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网络的共青团自组织治理研究_社会网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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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青团对青年自组织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青年自组织的产生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成分的日趋多元化,近年来,青年在社会的发展变迁、文化的碰撞交融以及网络的冲击熏陶下,表现得更加主动、开放,自发组织成立了以探寻时尚生活方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承担社会公益责任等为主要目的的新型青年民间社会组织,这些组织从性质、特点、运行、发展趋势等方面区别于一般的正式组织,构成了一种新的组织形态——青年自组织。青年自组织以网络为先导,自愿为前提,信任为机制,分享为目的,是青年沟通、交流、聚集、联络的新载体。如北京的老百姓国学会、雪月游戏动漫社、周杰伦粉丝团、李宇春歌迷会、铁刷子骑友会、绿手套户外运动联盟等等。这类组织呈现了出现时间不长,发展速度迅猛,组织相对松散,运转充满活力,政府视野中隐形、社会生活中显现的特点[1]。

青年自组织的蓬勃发展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出现的必然现象,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成果,也是青年自我发展、青年文化多元的必然要求,充分体现了青年的发展性、社会性,以及青年参与社会生活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就其产生原因而言,一是青年维度,当代青年身上更多地表现出追求个性、自由的性格特征,青年群体结构更为多元化,需求更为多样化;二是社会维度,青年自组织是伴随着近年来我国非政府组织的盛行而快速兴起的;三是技术维度,网络的兴起和各项交互式应用的普及为青年自组织迅猛发展提供了基础性条件。

青年自组织由于产生、发展环境与条件的特殊性,具有原生态、自发性、非正式、网聚性和开放性、透明性、灵活性等特征,在组织形态、运行机制等诸多方面存在显著特点。根据个体结合为自组织的纽带差别,青年自组织可分为趣缘型、业缘型、地缘型和亲缘型四种类型。由于欠缺固定的章程与管理,成员的吸收缺少程序,活动相对灵活自由,缺乏必要的规范与约束,离成熟的组织形态有相当大的距离,处于过渡状态的青年自组织,有可能发展成正式社团,也有可能演变为依托网络为载体的虚拟组织或停留在靠活动维系的兴趣群体层次,可能在社会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也有可能对社会及青年造成负面影响。

2.对青年自组织治理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的青年自组织发展良莠不齐,有的还处于小众化、自娱自乐的浅表层次,但越来越多的青年自组织开始走出封闭的小群体圈子,将目光投向更广泛的社会服务领域。总体来讲,青年自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组织成员自身需求的同时,在诸多领域也弥补了政府职能的缺失,在提供社会服务、塑造公益文化、参与民主管理、畅通诉求渠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性团结”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甚至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民间和青年中的影响力日益显现。

著名政治学家霍布斯认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具有潜在的对抗关系[2]。从政府治理的视角看,由于缺乏外部监督以及正确价值取向的引导,青年自组织也是孕育和激化社会各类矛盾与冲突的温床。加之青年人本身的片面性和激进性、组织结构的松散性等特点,在某种外力的影响下,他们可在短时间内形成大规模群体行动甚至会引发社会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说,青年自组织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引诱成为政府的否定力量和颠覆因素[3]。

青年自组织自身客观上存在发展之惑。主体上的自发性、形式上的开放性导致组织管理的松散随意,往往只通过约定俗成的规范来约束其成员的行为。部分自组织,由于组织发起人或骨干的兴趣转变、组织成员变化等各种原因,往往成立不久就宣告解散,或者处于一种有名无实的空架子状态。此外,由于青年自组织的自发性、民间性,没有挂靠任何组织,导致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缺乏科学的指导和可有效利用的资源。由于青年自组织领域广泛,青年参与组织的目的多样,加之缺乏监管,导致青年自组织无论是在人数、活动开展、影响力、文化氛围等方面都很不平衡,青年缺乏信任和归属,组织成员间、组织成员与组织者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和冲突,也不利于青年自组织的良性发展。因此,青年自组织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引导和支持。研究表明,青年自组织对党团、政府的态度比较矛盾。一方面希望获得更多政策、管理和资金上的支持,也希望有关部门给予他们合法身份,以获得活动开展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希望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因行政部门的过多干涉而丧失自由度,以及由此带来相对僵化、浮夸、官僚的处事风格[4]。

