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剖析论文_董建伟

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剖析论文_董建伟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 300131

摘要:招投标阶段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业主和工程建设方双方之间的双向选择形式,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和质量具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在实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会出现一些问题,影响工程建设质量。为此,需要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工作。

关键词:招投标管理;问题;对策

1招投标管理概述

1.1招投标管理的内涵

作为一种交易方式,招投标工作在实际的开展过程中有效的促进了各行业形成科学、有效的竞争机制,带动相关效益的取得。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往往需要招标方将工程建设的项目内容、要求等条件进行公布,吸引各投标单位的竞标。随后需要专家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核,并依据各单位的实力、资质选择最优化的中标人。目前,我国的招投标类型主要分为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投标两类。所谓公开招标指的是招标单位通过向社会发布招标讯息,并邀请各单位参加投标活动,最终依据相关法律对中标人进行确认。而邀请招投标则是招标单位向特定单位发放投标邀请书,从而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1.2招投标管理的特点

(1)平等性。作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基本原则,相关单位在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需要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并确保每一个竞标的单位都享有同等的权力以及义务。基于此,相关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规避营私舞弊现象。

(2)竞争性。作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模式,招投标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竞争性。而在建筑行业开展相关的工作主要是为了营造出良好的企业竞争环境,并由此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降低建设成本。不仅如此,为了确保招投标工作的有效性,我国的相关部门颁布了《招标投标法》,明文规定在招投标作业开展的过程,最少需要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加方可进行。

2当前工程建设投标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建设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违规将工程进行肢解发包。部分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进行肢解,达到规避正常招投标程序,从而指定施工单位的目的;②擅自采用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方式,违背“公开、公开、公正”原则;③控制招标公告等信息发布的途径及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针对招标公告等信息的发布媒介及时间有明确的要求,但是个别建设单位会选择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网站等媒介发布信息,擅自缩短发布时间,是为了达到限制信息扩散面,限制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信息的目的;④招标时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合格投标人。为了最终使意向单位获得项目承包权,个别建设单位会通过控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等机会,违规为意向单位量身定做倾向性条款,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斥合格投标人;⑤对投标人之间围标、串标等行为视而不见甚至默许,造成工程造价的升高,从而使国家、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失;⑥评标过程存在漏洞。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选取过程不够严谨,保密工作有待加强。评标专家库中成员的专业结构划分不够细,专业水平不够高,评标过程不公开,暗箱操纵等。还没有一套较为完善的评标体系,有时过分看重报价高低或以往业绩,定性、定量内容的设置及权重的划分等评分体系的科学性、完善性不足。

2.2 投标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资质不够标准,挂靠现象严重。《招标投标法》对企业资质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要求,而为了达到资质要求挂靠其他企业的做法却时有发生。如果在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过程中没有严格进行调查,就会有企业或个人蒙混过关,为后面的工作埋下隐患。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甚至个人通过挂靠获取项目后会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企业,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的工程款获得利益,这样不仅使得工程造价升高,施工质量和安全也难以得到保证;②为了中标,违规与建设单位接触,通过贿赂等手段谋取建设单位的特殊照顾,破坏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③投标单位围标、串通现象严重。投标单位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为了保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彼此达成默契,通过围标、串标等手段达成轮流中标等目的,破坏了公平正义,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④违法转包、分包,获取利益。个别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公司通过不正当竞争获得项目后,会将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造成进场施工的队伍水平参差不齐,而中标企业只收取管理费,实际却很少对项目进行质量和安全的把控,造成生产出“豆腐渣工程”的隐患。

2.3 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存在的问题

①建设主管部门应发挥更大作用。主管招投标活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始终秉持照章办事,严格执法,摒弃地方保护主义,畅通建设市场准入制度,营造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注重解决招投标活动指导、服务水平不够高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②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有待规范。自从我国引入招标代理业务以来,招标代理行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大量招投标活动已由代理机构来服务完成,然而招标代理市场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能很好地为这一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个别代理机构工作中缺乏自律意识,不惜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违规帮助业主选定意向单位。代理机构的工作水平、成果评价也还需要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标准予以合理评价;③监管措施不到位。由于监管部门业务量大,专业力量不足等原因,招投标工作的后续监督往往存在真空,使得资质挂靠、违法转包、违规变更合同等问题没能通过后续监管措施得以纠正,这种重场内管理、轻后续监督的情况不利于招投标工作的持续稳定性。

3工程投标中管理问题的对策

3.1做好前期开发阶段调研工作

3.1.1项目所在国国情调研

承包商应通过各种渠道搜集项目所在国政治、经济、法律法规、社会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同时关注建设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可能性和波动程度。在此特别指出,承包商在打算进入某国市场时,应首先研读《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对该国国情进行全面了解,以规避或减少项目的国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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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项目情况调研

