建政府、市场与社会间新型网络合作关系,以此来应对各国政府的失灵与市场的失效。中国在改革开放后,正在经历一场基层社会的深刻变革,社区已然成为推动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空间。从政治、经济与社会等领域来看,都需要建构一种新型组织形态来承接政府和企业分离出来的社会基本职能,以此来缓解社会矛盾、增加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和谐。在探讨和争论中,学术界又通常把主攻方向集聚在城市社区上,加之城市社区的复杂特性与尚未成熟的管理体系也使社区成为多方关注的“宠儿”。在城市社区的建设和治理中,边疆民族地区的社区也很有其典型性和特殊性,但是就目前对此类社区的研究成果来看,除官方和个别学者零星文章外,为数不多。所以,文章选择“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做为研究对象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文章在系统梳理国内外城市社区治理理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理论及借鉴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政治社会学为主线,综合运用治理理论、社会资本理论、民族关系理论等分析工具,选取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典型社区”中“DZ社区”作为个案研究对象。文章所选取的“DZ社区”是一个复杂重点社区,该社区处在老城区的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多,少数民族多,民族成份复杂,出租房屋多,未成年人多,基础设施薄弱,居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等特点,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文章对乌鲁木齐市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进行了实证研究,围绕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的主题和目标,聚焦城市社区组织运行机制、社区居民参与机制和社区保障机制等主要内容,深入探讨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的现状、困境和及其成因,并在此基础上,尝试着构建“解困之道”。依照上述分析理路,文章具体涵盖如下主要内容:一是理论铺垫,主要聚焦在第一章和第二章中。文章首先在具体阐述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城市社区治理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在宏观上系统梳理了国内外关于城市社区治理运行研究的主要研究成果,在微观上具体细致地梳理了国内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的相关研究成果,针对以上两个维度作以简要的评述。在以上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深入考查和界定了文章的叁个关键词:城市社区、社区治理和运行机制,具体指明了其在“边疆场域”中的主要内涵和目标指向:文章理论基础主要包括治理理论、民族关系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等叁个理论分析工具,具体介绍了叁个理论的缘起、代表人物、主要观点以及其主要理论内涵在本文的适应性和主要指向,将为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为文章主要内容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论证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历史回顾,主要聚焦在第叁章中。在分析和梳理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体制的演变历程中,主要包括叁个发展阶段,即单位制时期城市社区治理的一元化体制、单位制解体时期城市街区治理体制的建构、后单位制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机制诉求等,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和概括提炼出其叁个基本特点,即社会结构变迁中的治理内涵,主要包括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的重大意义、主要目标、主要类型及模式选择等内容;多民族成员的聚居的空间结构,主要以乌鲁木齐市为例,具体阐述了当前各民族居住格局形成的主要原因、分布特点、分布区域等内容;街区呈现出压力型体制的主要特征,针对边疆城市基层治理的主题和复杂的“维稳”形势,边疆城市社区治理中呈现出明显的压力型体制的基本特点,这一基本特点又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即“可传递性”和“放大性”。叁是实证分析,主要聚焦在第四章中。文章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典型社区”中DZ社区作为个案研究对象,具体考查了DZ社区的组织运行机制,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的运行机制、片区管委会的运行机制、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委员会)的运行机制、社区社会团体的运行机制等;社区居民参与机制,主要考查和分析了居民参与的基本内涵、主要功能,并以具体案例为参照对社区居民参与机制现状进行全程的扫描和分析;社区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四点内容,即社区贫困救助机制、社区就业援助机制、社区法律嵌入机制及社区经费收支机制等。在以上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对社区组织运行机制、社区居民参与机制和社区保障机制在现实运行中出现的基本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和提炼。四是制约因素,主要聚焦在第五章中。文章在结合上述理论阐述与实证分析基础上,具体剖析了影响和制约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的叁点举要:经济因素,主要包括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新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各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新疆城市社区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从横向对比来看,与其他省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从疆内纵向对比来看,南北疆经济发展差距还是相当大,尤其是南疆经济水平落后明显。二是政治因素,主要包括政府治理内容聚焦性不强,围绕城市社区治理的主题和目标,政府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要不断聚焦治理内容;政策输入迭加效果未彰显,中央和地方密集的政策优惠,加快了新疆各领域的建设步伐,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小觑的问题,还需重新聚焦;非传统安全制约治理突出,当前影响和干扰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的障碍就是以“叁股势力”为代表的非传统安全的威胁,坚决打击国内外“叁股势力”,及时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新疆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叁是民族宗教因素,主要包括文化习俗对族际交往的影响,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习俗,都必须给以尊重和包容的心态加以引导和培育;非法宗教活动的抵御与打击,非法宗教严重地影响和阻碍了新疆的经济社会的发展,毒化了社会风气,为民族分裂分子所利用;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与调适,市场经济冲击下的民族关系出现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不断调适和聚焦。五是路径选择,主要聚焦在第六章中。边疆民族地区城市治理运行机制以“维护稳定”和“服务民生”为核心的目标体系,还需要从多方面内容进行丰富和发展;在坚持相关治理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边疆城市治理运行期间出现的具体问题和制约因素,文章从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组织运行机制、社区居民参与机制和社区保障机制等叁个维度,尝试着构建如下几条基本路径:即调整社区治理的组织架构,拓展运行空间;加大社区治理的资源开发,拓宽支撑渠道;扩大社区居民的参与范围,推进协商民主;激活社区治理的社会资本,培育公共精神;调控城市社会心态的走向,筑牢稳定根基;健全社区治理的法治嵌入,加强保障力度;创新社区治理的技术支持,增强治理实效等内容。六是结语与展望,综合文章所述具体内容,再一次重申和明确边疆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研究的重大意义及现实面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四点延伸思考:边疆民族地区“政府主导”与“社区自治”的相容关系、边疆民族地区“多元主体”与“民主政治”的良性互动、边疆民族地区“市民社会”与“社会参与”的动力支撑、边疆民族地区“社会资本”与“治理绩效”的推进作用。

