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思考_煤炭论文

煤炭企业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思考_煤炭论文

对煤炭企业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就业论文,煤炭企业论文,工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煤炭企业实施再就业工程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1.资金严重短缺。实施再就业工程,必须有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目前,再就业经费在各级财政预算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仅为1‰;所提取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下岗职工的生活补贴、生产自救和转业转岗培训,而且该基金数额有限,收支差额大。此外,许多煤炭企业经济困难,无法挤出更多资金投入再就业工程。

2.职工再就业观念陈旧。在下岗职工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政府和企业安置再就业的依赖性很大,缺乏自主就业、竞争就业、自强自立的创新精神。有些人对再就业的期望值太高,贪图轻松、体面、挣钱多的职业,不愿从事脏、苦、累、社会声望较低和收入水平不高的职业,不愿到非国有企业和第三产业就业,对再就业单位和岗位过于挑剔,这些成为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的一大障碍。

3.业务技能素质低,缺乏必要的再就业条件。煤炭企业的职工,由于行业特点的限制,加上过去在职培训力度不够,所掌握的知识和业务技能不仅面窄,而且陈旧老化。据四川省煤炭企业对下岗职工初步调查,有70%以上的下岗职工缺乏技术专长。

4.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就业机会不足。煤炭企业大多处于偏远地区,人口稀少,经济不发达,社区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不多,而企业减人提效任务重,吸收消化能力很有限,加之矿区待业青年多,与下岗职工竞争就业机会,安置难度大。

二、发挥企业安置的主渠道作用,广开就业门路

1.广筹资金,尽可能保证再就业工程的投入。煤炭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资金的筹集可采取“三个一”的办法:一是国家出一部分。部、省拨给的扶贫解困资金,除少数用于特困职工的生活补助之外,大部分应作为再就业工程基金。二是企业出一部分。各企业应根据下岗职工面的大小,以及企业财力状况,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部分用于再就业工程;除此之外,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1.5%提取的职工培训教育经费中,应有相当一部分用作下岗转岗职工的培训教育经费。三是职工个人出一部分。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从职工工资中预留少量(如每人每月1~2元)转入再就业工程基金。筹集的资金应实行企业统筹管理,专款专用。并对从职工工资中扣留的部分应作广泛的宣传,使职工明了此项资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加强对下岗职工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技能素质。企业领导应把下岗职工的培训工作作为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努力创造条件,兴办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动员下岗职工参加培训,使下岗职工每人精通一门、掌握一门、基本了解一门技术,以增强上岗就业能力。对于企业内部因各种原因(如调动、退休等)“让”出的岗位,可采取从接受培训的下岗职工中招考的办法,提高下岗职工接受培训的积极性。

3.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企业应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加强下岗职工自强自立、自谋职业的意识教育,摈弃陈旧的就业、择业观,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对有自谋职业能力或下岗后回农村发展的职工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走上自谋职业的道路。对已经决定自我发展和长期挂职外出谋职的职工,鼓励他们一次性买断工龄,既可增加他们的发展资金,又可促使他们下决心尽快适应市场。

4.大力发展非煤产业,创造就业机会。煤炭企业应在大力发展煤炭主导产业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业、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其它投入少、见效快的劳动密集型非煤产业。由于这些产业提供的就业机会多,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不太高,所以符合煤炭企业下岗职工的特点,是煤炭企业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重要形式。但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煤炭企业在发展非煤产业的过程中,既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又要考虑到规模效益;既要考虑到人员的安置能力,又要考虑到经济效益;要尽可能避免开办那些资源浪费大,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工厂或农场,使非煤产业向着健康、稳定、经济效益好、安置人员多的方向发展。

5.努力争取社会的支持,拓展煤炭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空间范围与渠道。煤炭企业减人提效的任务重,加上矿区待业青年人多,煤炭企业无法全部吸收,本地无法完全消化。因此,煤炭企业在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过程中,应坚持“自行吸收与争取社会接纳相结合,本地消化与跨地区流动相结合”的原则,在努力吸收消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社会的支持,拓宽煤炭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空间范围和渠道,有组织、有计划、适量地进行跨地区、跨行业流动,有条件的还可发展援外工程或开辟国外劳务市场。

三、为煤炭企业实施再就业工程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政府应高度重视煤炭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大力支持煤炭企业的再就业工程。在深化煤炭企业改革中,政府扮演着双重角色:作为煤炭企业改革的发动者和领导者,政府的主要工作是指导煤炭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减员提效”,尽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全社会利益的协调者,政府负有指导、安置煤炭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以保证社会稳定的重大责任。因此,政府应高度重视煤炭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大力支持煤炭企业的再就业工程。首先,应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帮助煤炭企业下岗职工的跨行业、跨地区流动;其次,尽快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促进煤炭企业下岗职工走向社会;第三,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信息服务网络体系,为煤炭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及时、准确的就业信息服务。

2.尽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再就业工程的实施。目前,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是阻碍煤炭企业下岗职工走向新岗位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等六个方面。社会保险不仅有一定范围和一定时限,而且单位和个人必须交纳保险费,优抚保障有特定的对象,社会救济虽然弥补了其它保障制度所不能解决的贫困问题,但也存在着救济范围窄、标准低、工作随意性大等弊端,很难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特别是非公有经济企业与公有经济企业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差距明显,导致了煤炭企业下岗职工不愿放弃过去曾经有的各种福利待遇,不愿向非国有经济企业流动。因此,必须通过住房、医疗、养老、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实现下岗职工福利转移,逐步消除社会保障的所有制差别,真正促使煤炭企业下岗职工转变观念,面向市场。

标签:;  ;  

煤炭企业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思考_煤炭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