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组织机构变迁史研究论文

共青团组织机构变迁史研究

□ 刘庆宇

摘 要: 共青团组织的变迁是社会环境、党的工作与青年工作综合作用的结果,反映了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开展青年工作的具体路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共青团发挥了不同的作用,并逐步发展壮大,凸显了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功能。回顾共青团组织机构的变迁,可以清晰看到共青团改革的痕迹。文章将共青团组织机构的变迁划分为四个历史阶段,从历史中反思今日共青团之作为,以史鉴今,为更好提升共青团的组织力、凝聚力、服务力打开新的视角,促进共青团在组织建设方面更加完善,顺利实现团的改革任务。

关键词: 中国共青团;组织机构;改革

系统地考察共青团组织机构变迁的历史,总结共青团组织结构历次改革的经验教训,对于从历史的比较和联系中认识现实,顺利实现团的改革任务,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纵观共青团自诞生以来90余年组织机构的变迁,不难发现其内在的逻辑。除了在建团早期党团关系不甚明晰的短暂时期,中国共青团都是以中国共产党的忠实助手和后备军这样一个身份而存在。这就使得共青团组织机构的变迁和改革,基本同步于党的行动步伐。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共青团组织机构的数轮改革,都是在党中央的直接指导和推动下开展的。所谓“党有号召,团有行动”,不单单指共青团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所搞的活动,在自身组织塑造方面同样适用这条原则。

④结合水利需求,引进急需技术。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新思路,紧密结合水利建设需求,在水资源优化配置、饮水安全、防灾减灾、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安排了一大批“948”项目,引进了许多先进实用技术,有力地配合了水利部重点任务的完成。

一、从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到共青团改造(1920—1937年)

从1920年8月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创立到1937年4月共青团中央正式结束工作,共青团的组织机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分散到集中,从简陋到专业,不断适应革命斗争的发展需要而变化。

1.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机构的初创

1920年8月22日,中国第一个共产主义性质的青年团组织—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1921年11月,张太雷组织制定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临时章程》。《临时章程》中明确规定:在正式的团中央机关组成之前,以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机关代替团中央职权。《临时章程》还对青年团的组织形式和机构做出了安排,但由于此时青年团仍处于萌芽阶段,关于组织机构的规划只存在于章程之中,并没有全部付诸实施。

1922年5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标志全国统一的组织的成立。5月10日,大会通过青年团历史上的第一部正式章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共9章34条,第二章《组织》、第三章《纪律》对团的组织机构的建立、组织机构的任务和活动、团的组织原则、组织纪律等做出了具体安排。青年团的组织机构从基层到中央依次划分为“小团体”、地方执行委员会、区执行委员会和中央执行委员会4级,全国代表大会为青年团最高领导机关,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以中央执行委员会作为最高机关。在团中央设立职能机构:书记部、经济部、宣传部。

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8月,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通过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团版《组织法》对青年团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产生、组成、职权以及下设机构等做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对比《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文本可知,团版组织法从结构到内容同党版组织法保持高度一致,只在某些细节上有所区别,如执行委员会人数由9名降为7名,中央局人数由5名降为4名,组织主要负责人称谓由委员长主席改为委员长,等等。但值得注意的是,青年团在中央局中特别设置了编辑一职,这是党版组织法中所没有的,显示了青年团对于出版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团与党两部组织法的异同,充分体现了青年团二大确立的党团关系,即“青年团在政治上要完全服从共产党的主张,同时要在工作和组织上保持一个独立的团体,有完全自主权”[1]

