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兼语句的句法和语义特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句法论文,语义论文,现代汉语论文,语句论文,特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14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365(2002)06-0001-06
本文将句法和语义相结合,运用题元理论和论元结构研究现代汉语兼语句。笔者认为,兼语句是可以独立的一种句式,它在句法和语义上自有特点,与连谓句和小句宾语句有明显的不同。
兼语句的形式是:
一般语法书上只提“兼语式”(或称“递系式”),而无“兼语句”。删去上述兼语句形式中的N[,1],就是兼语式的形式:V[,1]+N+V[,2]。本文试用“题元”和“论元”分析兼语,N[,1]是必定要论及的,所以提出“兼语句”,指含有兼语式的句子。
§1题元和论元
题元(theme)是语义的单位,是一个句子中表达与动词相关的某一类语义的部分。常见的题元有施事题元、受事题元、方所题元等。例如在“他在朋友家里喝茶”中“他”是施事题元,“在朋友家里”是方所题元,“茶”是受事题元。“题元”可以说是句法语义学上的概念,题元研究试图在句法概念中加进语义内容,其主要目的在于试图说明光靠句法概念难以解决的问题。题元与句子成分并没有一对一的必然关系。例如“我找一份报纸看”,从句法方面分析,这是一个连谓句,“找”和“看”是动词谓语,“找”有一个宾语,即“一份报纸”,“看”不带宾语;如果从语义方面分析,“一份报纸”是“找”的受事题元,也是“看”的受事题元。
论元(argument)是指动词在句子中所要求搭配的任何句法成分,例如“吃”这个动词在“我吃苹果了。”中有两个论元,即“我”和“苹果”。有的论元是动词在句子中必须有的,称为“必有论元”(obligatory argument),例如上述例句中的动词“吃”必须要有“我”这个论元,但是“苹果”可有可无,只是一个“可有论元”(optional argument),上述例句可以改为“我吃了”。论元一般是名词。语言学上的“论元”这个概念是从数学逻辑引进的,在数学逻辑上,在表达式P(x,y)中,x和y是两个可以预见P的论元。“论元”是语义学上的概念。
§2兼语句的句法结构
典型的兼语句中的两个动词陈述的对象不同,第一个动词是陈述全句主语的,第二个动词是陈述兼语的,也就是说兼语一定要是第二个动词的施事,第一个动词和第二个动词的施事不同。换句话说,第一个动词的论元是全句的主语和兼语,第二个动词的论元是兼语和兼语的宾语。由兼语词组充当谓语的句子称为兼语句,兼语句里的第一个动词称为兼语动词。例如:“我们选他当主席”,其中“我们”是全句主语,“他当主席”是由兼语词组构成的谓语,“他”既是“当主席”的主语,又是“选”的宾语。全句是兼语句,“选”是兼语动词。
§3关于“兼语式”能否成立的论争
关于“兼语式”能否成立,历来是有争议的。争议的焦点是如何分析第二个动词,反对者的意见有以下几种。
(1)连谓说,即认为V[,2]是连谓式中的第二谓语,而不是兼语的谓语。朱德熙(1985)认为一般所谓兼语式只是连谓式之一种。
(2)小句宾语说,即认为“N[,2]+V[,2]”是V[,1]的宾语,换句话说,“N[,2]+V[,2]”是小句宾语。(吕冀平1979)
(3)空语类管约说,即认为V[,2]是由空语类(empty category)管辖的,其主语并不是一般所谓兼语。其说是用转换生成语法分析兼语句得出的结论。(胡裕树、范晓1995)
(4)补语说,即认为V[,2]是V[,1]的补语。(吕冀平1979)
(5)复句说,即认为全句是经过紧缩的复句。(张静1977)
§4连谓句和兼语句辨析
