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论文_姚亮

浅析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论文_姚亮

(新晃县水利局 湖南新晃 419200)

摘要: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资源,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水电建设各方面的工作,使得我国水电建设的技术和规模得到不断扩展壮大,水电在国家的能源保障体系中占有很大比重。但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很多水电站建设项目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模式粗放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农村小水电中尤为突出。本文先阐述了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性,接着在结合具体问题的基础上,从积极贯彻新标准和规范、加强政府行业部门的监管与执法、解决小微型水电站建设达标难的问题、充分突出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带动作用、实行以点带面和以先进带后进的工作方略、结合农村水电站绿色创建六个方面,探讨了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策略。

关键词: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扶持带动

0引言

农村水电站是指单站装机在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为了促进我国农村水电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利部发布了《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等规范文件,并且各个省份也基于这些文件制定了适合当地情况的具体规范。在各个农村水电站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都应该秉承这些规范文件,实现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的标准化管理。要达到这个目标,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所有农村水电站工作者能够充分认识安全生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摸透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中问题症结的所在,通过对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农村水电站安全、优质、高效运行,充分体现水电清洁能源的价值,紧跟国家“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把我国由水电大国变为水电强国,实现农村水电的现代化。下面从这个角度入手,全面的探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建设。

1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 1 农村水电安全生产问题突出

我国农村水电站的现状是点多、面广、规模小,普遍存在着安全基础薄弱,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模式粗放,作业环境、操作行为不规范,设备设施智能程度低或老化严重,部分电站还对河流的生态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等问题。特别是装机在1000KW以下的小微型电站大量存在,这些电站多是私营企业,设备老旧、故障多,生产人员少且技术力量薄弱,业主重效益轻安全管理情况严重,各项安全措施得不到有力保障,安全生产问题十分突出。在已完成的“十二五”和正在进行的“十三五”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中,很多电站的设备设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安全管理水平方面没有得到大的改善。农村水电站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建设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

1. 2 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作用

要想真正解决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就要构建以政府、部门、企业“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建立以企业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保障体系。在农村水电站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提出要实现“八化”,即:设备安全化、值班值守规范化、标示标牌标准化、运行管理社会化、调控检测智能化、环境建设园林化、河流生态健康化、企业文化特性化。实现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方面能够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水电站运行的安全基数,保障水电站建设与生产经营的安全,实现水电站的经济价值和社会功能。其次,我国农村水电站本身的技术水平比较落后,如果全面达到标准化建设的相关目标,就能够充分提高水电站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电力生产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电能质量。另一方面,还提高了生产、生活环境的舒适性,解决职工职业健康问题,解决农村水电站对流域生态影响的问题,使水电真正全面达到清洁能源的要求。所以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能够促进我国农村水电站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能够加快我国早日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强国。

2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就当前我国的实际现状来看,很多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其主要可以分为五个方面。第一,一些农村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中并没有完全贯彻实施新型标准和规范,使得建设和生产经经营过程中跟新标准中的要求有所冲突。第二,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对标准化的建设推动力度和监管执法力度不够,既没有大力推进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又对于那些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不进行严格的监管执法,对农村水电的安全监管常流于表面形式,重检查,轻执法,多数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生产问题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善。第三,小微型农村水电站人、财、物力存在较大程度的欠缺,很难通过目前我国现行的水电站标准化建设要求,自己进行建设技术力量不够,借用中介机构费用支出难以承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畏难心里十分普遍。第四,农村水电站改、扩、建设过程中得到国家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财政资金对标准化建设的带动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些得到国家资金补助的项目本应能更好、更快的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但在前期的制度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进来,使得这些项目再次进行标准化建设时增加了人力和财力的支出,不少企业存在消极应对的现象。第五,有些农村水电站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对流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不利于水电站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这在引水式电站中问题较为突出,恢复生态的影响,完成环保整治和绿色创建还要有很大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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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现措施