因此,一个青年自组织向何处去,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什么作用,关键在于引导和治理。学界目前虽然注意到了青年自组织的存在和发展,但对其特性认识仍然不足,对其治理的研究尚属空白,而各级政府已经实实在在地面对了青年自组织带来的问题,需要对其进行专门研究,予以正确的定位和引导。长期以来,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属于一种控制型思维,不但导致了对抗和彼此不信任,更没有有效利用其在和谐社会中的积极力量。这种监管方式在新的形势下已经无法适应发展需要,有必要建立一种政府与青年自组织双向互动合作的新型关系模式。用规范的制度对青年自组织进行有效的监控、管理、引导和服务,促进完成自身内部的调整,健全应有的制度和运行规则,以消除导致“自组织失灵”的因素,使其有序、有效地参与社会性、公益性活动,提高适应能力、生存能力、组织能力、活动能力,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3.共青团对青年自组织治理的可行性

共青团对青年自组织的治理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一方面作为群团组织的共青团除政治属性外,还具备一般政府部门不具备的群众性,同时社会性也越来越明显。近年来在社会组织培育引导方面也实际承担了政府的相关职能,在青年心目中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另一方面共青团组织网络健全、社会联系广泛、动员能力较强,在参与社会建设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成为青年自组织寻求帮助的最佳选择。

共青团与青年自组织作为社会组织,都具有群众性,他们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具有相对的组织契合性。青年自组织能敏锐地捕捉青年关注的热点,是倡导和传播青年时尚文化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对青年意愿和呼声的了解。青年自组织在运转上的自由、开放、民主和平等,在活动中倡导环保、公益、志愿、文化的内容,有利于青年成长和社会和谐,这与共青团的目标是一致的。青年自组织所具有的提供社会服务、培育和谐文化、反映意见诉求、促进青年成长等一系列特质,与共青团的工作任务和联系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工作理念不谋而合。

共青团和青年自组织在活动内容和组织功能上交叉互补,都能提供满足青年人爱好、兴趣、社会交往、服务社会等方面愿望的活动内容;都能够为青年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提供组织平台;在维护社会秩序、教育青年和引领社会风气等方面具有共同作用;二者的根本利益都是服务青年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在吸引成员和社会动员方面存在良性竞争;二者在服务青年和社会方面存在很强的互补性,在组织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募集活动资金、人才培养和组织发展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青年自组织的迅猛发展,对青年工作和共青团带来的机遇远大于挑战,两者具有合作共赢的基础,有广阔的合作空间。第一,青年自组织是共青团联系、动员、引导、教育、组织青年工作格局中的一支新力量,是党领导下共青团发挥核心作用的复合型组织体系中最贴近青年的基层组织,青年自组织集中在新型交友聚会、时尚运动、社会公益行动等领域,是观测青年时尚文化的重要标识,通过关注青年自组织就可以实现掌握青年的思想、需要及诉求的目的;第二,青年自组织作为一种软性的社会力量,能够及时有效地深入社会各个角落,弥补共青团提供公共服务的不足,是共青团服务青年的有益补充;第三,青年自组织是共青团增强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克服官僚化和机关化弊端,永葆创新与活力的强大外在压力,借鉴青年自组织的一些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共青团能够丰富和创新工作方式和动员方式。

共青团与青年自组织二者之间没有科层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共青团对青年自组织的治理就是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建立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共青团凭借自身优势,通过搭建平台、建立机制完成各网络要素的匹配,促进信息有效沟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诚然,在无外力干预的情况下青年自组织间的合作是客观存在的,但由于共青团的主动介入,建立和完善了社会支持网络,优化了网络结构,这有利于推动组织间的对接,特别是通过信任、技术等机制减少组织间连接的次数,提高社会网络连接效率,解决相互不信任、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平衡、行动无秩序等问题。

