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的相对性与起点多元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多元性论文,相对性论文,社会学论文,起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19(2006)03-0126-06
怎样理解社会学的本质?这是一个不断被提起又不断被淹没,并且至今仍然令人困惑的问题。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在内容上是丰富而广泛的,因此它的展开视野和理论范围都十分广阔,它作为一门从整体上研究社会生活的新兴学科,又往往同那些界限相对明确的学科重合。一些社会学家一直力图把社会学同其他学科之间的界限划定清楚,于是常常用比较狭窄的概念界定它,并因此而产生了概念界定和展开视野的矛盾,社会学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也就不断地摆在人们的面前。
一、社会学的唯一特性——相对性
一般而言,人们回答何为社会学这个问题时,通常到经典社会学家那里寻找答案。人们首先要做的是,明确孔德是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对社会学的界定就成了不容置疑的答案。应当说,这种做法有其合理性。但是问题在于,很多学者对孔德关于社会学界定的理解是简单化的。孔德曾经提出,社会学要用物理学的方法客观地研究社会的秩序与进步,因此,社会学sociology在本质上是一门实证科学。孔德曾对“实证”做了明确的界定:“首先,考虑到在其最古老、最通常的词义里,实证一词指的是真实,与虚幻相反……在第二个含义上,与前面的含义相近,但并不相同,它表示有用与无用的对比……按第三个常用的含义,这巧妙的词经常用于表示肯定与犹疑的对立。……第四个通常的含义主要在于以精确对照模糊……最后,应当特别注意此词的第五种用法,它虽然具有同样的普遍性,但不如其他含义常用;这时,人们把实证一词作为否定的反义词来用。从这方面来看,它表示着现代真正哲学的一个突出的属性,同时表明,就其性质来说,它的使命主要是组织,而不是破坏。”[1]29-30
确如孔德所指,人们对实证一词的前四种含义比较熟悉,所以当人们在实证的角度理解社会学时,往往只从前四种含义上来理解社会学的特点,而忽略了被孔德认为是实证概念最重要的第五个含义。孔德指出:“我们刚才提到的四个一般特征,使之区别于初期哲学所固有的一切可能模式,无论是神学模式或形而上学模式。最后一个含义表明新哲学精神的持久倾向,今天用来直接说明其主要区别点之一,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这个区别不再是就神学精神而言(它长期以来就是建设性的),而是对所谓形而上学精神来说(它从来只能是批判性的)。”[1]30孔德的这些论述发表于1844年,此时他已经提出了社会学概念。从孔德这里的论述可以清楚地看出,他明确在人类精神史革命性变革的意义来界定社会学。或者说,孔德认为社会学是一种新哲学,这种新哲学不仅区别于一切神学和旧哲学,而且它的出现是人类精神史上的一场革命。在孔德那里,哲学不是一个学科,而是智慧,其核心是一种思维方式。因此,孔德所追求的实证社会学作为新哲学乃是一种新思维方式,它直接与之对立的是强调否定性或辩证批判性的德国古典哲学,它以肯定的思维方式对待它所面对的社会现实,即它不像辩证哲学那样仅仅追求现实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追求社会的组织与建设。
肯定的思维方式以整合的眼光看待社会生活,它以组织社会生活为己任,亦即把处于分裂状态的社会生活整合起来,使其在稳定而协调的秩序中渐变式地发展。这种对待社会生活的态度显然与孔德时代的各种阶级斗争学说和革命理论截然不同,它是一种改良主义的渐变论。正是根据这种原则,孔德为社会学研究提出了基本任务:在对经验事实的观察思考中相对性地揭示社会的进步与秩序,并且,进步与秩序相比,秩序高于进步,社会的进步只有凝结为在各种社会条件中存在的秩序才有现实意义,否则只能是革命者所追求的破坏性的变化。
