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的改革进程与社会转型_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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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宏观社会学关于社会转变的理论,从中国社会的多样化发展,如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进程、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发展关系、城乡基本结构的转变,从中国工业化进程和社会结构的改革,包括工业化趋向、劳动力市场的诞生、教育体系的扩充,从改革不平衡的社会状况与社会个性化的发展,如不平衡的级差和不平衡的社会状况、社会差异的表现形式、个性化发展,以及从社会转变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和未来发展的各个方向,阐述了中国社会现阶段正在实现积极的、分步骤推进的转变进程。作者提出了未来中国社会需要进一步增加新的、互相联结的多样化结构和劳动分工一体化的新形式,以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速中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进程。

在社会转变的进程中,社会基本特征的划分和社会生活的正常化将会发生显著的变化,因为社会转变进程普遍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当转变进程的速度、范围和发展模式导致社会结构中出现矛盾的时候,社会转变进程就会面临新的挑战和冲突,这些冲突就会影响到社会各阶层中个人的行为趋向。然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并没有使我国的社会转变进程产生结构性的矛盾,因为正在实现的社会转变进程,无论从基础条件、范围、速度和运转模式,还是从政治地理条件来看,都适应并继承了社会主义的体系,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模式。

我国正在实现与市场经济形态相协调的工业社会发展的现代化进程。这里,我将着重分析这个改革进程将对社会结构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研究的出发点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是一个从没有相互关联的同类性到互相连接的不同性进行运转的过渡模式。例如,传统的、实行自给自足的人民公社和乡办工厂转变成专业化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和以劳动分工形式组成的乡镇企业。中国社会需要增加新的、互相联结的多样化结构和劳动分工一体化的新形式,这样就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速中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进程。

一、社会的多样化发展趋向

(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

1978年,政府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地方性问题作为制定改革决策的主要依据,即实行计划与市场的双轨制(以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副),1984年实行了计划与市场的基本结合(即“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允许开放市场要素。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最终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纲领。从此,计划和市场只是不同的相互协调的机制,不再属于划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两种不同的范畴。邓小平同志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①这一科学论断使我国经济领域中的计划和市场实现了高度的组合,并使经济决策实现了地方化。改革的重要因素是:允许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和个体经济的存在;实行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和解散人民公社;通过对国营企业中国有财产和企业财产的划分使国营企业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放开物价和其他一些改革措施(包括工资改革、劳动改革、教育改革、社会保险体系的改革和外贸政策的开放,等等)。

目前,由计划经济和经济决策中央化向市场经济和经济决策地方化的转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动力,在个体经济领域里,在“面向市场”的集体经济部门和沿海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动力更加可观。改革开放15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总产值连续递增,平均每年增长9%,而1992年增长了12.8%,1993年上升到13.4%,1994年的增长率也达到了11.8%,国民经济增长开始了持续的大幅度上升。理想的经济动力推动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所期望的发展。区域性的增长极点(南方和东部沿海城市)、城乡关系的变革以及计划和市场领域组合性利用,对改革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党和政府及时制定了相应的调控措施和强有力的规范化政策,更加科学合理地调节地方与地方、地方和中央的发展关系。

(二)关于国家、经济和社会之间关系的新定义

从我国国情出发,经济改革应当在稳定的政治条件下向前推进。党和政府在社会与国家中的领导地位非但不能削弱,而且应当不断强化。从长远的观点看,这场改革在国家、经济和社会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上将肯定会产生一系列新的定义。第一,地方上的非中央化和个别地区(如广东、福建、上海)经济实力的加强将逐步打破中央与地方的均衡,中央政府的任务是重新确定省与省之间、城市与城市、县与县以及社区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制定税收并分摊相应的任务。只有制定一种强劲有力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才能不断强化地方上的多样化发展。第二,市场经济机制的相互协调(如物价作为商品短缺和市场竞争的指示器,货币作为国际性的交换手段)以及取缔计划体系和资源配给制度,明显地削弱了政府部门以计划经济和资源配额为基础的对地方和企业的直接管辖权和监督权。以前,政府部门对经济和社会的全面监控,无论在城市或者农村,都是通过国家分配和再分配来实现的。自然资源、资金和劳动力都是由中央政府直接计划与分配,使地方和企业完全依赖国家所有制经济体系。现在通过改革,除了部分旧的计划领域和国家经济以外,社会经济效率的那部分变得越来越大,地方和企业的独立性越来越强。