二、基于社会网络的共青团对青年自组织的治理关系

1.理论溯源:社会网络理论

社会网络(social network)是由某些特定群体(人、企业和组织)间的社会关系构成的相对稳定的关系网[5]。它是由许多节点构成的一种社会结构,节点通常是指个人或组织社交网络所代表的各种社会关系,经由这些社会关系,把从偶然相识的泛泛之交到紧密结合的家庭关系的各种人或组织串联起来。社会网络理论视社会为一个网络图,图中有许多节点,节点与节点间有相连的线段[6]。一个社会网络中,至少有两个基本要素:行动者和关系。社会网络有一个或多个特定类型的相互依存,如价值观、理想、观念、友谊、血缘关系等等。目前主要有两种本源的社会网络理论:一是异质性理论,包括弱连接优势、结构洞等概念,这一理论可以预见行动者在封闭的社会圈之外建立的联结是如何有助于其获得多样化的知识及其他资源的;二是结构角色理论,包括结构对等、角色对等、结构内聚性等概念,结构角色理论可对网络中的行动者如何互相影响的态度和行为做出预见。

社会网络理论最早起源于对个体行为的分析。美国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首次提出了关系强度的概念,认为能够充当信息桥的关系必定是“弱关系”。“强关系”维系着群体、组织内部的关系,“弱关系”在群体、组织之间建立了纽带联系,“弱关系”比“强关系”更能跨越其社会界限去获得信息和其他资源[7]。美国华裔社会学家林南推广了对弱关系强度的假设,进一步提出了社会资源理论。他认为,那些嵌入个人社会网络中的社会资源——权力、财富和声望,并不为个人所直接占有,而是通过个人直接或间接的社会关系来获取的。当行动者采取工具性行动时,如果“弱关系”的对象处于比行动者更高的地位,他所拥有的“弱关系”将比“强关系”给他带来更多的社会资源。个体社会网络的异质性、网络成员的社会地位、个体与网络成员的关系力量决定着个体所拥有的社会资源的数量和质量[8]。

随着网络组织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态,学者们将嵌入性、社会资本和结构洞等理论引入到网络组织的研究中。组织具有社会性,网络组织为其中的节点提供了社会资本,网络结构与网络关系会影响网络组织的竞争能力。同时网络成员为了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本将不断地拓宽合作范围,改变其在网络中所处的位置。伯特强调,竞争优势不仅是资源优势,而且更重要的是关系优势和社会资本优势。也就是说,不同的人可能拥有不同的社会资本,占有结构洞关键位置的竞争者,关系优势就大,获得较大利益回报的优势也大。这就是“结构洞”假设,也是建构有效率的网络结构的核心概念。

社会网络理论中重要的“六度分隔”理论认为,相距三度之内是强连接,强连接可以引发行为;相距超过三度是弱连接,弱连接只能传递信息。如果超出三度分隔,我们的影响就逐渐消失[9]。反过来,我们也深受三度以内朋友的“链式反应”影响,共青团与青年自组织之间的合作,正是缩短连接距离和层次,提高效率的重要体现。

