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 白水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715600
摘要:林木种苗是林业发展的基础,是实施林业工程的基础,确保造林绿化质量的关键。近几年来,随着生态文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生态环境和人们对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我县林木种苗管理工作从数量的需求转化为质量的需求,林木种苗工作直接影响着林业的发展,但在生产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县的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现状进行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以促进林木种苗管理。
关键词: 林木种苗 工作 思考
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造林质量的关键。牢固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理念,坚持科技兴林,依法治种,健全管理体系,强化社会服务,创新机制,增强种苗事业发展。
一、林木种苗生产管理现状
1、生产现状。我县共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7户。其中,国有苗圃1个,个体育苗企业6户,共分布全县5个镇。育苗面积4100余亩,其中今年新增育苗面积2300余亩;国有苗圃育苗面积380亩,占全县育苗面积的5.9%;个体育苗面积6400亩,占全县育苗总面积的94.1%。苗木种类主要有白皮松、国槐、侧柏、红叶李、油松、花椒、核桃等11个品种的主要造林绿化苗木和经济林苗木。
2、积极开展《种子法》宣传活动。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新种子法,做到执法懂法。我们利用宣传月、印发宣传资料,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向林农广泛宣传《种子法》知识解答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增强了广大林农的法治意识,为规范林木种苗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林木种苗执法活动,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和林木种苗标签制度,在苗木调运中我们依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一签两证”制度。即林木种苗标签、苗木质量合格证和检疫证;强化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加强检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检验水平;加强执法检查,整顿林木种苗市场,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和经营,防止不合格苗木流入市场,规范种苗市场秩序。维护种苗生产者、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种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的认识有待提高。我县种苗站执法力量薄弱,资金不足,执法环节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健全,导致行业管理困难,“两证一签”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苗木市场混乱,无证生产、经营现象比较普遍。有些育苗企业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的认识不够。加之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要求存在抵触情续,主动配合的很少,认为你是故意刁难,有部分的人仗着有关系,办不办林木经营许可证对苗木销售影响不大,不需要办证。
2、人员少,事情多,工作难以做细做实。目前单位仅有种苗管理人员4名,中级职称的2名,技师1名,中级工1名。承担着我县林木经营许可的审核、办理、苗木质量检验、苗木预测预报、苗木质量抽查等诸多的业务工作,加之随着新《种子法》发的颁布及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的变更,要开展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给工作带来了诸多的不便。
3、发证育苗企业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规范难度大。部分持证单位对档案的管理不够重视,虽然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反复强调档案的重要性,但在每年的检查过程中都存在着表格填写不规范、档案不齐全的情况。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主要原因是一些发证企业大部分属于家庭式的企业,人员少,都忙于生产一线,特别是在春、秋季节,苗木销售旺季,没有精力管理档案;加之许多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由于缺乏工作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态度不端正,给林木种苗生产档案管理工作带来许多不便。种苗生产本来就是较为粗放的工作,而林木经营档案要求包含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面广,内容详细。他们认为建立档案给他们带不来直接的经济效益,有没有档案并不影响他们的销售工作,不愿意配合。
4、林木种苗网络信息落后,种苗生产与造林计划严重脱节。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林木种苗信息网络,想卖的不知哪里卖,想买的不知哪里有,种苗生产与造林需要严重脱节。近几年,由于我县大面积的发展产业脱贫花椒、核桃经济林建设,高品质的花椒、核桃苗木产量严重不足,而绿化苗木过剩,花费大量人力、财力外出购苗,提高了造林成本,给林业生产带来很多不便。
5、长途调运苗木质量堪忧。本着“就地育苗,就近供应”,搞好苗木生产与供应的关系的原则,保证适地适树,是提高造林成活率关键。长途调运苗木,降低了苗木质量,提高了造林成本,大大挫伤了育苗企业的积极性。实践证明,外调苗木并非是适合我县的栽植条件,造林成活率达不到预期效果。
6、新品种引进和推广力度不够。我县多年来一直以侧柏、刺槐、花椒、核桃为主要造林树种。林木良种繁育周期长,成本高、人力、财力投入不足,在新品种的引进方面几乎处于空白状态。我县林木良种繁育几乎没有,林木种苗的引进和繁育工作自由进行,没有专门的良种基地,和专业的技术人员指导。一方面导致地方良种得不到保护而流失,或是不能合理利用而导致灭绝,另一方面良种苗木的引进、繁殖、育苗技术比较落后,生产栽植品种比较混杂,还没有选育出我县适合的主栽品种,严重影响了林农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1、强化学习宣传力度
继续加大《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悬挂宣传横幅、政务网、微信、手机短信、滚动字幕播放宣传信息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印发《种子法》宣传资料,重点解读和林木种子管理的相关知识,组织宣传小分队在各乡镇开展《种子法》下乡活动,在种苗交易集散地开展主题咨询服务。对育苗企业上门服务讲解《种子法》的相关知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的社会氛围。
2、加强业务技术培训。
专业技术人才比较短缺,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种苗管理工作比较简单、粗放,档案管理不完善,没有专人负责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加强人员培训,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育苗技术水平。在种苗生产中林业技术部门专业人才学习,应用新知识、新技术不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上级业务部门可以针对监督管理和业务技术方面可以进行现地培训。
3、简化生产档案管理
国有苗圃与育苗企业档案应该分类管理,苗木生产档案内容太过繁琐、涉及面太大,实际操作与理论要求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由于育苗企业都是家庭农场型的,林农的理解接受能力有限,对表格的一些要求理解不到位,填写不规范;一些涉及苗木的销售金额企业不愿意透露。精简生产经营档案内容,保留符合生产实际的项目,既方便林木生产经营企业的完善,又减少管理的难度。
4、加强种苗信息化建设服务
建立种苗信息化平台,在种苗生产中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先进的育苗技术,及时、准确的为林农提供市场动态,解决好育苗与造林之间的定向供应,切实为林木种苗、花卉生产、流通使用等过程的技术、政策提供服务。
5、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的形式
经调查发现个体育苗企业具有生产活力,育苗经验不足,但是育苗面积小,设施不齐全,资源有限,技术力量薄弱。可以推进技术入股、资金入股、土地入股,“农户与合作社”、“农户与企业”相结合的形式,弥补个人在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的不足,供销互惠互利的原则,带动和指导个体育苗企业生产、销售,实行抱团发展模式。
面对我县林木种苗工作存在的机遇和挑战,应以市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科研与生产相结合,强化行业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优化种苗供需结构,选育推广优良品种,在现有育苗生产基地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科学高效育苗,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
[1]刘志军. 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现状与思考[J]. 工业c, 2016(9):00274-00274.
[2]杨兰. 抓好林木种苗工作 助推可持续发展[J]. 中国农业信息, 2016(5):33-34.
论文作者:杨丽芳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新时代》2018年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20
标签:种苗论文; 林木论文; 苗木论文; 我县论文; 工作论文; 档案论文; 企业论文; 《科技新时代》2018年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