逐步从严厉的行政管束中解放出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新的效率定义和社会的一体化功能②。因此,我们必须改革结构上的范畴条件,或者创立全新的社会机构,如我们正在逐步建立并使之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劳动力市场或社会保险制度。我们正处在全面的机构转变过程中,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的新任务,就是发展新的政策(如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和社会政策等),为经济效率创造宏观经济范畴的条件。

(三)城乡基本结构的转变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几十年来,使农村和城市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基本结构。在农村,到了80年代初,划定了以乡为基本单位的社会结构,在城市,企业和各种机构形成了劳动和供给的基本单位,目前,这些基本单位正面对着强大的变革压力。

1979年以前的农村体制,它之所以对社会生产力起了禁锢作用,是因为它不承认和不尊重农民对财产的权力,束缚和限制了农民的劳动、迁移以及自由变更社会身份的权力。现在,农村行政区域的现代化划分使传统的人民公社体制消失了。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扩建乡村工业的发展过程中,个人的行为领域明显扩大。具有新的经济实力和新行为方式的社会活动主体,现在更多地以个体户农民、个体户家庭、自然村和小乡镇企业主的身份活跃在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农村就业结构变得更具组合性,有农民、工人以及在工业贸易方面独立的经营者、私营企业主、管理员和经营人员。只是少数乡村居民最终仍然从事农业。“现代的”农民同时也是工人、农民和商人,他们往返于乡村和城镇之间。在农村社会结构方面,改革所产生的作用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因为“现代”要素的形成是随着“传统”要素的复活而出现③。从我国目前农村的社会经济结构来看,在许多情形下,传统要素的复活也就是集体所有制传统的重新开始,它包括两个方面:对集体的依赖性和对集体的责任感。因此,在这个由传统向现代的过渡时期中,传统的中国农村家庭将更多地考虑转向由社会保险、资本创造或法律保障等机构组成的现代社会结构。现代社会结构首先是在新的非农就业机会的影响下和减少行政监督的情况下出现的,大多数年轻的家庭成员都外出寻找能获得高薪水的工作,他们作为季节工人流向城市或者为了剩余产品的市场化而往返于城乡两地,他们在经济上将更加独立,家长对他们进行监督的可能性减少了;妇女也从家庭组织中解放出来。年轻人对城市的生活方式和城市文化有了一定的了解,消费习惯改变了。

在城市,50年代形成的以单位为体系的基本结构转变了。那时候,企业要解决自己工人的住房、社会福利和一些生活用品。经济改革要求企业在其经济任务方面实行集结,迫使企业面向市场。这样就涉及到由企业解决职工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供给的概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国家财政补贴的来源将会枯竭,企业的财政窘况将不断加剧。企业为职工编织的保障网络愈来愈成为企业的包袱。

农村与城市基本结构的转变将削弱政府对重要生活领域的渗透和行政监督。行政管束被看作是经济改革的障碍,是缺乏动力、缺乏效率和缺乏责任感的土壤。“撤销或放宽对基层机构的管辖权,就意味着向人们提供新的管理行为的姿态”④。当然,这一转变会涉及到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向国有企业职工提供的社会保障网络(如劳动岗位的保障、医疗和老年保障)。因此,目前正在迅速建立跨企业、垮地区的社会保险机构。

二、工业化进程和社会结构的改革

(一)工业化趋向

逐步取消计划经济体制和开放市场对就业领域的变革产生了作用,变革的结果是出现了农业经济、工业和手工业经济以及服务性行业的总体性和部门性的移动。在农村,自1978年以来实现了农业生产中的多样化进程和工业化趋向。大部分农业过剩劳动力选择了专业化的农副业生产活动或者转向乡村工业。经过几十年人为的分离(如户籍制度、工分分配和粮油配给制),现在开始了城乡结合。一方面,在农村发展面向城市的手工业和服务性行业(如运输等),近几年的乡镇企业发展尤为迅速,进入乡镇企业的农民已占农村4.5亿总劳动力的四分之一以上,全国乡镇企业人数目前以每年600万的速度增加。另一方面,开始了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的迁移活动,估计全国每年约有6500万农民为了寻找工作而加入了这一“流动大军”,其中20~30%的人分散在拥有百万人口以上的25个城市中,眼下在那些城市,流动人口劳动力占城市人口的30~40%。