2.团中央组织机构的发展与调整

团十一大后,新产生的团中央书记处按照党中央的改革部署,进行了以调整机构设置,精简冗余人员为主要目标的第一轮改革。为解决分工过细,任务重复的问题,团中央按照合并业务性质相近,在实际工作中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的原则,将文体部并入宣传部,将青工部和青农部合并为工农青年部。为加强对青年工作理论、方针、政策以及青年运动史的研究,恢复设置了研究室并新设置了青年运动史研究室。由于以团中央少年部的名义,不便于与教育部等单位合作,团中央撤销少年部,成立了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可以看出,此轮改革,团中央基本职能部门只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进行了微调,改革力度不大,并且很快出现了反复。1985年2月,由于工农青年部成立后涉及的工作面过宽,难于开展工作,团中央书记处又将工农青年部分拆为青工部、青农部。1986年11月,团中央发出通知,在少先队全国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建制基础上,又恢复了“团中央少年部”的机构名称。这样,在团十二大召开前,团中央内设机构11个,即研究室、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国际联络部、青运史研究室。

但是,这次机构调整在运行中很快暴露出“工作集于委员长与秘书之身,其他委员除开会外不作事之流弊”。在青年团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团中央的组织机构进行了新的调整。会议根据少年共产国际的提议,通过了《修正中央局组织法决议案》。团二大设立的团中央主要负责人称谓由“委员长”改为“秘书”,而在二大上被分派到个人的团中央具体工作也由新设立的组织部、宣传部、工农部、学生部4个工作机构承担。值得注意的是,在随后同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上通过的《党内组织及宣传教育问题议决案》提出“为履行种种职任起见……中央及区亦应分设宣传、组织、工农等部,分担责任”[2]。至此结束了三大后中共中央无固定工作机构的局面。从时间和逻辑上判断,这一组织机构的调整应该受到了团二大设立中央组织机构的启示。

1925年1月,青年团三大在上海召开。为了加强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的建设,大会在团二大《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的基础上,制定通过了《本团各级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对团在组织建设上的原则和制度做了许多新的规定。具体到团中央的机关设置上,团中央新增设非基督教部、妇女部等工作机构。

团三大召开后,革命形势日趋高涨,尤其是“五卅”运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展开,更是将群众运动推向了高潮。1925年9月6日—10日,共青团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通过《组织问题决议案》。在《组织问题决议案》中,团中央对组织机构做出一系列调整:①撤销工农部,设立经济斗争委员会。②明确组织部、宣传部职能。③以各委员会替代各部。学生部、非基督教部改设为学生运动委员会、非基督教委员会。

文学的想象力在于创作,而不在于评奖。文学奖的核心在于“文学”,“奖”应是一种水到渠成的成果,而不是苦心经营的收益。如果文学奖能多一些专业和纯粹,作家就能多一些自由和洒脱,公众也不必将宝贵的想象力浪费在文学之外的细枝末节。

此时团中央乃至地方的组织机构设置基本覆盖了工作对象与工作内容,形式上常备机构(各部)与机动机构(各委员会)并存,组织机构建设已臻完备,随着革命形势的日益高涨,团员数量成倍增长,组织遍布大小城市乃至县、乡、镇、村[3]

3.党团合并与党团划分

至1930年上半年,党在苏区的斗争取得了巨大成绩,白区的工作有了相当的恢复和发展,以冒险主义为特征的“左”倾思想占据了中央的领导地位,错误地提出了“一切力量统一于武装暴动的行动委员会”的口号。1930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通过《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组织任务》的决议,提出将“党与团的组织暂时统一起来,成为一个组织系统,按照各级组织形式成立行动委员会”。8月6日,党、团中央及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机构被合而为一,组建中共中央总行动委员会(简称总行委)。在总行委下,团中央领导机关改组为中央总行委青年秘书处。团中央(少共中央局)认为“这种组织方式对于青年团的活动是有很大的帮助”“绝对不是取消了青年团”,并且承诺“在行委结束,党团组织马上分开,还是成立党团二个组织系统”,因此不顾驻华少共国际代表对合并的反对,在事实执行合并后向少共国际去信要求批准此种组织方式[4]