连谓句和兼语句的形式是相同的,都是:
N[,1]+V[,1]+N[,2]+V[,2]
以下是上述格式的几个不同类型的典型例子(例子据朱德熙1985)。在这些例句中N[,1]是V[,1]的必有施事题元,需要讨论的是N[,2]和V[,2]在语义上的关系。
(1)N[,2]是V[,2]的必有施事题元。例如:
我们选他当主席|他请客人吃饭
(2)N[,2]是V[,2]的必有受事题元。例如:
我买一份报看|我找点事儿做
(3)N[,2]是V[,2]的必有与事题元。例如:
他找人聊天儿|我帮他洗碗
(4)N[,2]是V[,2]的必有工具题元。例如:
我们借辆车运货|他炒个菜下酒
(5)N[,2]是V[,2]的必有处所题元。例如:
我上广州开会|你进屋里暖和暖和
(6)N[,2]是V[,2]的必有时间题元。例如:
我花两小时买菜|我等一会儿告诉你
(7)N[,2]和V[,2]无明显语义关系。例如:
我开窗睡觉|他穿上大衣出去
从题元的角度我们可以把上述七小类例句分为两个大类。
第一大类只包括第(1)小类,此类句子中的两个动词各有一个必有的施事题元,也只能有一个必有施事题元,即N[,1]是V[,1]的必有施事题元,N[,2]是V[,2]的必有施事题元。“选”的施事题元是“我们”,“当”的施事题元是“他”。“他请客人吃饭”中“客人”一定是“吃饭”的施事,“他”不一定是“吃饭”的施事,他可以只是请人吃饭,而自己并不吃,所以“吃饭”只有一个必有施事题元。
第二大类包括第(2)至第(7)小类,此类句子中的两个动词只有一个共有的施事题元。各小类具体分析如下。
“我买一份报看”中“我”是“买”和“看”的共有施事题元,“一份报”是“买”和“看”的共有受事题元;“我帮他洗碗”中“我”是“洗碗”的必有施事题元,“他”可以是“洗碗”的施事题元,也可以不是“洗碗”的施事题元,因为由我帮他洗碗,他自己可以不洗碗;“他找人聊天儿”中“他”和“人”是“聊天儿”的共有施事题元;“我们借辆车运货”中“我们”是“借车”和“运货”的共有施事题元;“我上广州开会”中“我”是“上广州”和“开会”的共有施事题元;“我花两小时买菜”中“我”是“花两小时”和“买菜”的共有施事题元;“我开窗睡觉”中“我”是“开窗”和“睡觉”的共有施事题元。
第一大类是典型的兼语句,第二大类是连谓句。也就是说,连谓句中的两个动词只要求有一个共用的必有施事题元,兼语句要求有两个必有施事题元,所以两者大不相同。兼语句是可以独立存在的。
§5小句宾语句与兼语句辨析
以“我希望他来”为例,根据小句宾语句的语义特征,其形式应该是:
从树形图来看,两者的结构显然是不同的。
从题元来看,在小句宾语句里,V[,1]的施事题元是N[,1],V[,2]的施事题元是N[,2],而V[,1]的受事题元是S[,2],不是N[,2]。“希望”的是“他来”,而不是“他”。在兼语句里,V[,1]的施事题元是N[,1],V[,2]的施事题元是N[,2],但V[,1]的受事题元是N[,2],而不是S[,2]:“叫”的是“他”,而不是“他来”。
因此,我们可以根据V[,1]的受事题元不同,把小句宾语句和兼语句区别开来。
另外,兼语句的句中停顿在N[,2]和V[,2]之间,不在N[,1]和V[,1]之间。例如:
我们选他·当班长。
我请你·吃饭。
让他·去谈判是最合适的。
通知他们·赶快派车。
小句宾语句的句中停顿在V[,1]和N[,2]之间。不在N[,2]和V[,2]之间。例如:
我希望·他来。
我知道·他不会去。
他们估计·小王不行。
在特殊的语用环境下,小句宾语句的句中停顿可以移至N[,2]和V[,2]之间,即:
我希望他·来。
我知道他·不会去。
他们估计小王·不行。
在这种情况下,N[,2]是受事题元的焦点和全句的逻辑重音所在。
但是停顿不是判断兼语句的唯一标准。
“他用左脚踢皮球”和“他用英语写信”这两句虽然停顿在兼语和第二个动词之间,但不是兼语句。因为“踢”的施事题元是“他”,而不是“左脚”。这个句子的另一种分析法是:只有一个动词谓语,“用左脚”和“用英语”是状语。