据此,孔德把社会学的相对性作为它的唯一特性去看待,他说:“实证一词尚未直接表示的新哲学精神的唯一特性,它包括了到处由相对代替绝对的必然趋向。而这种符合科学与逻辑的重要属性,与实在知识的基本性质非常吻合,因而对它做总体考察很快就会跟这个用语所汇合的各方面含义紧密联系起来,那时候,现代的智慧模式(迄今为止,还是片面的和经验性的),通常都会过渡到系统状态。我们刚才评述的第五个含义尤其是宜于确定这最后提炼的新哲学语言;从此,根据两个属性的明确联系,新哲学语言便充分形成。”[1]31
孔德关于社会学的相对性的论述具有十分深刻的意义。首先,社会学作为一种新哲学,要以其相对性追求取代追求绝对知识的传统哲学,这意味着指向空泛、虚浮的思辨哲学将被面向实际生活的真实思考所替代,而当社会学面向实际开展实证性研究时,它形成的知识不仅符合科学原则和逻辑原则,而且也符合实际存在的事物本身的性质,因为实际存在的事物都是在特定的条件中存在的。
其次,社会学面向实际、在特定条件中开展的研究,不仅不会因此而存在片面性,而且也不会因此而局限于经验层面上,相反,社会学将建立一种既有经验现实根据又有对事物本质把握的系统性知识。它将有效地用这种系统性知识引导人们对社会生活的组织性追求,亦即追求社会的秩序与进步。系统性不是指体系性,而是指对具有偶然性、个别性的现象做出在特定条件限制下的考察与思考后,达到了一种具体而相对完整的认识,形成了对事物的整体性的把握。现实事物总是在复杂的联系中存在的,当社会学脚踏实地地开展相对性研究时,现实事物的整体性必然要求它做出克服片面性的思考。
再次,社会学的组织性和相对性两个根本特点的结合,标志着它作为一种新思维方式诞生,根据这种新思维方式将形成有别于传统知识的新知识,孔德称之为新哲学语言。这似乎表明孔德已经意识到,坚持组织性和相对性的社会学原则,社会学将发生表达方式、概念构架、知识模式等方面的一系列变化,即传统学术在社会学的研究中发生了语言学转向。这不是把学术视野面向语言的一般意义上的语言学转向,而是学术研究和学术传统本身的话语方式或知识模式的变化,它不仅向人们展开了新的知识系统,而且也为人们展开了一种新的意义世界。
十分清楚,孔德在思维方式变革、人类精神史革命的意义上界定社会学的本质特征与历史使命。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孔德界定的社会学本质特征和历史使命,在社会学的历史演化中被人们逐渐地淡忘了。今天,人们常常把被孔德明确否定了的规定性重新赋予了社会学。这似乎是一个不言而喻的共识:社会学是一门经验学科。因此,人们对社会学的期望是,它应当去直接调查那些经验事实,应当把经验事实描述得清楚确实,以此来保持同那些被称为理论学科的区别。
孔德不仅没有把社会学界定为经验学科,而且他一再强调社会学不能仅仅停留在经验层面上。孔德关于社会学相对性的论述,是人们把社会学视为经验学科的主要根据,然而,当孔德论述社会学的相对性时,其主旨并非强调社会学必须是停留在经验层面上的学科,而是强调社会学的思考受到社会生活条件的限制,是植根于社会历史条件的理论思维。他说:“为了充分说明我们一切实在知识的必然相对性质,还必须按纯哲学观点作这样的理解:如果说我们的任何观念都应视作是人类现象,那么此类现象就不纯粹是个人的,而主要是社会的,因为它实际上是从集体的持续演变而来,演变的一切因素和所有阶段基本上是相互关联的。”[1]11这就是说,孔德所理解的社会学的相对性,首先是它的社会历史性,即它必须在特定的历史条件的联系中开展社会学的思考,否则,社会学就无法把人类社会现象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就达不到对人类社会生活本质联系的认识。并且,正是坚持了这种社会历史性,决定了社会学不可能脱离社会生活而停留在个人的抽象玄思之中,而一定是把个人的存在放到社会历史条件中开展具体而深刻的思考。“因此,如果说,一方面人们承认,我们的思辨不得不一贯依赖我们个人存在的各种基本条件,那么,另一方面也应该承认,它也服从于整个社会进步情况,而绝不可能具有形而上学者所设想的绝对稳定性。”[1]11