但事实上,此时的共青团中央已经形同解散。“团没有独立的指导机关,行委青秘处实际上只有一二人工作,而且也做了一般的工作,不能特别顾及青年工作。团的下层组织—支部小组,也与党合并。团没有了单独的指导系统,没有团的生活,也不能切实地执行青年的工作”。

几乎与此同时,1935年9月,青年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大会通过《青年统一战线底任务》决议案。青年共产国际六大的指示通过各种渠道传达到国内,中共中央和共青团中央立即按照要求,着手对共青团进行改造。1936年春,东北地区首先进行了共青团的改造工作。随后,北平、河北等地团组织先后取消,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取而代之。

9月19日,中共中央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第八十九号通告—《关于党团划分组织》,部分承认了政策失误;9月24日—28日,中共中央扩大的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决定立即恢复党、团、工会的独立组织和日常工作。会议通过了《告青年团书—关于纠正错误倾向、转变团的工作》,承认“各级总行委的设立和运用,事实上弄到完全取消了团的组织—团的支部都消灭了—和党的支部合并了。这种不正确的决定和组织方式,自然是很严重的错误”。会议要求各级团组织必须坚决地加紧反对这种取消主义。但同时,文件也在强调要“进一步注意防止先锋主义残余的加强”以及所谓“团内两条战线的斗争,……集中火力对付右倾的主要危险”[5]

摇摆不定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迟滞与折扣,如北方局、南方局一部分负责同志对党团划分的通告,态度迟疑,执行不力,甚至带有消极埋怨的情绪,批评“合而复分,太麻烦了”。有的地方不愿意将抽调的团的干部返还团内工作,也不积极恢复团的机关组织;有的地方只将团的上层机关进行了划分,而没有及时恢复和建立团的下层支部;还有的地方只是机械地完成“党团划分”,而不注意在划分过程中宣传贯彻党团划分的政治意义。

有鉴于此,10月25日,中共中央与团中央再为党团划分问题发出致各级党部团部的一封公函,重申共青团的政治属性是无产阶级青年群众共产主义的群众的组织,“但在组织上,无论在任何时期都必须单独存在”。公函指出,共青团是党争取无产阶级青年的唯一武器,是党最亲密最得力的助手,如果取消了团,“便是取消了整个共产主义青年运动,也就是取消了党最主要一部分的群众工作。不仅是团本身的最高损失,也是党最大的损失”[6]。公函同时提出了9条党团划分之具体办法。

2015年7月6日—7日,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总书记在会上做重要讲话,提出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做好新形势下群团组织工作的根本要求[22]。7月21日,团中央召开直属机关干部大会,传达学习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团中央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对《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学习借鉴了全国总工会、上海市、重庆市群团改革试点的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改革方案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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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共青团改造与团中央的撤销

1934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决定,共青团中央领导机关和工作人员大部随红军主力长征,1935年11月,中共中央机关胜利到达陕北,共青团中央(少共中央局)在瓦窑堡恢复工作,工作机构设组织部、宣传部、军事体育部、少先队总队部、儿童团。1936年夏,团中央机关迁入保安县后又创办了中央团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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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1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青年工作的决定》,提出“根本改造青年团及其组织形式,使团变为广大群众的非党的青年组织,去吸收广大青年参加抗日救国的民族统一战线”。按照《决定》的精神,各地共青团组织开始改造:在白区,团组织陆续取消,上海根据《决定》精神建立了抗日救国青年团;在苏区,设立中共中央青年部,同时设立各省、特区、县委青年部,团中央还将中央团校改名为鲁迅青年学校,为团的改造及之后的青年运动培训青年干部。与此同时,团中央成立了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筹委会,团中直机关成立了中央机关青年俱乐部,共青团陕北省委、陕甘宁省委、陕甘省委及其所属的团县委相继建立各级青救会筹委会,红军各部队将各级团组织改为各级青年队。