在城市,就业结构的转变通过工业化趋向的发展动力显得更加明显。由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在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小型企业、尤其是服务性行业一般都受到压制,现在它们作为个体或集体经济活动的结果,在我国经历了一场空前的大发展。通过个体或集体的小手工作坊、服务性行业和私有企业形成了一个崭新的经济部门。在这个部门里,劳动岗位具有更大的社会风险,但也能获得更高的薪水。城市工业的主体、即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转变,是逐步的、分阶段实施的,目前正处在向市场过渡的进程中。与从前相比,现在它们在人事、销售和经营管理上享有更多的自主权,股份制将成为基本的企业组织制度。从长远发展来看,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转变是极为重要的。如1986年以来,一些较年轻的、技术素质较差的和多余的职工被安置到边缘领域;部分职工依靠企业的资金和专门技能去从事与市场相关的工作(商业、服务性行业、运输等)。与东欧国家不同,在中国迄今还没有大批职工失业。但由于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的不断上升,加上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企业在内部机制改革基础上对效率的追求,估计中国在未来的几十年内始终是一种劳动力过剩的经济,社会就业压力将会更趋明显。

随着就业领域中的变迁,社会经济改革的进程也出现了质的转变。它要求建立能够协调市场发展的一系列新的范畴条件,如银行、保险公司、法律和专门的职业教育部门。在这些新的高层次服务领域里,在工业的核心领域里,由于更加组合的服务性功能、效率作用和生产任务,它们要求劳动力具备更高的技术职能。

(二)劳动力市场的诞生

在一系列改革开始之前,劳动力属于受政府管辖的人力资源,它由国家在计划范畴内予以分配。对个人来说,政府分配劳动岗位意味着一种福利,同时也是一种约束。劳动力的计划和分配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特别僵化的社会体系,因为它既不是对职业和劳动岗位的自由选择,也不是按照需求来选择劳动力。

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政体转轨说明了支配劳动力和调节劳动关系新结构的必要性。然而,我们实现从国家分配到劳动市场的过渡还比较缓慢,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意识形态上的障碍(劳动力不是商品;法律上确认的劳动权力)和不健全的机构调节(不健全的劳动法、供求信息渠道和中介机构以及社会保险)首先阻碍了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目前,在一定的范围内已经出现了各种类型的劳动力市场和提供需求信息的中介机构,它们向劳动者提供了对职业和劳动岗位的自由选择权,为企业提供了自由挑选其员工的机会。但现在劳动力市场的局限性还是反映在少数待业人员和劳动力变迁的情况中。眼下,城市失业率是低的,1992年为2.3%,在国有大、中型企业里,有10%到30%的人员下岗待业。在农村,虽然通过新的非农经济活动和乡镇工业的发展,可以安置部分多余的劳动力,但中国是个拥有9亿农业人口的传统农业大国,有4.5亿农村劳动力,因为人多地少的矛盾日趋严重,致使剩余劳动力总量上升到1.5~2亿人左右。其中四川省就有1600万,河南省1000万。根据人口发展趋势预测,在1995~1999的今后5年里,当年退出劳动年龄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大体维持在850万,当年进入劳动年龄的人口数量平均将达1700万人,每年要净增850万年轻劳动力人口,在今后5年中,我们必须每年创造出2000~4000万就业机会。如果我们不改变传统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就可能出现潜伏的高失业率。因此,进一步开拓劳动力市场,广泛寻找安置劳动力就业的各种途径,乃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近几年来,我国劳动力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今后,各类企业应当将职工的各种补贴、津贴、工资外收入全部纳入工资,使工资真正成为价格信号。同时,国家将通过实施最低工资规定,调节社会分配、维护社会公平。政府完全取消对其他所有制企业的职工转入国有企业的政策限制,企业可自主决定用人数量。

(三)教育体系的扩充

教育无论在传统中国,还是在当代中国都享有很高的地位。今天,劳动就业领域中的转变对企事业单位成员的文化素质和技术才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在逐步扩大教育体系和发展教育事业的过程中,看到了我国劳动力技能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从而希望能通过不断扩建教育机构来解决这一问题,但我们面临的问题仍然很严峻。