吴克昌[6]2005年在《我国城市社区民主自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什么是社区?”,“为什么要进行社区民主自治体制建设?”,“如何进行民主自治体制建设?”为逻辑主线,以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会发展和国家与社会关系重构为背景,以城市社区民主自治体制建设为研究的目标取向,从逻辑的、历史的和现实的叁个层面探讨了城市社区民主自治体制建设问题。文章提出,社区是在某一地域空间由一定生产方式创造的具有功能自足性和社会结构完整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本质上是生产方式发展的产物。社区形态的变化是生产和经济生活方式变化的结果;社区的生产和经济生活方式决定社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社区的治理体制是社区内部关系和内在社会结构的反映;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产生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带来的国家和社会结构的二元分化。一个相对独立的自主社会的生成,决定了社会控制模式由国家权力一元控制转向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力二元控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政治回应,重构中的基层社会政治体制必定是也只能是民主自治体制。社区民主自治的治理机制建设本质上是要培植社区在国家宪政体制下的依法自治能力,形成国家政治统治和社区居民自治体制之间合理分工、和谐合作的二元一体关系。这种二元一体关系建构的主要方面是社区民主自治体制的建设。社区民主自治体制建设的重点在于社区公共权力结构的科学化、社区自治组织构架的合理化、社区自治制度体系的完善化。