2.共青团与青年自组织构成的社会网络

社会网络的结构观认为,社会个体之间、个体与组织之间,以及组织与组织之间都存在一种复杂的内在网络关系,它们之间相对稳定的形态构成了一种社会结构,主要体现在两个基本的要素上:社会主体和社会关系。随着现代社会的交往范围不断拓展,社会网络的主体已经延伸到企业、社会组织等范畴。因而,从网络的结构来看,可将共青团与若干青年自组织的联系理解为一个由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构成的大系统,在这个系统内成员间资源互补、利益共赢、信息共享。联系这个系统的网络关系很少是基于科层和市场的强制关系,更多的是基于各类社会关系,也就是说这种关系具有很强的社会性,是基于社会网络的。构建网络的目的是通过合作协同更适应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提升个体和整体能力,最终提高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共青团构建的关系网络并不是以政府角色建立的,也不是用以强化与青年自组织之间的“庇护与依赖”的关系,而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非正式契约关系,是一种功能互补、良性互动的新型纽带关系而非脐带关系。这种关系结构是相互的、有层次的多边关系,这就构成了网络。在共青团与青年自组织关系构成中,具有政治属性以及自身独特优势的共青团与具有自治性的青年自组织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二者具有互利性。但由于客体性质的不同,两类节点在网络结构中并不处于同等地位,共青团以其自身的特殊属性与不可替代的优势在关系网络中仍居于核心地位,扮演一个引导者的角色。共青团在它所构建的关系网络中,一方面通过与青年自组织之间的关系渠道,扩大工作覆盖面并满足青年的多样需求,获得更强的凝聚力,实现组织功能;另一方面,为青年自组织提供其发展所需的一定的物质资源、信息以及合法性等客体,因此共青团也是摆渡者、支持者、规则制定者和资源提供者。

青年自组织之间的关系也是整个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自组织之间的关系网络也是基于平等、信任与互利而构成的。他们之间联结的方式可能基于人力、物质资源、地域因素等各种客体,联结具有多样性。青年自组织的网络无明显的中心来联结各节点,平等与相互独立的关系使得各节点之间具有对称性,而这种平等性也使得在合作过程中行动模式的受制约程度相对较弱。此外,各节点间联系的疏密程度不同。由于自组织涉及领域的广泛性和局限性,众多的自组织不可能都存在互动,这使得他们之间的关系更为开放并具有非固定性。也正是基于这些特性,青年自组织合作发挥的效用空间和影响力受到限制。因此,共青团作为核心节点站在全局的角度,战略性地引导网络,使各个节点形成合力,共同达成组织目标至关重要。也正是由于共青团的主动介入,嵌入已有的关系,使连接更稳固,关系更具活力,资源配置更有效,使网络动力增强。

因此,基于社会网络研究青年自组织的治理问题,突破了单纯的个体间关系形态研究,是从组织演变角度,把由关系构成的社会网络组织看作一个整体,进而研究整体网络的治理问题,分析共青团与青年自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实现由单向管理拓展到多维知识共享,从而发挥最大的网络协同效应(见图1)。

3.社会网络关系特征及影响因素

共青团与青年自组织构成的社会网络关系具有如下特征:一是互利性。共青团对青年自组织在行为和观念上进行正确引导,并提供各类支持,如在资源、服务上对自组织进行扶持,通过培训、组织孵化、资源配给、活动倡导等方式,使青年自组织获益。青年自组织则发挥自身优势,与共青团形成良好的互动互补,配合实现网络的目标,为广大青年的健康发展服务。二是不对称性。共青团是网络中的核心节点,其在政治方面的属性和优势决定整个网络并非是一种绝对平等、无中心的自由模式,而是在信任互利基础上的一种战略联结,共青团的全局把握与战略引导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多样性。一方面是指共青团和自组织之间联结方式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则是指共青团对不同自组织的分层分类的多样性引导策略。对那些积极弘扬正能量,有利于青年健康成长的青年自组织,应予以鼓励、扶持;对那些处于模糊状态,但其发展方向并未与社会要求相悖的自组织,要耐心教育、积极引导,使其逐步向有益于社会和青年的方向转化;对一些带有封建迷信、帮派色彩,具有不良倾向的青年自组织,要密切关注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而对严重违法犯罪,出现“变种”和“异化”的非法涉黑组织应一律取缔,不给其存在与活动的空间[10]。四是动态稳定性。社会网络中存在社会互动,网络成员通过博弈等方式完成了信息、资源、能量的交换,由于社会网络的存在,社会资本的增加,也由于青年自组织成员自身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共青团通过信任机制和选择机制淘汰落后,吸收先进,疏远信任程度低的,团结信任程度高的,通过不断变化达到动态平衡,通过网络进化使社会网络结构不断优化,并保持总体稳定性。