我们面临的第一个矛盾,是在扩大教育领域和获得教育机遇之间的矛盾。教育领域的不断扩充虽然改善和提高了人们接受教育的机遇,但却加剧了教育机遇不平衡的分配状况。近几年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不断注意改善人们受教育的机遇,但一些内地省份和农村边远地区在教育领域方面的发展还较落后,中途辍学的人数比率相当高,文盲人数有上升的趋势。第二个矛盾是面临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之间的比例失调。在沿海中心城市,职业教育领域明显扩大,尤其是高等院校也不断增加,但在农村边远地区,接受普通教育的学生人数出现了下降趋势。目前“希望工程”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挽救失学青少年的计划,以阻止这一趋势的进一步恶化。第三个矛盾是:尽管我们一直呼吁教育的重要性,但一些地方政府却没能花力气来抓。据有关调查表明,1992年在河北省,每两名知识分子中就有一人从事第二职业,以保证生活开支。学校和高等院校抱怨一些年轻的,特别是知识水平较高的教师“跳槽”去谋求高薪水的职务,另外是教学人员的年龄老化。国家财政拨款不足使一些学校和高等院校去从事许多经济活动,以致不能完成自己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丰富的消费品供给、商品购买力的提高和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在一定时期内产生的副作用就是限制了对教育工作必要性的认识,例如在小手工作坊和私有企业里,没有文化或低文化程度的人也能获得高收入。一般来说,忽视对教育的投资,在短时期内看不到它所产生的负效应。但如果我们由于发展的需要和资金问题,不得不暂且放弃这一有效的未来投资的话,我们很快就会自食其恶果。因此,我们必须在短时期内强化对教育界的投资,有效地制止这个矛盾的发展。

三、改革不平衡的社会状况与促进个性化的发展

(一)不平衡的级差和不平衡的社会状况

在过去,社会不平等是与国家的分配和再分配权力密切相关。逐步取消国家在分配上的垄断权,消除商品短缺现象,铲除社会公用事业中的行贿受贿行为以及商品市场的诞生,减轻了国家在不平等分配中所造成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重新评价造成社会不平等和划分不同社会经济状况的范畴。政府的职能是通过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劳动力市场政策、教育投入和对就业领域中的范畴条件,间接地制约不平等分配,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将确定就业活动中重要资源的原始分配机制,并产生新的不平等因素。个人职业对其社会地位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当企业走向市场时,个人从单位这一组织中获取商品的机会将越来越少。

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会使个人的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的分配过程失去其规定的特征,而且也会逐步失去其政治意义。行为选择权的扩大和日趋重要的效率准则,使个人在谋取社会经济状况过程中显得更加重要。是否能够以此推测社会透明度的增加,这仍关系到确定社会地位和身份的另一些准则。如农村劳动力,和从前一样,在许多地方,他们的出生地仍是一个确定其社会经济状况的主要标记,在一定情况下会影响他们在城市里的收入和职业发展前途。

当前的社会变革状况为测量个人经济状况频繁变化提供了明确的尺度,但确定社会经济状况的一些重要准则常常不能互相调整。比如,用职工对企业的依附程度来确定他们的社会经济状况,可是,这些“旧”的准则几乎与人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经济活动的“新”准则基本上相差无几,但对于在教育、职业和收入上的威望来说,这些准则具有明显的差异。经济状况的频繁变化被看作是当前我国社会的又一特征。如职业上缺乏威望的个体经营者常常试图通过炫耀自己奢侈的消费行为来抵消其不足之处。在许多个体经济当中,出现了低下的职业威望与高收入的典型结合,在知识分子中间则是高的职业威望与低收入的结合。

(二)社会差异的表现形式

在中国,社会的不平等并不是改革的结果。它的表现形式和涉及的范围在历史上由来已久,并不断发生变化。如果说目前的一些不平等现象比以往更趋明显的话,乃是受到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影响,如“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采取这种过渡性政策是因为限于中国实际的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又由于中国特殊的地理环境条件,要使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规模和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显著差异的庞大的中国突然间富裕起来的想法是幼稚的和不现实的。不平等现象由历史的发展所产生,又通过新的发展和相应的新政策来调节并逐步消除。邓小平同志对此强调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⑤

城市和农村这两个领域里的收入尺度拉开了,在高收入的人数上升的同时,贫困的人数也增加了。更高的收入机遇首先是在以市场为趋向的经济领域,它刺激人们调换到那些具有经济活力的部门里工作。在城市从事个体经营的收入、工资收入、在市场出售农副产品的收入以及自我供给等因素对不平等状况产生影响。从城市生活状况来说,你是哪个单位的职工这种从属性一直很重要。如果一个国家级单位(拥有高水准物资装备的国家重点企业),它的“产品”对社会十分重要的话,那么该单位职工要比其它单位的职工享有更高的社会保障和更高的社会地位。目前,我国的不平等结构尚在运作。城乡之间旧的落差继续存在,而农村的生活状况又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异。对城市和农村的一些地方干部以及国家所有制企业的职工来说,他们拥有的旧行政级别和享有的一些特权,已经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种由市场中介的新的等级制。现在,这部分人通过新的市场经济途径而获得成功,并形成没有特权的新的社会团体。