公维友[7]2014年在《我国民主行政的社会建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1世纪是全球化治理的时代,世界各国都处于伟大的变革中。高度复杂的公共问题以及动态多元的社会环境使得各国政府的不可治理性不断增大;民主社会公民权利的扩张和公民利益需求的提高也彰显出政府治理能力的不足,公共治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这就要求各国政府要采用新的思维框架和思维方式来处理复杂多变的现实问题。各国政府能否改变自己传统的优越感和自我中心意识、能否激发公民的社会责任感、能否调动社会自我管理事关公共治理的合法性、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以及公共行政科学的合法性。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将成为21世纪公共治理的重要议题,也是公共行政民主化改革和民主行政社会建构的必然要求和应有之义。“民主行政”是在批判传统公共行政范式基础上提出来的,在公共行政的发展历程中是一个充满争议的发展范式。自行政学成为独立学科以来,受政治——行政二分法以及传统公共行政“工具——技术”理性和“管理主义”思维的影响,民主一直囿于政治层面,人们很少从行政层面研究民主问题,民主与行政一直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民主行政”似乎成为一个矛盾的、不可能存在的概念。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行政学原本是政治学的分支学科,行政学需要借助政治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分析政府体制和政府行为。公共行政本身就是政治过程的一部分,行政作为国家的代表和实现形式,越来越多地体现并实现着国家的普遍性和社会性,公共行政无论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都不可能脱离政治,任何割裂政治与行政内在联系的做法都不利于公共行政的学科发展,也会导致公共行政发展缺乏理论支撑。随着人们对政治——行政二分法认识的深化以及行政国家的兴起、立法权的式微与衰落,民主与行政的关系有了融通的桥梁,并出现加速耦合的趋势,主张公共行政在治理过程中承担民主价值的呼声逐渐成为趋势,正如美国行政学者德怀特·沃尔多指出,“如果行政确是当代政府的核心,则20世纪的民主理论必须拥抱行政”,丹哈特也曾援引列维坦(Levitan)的话强调:“一个民主国家不仅要以民主原则为基础,而且还要民主地行政,让民主哲学渗透行政机器。”美国行政学者Beverly说:“在公共行政领域,有一个正在兴起的典范,它提倡通过更有力的回应力和多渠道的沟通创造出一个对政府所服务的公众以及内部雇员都更加有效的行政,Wamsley和Wolf称之为‘民主行政的重建’。”文森特·奥斯特罗姆认为,从“民主制行政”走向“官僚制行政”,意味着倒退,而从“官僚制行政”走向“民主制行政”,实际上意味着一个“哥白尼革命式”的转折。在这种背景下,西方学界重新反思传统公共行政的价值取向和组织设计,“民主行政”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民主与行政趋向融合成为行政学的趋势,民主行政也正在成为一个不断兴起的研究题域甚或是典范。回顾公共行政的历史发展,民主行政与官僚制几乎是同时被提出来的,国外有关民主行政理论的发展和研究迄今已将近半个世纪。西方很多政治学家、行政学家在“民主行政”这个大范式下进行了大量研究。马克斯·韦伯、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托克维尔等人都曾对其做过早期的探讨。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新公共行政学派、黑堡宣言、新公共服务理论、后现代公共行政等理论都从不同的视角论述了“民主行政”思想或其理论内容不同程度地透视出“民主行政”的思想。纵观西方民主行政理论的形成与发展,民主行政主要围绕着宪政限制、角色重塑、改善公共服务和注重话语民主几个核心议题展开,大体经历了从理性建构到社会建构、从单一权威中心治理到多中心治理的历史演变。民主行政的兴起和发展顺应了民主的历史演变和政府治理方式的变迁,也是政府对自身治理合理性与价值正当性的自我求证,亦是社会治理方式的发展和创新。民主行政是公共行政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折,对公共行政理论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推动了公共行政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伴随着民主政治和公共行政的发展,我国在公共行政的研究和实践中也逐渐正视民主行政及其社会建构的价值和重要性。民主行政社会建构倡导民众参与公共治理过程,超越了传统的官僚体系,推动着公共治理走向民主化,也增强了政府对外部环境的回应性,这是公共行政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社会发展的归宿。民主行政的社会构建将公共行政看作是政府与社会共同的实践行动,而不是把公共行政看作在封闭的行政环境中政府与行政官员的自我描述与自我建构。社会构建的民主行政体现着对人类基于实践行动而形成的话语的尊重,是对人们在分享、互动基础上达成共识的尊重。本文遵循着“历史脉络—理论分析—中国实际—逻辑建构”的研究路径,以社会建构主义为方法论,遵循西方民主行政从理性建构到社会建构的历史脉络,以治理理论为理论支撑,以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为现实基础,探讨了在中国如何推进民主行政社会建构的问题。民主行政的社会建构离不开“政府主导的多元合作治理共同体”的建设,构建这一治理共同体的过程就是民主行政社会建构的推进过程。具体来说,论文从社会建构主义的视角出发,在对传统公共行政进行批判、反思的基础上,沿着从“理性建构”到“社会建构”的历史脉络、“政府与社会”双向建构的理论逻辑尝试建构一个政府主导的多元合作治理共同体,深入探讨政府、公民社会(社区和非营利组织)、市场(私人部门)与公民等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合作机制、治理场域等内容,推进建设政府、社会与公民间的对话、互动、协商和共享的民主治理模式和社会合作机制,以推进我国民主行政的社会建构,进而推动我国公共行政的发展,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府社会治理创新。本文共分六章,各章节的研究思路和基本观点如下:第一章为导论。