综上所述,不难得出的结论是:被孔德定位为人类精神史革命的实证社会学,其根本目的在于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中追求人类社会生活的进步与秩序,其学科性质是起于经验实际但一定要上升到理论思维高度的新科学,而不是人们通常所言的经验学科。这种新科学的本质是一种从抽象走向具体的新思维方式,是有别于形而上学玄思的新哲学。它不仅包含对客观事实的观察思考,而且也包含对社会生活的价值评价和道德判断,是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
二、迪尔凯姆对社会学起点的突破
社会学的本质界定直接关系到对社会学的起点和展开过程的理解,因为不同的本质界定意味着看到了不同的社会学,于是对社会学的起点和演化也就有了不同的眼光和解释。黑格尔在撰写哲学史时,对哲学的本质同哲学史的关系十分重视,他不是像一般史学家那样首先寻找哲学的起点,而是首先对哲学观念进行深入的清理,在理清哲学观念之后才去揭示哲学的起源和演化线索。由于黑格尔把哲学理解为理性反思自身的历史,是理性逻辑的概念展开,于是他就用这种同其他哲学家不同的视角重新梳理了哲学史,写出了一部与众不同的哲学史。
哲学史、思想史、学科史,乃至一般的历史,其实质都不过是后人以某种观念对已经逝去事件的理解和追忆,是后人通过描述历史事件而对自己观念的展开。柯林武德就是以这种观点看待历史的,在他看来,不存在如实证史学家兰克所说的客观历史,像兰克主张的那样,用剪刀加糨糊的方法开展历史研究活动,不仅揭示不出历史的丰富意义,而且也根本达不到对历史客观性的追求。因为,即便是前人用文字记载下来的某些历史事件,也不过是经过记载者的过滤性理解后做出的记录,这些文献与事件本身已经产生了一定距离,并非对事实本身的无偏见的反映。
这些议论也同样适用于社会学史的研究或编撰。如前所述,一些社会学史的编撰者并未深入思考社会学的本质,而是不容置疑地把孔德作为社会学的起点,然后就顺理成章地按照通常所理解的社会学观念罗列出一串社会学家,社会学史由此而呈现在人们的面前。当然,也有一些有独到见解的社会学史研究者,对这种简单以孔德提出社会学概念为社会学史起点的做法不满。最具代表性的是社会学奠基人迪尔凯姆在这一点上做出的批判性思考。
在《孟德斯鸠与卢梭——社会学先驱》这部著作中,迪尔凯姆开篇就指出:“不但一个名叫奥古斯特·孔德的法国人为这门科学奠定了实际的基础,区分出了其本质部分,并将它命名为社会学——说实话,这是一个相当蹩脚的名称;而且,我国18世纪的哲学家还推动我们对社会问题投入了现实的关注。在这个才华横溢的作家群中,孟德斯鸠占有一席之地。正是他在《论法的精神》中为这门新科学设定了原则。”[2]2
迪尔凯姆的这段论述有这样几层含义:其一,孔德奠定了社会学的基础,揭示了社会学的本质内容;其二,孔德为社会学的命名不能令人满意,不能因此而把社会学的历史起点锁定在孔德身上;其三,18世纪启蒙运动时期的哲学家们也为社会学的创建做出了贡献,孟德斯鸠提出了社会学的基本原则,因此他也应当被看作社会学的开创者之一。正是在这些意义上,迪尔凯姆把孟德斯鸠称为社会学的先驱。后来,阿隆承继了迪尔凯姆的这个观点,也从孟德斯鸠开始撰写西方社会学的历史。
迪尔凯姆追问社会学历史起点的意义首先在于突破了考察社会学演化史的封闭性。如果以孔德提出社会学这个概念作为社会学史的起点,这不仅意味着社会学史有了一个确定的起点,在孔德之前是否有关于社会学的研究不必再去思考,而且还意味着给社会学限定了一个比较狭窄的范围。人们都很清楚,尽管孔德认为社会学应当是人类精神史上的一场革命,它的根本使命是为人类提供一种指向生活具体性的新思维方式,但是,孔德是带着浓厚的物理学情结为社会学命名的,他所理解的精神革命或新思维方式,首先是用物理学作为摹本开展实证研究。因此,虽然孔德认为应当把道德评价和价值理想同实证研究统一起来,但是把社会学建成具有物理学一样客观性的科学,始终是孔德把社会学建成一个新学科的基本追求,孔德甚至想把社会学称为社会物理学,就是这种追求最明显的表达。而社会学如果像物理学那样去面对它的研究对象,又怎么能够不排斥价值评价?客观性认识和主观性评价怎么能够在物理学的视野里不发生分离?物理学最突出的特点是用反映论的原则客观地去研究外在对象的本质与规律,如果以作为社会物理学代名词的概念——孔德所界定的社会学去考察人们关于社会生活的研究,那就意味着凡是与物理学的原则相悖的思想观念和理论著述都不应当被纳入社会学的范畴,即便有时也能把一些反对物理学方法原则的社会学思想写进社会学史,也不过是作为枝节和陪衬看待的,社会学的主流一定是像人们在时下流行的社会学史版本中看到的那样,主要是记载那些用科学化的实证精神研究社会生活的学术流派或思想观念,而那些对社会现象也做出了深入思考的学术流派或思想观念,如法兰克福学派、现代社会理论等,往往都被排除在社会学史之外。