(三)个性化的发展

减少国家和政府实施的监督范畴(如取消以企业为“单位”的国家体系、企业自由化、废除地方上的户籍管理制度)、社会生活的非政治化和劳动关系的非人事化以及经济上的独立自主化,都削弱了各组织之间相互牵制的因素和组织上的监控,加速了人们个性化的发展。

在当代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人们的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在衣着服饰、起居、旅游、购物等消费领域中的一系列变化是十分显著的,尤其是在一些富裕的农村地区,农民的生活方式从根本上实现了转变。许多农民告别了简陋的小屋,搬入新楼房,窗台上摆着鲜花等等。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环境的变化,许多年轻人常常热衷于从事业务性工作和追求物质享受。所以在人与人之间关系方面也会不断变化。随着各个方面对企业的依赖性不断减少,在社会网络内部的工人、干部和党员之间的关系也会发生变化。社会关系的机构化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向。

四、社会转变进程中面临的问题

我国在由计划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改革进程中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通过社会经济的改革,使我国的社会福利状况得到了全面的改善。由于传统的惯性作用,改革的里程还无法全面解决结构上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步确定和实现中国社会转变进程的关键是:是否最终能够消除各个地区、城市和农村,以及各社会团体之间存在的那些明显的差异,从而达到平衡发展的水平。要解决城乡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这个未来问题,一方面需要政府对此勾画出一幅蓝图,另一方面,又需要城市和乡村地方政府有步骤地分期分批地行使行政管理权。邓小平同志指出:“到那个时候,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又大都是拥有丰富资源的地区,发展潜力是很大的。总之,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⑥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邓小平同志为解决这一未来难题而勾画了一幅适合中国国情的、富有成效地产生社会形态转变的“蓝图”,为堵住中国社会在结构上的漏洞创造了基本前提。要实现这一蓝图,我们现在应当着手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政府不但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性进程有一个全面的蓝图,而且必须拥有一个强有力的税收系统,并强化中央政府的领导作用,首先要进一步发展变革了的思想意识。对中国来说,市场经济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削弱国家的功能,而是要在政策和政府工作方面采取一系列新的管理形式。在一个更加独立自主的社会里,政府必须承担宏观经济的调控,并拟定经济和社会政治的范畴条件,此外,鉴于各地方省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强大,就要求推进一种使不同民族结构实行联合与协调的进程。改革的动力使政策面临许多新问题,如是否应推进一种有中央政府驾驭的均衡发展,如果是这样的话,它将应该是怎样的状况(如生活状况的相适应)。

第二,涉及的问题是:如何从社会结构方面来揭示发展进程的社会条件?对此,创立大量的结构性前提是必要的,如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或者社会安全体系。另外,发展社会团体的结构也是重要的,新的社会团体应当承担中介和发展政府新的政治主张的任务和责任,它们能够利用发展成熟的行动领域和人力资源。对此,新的精英分子的诞生也许是很重要的,它有助于形成一种更强劲的多元化的政治文化。

第三,强化人们对不平衡结构中出现的社会变革、多变的生活过程和社会地位升降运动的承受力。中国国有企业,它首先维护了自己作为社会网络的功能,这对于保持长期的社会稳定是至关重要的;人们可以离开国有企业,但却不是非离开不可。这样一种不同的激励机制(从社会安全、人身安全直到收入的期望)为人们提供了“机构运动”中的“正常适应过程”,并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出现的社会差别,它们作为一个社会转变进程的出发点是无法回避的,实际上,它们也有助于从计划到市场经济的体制转轨,因为社会差别一方面要求行政干预同经济作用互相区分开来,另一方面又促使在经济领域内实现更明确的劳动分工的专业化,这种专业化表现在新的经济部门里,但也表现在企业里。眼下,企业通过市场中介构成新的企业目标、新的组织形式、新产品和新的生产结构。在社会各个领域中,企业、组织机构和社会角色存在的不同功能,要求社会实现新的一体化领导能力。能否或者如何在速度、规模和发展模式上把握由经济改革引起的社会转变,使人们能够尽快适应这种社会转变,并从主观上加大变革的力度,这对于中国的未来是至关重要的。

注释:

①⑤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374、374页。

②④参见H.-J.霍夫曼、诺伏蒂尼(Hoffmann-Nowotny)《社会市场经济与文化系统论》,德国慕尼黑出版社,1991年。

③参见V.博恩希尔(Volker Bornschier)《宏观经济社会学》,瑞士苏黎世大学出版社,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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