本章主要阐述了民主行政社会建构研究的缘起与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相关概念界析以及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章为“民主行政建构的方法论:社会建构主义的理论解释”。本章在论述建构主义与社会建构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探讨了社会建构主义与民主行政的内在关系,然后阐述了社会建构主义视阈下民主行政的内涵所在。基本观点是:社会建构主义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重新认识公共行政的视角,为我们提供了一套分析和研究公共行政的全新框架。在社会建构的框架下,公共行政成为政府管理者与社会共同的实践活动,公共行政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治理理念和治理手段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迁,实质是民主行政,是对人们民主参与治理过程的倡导,是对公共事务治理中政府与公民社会等主体间积极互动的张扬。第叁章为“西方民主行政的历史演变:从理性建构到社会建构”。本章首先从批判传统公共行政范式的基础上厘清了民主行政兴起的时代和社会背景,探讨了民主与行政融合的历史必然性,然后尝试探寻西方民主行政历史演变的规律和特点。基本观点是:民主行政的兴起和发展顺应了民主的历史演变和政府治理方式的变迁,也是政府对自身治理合理性与价值正当性的自我求证,亦是社会治理方式的发展和创新。民主行政是公共行政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折,对公共行政理论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推动了公共行政理论和实践的发展。纵观西方民主行政理论的形成与发展,民主行政主要围绕着宪政限制、角色重塑、改善公共服务和注重话语民主几个核心议题展开,大体经历了从理性建构到社会建构、从单一权威中心治理到多中心治理的历史演变规律。第四章为“中国民主行政社会建构的理论逻辑”。本章围绕着治理理论与民主行政的内在关系展开论述。首先,解读了治理的内涵及其与民主行政的内在关系;其次,探讨了治理理论的中国适用性;然后,围绕着治理的社会属性以及治理共同体的建构论述了共同治理与民主行政社会建构的关系。基本观点是:我国民主行政社会建构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治理理论提供了一种新的民主视角,促使民主理论与公共行政融合,揭示出全球化时代公共事务治理的新变化。治理意味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和分配,标志着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在中国治理语境下,构建政府主导型的多元合作治理共同体符合“治理”的政府管理研究途径,也是善治意义上治理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我国当前现代治理体系、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发展的社会现实的客观要求。政府主导型的多元合作治理共同体是人类社会治理模式变迁的必然结果,是推进民主行政社会建构的重要路径。政府主导型的多元合作治理共同体是按照公共性规范和民主治理建构起来的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一种公共事务治理机制,这是一个价值共同体、一个目标共同体、也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多元的治理主体具有共同的价值、共同的目标和共同的利益。在共同体内,政府、公民社会(社区和非营利组织)、市场(私人机构)和公民等治理主体通过对话、协商、谈判、合作等集体选择和集体行动,形成资源共享、彼此依赖、互惠合作的机制与组织结构,以实现共同的治理目标。治理共同体的终极目的就是推进政府、公民社会(社区和非营利组织)、市场(私人机构)和公民在公共事务中的共同治理,从而达到优化公共服务、提升治理公共性、推进民主在公共治理中的实现和民主行政的社会建构。公共能量场是治理共同体的成长空间和重要载体。政治上的相互认同、伦理上的相互信任、职责上的权责明确、利益上的相互协调是治理共同体的运作规则和合作机制。第五章为“中国民主行政社会建构的现实基础”。本部分首先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个层面论述了民主行政社会建构的宏观环境,然后探讨了民主行政在中国建设的成就与不足。基本观点是:民主行政社会建构是中国社会深刻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变迁的产物。第六章为“中国民主行政社会建构的道路选择: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本章围绕着理念建构、主体建构、规则建构和空间建构等四个层面探讨了“治理共同体”的建构及民主行政社会建构的思路与过程。基本观点是:对公共性的坚守是民主行政社会建构的根本理念和价值追求;民主行政社会建构需要政府、公民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共识与合作;政治上的相互认同、伦理上的相互信任、职责上的权责明确和利益上的相互协调是治理共同体的运行规则也是民主行政社会建构的保障;治理共同体需要一定的公共领域,社区建设和网络空间建设是我国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场域,是民主行政社会建构的成长空间。本文可能的创新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系统梳理了西方民主行政的历史演变,并探讨了民主行政从理性建构到社会建构、从单一权威中心治理到多中心治理的历史演变规律。二是以社会建构主义为视角构建民主行政。社会建构主义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重新认识公共行政的视角,为我们提供了一套分析和研究公共行政的全新框架。在社会建构的框架下,公共行政成为政府管理者与社会共同的实践活动,公共行政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治理理念和治理手段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迁,实质是民主行政。叁是从“政府与社会”双向建构的理论逻辑构建了一个“政府主导型的多元合作治理共同体”,并对这一治理模式的内涵、目的、合作机制和成长空间进行了解读,最后围绕着理念转变、主体建设、运行规则、治理场域四个方面对民主行政展开社会建构。