1937年4月12日,在延安召开了西北青年救国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目前政治形势与青年救亡运动的决议》,决定建立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作为“全国青年救国会成立前现有各地青年团体的最高领导机关”。会后,共青团中央正式结束工作。

二、青年团重建与组织结构的探索性发展时期(1949—1966年)

从1949年恢复建团到1966年团中央被迫停止工作,共青团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共青团的组织机构也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不断得到充实、调整、发展、壮大。

1949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正式决定在全国普遍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组织。4月11日—18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届中央委员会。5月25日,团中央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研究机关机构、业务方针等工作,确定设立组织机构的原则为“逐渐树立领导机构,按实际需要与可能,开始小些,逐渐扩大、充实和健全”。明确团中央常委会下设七部一处二室,即:组织部、宣传部、联络部、文教部、青工部、青农部、学生部、秘书处、办公室和研究室[8]。由此形成自共青团成立以来,团中央机关最为完整的一套组织机构设置,并为建国后团中央工作机构设置奠定了基础。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大规模的建团工作在全国各地迅速展开,截至1952年5月,青年团从中央到地方包括各大区、省(区)、市、地、县的各级组织机构已初步形成。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团的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团中央机关的工作日益繁重,团中央机关内设机构日渐增多。1949年7月,团中央常委会第十一、十二次会议做出决议:设立出版委员会,统一负责管理团中央及所属各部与全国学联、全国青联的所有出版、印刷、发行工作……印刷厂及中国青年社发行部即归出版委员会领导;设立社会服务部,其任务为:做社会服务事业;组织青年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开办各种职业训练班和夜校,及适当地解决青年的职业、学习问题[9]。10月,召开团中央委员会扩大会议,做出《关于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的决议》[10],据此,团中央增设少年儿童部,作为团中央主管少年儿童工作的职能部门。1951年,团中央成立军事体育部,并发出《关于青年团各级组织建立军事体育部的通知》[11],要求在青年团的各级组织中设立军事体育部,作为各级团委在开展群众性的军事和体育工作中的助手。1952年,团中央成立统战部,在书记处领导下,对工商、宗教、少数民族、归国华侨等方面青年开展各种活动[12]。到1952年底,团中央机关内设机构由10个增加到15个,即在七部一处二室基础上增加了少年儿童工作部、统战部、军事体育部、社会服务部、出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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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初,团中央撤销文教部、社会服务部,其职能由宣传、军体等部门分担。4月,团中央出版委员会建制取消,青年出版社与开明书店合并组建中国青年出版社[13]。青年团二大后不久,团中央研究室编制撤销,并入办公厅。1954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大区团委撤销,团中央工作任务相应加重。为适应新的管理体制,团中央在原有的办公室基础上扩大建制,成立了团中央办公厅[14]。团中央办公厅在团中央秘书长直接领导下与各部门分工合作,协助书记处指导各地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1956年,团中央决定将学校部改名为大学工作部,少年儿童部改名为学校和少先队工作部。1957年青年团三大会后,为配合整风和反右派斗争的开展,团中央书记处精简机构,将青工部、青农部并入办公厅设工农组,军体部并入宣传部,团中央机关内设机构减为10 个。

1959年,团中央机关恢复设立军事体育部。1960年,又恢复设立了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1960年8月,团中央书记处决定撤销统战部组织机构,将一部分人调至国际联络部工作,另一部分人调至办公厅成立统战组(对外仍保持全国青联办公室名义)[15]。1962年,“七千人大会”召开后,团中央召开了全国青联四届一次全国委员会,又恢复了团中央统战部[16]。1964年,团中央设立思想理论小组。这样,从共青团九大至“文化大革命”前,团中央机关的机构设置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国际联络部、统战部、学校部、少年部、军事体育部、思想理论小组[17]