“你睁大眼睛看看”中的停顿虽然在兼语和第二个动词之间,但是因为“看看”的施事题元是“你”,而不是“眼睛”,所以这个句子不是兼语句,而是连谓句。
小句宾语句中的N[,2]+V[,1]和[N[,2]+V[,2]]可以易位,即:
“他来,我希望。”是一个合格的易位句,“他当主席,我选。”不是一个合格的易位句,而是一个破碎的句子,“我选”是对“他当主席”在语意上的追补,可以称为追补句。
小句宾语句中的N[,1]+V[,1]和[N[,2]+V[,2]]之间加“的是”,句子仍可以成立,即:
“*我请的是他来。”必须删除“来”,说成“我请的是他”,句子才能成立。
兼语句的第一个动词和兼语之间不能插入方所题元或时间题元,小句宾语句则可以。如:
*我请明年他去。(兼语句)
我希望明年他去。(小句宾语)
*我请北京他来。(兼语句)
我希望北京他去。(小句宾语)
“我希望他来。”的发问形式可以是:“你希望什么?”,而不可以是“你希望谁?”。这是因为,这个句子的动词“希望”的论元(或“向”)有两个,一个是“我”,另一个是作为小句宾语的“他来”,而不是“他”。
“我叫他来。”的发问形式可以是“你叫谁?”,而不可以是“你叫什么?”。这是因为,这个句子的动词“叫”的论元有两个,一个是“我”,另一个是“他”,而不是“他来”。
§6空语类管约说与兼语句
用转换生成语法的理论和方法来分析兼语句,其结构可以用下述树形图表示(胡裕树、范晓,1995,P.357):
作者虽然认为N[,2]没有兼职的功能,从而否定了兼语式,但是仍承认这类句子的特殊性,而称为“递系式”。所谓特殊是因为作者认为从句中有一个空语类的存在。从语义上来看,这个空语类的设立毫无必要,更不必考虑是否可以用显性名词写出。来的是“李四”,非常明确,“李四”就在“来”的前边。“来”的施事题元就是“李四”,“李四”已经是一个显性名词。因此,空语类管约说是令人难以接受的。
§7兼语动词
所谓“兼语动词”是指兼语句中的第一个动词(V[,1])。语法学界已经提到的兼语动词有以下10类(胡裕树、范晓,1995,P.357。),笔者将其重新组合,补充例词,归纳为新的11类,并给各类加上一个语义上的名目。
(1)使令:使、叫、让、令、要、找、导致、说服、利用、号召、组织、发动、动员
(2)命令:命令、禁止、布置、安排、分配、介绍、指定、派、要求
(3)劝令:鼓励、请、劝告、嘱咐、通知、告诉、催、教、阻止
(4)委托:委托、托、拜托、请求、求
(5)提供:留、留给、供、扶、扶植、送给
(6)推举:推荐、选、提名、调、叫……做、称……为
(7)协同:送、陪
(8)协助:帮、帮助、协助、配合
(9)跟随:跟、随、追随、跟从、随从
(10)喜恶:表扬、喜欢、爱、感谢、佩服、夸奖、称赞、嫌、讨厌、恨、怪、气、怨、可怜、笑、骂
(11)有无:有、没(有)、是
以上11类动词中的前6类可以用“致使义”来概括,是典型的兼语动词。这一类动词常用做兼语句的第一个动词,即V[,1]。句子中的V[,1]导致V[,2]的出现。V[,2]的施事题元是N[,2]。例如“我们选他当班长”中,“选”的结果导致“当”的出现。也就是说,“他当班长”是“我们选”的结果。“当”的施事题元是“他”。
第(7)类动词出现在“N[,1]+V[,1]+N[,2]+V[,2]”的格式中,一般的情况是N[,1]既是V[,1]的施事题元,也是V[,2]的施事题元,这是它与前6类动词的不同之处。“我们送他去美国”一般情况下可能是我们和他一起去美国,也可能我们只是经济上资助他,而实际上并没有跟他到美国去。在这种情况下,“送”与前6类动词并无不同之处。“我陪他读书”的情况也是这样。