罗光华[8]2011年在《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研究》文中提出本文的主要内容是以广州市新一轮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为案例,实证研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如何加强和创新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管理理论与实践问题。文章在导论中首先介绍了选题的背景:新形势下我国社会管理的复杂性和困难性不断加大,要求我们要用创新的思维和手段,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从理论和实践上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然后介绍了本文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分析了本课题研究的难点和创新点,介绍了以实证为主、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第一章分析了有关基层社会管理的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对当代中外社会管理的思想进行了梳理,将其分为六大视角下的社会管理思想:即“自由主义”视角、“国家干预主义”视角、“利益攸关者共同治理”视角、“政府服务”视角、“行政生态视角”以及“技术应用”视角下的社会管理思想六大类,并从中选取行政生态和共同治理视角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和分析工具。第二章研究了我国基层社会管理的实践、问题与发展。首先介绍了我国在建国后社会管理实践发展的不同阶段;分析了我国当前基层社会管理存在的行政型、自治型、混合型等叁种社区制模式。然后介绍了我国基层社会管理的组织形式与架构,包括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市辖区等形式的历史沿革、性质、职能定位、在社会管理中的角色和作用及其相互作用关系。分析提出了以人为本、服务导向,协调发展、环境适应,扩大参与、居民自治,明晰职责、完善法制,渐进调适、科学创新等5项基层社会管理的基本原则;提出加大基层居民参与力度、加强基层管理法制建设、明确基层管理主体职责、健全基层社会服务功能、培育发展基层社会组织等5项工作重心。本章最后重点分析我国基层社会管理实践的4种具体模式,包括上海市为代表的行政主导模式、沈阳市为代表的社区自治模式、武汉市江汉区为代表的多方参与模式、深圳市盐田区为代表的议行分离模式,并对这4种典型模式进行比较和分析,为下文研究的广州市新一轮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所形成的“广州模式”打下理论和实践基础。第叁章对美国、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地区)基层社会管理模式进行了论述和比较研究,分析出了一套可供广州市新一轮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和我国基层社会管理借鉴的经验:一是奉行“以人为本”的基层社会管理理念;二是建立服务导向的基层社会管理机制;叁是完善基层社会管理的法规制度体系;四是打造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自治模式;五是以电子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六是大力培育基层社会管理的第叁部门。第四章以广州市2009开始的新一轮基层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为案例,阐述了广州市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指导思想和目标,分析了试点工作开展前存在的问题,试点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以及下一步深入改革的方案,并以其中7条试点街道的创新工作为具体案例进行了讨论,包括海珠区沙园街“叁中心一队伍”模式、江南中街“楼宇党支部+十分钟服务圈”模式、琶洲街“社区工作站+绩效考核”模式,越秀区北京街“社区信息化助力”模式,白云区京溪街“与市场组织合作”模式、同德街“专业社工介入”服务模式、叁元里街“多元主体参与”服务模式。这7个案例是广州市新一轮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工作体现,其中的一些具体做法在微观层面反映了广州创新的理论基石、工作思路和改革效果,为下一章对前期试点工作和下一阶段改革工作开展的分析研究提供了具体、直接的第一手资料。第五章着重对广州市案例进行分析研究。首先分析了试点工作的特点和成效:整合管理服务职能、构建“叁位一体”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打造多元主体的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街道社区的软件硬件服务环境,整合各类社区资源、形成社区服务的“协同共赢”合作机制等。然后分析了下一步工作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包括“重心下移”在制度设计上的争议,“叁中心一队伍”在功能定位上的争议,“重心下移”与减员增效的目标困局,“政府购买服务”全面实施的供需矛盾,以及“议行分设”模式下居民参与度不足的困局。通过研究,提出了广州市为实现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目标而需要解决的理论和实践层面的问题:一是分级分类,市、区、街的合理分权;二是重心下移,区级职能部门的“落地”;叁是回到原点,街道办事处的“归位”;四是多方参与,社区管理服务的协同,五是夯实基础,城市电子化环境的完善。第六章在广州案例的研究基础上,推衍出普适性的加强和创新我国基层社会管理的路径选择:一是紧扣时代发展方向,与时俱进;二是把握本地行政生态,因地制宜;叁是以人为本、服务需求为导向;四是加强法规建设,夯实制度基础;五是善用先进技术,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创新提供手段支持和智力保障。最后一章中提出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按照行政生态学理论,不同历史发展时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政治经济体制不同、社会文明程度不同,不同的社会沟通网络和符号系统的影响,决定着基层社会管理模式的不同选择,并对基层社会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在发展共同治理的社区制管理模式的前提下,需要建立起以居民为中心、服务为导向,利用电子化手段实现“条”“块”有效结合的管理模式。当前这种模式应该由政府主导、多元化主体参与治理,然后随着社会进步,逐渐向政府、社会组织、居民协作的混合型基层社会管理模式过渡,待将来社会高度发展和高度文明,政府则可以退出具体的基层管理,进化到自治型基层社会管理模式。