2014年12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2015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经中央批准,以中发〔2015〕4 号文件正式下发。中央4号文件对于改革机制,提出:“改革和改进群团组织机关的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确保充分体现群团组织的政治性、群众性特点,防止机关化、娱乐化倾向发生”[21]。中央4号文件下发后,团中央随即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共青团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革发展重大课题,开展集中调研和专项论证,总结梳理基层经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起草了《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初稿。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共青团中央机关工作陷入停顿,被迫停止工作。

三、改革开放大背景下共青团组织机构的变迁(1978—2012年)

1978年10月,共青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团中央书记处参照“文革”前的团中央编制重新设置团中央机构,1979年1月,经党中央批准设置机构如下: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军体部、国际联络部、研究室、落实政策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在改革开放大背景下,共青团跟随党中央政治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节奏,进行了四轮组织机构改革。

1.第一轮改革(1982—1987年)

在团二大上,团中央执行委员会设立秘书、会计、编辑3个职务,其职能范围对应团一大时执委会设立的书记、经济、宣传3个职能机构。在《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修正章程》中,并未对此做出任何说明解释。考虑当时团组织羽翼未丰,团员人数不多,或许以一人代替一部即可满足工作需要,可以认为这是一次符合客观形势要求的机构精简。

2.第二轮改革(1987—1992年)

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明确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也要改革组织制度,转变活动方式。积极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克服‘官’气和行政化倾向,赢得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的信任”。

团中央根据党的十三大报告的原则要求和团的工作实际,拟定了《关于共青团体制改革的基本设想(讨论稿)》。1988年5月,共青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8月,团中央印发并公布《关于共青团体制改革的基本设想》。《设想》第八条“扩大团的活动经费来源”提出:共青团的经费应多渠道筹集,在保持现有国家行政拨款的同时,逐步扩大自筹经费的比重。该条第一款即为“通过经营自助自筹经费”,首次把“兴办团属实体”确定为共青团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一举措对于团的各级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增强团的物质基础,扩大团的经费来源,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团上下以此为契机,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创设了多种类型的团属实体。

1991年2月,党中央批准团中央机关内部局级机构12个,即研究室、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国际联络部、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机关党委。同时,团中央设直属事业单位12个: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央团校)、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少年报社、《中国青年》杂志社、中国青年出版社、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辅导员》杂志社、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青年旅行集团、中日青年交流中心等。1991年9月,团中央决定撤销团中央青运史研究室,在团中央青运史研究室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研究所的基础上,组建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作为团中央直属的局级事业单位。

此轮改革中,一些传统部门进行了职能调整和资源整合,一些新的部门应时而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现实需要和组织机构脱节、错位的问题。但对于直属事业单位,则并未纳入此轮改革的范畴。

随着市场、金融及经济的全球化扩张,企业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应当引进风险管理审计的理念和技术,科学而有效地开展风险管理审计,帮助和改善企业运营环境,从而增加组织的价值。

3.第三轮改革(1992—1997年)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下决心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切实做到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1993年5月,共青团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团中央书记处根据团的事业发展需要,在不增加内设机构的前提下,对部分内设机构进行了微调:1994年2月,为加强对日益增长的团办实体的管理和指导,团中央成立了实业发展部;6月,为加强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在团中央办公厅信访处、研究室法规权益处的基础上成立了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同时撤销了研究室,原研究室内设的调研处、综合处、编辑处划归办公厅。

1995年,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团中央机关内设11个局级单位,比1991年原编制数减少1个。随后,团中央又对职能机构进行了部分调整,主要的方向是将那些与共青团主责主业关系不大的部门划转事业单位:8月,撤销了设置仅一年的团中央实业发展部,改为团中央实业发展中心。9月,将行政后勤服务部门从机关行政序列划分出来,成立团中央机关服务中心,原设在办公厅内的行政处和基建处机构和人员也一并划归机关服务中心。

机构改革后,团中央机关内部设局级机构11个,即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国际联络部、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和机关党委。设事业单位20个和1个使用事业编制的社团。