迪尔凯姆无疑是物理学原则的坚定捍卫者,是客观性原则的彻底执行者,他的这种信念和努力已经远远超出了孔德。然而,迪尔凯姆自己也未必想到,当他突破了孔德是社会学起点这个观念时,他已经在自己精心构建的社会学的客观性壁垒上打开了一个缺口,这个缺口将为社会学引入丰富的异质因素。虽然孟德斯鸠也坚持客观性原则,主张人类社会同自然界一样有外在的客观规律,他所论述的法就是人类社会同自然界共同遵守的客观规律,这些观点同实证社会学都是相近的,但是,他并没有像孔德和迪尔凯姆那样有明确的实证社会学概念。
当迪尔凯姆把一个从来没有提到社会学概念的人看作社会学先驱时,这意味着掀开社会学起点的人并不在于他是否有了一个明确的学科意识或学科立场,而在于他是否在实质上确立或论述了社会学的原则。迪尔凯姆指出:“从自然法出发,孟德斯鸠严格区别了与社会有关的法则,他之所以为其赋予了一个特殊的名称,是因为我们不能通过人的本性去推断它们。这就是本书的主题,是他所要探求的真正目的:这些自然法包括国际法、民法、政治法以及所有主要的社会制度。”[2]18
承认社会生活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法则,这是迪尔凯姆把孟德斯鸠确认为社会学先驱的最重要根据。孟德斯鸠不仅认为社会生活有客观法则,而且认为这个法则既不是上帝赋予的也不是个人的心理活动所支配的。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开篇就宣布:“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上帝有他的法;物质世界有它的法;高于人类的‘智灵们’有他们的法;兽类有它们的法;人类有他们的法。”[3]这里,孟德斯鸠十分机智地把上帝从他论述的视野里排除了出去,其结果是他发现了人类社会支配自身的法则。
迪尔凯姆赞成孟德斯鸠这个观点,因为承认社会生活有其自身运行的法则,是对社会生活开展客观性研究的前提,并且这个观点同迪尔凯姆把社会学研究对象确定为社会制度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所以,迪尔凯姆说:“依照他的意思,这些法律的基础都是现实,但其形式与自然法不同,因为他们来源于社会的本性,而不是人的本性。我们应该从社会条件中,而不是从人的心灵中去寻找它们的根源。”[2]2
孟德斯鸠被认作社会学先驱的另一个重要根据在于他对社会生活的分类。迪尔凯姆指出:“孟德斯鸠区分了三种类型:共和政体(包括贵族制和民主制),君主政体,专制政体。”[2]22“孟德斯鸠区分了社会的特定类型。如果把细节考虑在内,那么其结构原则以及生活的所有方面也都会表现出这样的特点。习俗、宗教仪轨、家庭、婚姻、抚育培养、罪与罚,所有这些在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中都各不相同。与社会之间的相似性相比,孟德斯鸠似乎对社会之间的差异性更感兴趣。”[2]28
社会法则是把握社会生活的普遍性和必然性,而社会类型则是把握社会生活的个别性和差异性。因此,孟德斯鸠对社会法则和社会类型做出的论述,正是对社会生活做出了一种总体性思考。所以,尽管孟德斯鸠没有使用社会学概念,但他已经在实质上展开了社会学的视野。
迪尔凯姆从思想内容或理论实质来认定孟德斯鸠是社会学先驱,实质上明确了一个如何界定社会学的本质和梳理社会学历史的原则,即从是否研究了社会生活的法则和类型来判定一个学者及其思想是否应当纳入社会学范畴。孟德斯鸠的法则概念也就是迪尔凯姆、帕森斯等社会学家所说的制度、规则或规律等等,而他的类型概念也就是后来社会学家们不断论述的各种社会生活的模式。