孔娜娜[9]2012年在《行动者、关系与过程:基层社会治理的结构性转换》文中提出社会科学研究以专业的方式来了解社会和描述社会,它既要提出所要研究的问题,解释问题产生的原因,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路径。本文是基于社区调查所发现的基层社会问题而引发的思考。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面临四大问题:一是部门垄断与条块分割及其所带来的行政效率低下;二是基层社会原子化、社会内部凝聚力下降,社会成员个人理性增强而公共意识淡薄;叁是政府行动多、社会行动少、政府行动与社会行动断裂、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离散化;四是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差距过大、农民流入城市却不能融入城市。上述问题既是我国基层社会结构变迁中的问题,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结构转型中的问题,从关系层面分析涉及四组关系的讨论:国家内部、社会内部、国家与社会、城市与农村。经验事实证明上述问题不是独立而是相互联系存在的。在研究方法上,笔者使用整体主义方法论,将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研究和社会调查提出两个研究假设:行动者—关系结构和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论。全文以中国城市社区建设为切入点,以分析和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过程为逻辑顺序,来展开研究。部门分割到部门协作,政府内部关系转换。论文以政府职能社区化为逻辑起点,以城市管理和社会保障为个案,在纵向到底而横向分割体制下,国家是由多个行动主体所构成,各行动主体按照自身偏好采取自主行动,在行政协调机制缺乏或行政协调不力的情况下,出现部门垄断、条块冲突、街道办事处行政扩展、社区居委会被行政套牢。没有基层行政体制的改革,就没有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的优化。以流程再造和资源整合为路径的基层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政府部门走出“囚徒困境”的经验。居民组织化与社会再组织,社会内部关系转换。传统社区的瓦解是一种全球性现象,是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国际化的产物。传统社区的瓦解并不意味着人类不需要共同体而是意味着人类需要建立新的共同体。西方发达国家的社区冲突更多表现为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冲突,而中国的社区冲突却更多表现为“低组织化”或“无组织化”、“低制度化”或“无制度化”冲突,这根源于中国“公共理性构成性缺失”,社会内部被分解为散落的个人或群体,这与西方国家社会内部由不同社会组织所构成不同。国内经验表明,基层社会再组织需要从地域性共同体转向组织性共同体,社区生活共同体是通过发展社区自治组织来建构的,基层社会内部凝聚力的增强,也是通过发展社区自治组织来实现的。基层社会再组织,将催生出以社区居委会为中心的多主体社区治理机制。合作行动,政府与社会关系模式的转换。发达国家社区建设之所以走上国家引导下的社会行动,其经验是这些国家采用了一系列有利于社会组织参与、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政策工具。长沙市开福区、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促进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社会化,为促进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合作、政府行动与社会行动的衔接提供了经验。从分治到一体,城乡关系的转换。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改变农民与市民的二元身份以形成统一的国民待遇,这既是现代国家建设的需要,也是现代社会建设的需要,国家确保公民权利、塑造国民统一性,使全体公民归属于、认同于国家。推进城乡融合需要以城乡社区建设一体化、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结构转化为基本途径,同时,推进城乡融合也需要国家与社会、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农民与市民的合作,建立包容性社区、包容性城市直至包容性社会。上述四大关系转换的出现是人们对基层社会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不断追寻最佳治理模型的产物。基层社会治理的转换不是单一的关系转换,而是结构性的转换,既有关系的变革,也有行动者角色变迁和治理过程更替,而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更替需要途经政府职能社区化、政府部门协作化、居民组织化、政府与社会合作化、城乡社区治理一体化五个阶段。