此轮改革,同样只是对现有组织机构的微调,人员和职能都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而内设直属事业单位的数量则开始膨胀。

4.第四轮改革(1997—2012年)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严格控制机构膨胀,坚决裁减冗员”。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1个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31号)发布,《通知》确立了包括共青团在内的群众团体改革的目标: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密切联系群众、符合自身特点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更加充分地发挥群众团体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外部环境要求改革,内在需求同样也在呼唤着改革。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入,新的工作对象和工作领域要求团中央机关的顶层设计做出相应的改变。2003年2月,团中央制定发布了《团中央机关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机构改革方案》,确立了一厅、九部和机关党委的职责和内设机构[18]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是1998年8月正式成立的,作为共青团中央书记处领导下的专门工作机构,中心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团的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同时承担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的主要职能。2003年10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国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指导、协调和管理,整合团内外资源,推动全国志愿者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团中央书记处决定,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同时以“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的名义开展工作[19]

2001年,团中央将维护青少年权益部改名为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意图借此充实加强日益重要的城市社区共青团工作。2007年12月,团中央决定对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进行职能调整,要求权益部集中力量从事青少年维权工作,而将社区工作的职能分离并入了青工部[20]

2008年1月,为适应青年群体的结构性变化,团中央书记处决定按照整体建设的思路,对城乡团员青年由战线管理改为区域性管理,经中央编委批准,团中央青工部更名为城市青年工作部,青农部更名为农村青年工作部,由这两个部门统筹推进城市共青团工作和农村共青团工作。

此轮改革,团中央机关内部局级机构不减反增,而且由于政策对发展团办经济实体的许可,团中央内设的直属事业单位由初期的报刊、学校等纯事业单位发展到企业、事业等多种类型并存。

在医学生的本科学习过程中,对胃镜知识涉及的章节有限,且不作为常规教学内容,因此,研究生阶段学习胃镜的知识及操作可以帮助消化内科专业的研究生加深对消化系统疾病的认识并提高诊治能力。就目前我科室内镜室对研究生胃镜教学的现状,有以下几点思考。

采用real-ti me PCR法检测小鼠肺组织中重要的促炎细胞因子TNF-αmRNA的表达,结果表明LPS诱导的ALI小鼠肺内TNF-αmRNA含量显著增加(P<0.05),TPPU预处理可降低其含量,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图2,P<0.05)。结果提示TPPU可减轻LPS诱导的ALI小鼠肺内炎症反应。

四、新时代下共青团组织机构的变革(2012年至今)

十八大之后,我国社会发展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一轮共青团组织机构改革在这一背景下逐步加快了节奏。

1.群团工作会议与共青团改革

一项美国专利报道了一种草坪杀虫剂,利用提取自柏科(Cupressaceae family)植物的精制油与一种氨基酸衍生表面活性剂溶液的混合物合成而得,其中,氨基酸衍生表面活性剂在所述溶液中占溶液重量的20%~50%。非离子型AAS的除草作用也有报道[130]。

11月11日,团中央召开五届三中全会,通过《少共三中全会组织问题决议案》,分析了团的组织危机,提出坚决反对组织上的取消主义错误,加强团的无产阶级化和群众化。在决议案中,团中央对支部、地方团部、团的外围组织、团组等组织机构均提出了具体的意见。经过党团中央一系列的努力,共青团逐步摆脱李立三“左”倾错误的影响,开始恢复正常的组织和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会议上团中央第一次提出建立团校的问题:“为了训练干部,团的苏区中央局所在地,应当设立较大规模的团校,各地方团部设立中级训练班与新同志训练班”。两年后的1932年12月,中国共青团历史上第一所全国性的团校—苏区列宁团校得以创立。

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23]。《方案》明确了共青团中央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从四大方面、十二个领域提出了改革措施。改革后团中央机关设 11 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厅、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部、青年发展部、基层组织建设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社会联络部、国际联络部。其中青年发展部与基层组织建设部和社会联络部是此轮改革中新设置的部门。