迪尔凯姆对孟德斯鸠的解读说明,社会学家对前人思想理论的理解,同自己的社会学观念直接统一,亦即有什么样的社会学观念,就会在思想史中寻找或发现什么样的社会学思想。人们未必同意这个观点,因为这里似乎在说,社会学的思想已经由前人做了丰富的阐述。如果说直接以社会学概念标榜自己学说的学者一定在孔德之后,这一点是确定的,但是像孟德斯鸠这样在形成社会学概念之前而实际上就已经开展了社会学研究的学者,在思想史上绝不会仅仅是孟德斯鸠一个人。完全可以借鉴迪尔凯姆的做法,在各个民族的思想史中发现更多的孟德斯鸠式的人物及其思想。
三、社会学发生、发展的多元性
现在,这里还不能做出结论,因为还没有像迪尔凯姆那样做出进一步考察。不过,这绝非无根据的猜测。人是社会的存在,思想家们不可能不对他们存在于其中的生活制度和生活方式做出种种思考,虽然人们未必像孟德斯鸠、孔德和迪尔凯姆等人那样对社会法则和社会类型做出客观性的讨论,但是相似的研究不会不发生。西方有学者把社会学的源头追溯到维科,因为维科明确地提出了人类社会存在与自然界不同的客观规律,应当建立一种有别于自然科学的新科学来研究人类社会现实存在及其历史演化过程;还有西方学者把中国社会学的源头追溯到荀子,因为荀子明确论述了“群”亦即群体或社会这个概念。
把社会学的源头追溯到维科和荀子的做法,同迪尔凯姆把孟德斯鸠认定为社会学先驱的做法在性质上是相同的。他们都坚持了一个共同的原则,判定社会学思想的标准和考察社会学历史的尺度,不在于思想家的直接宣称,而在于他们的思想内容。这里,我们遇到了社会学研究的自在性与自觉性问题。孟德斯鸠,乃至维科和荀子都可以看作对社会学问题开展了一种自在性研究的思想家,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社会学的学科意识,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在阐述一种可以作为社会学的学科基础的观点,但是他们的工作和思想确实为后来的社会学作为一个学科建立起来奠定了某些基础,或者提供了一些重要的思想来源。
而当孔德提出要建立社会学这门新兴学科之后,斯宾塞、迪尔凯姆、齐美尔、韦伯或帕森斯等社会学家,他们则是自觉地开展社会学研究,也就是他们不仅明确地从社会学的学科传统提出和回答问题,而且自觉地为社会学的学术积累和知识增进而积极努力。但是,我们不应当把社会学的历史仅仅限制在这些在学科上达到自觉的社会学研究者身上。
事实上,西方学者在编写社会学历史时,早就突破了必须从学科自觉性出发来选编社会学家或社会学思想的原则,马克思被编入社会学史,并且被赋予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就是一个最有说服力的根据。马克思不仅没有以社会学家自居,也不认为自己的学说属于社会学领域,而且还批评甚至嘲笑了孔德的社会学。但是,西方学者编写西方社会学史和论述社会学理论时,很少有人不把马克思评价为一位有特殊地位和重大影响的社会学家。这就意味着他们已经突破了社会学仅仅是以孔德和迪尔凯姆为代表的实证社会学传统的认识。马克思也开展过实证研究,甚至有西方学者认为马克思撰写《资本论》采取了实证原则。不可否认,马克思撰写《资本论》期间和早期在《莱茵报》期间,都开展了许多实证调查。但是,马克思所创立的学术传统,尤其是他的历史唯物主义,在本质上是批判的,是与孔德所论述的实证社会学的几个基本原则相对立的,马克思的理论是否定的而不是肯定的,是批判的而不是组织的,是追求普遍性的而不是相对性的。然而,尽管有如此鲜明的对立,在实证社会学作为主流的西方社会学中,马克思仍然获得了同迪尔凯姆、韦伯三足鼎立的地位,是经典社会学三大传统之一的开创者。
如果突破实证传统,承认马克思是社会学家,那么这个原则是否可以进一步坚持,并由此而发现更多像马克思这样的人物及其思想可以被列入社会学范畴呢?甚至可以揭示出同实证社会学、解释社会学和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并列的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或者更多的社会学新传统呢?这应当是可能的,就近些年的社会学史研究的进展而言,人们也很容易发现社会学的队伍在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在过去的岁月里已经被尘封淹没的思想家被列进了社会学史的队伍中。