承包商应对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调研,包括项目开发历史、资金来源和融资情况、设备要求、技术标准、资格预审条件、当地化要求等,以判断项目是否符合企业的市场战略发展规划、项目是否在企业资质、技术和资源能力范围内,有利于项目战略风险控制和规避。

3.1.3业主方商誉调研

承包商应对项目业主进行尽职调查,实时跟踪业主财务经营状况。对于国家政府的项目,一般会提供政府担保,在信誉上有一定保障,但是有些国家也会存在履约诚信问题,应对业主进行全面地了解并准确地判断。对于私人业主,更需要从担保形式、资金来源和保障、管理能力、履约诚信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价。

3.1.4合作伙伴情况调研

对于大型工程承包,势必要找合作伙伴。承包商应从多方面对合作伙伴进行调研,选择质量高、经营作风好的合作单位,比如当地施工安装单位,尤其是在对当地成分有要求的国家,将对项目开发和执行产生巨大影响。

3.1.5竞争对手情况调研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承包商应对竞争对手情况进行调研,了解有哪些潜在的或者已知的竞争对手,了解竞争对手的业绩、资质、经营状况、技术能力、管理实力等。从而分析企业的优势、劣势,为企业制定投标策略提供依据。通过前期调研,对项目所在国情况、项目、业主、合作伙伴、竞争对手都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开发评审表,为项目提供依据。

3.2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评审

承包商应根据投标工作策划和计划,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要组织好投标文件的评审,对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培训等方案尤其是投标报价进行层层把关,以防缺项漏项。同时,组织人员对合同文件进行评审,重点关注工作范围、承包商责任、税费、合同报价模式、合同付款、合同生效与开工、性能指标罚款、工期罚款、缺陷责任期等条款。

3.3 建设单位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

建设单位是第一责任人,从以往招投标工作经验得知,某项目的招投标是否顺利高效,招标人员的素质会起到决定作用。例如在招投标工作中,必须达到“三公”的要求,同时选择优秀的竞争企业,在整个交易环节,保证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我国相关法律也明确指出,对于招标工作人员而言,一定要正确使用文件所赋予的权利,企业日常培训中,强化对责任意识的培养,工作人员积极进行自我约束,对自我的行为进行规范。通过对查处案件的分析发现,很多围标串标问题的出现,都是招标人员和投标人员关系密切,经常往来造成的,因此对于建筑单位而言,要积极防范这些问题。

3.4 承包合同要和招投标工作联系到一起

在工程建设阶段工程承包合同,招投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两部分,同时二者相互之间有联系,不能截然分开,很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投标文件时,一般都由代理机构负责,而对于承包合同的管理是由监理单位负责,这样就会出现脱节问题。同时,代理机构不参与合同的管理,在编制招标文件中,文件质量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编制的招标文件水平较低。那么监理工程师在管理合同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困难。当工程完成后,和之前的招标文件有很大差别,不是招标单位在工作中要达到的目标。

3.5 执行招标代理制原则

对于国有投资项目,分析招标结构是否能够发挥其作用,首先要考虑其是否保证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坚决不能允许有不正当的竞争发生。为了保证竞争公平性,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在招标程序上要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和公开性,第二,通过约束、监督机制进行约束,从程序上分析,对于专职招标机构而言,要根据我国惯例,以及我国相关规定程序规定的招标原则来执行,目标就是保证竞争的充分性和公开性。对于竞争公开而言,主要要求招标人必须把采购的目标、意图等都向社会进行公开,与此同时,还要向所有潜在供货人员进行公开,对供货人也要进行全面公开。在有意供货人密封投标之后,按照规定的日期、地点,公开所有报价,公开评定标过程和评标结果。

从约束监督机制方面分析,招标机构主要承担招标工作,从开始招标开始,到评标工作结束,在落实工作中,一定要从法律、经济、技术方面组成专家评论人员,然后参与到实践工作中,评标委员会决定最终的评审结果。对于这些招标机构,都是有当地政府部门进行管理的,因此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受到指导和监督,保证工作质量,不能出现违法乱纪问题,在组织方面分析,保证招标机构是第三者的位置,避免和其他招投标企业有联系,做到监督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可以避免出现偏袒问题,保证评价结果真实有效,这都是通过制度对招标工作进行监视和约束。

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我国的建筑行业日益崛起,在促进相关效益取得的同时,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并带动相关效益的取得,相关部门加强了对于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范化管理,并由此带动相关市场朝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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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霓.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6,15:48.

论文作者:董建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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