2.聚焦主责主业与团中央直属单位改革

相比团中央内设部门而言,团中央直属单位改革涉及的数量和改革的难度显然更令人注目。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1年末,团中央直属正局级单位22家,在这22家正局级直属单位中,既有从战火和硝烟中一路走来的团报、团刊、团校,也有在改革开放年代发展壮大起来的企业实体,还有新世纪新形势出现的新的组织模式(基金会、交流中心、教育基地等)。

对于数量众多、结构复杂的下属企事业单位,《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区分不同类型提出区别化的改革思路:①对于团报、团刊、团校等部门,要突出其宣传思想引导和团干部教育培训功能,将其建设成为共青团智库。②对部分直属单位进行整合,构建面向社会直接服务引导青少年的示范性平台,突出承载团的工作和直接服务团员青年功能。③对于与团关联不强的生产经营类直属单位剥离移交。④推进机关服务中心改革。

以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为例,作为团中央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校,中青院的改革从一开始就吸引了人们关注的目光。2017年11月20日,《中央团校改革方案》获审议通过,从党中央的层面对中央团校的改革做出全面部署。《方案》明确了中央团校改革的总体思路,提出要着眼党的青年工作大局,把握建设党在青年工作领域特色鲜明的政治学校这一根本定位,聚焦团干部教育主责主业,通过剥离学历教育、创新办学方式,突出政治培训,努力为新时代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和共青团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24]。完美契合“突出宣传思想引导和团干部教育培训功能,建设共青团智库”的改革思路。由此,中央团校成为此轮共青团改革中首个提出具体方案的直属事业单位。随后,其他直属事业单位也加快了改革的步伐。2017年11月21日,即《中央团校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的第二天,上市企业中青旅、嘉事堂双双停牌[25]。2018年1月4日,中青旅、嘉事堂国有产权整体划转至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显而易见,划转之后,“团中央直属机关将更专注于履行好自身职责”。

五、对共青团组织机构变迁史的思考

共青团近百年的历史中历经三次更名、两次重建,组织机构的变迁过程纷乱复杂,总结其中的经验与教训,或许可以帮助我们走出“机构越改越大,人员越减越多”的怪圈。

经测试,苏泊尔R9713净水机出水量达到4L/min,远超传统反渗透净水机的数倍,以1.5L的烧水壶为例,只需23秒就可灌满,而普通反渗透净水器需要70秒。

1.共青团组织机构变迁的内在逻辑

有学者提出党团组织结构同型理论,即指党、团均以民主集中制作为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两者构建了基本相同的组织体系和相似的职能部门[26]

表1:中国共产党中央与中国共青团中央机构对比表

改革开放之后的历史证明,共青团近20年来的机构变迁“基本上都是在党政主导下进行的,或者说是形势倒逼改革”[27]。因此,在大部分时间内,共青团的组织机构变迁都可以理解为对中国共产党组织机构的复制和模仿。但在最新一轮的共青团改革中,这种复制和模仿将成为过去时,因为“有的群团组织越来越像党政部门,工作内容同行政部门重合,工作方式同行政部门雷同,没有群团组织自身的特点……实质是脱离群众的问题,它制约着党的群团工作健康发展,必须下决心加以纠正”[28]。解决“脱离群众”的问题,成为此轮共青团改革的内在逻辑。

以团中央机关中极其重要的组织部为例:组织部在革命年代设立的初衷为“管理关于本团各地方及区之组织及发展”,而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组织部的职能逐渐演变拓展为“在团中央书记处领导下,负责全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发展、管理、教育工作,协同各省、市、自治区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党委管理该级团委的领导干部,负责团中央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配备和管理工作”。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组织部的工作重心偏上,更多地成为管理干部的部门,基层团组织建设在共青团全局中的重要性不能很好地在组织部的工作得以体现,有鉴于此,《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中新设立基层组织建设部,试图从顶层架构上实现工作力量的“减上补下”,“围绕基层工作力量和资源不足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正是解决“脱离群众”这一内在逻辑的突出表现。