共青团与青年自组织构成的社会网络关系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就内部因素来讲,青年自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青年作为自主性个人多元选择的产物,具有较强的“非正式性”,它成立目的不明确,对发展没有整体思路和详细规划,决策者思路经常变化,随意性较强,既可随时组织成立,也能就地解散。因此青年自组织比较脆弱,易于选择退出或者加入该网络,或者在网络之中与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强弱发生转变。就外部因素来讲,青年自组织成员由于资历尚浅,自身不掌握社会资源,容易受到外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技术乃至生态环境的影响,导致一些青年自组织与共青团之间或者青年自组织之间的关系、合作方式、紧密程度发生变化。因此,共青团需要构建一个良好的具有相当弹性的治理机制来保持网络总体平衡,确保效率。

三、共青团对青年自组织的治理机制

1.基于治理关系的治理机制

共青团与青年自组织构建的网络关系是治理的基础。良好的关系可解决各主体利益分配问题,对治理能否高效运转,是否具有生命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组织治理需要一套科学架构,完备的治理结构,还需要具体的有效运作的治理机制来保障组织的高效运行,并提高组织竞争和发展能力,提高绩效,实现治理目标。因此,除了构建社会网络组织的架构之外,共青团对青年自组织的治理更需要治理机制方面的制度设计与安排。

治理机制,是指某一工作系统运行过程中各组织或部分之间通过内在运行机理进行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一般包含运行、动力和约束三个部分[11]。共青团对青年自组织的治理机制,则是指在共青团对青年自组织的治理过程中,如何利用组织间内在运行机理进行组织和管理,使双方的利益与博弈达到长期平衡。通过共青团和青年自组织之间内在的运行机理,在治理关系和网络结构的基础之上,研究相互之间的动力作用和约束,亦即通过共青团的主动介入,参与共青团与自组织之间的关系重塑和结构重构,利用、完善甚至设计相关机制,达到共青团与青年自组织之间社会网络组织的结构稳定与长效发展。

共青团对青年自组织治理的核心在于保证整个基于社会网络的网络组织的决策科学,运行高效,提高各方生存和发展能力,确保各方获取可能的最大效益。建立在科学决策基础上的组织治理不仅需要一套完备有效的“静态”组织治理结构,也需要具体的超越结构的“动态”治理机制。要从系统的观点来界定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之间的关系。治理结构是治理系统内部构成要素及其组织形式,而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表现为一定的治理关系,这些制度安排决定着各要素之间的激励和约束,即所谓的治理机制。建立完备的治理结构,调整治理机制与之相协调匹配,就可以提高和改善组织治理的功能。因此,治理机制依赖于一定的治理结构,提高共青团对青年自组织治理的绩效,必须从完善治理结构和健全治理机制两个因素同时入手。

2.共青团对青年自组织治理的具体机制

根据共青团与自组织组成的社会网络的治理关系和结构,共青团对青年自组织治理需要如下六种机制以保障治理网络的正常运行:

一是动力机制。即说明共青团与青年自组织间的社会网络是在何种条件下形成和如何维系的。这分为内外两个部分:内部动力因素主要是激励因素(提供良好的资源整合和发展平台)、创新因素(业务主管方式的变革,管理新思路的引入以及整体“枢纽式”社会管理体系的构建)、权力因素(独立发展)等等。外部动力因素更侧重在共青团和青年自组织应对自身发展问题和外界压力的处理上。基于上述的动力资源基础,共青团和青年自组织出于各自利益和需求的考量,组成网络联盟,正是动力机制的作用所在。