3.1在新建水电项目中贯彻新标准和新规范

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新标准、新规范从始而终贯彻在农村水电站新、改、扩建项目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法律依据,以水利部下发的《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为规范标准,结合地方制定的实施办法,政府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项目监管、项目验收等方面严格把关,把安全生产“三同时”内容提升提质,要求水电站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既能尽快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又能节约后期再投入建标的成本,这样一来,推动各个水电站建项目单位能够认真领会国家新标准、新规范的要求,把握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点内容,主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2 加强政府行业部门的监管与执法力度

政府部门对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实施全覆盖的监督管理,要正确认识到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全过程中发挥作用,积极引导,加强监管,强力推进农村小水电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转变职能,要把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查安全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主查安全转变。不依法安全生产就依法进行处罚,通过监管执法倒逼企业自主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了依法治国的目标。

3.3 解决小微型水电站安全标准化建设难的问题

鉴于目前我国装机在1000KW以下小微水电站大量存在,而这些小微水电站整体技术含量比较低,标准化建设人、财、物力各方面都严重欠缺,因此完全通过相关的要求难度很大。政府部门应该立足实际情况,探索出一套适合于小微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标准,这个标准既要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又要充分体现规范的实用性与可操作性,突出保障安全生产的核心要素,简化达标项目和内容,保证每一个农村水电站都能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除此之外,还可以充分利用标准化建设中介机构运作灵活、信息灵通和技术层次较高的优势,将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小微电站打捆进行标准化建设,节约费用,帮助小微型水电站实现标准化建设目标。

3.4 充分突出财政扶持资金的带动作用

在农村水电站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充分突出财政扶持资金的带动作用,比如以电代燃、增效扩容等项目,这些农村水电站建设项目中,得到了国家财政资金扶持。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十二五”的增效扩容项目建设中只是增加了奖励措施,鼓励农村小水电在改造建设时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而在“十三五”的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中进行了重新的细化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绿色小水电创建任务,这样一来,一大批的农村水电站在完成项目改造的同时也一并完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起到了财政资金带动作用,我们可以把这样的工作机制贯彻到所有得到财政扶持资金的农村小电站项目上,以带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

3.5 实行以点带面和以先进带后进的工作方略

在农村水电站的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还可以实行以点带面和以先进带后进的工作方略。让有实力的单位先完成标准化达标,形成模范带动效应。农村水电站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完成安生产标准化有很大的难度,可以通过先让一些基础较好、有人力财力的企业先进行标准化达标,等到这些电站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时候,其它的电站可以看到实实在在的运行效果,可以从中借鉴经验,引用达标建设成果,减少达标建设的难度。这个工作方略的贯彻实施,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引导,在管辖区域中选择几个点完成建设并进行辐射,这样,以先进带后进,从而带动所有农村小水电站完成安全标准化建设。

3.6 结合农村水电站的绿色创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对水电的环保整治行动及水利部对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的要求,国家把农村小水电的建设提升到了美丽中国的战略层面,把生态机制融入到了标准化建设当中,在新制定的农村水电站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中已明确了河流生态健康化内容,所有农村小水电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中要牢牢把握这个关键,在农村水电站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融入“美丽乡村”的理念,同步进行绿色小水电创建,把农村小水电建设成能源清洁、生态绿色的现代企业。

4结束语

水电是国家的重要战略产业,农村水电站的安全工作非常重要,水电站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非常必要。各个农村水电站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应该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积极响应国家在这方面的目标要求并开展建设工作,保证水电站最终能够安全、高效运转。地方政府部门也应该履行好职责,做好农村水电项目的服务与监管,积极解决农村小水电建设、生产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我国的农村水电事业保驾护航,充分发挥农村水电站的重要作用,实现农村小水电以作坊式生产向绿色现代化企业的伟大转变。

参考文献:

[1]杨德同,解学相,王德明.浅谈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性[J].水利建设与管理,2017,37(10):90-91+89.

[2]何芳谨.浅谈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7(07):190-191.

[3]王学文.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标准在实践中的探讨[J].水电站机电技术,2016,39(04):68-71.

[4]安卫东,高章杰.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提高[J].小水电,2015(01):16-17.

论文作者:姚亮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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