张燚[10]2010年在《宣传:政党领导的合法性建构》文中认为宣传是政党领导的合法性建构,这是由宣传和政党领导的特点所共同决定的:一方面,作为共产党国家的特殊政治现象,政党领导源于“政党理想”而非“国家制度”,主要包括叁种统治形式,即“管理型统治、司法型统治和立法型统治”,拥有叁类合法性资源,即“绩效认同、价值认同和法律认同”;另一方面,作为信息传递的一种方式,宣传在本质上是一个意志过程,兼具灵活性和包容性:包容性能够使其将法律和意识形态包含在内,灵活性则能够使其在叁者中自由转换。宣传对政党领导合法性的建构,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宣传战略,它是宣传建构政党领导合法性的起点,也是对“宣传什么”的回答;二是宣传机制,它是宣传建构政党领导合法性的具体操作,也是对“如何宣传”的回答。从对“中国共产党”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随着国家战略的变迁,中国共产党的宣传战略和宣传机制将会发生变化:在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主要采取以“革命”为核心的宣传战略和“政党-军队型”宣传机制;在政权建设的时期,中国共产党主要采取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宣传战略和“政党型”宣传机制;在改革开放时代,中国共产党主要采取以“有效性”为核心的宣传战略和“政党-国家型”宣传机制;在后改革开放时代,中国共产党主要采取以“正义性”为核心的宣传战略和“政党-社会型”宣传机制。从本文的研究中,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宣传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着政党领导而展开,二是政党领导的改变将必然会带来宣传工作的改变。

参考文献:

[1]. 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绩效评估系统的建构设想[D]. 冯敏良. 南京理工大学. 2004

[2]. 整体性社区构建:来自公益创投机制的启示[D]. 尹浩. 华中师范大学. 2015

[3]. 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 张大维. 华中师范大学.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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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国城市社区民主自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 吴克昌. 吉林大学. 2005

[7]. 我国民主行政的社会建构研究[D]. 公维友. 山东大学. 2014

[8]. 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研究[D]. 罗光华. 武汉大学. 2011

[9]. 行动者、关系与过程:基层社会治理的结构性转换[D]. 孔娜娜. 华中师范大学. 2012

[10]. 宣传:政党领导的合法性建构[D]. 张燚. 复旦大学.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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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绩效评估系统的建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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