二是信任机制。即共青团与青年自组织合作的持续性,其源头在于各参与方之间的相互信任。共青团伙伴选择的评价指标,具体分为可兼容性、自身能力、可信赖度和合作意愿四个维度。可兼容性评价子目标可分解成组织文化、经营战略、运营方式以及合作思路四个因素来衡量;自身能力评价子目标可分解成运营水平、财务状况、组织规模、人员素质四个因素来衡量;可信赖度评价子目标可分解成社会声誉和领导关系两个因素来衡量;合作意愿评价子目标可分解成投入程度和业务重叠程度两个因素来衡量。

三是评估和选择机制。社会网络信任合作机制的形成与运作需要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通过网络信任度评价,选择合适的网络节点并结网;二是建立有效的网络激励机制,保证网络的一致性。具体而言,一方面通过直接信任度评价、间接信任度评价以及综合考量确立网络节点,并力求节点是可靠、高效、有能力的;另一方面,通过明确的激励惩罚原则形成激励机制,避免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带来的“欺骗”风险,同时设计合理的分配原则,以此保证网络内各参与方的行为一致性和网络信任的持续性。

四是沟通和协同机制。即增进节点之间以及网络与外部环境的合作,促进信息交流,借助彼此信息和资源的共享提升自身竞争力的措施。这涉及三个层面:一是网络与外部环境、相关利益者的沟通与协同;二是网络中各个节点之间的沟通与协同;三是节点内部的沟通与协同。网络中的沟通与协同主要是为了克服信任的缺失、信息不对称以及利益分配的不均等问题,保障网络与外部环境、节点之间以及节点内部三个层面的信息沟通与协同的实现,最终实现网络的目标。为了有效解决问题,共青团作为核心节点应注重网络目标与文化的建立,信息平台的构建以及公平的利益分配方式的确立。

五是激励机制。出于共青团的政治属性以及网络整体运行的考虑,需要借助一定的奖惩机制来对自组织进行约束。共青团需要明确管理的标准,对于健康有益的青年自组织要大力扶持,进行表彰、宣传和倡导,强化政策的支持与服务,降低青年自组织的登记门槛,将其纳入到网络中来共同发展;对于那些具有不良倾向的青年自组织要坚决取缔,提高青年自组织的违约和退出成本。

六是学习机制。这是治理的最高层次,即在知识共享的基础上构建共同愿景的网络组织文化。一是思想方面,包括相互学习的氛围、共享的心智模式以及系统思想;二是技术方面,包括知识的获取、转移、创造以及管理途径,保证网络学习的效率;三是制度方面,即一定的协调规范机制等等。改变可能存在的自利性共享的观念,从网络中获取的同时能够给予更多的反馈和贡献。

3.青年自组织网络的整体治理体系

共青团通过对青年自组织实施适当的治理策略,有助于青年自组织形成积极、向上的组织态度,对促进青年自组织承诺性、提高责任感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会使青年自组织对共青团建立更大程度的信任感,并产生支持网络组织目标的责任感。这就有效提升了青年自组织成员对社会消极态度与行为的免疫力,有效降低社会产生负向影响的概率,推动青年自组织的健康发展。

由于资源、知识及组织能力等因素缺乏,青年自组织内部往往无法形成有效向心力、凝聚力及发展动力,所以组织正向效能不能得到充分有效发挥,从而无法进一步提高组织效率。所以共青团需要主动介入,在进行顶层机制设计的基础上,更需要对其进行观念引导、组织孵化、活动倡导、资源配给、工作支持,具体需要通过评估认证、组织孵化、宣传推广、政策服务、资源支持、人才培训、活动支撑、信息管理、会商研判、危机应对等具体策略和系统来支撑,构成完整的对青年自组织的治理体系,发挥整体作用(见图2)。

因此,共青团要提高治理绩效,必须把网络治理和个体治理结合起来,从完善治理结构和健全治理机制两个因素同时入手,构建一个良好的具有相当弹性的治理机制来保证网络效率,并完善对治理起支撑作用的具体策略和系统,以构建完整的共青团对青年自组织的治理框架体系,实现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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