第(8)类动词在“N[,1]+V[,1]+N[,2]+V[,2]”的格式中是否为兼语动词,是有歧义的。一般的情况是:N[,1]既是V[,1]的施事题元,也是V[,2]的施事题元,V[,2]的施事题元是N[,2]。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这类句子是兼语句。在特殊的情况下,这类动词不符合兼语动词的施事题元的特点,如“我们帮他洗碗”,如果他不洗碗,只是我们洗碗,“他”就不是“洗碗”的施事题元。所以这个句子不是兼语句,而是连动谓语句。如果“帮助”用在“我们帮助教师们提高教学质量”里,则“帮助”是兼语动词,“我们”是“帮助”的施事题元,不是“提高”的施事题元。
第(9)类动词在“N[,1]+V[,1]+N[,2]+V[,2]”的格式中不是兼语动词,因为V[,1]不是致使义动词。V[,2]的出现,也不是V[,1]的结果。例如“他们跟随部长出国访问”当中,部长“出国访问”并不是“跟随”的结果。
第(10)类是心理动词,在“N[,1]+V[,1]+N[,2]+V[,2]”格式中,“N[,2]+V[,2]”是小句宾语,所以“N[,2]”不是兼语动词。例如“我喜欢她穿花衣服”,可以在“N[,1]+V[,1]”和“N[,2]+V[,2]”中间加“的是”,把句子变换成“我喜欢的是她穿花衣服。”在下面的句子里“V[,1]”后接的是小句宾语更为明显:“他喜欢房间铺地板,客厅铺地砖。”另外,V[,1]不含致使义,V[,2]的出现,也不是V[,1]的结果。
第(11)类动词没有致使义。在“N[,1]+V[,1]+N[,2]+V[,2]”格式中,V[,2]的出现,并不是V[,1]导致的结果,此类动词不宜看做兼语动词。例如“我有个朋友住在北京”当中,“朋友住在北京”不是“我有”的结果。
§8兼语句的论元结构
兼语句的第一个动词的必有论元有两个,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例如“我叫他们来”中“叫”前面的“我”和后面的“他们”是必有论元。
下面两个句子不是兼语句,因为第一个动词只有一个在它后面的必有论元:
有个村子叫张家庄。
是小王骂了小李。
兼语句的第二个动词的必有论元只有一个,是在它的前面,可有论元则是在它的后面。例如在“断电令工厂停工”当中,“停工”的必有论元是它前面的“工厂”。它的可有论元可以出现在它的后面,例如“断电令工厂停工三天”,其中“三天”即是可有论元。
§9兼语句的题元特征
(1)题元重合
兼语句的第一个动词必须有两个必有题元(obligatory theme),一个是用做全句主语的施事,另一个是用做兼语的受事,第二个动词必须至少有一个必有题元,即用做兼语的施事,另一个是用做兼语的宾语的受事,是一个可有题元。兼语句中有三个必有题元,其中第二和第三个题元是重合的。
(2)题元空位问题
下面两类句子第一个动词没有施事题元,也不能补出任何题元,所以不是兼语句。我们不认为兼语和它的宾语之间存在空语类(empty category)。
幸亏是宝二爷自己应了。
有人喊你的名字。
(3)题元指派方向
兼语句中的第一个动词指派题元是有方向性的,即施事题元一定要在受事题元之前,所以“被”字句不是兼语句。例如“大树被台风刮倒了。”在这个句子里,施事题元“台风”在受事题元“大树”之后。
§10结语
(1)兼语句是一种可以独立的句式,它与连谓句、小句宾语句、补语句和复句紧缩句明显不同。
(2)兼语动词在语义上的共同特点是含有致使义。兼语句中的第一个动词导致第二个动词的出现。
(3)兼语句的第一个动词的必有论元有两个,一个在前,一个在后。第二个动词的必有论元只有一个,是在它的前面,可有论元则是在它的后面。
(4)兼语句的第一个动词的必有施事题元只有一个,在它的前面,必有受事题元也只有一个,在它的后面。兼语句的第二个动词的必有施事题元只有一个,在它的前面,而可有受事题元在它的后面。第一个动词的必有受事题元和第二个动词的必有施事题元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