2.共青团组织机构变迁的经验与教训

回顾共青团组织变迁史,我们可以发现,共青团从诞生那天起,组织机构就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在改革的过程中,也存在过“左”倾冒险主义、“党团合并”那样的错误,但总体来说,改革作为共青团自我修复、自我塑造的一个有力工具,是毋庸置疑的,唯有改革,才能不断地推动共青团发展壮大,发挥作用。

Toosendanin had been reported to be a mixture [6-7]. We also found that compound 3 was a mixture when it was in solution (two peaks in HPLC spectrum, probably representing two tautomers) and interestingly when in crystal status, it was proven to be a pure compound by X-ray.

当共青团出于实际工作的需要或是客观环境的要求,主动进行机构调整时,往往能够以较快的速度和较高的效率完成组织职能。如团三大时设置的学生运动委员会、妇女运动委员会、农民运动委员会等,可以看作是那个年代扁平化组织设置的一种尝试。再如党的十五大后,共青团开展的第四轮改革中,为满足新的工作对象和工作领域需要而调整设立的新的组织机构,就及时有效地发挥了组织机构职能。因此,应该更多地从团的工作实际出发,更多地鼓励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机构改革,使机构因时因事而立,以提升组织凝聚力。

相对应地,当改革是作为一种任务被分派下压时,其效果往往只显现于短暂的一时,机构虽然合并,人员得以精简,但风头一过,机构再次膨胀,人员去而复来。以青工部、青农部为例,在革命、建设、改革年代中,两个部门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每次分分合合总能讲出其道理,此轮共青团中央改革,两个部门又再次合并成立青年发展部,而在城乡二元结构仍然根深蒂固的当下,如果其工作方式不能够跟随工作对象的变化与时俱进,工作效能与存在意义恐将大打折扣。

同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共青团的机构改革,必须遵循党的大政方针导向,争取利益相关部门的配合,充分认识改革的复杂性与艰巨性,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强“三性”,去“四化”,方能从根本上解决“脱离群众”的问题。

运动是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改革”是近年来共青团的第一关键词,但事实上“改革”应该成为共青团工作中的新常态。展望未来,改革不会停止。共青团改革正在进行中,共青团改革将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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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篇章格律理论,语篇的题目通常是语篇的宏观主位,段落的主题句是超主位、信息的出发点,分别预测语篇、段落的内容。胡壮麟(1994,2018)论述了主题句与主位衔接的关系,指出段落主位对段落内各句主位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Thompson&Zhou(2000)提出的“评价连贯”(evaluative coherence)概念指出“作者试图对其谈论的话题发表评价,评价的基调是保持不变的”(张大群2010b:2)。结合篇章格律可以理解为:宏观主位、超主位在预测信息内容的同时,也蕴含着作者对所述话题的态度——或褒奖、或贬斥,其评价会辐射整个语篇,像韵律一样连续不断地贯穿在语篇的发展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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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开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N].人民日报,2015-07-08(1).

[23]中办印发《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N].人民日报,2016-08-03(6)

[24]中办国办印发《中央团校改革方案》[N].人民日报,2018-04-20(4)

[25]李少婷,任芷霓.中青旅、嘉事堂同日停牌或将易主[N].每日经济新闻,2017-11-22(11).

[26]郑长忠.组织资本与政党延续[D].上海:复旦大学,2005.

[27]胡献忠.群团逻辑与团改攻坚[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7:17.

[28]让党的群众工作“星光灿烂”[N].人民日报,2015-07-09(1)

刘庆宇:沈阳工程学院辽宁省团校青运史研究室主任,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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