社会学应当有这个勇气,突破仅从学科自觉性的限制去编撰社会学史,也就是把那些尚未形成社会学的学科意识,但是已经阐述了某些社会学思想、为社会学的发展有所贡献的学者列进社会学的历史队伍中。实际上,作为学科存在的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乃至哲学、历史学和文学,都是近代的事情,但是,这些学科却早已超越了近代的时间界限,它们都在更久远的人类思想史中延伸自己的学科,都编写了本学科的古代史。诸如古代经济学、古代政治学、古代法学和古代哲学等等,这些名称对人们来说似乎并不陌生,但它们都是后人在古代思想史中收集、归纳和概括出来的。
为什么社会学的这些相近学科都能把自己的历史延伸到本学科还未建立的古代?为什么它们都能把那些虽然论述了本学科的研究对象和理论问题但是并没有本学科概念的思想家写进自己的历史?这不仅仅是一个学科对自己历史起点的自我界定问题,而且也是一个学科是否敞开自己胸怀,在人类思想史的长河中吸收思想精华、支持自己获得更充分发展的根本问题。就像人类并非仅在近现代才思考或研究经济、政治、法律等问题一样,人类也一定在古代就开始对身处其中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做出了深入思考,因此,社会学应当像它的相近学科那样,积极地从思想史中搜寻自己的思想源头,概括前人在没有形成社会学概念之前对社会现象的观察和思考,把他们的思想理论纳入社会学的历史,使社会学获得像文史哲、政经法等学科一样的深厚底蕴。
追问社会学历史的起点,还应当注意它的多样性问题。或者说,社会学的历史起点不应是唯一的,而应是多样的。社会学起点的多样性已经包含在它的本质界定之中。如前所述,孔德认为社会学的唯一特性是它的相对性,这个最根本的本质规定了社会学一定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中建立和成长起来的。而人类社会历史只是发展到19世纪后期,才伴随着殖民化和工业化进程逐渐开始了世界整体化趋势,并且这种趋势直到20世纪后期才明显产生了时下人们所称谓的全球化效应。更明确地说,在近现代之前漫长的历史时期,社会发展和文明传承基本上是以各个民族相对独立的区域性而存在的。即便从概括的角度看,起码应当承认东亚地区、印度半岛、两河流域、埃及和北非、欧洲和北美等地区,这些地区不仅在经济文化发展史上表现出明显的相对独立性,而且也确实形成了具有自己历史渊源和发展历程的思想文化传统和社会发展模式,其内部的共同性和同其他传统比较的相异性都是十分明确的。
社会学的历史是在不同的文明传统中形成和展开的,就连可以视为同一个传统的欧美文明中发展起来的社会学,其中的法国传统、德国传统和英美传统也都有各自明显的特点。在孔德、迪尔凯姆到福柯、利奥塔和布迪厄等社会学家的思想链条上,人们能够清晰地发现法国社会学那种具有丰富想像力和浪漫主义色彩的特点;在马克思、韦伯到哈贝马斯等德国社会学家的理论著述中,人们能够清楚地感受到理论思辨的深刻性和严谨性;而在从斯宾塞开始的一大批英美社会学家那里,人们能够清楚看到英美社会学注重经验描述和技术应用、讲求实效的实用主义风格。
如果在欧美文化传统内部能够形成具有明显区别的三种社会学传统,那么在欧美文化传统之外的其他文明中,产生具有不同特点的社会学思想就不是一种偶然性了。因此,应当用一种多样性的眼光来看特处于不同文明传统中的社会学研究,而不应当仅仅用一个模式来裁剪各种文化传统中关于社会现象或社会问题的各具特点的不同思考。只有当人们承认这种原则时,社会学的相对性本质才能在它的自我反思中得到确认。如果社会学不能按照相对性原则认识自身的多样化发展,不承认在不同地域环境或不同文化传统中的社会学多样性,社会学的相对性本质在它的自我认同中就被否定了。
收稿日期:200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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