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为民:从执政理念到科学的制度设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执政为民论文,理念论文,制度论文,科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403(2006)03-0012-07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以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理论品格,从科学的制度设计着手,对增强党的执政能力这一重大历史性课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重要构想。将执政为民的理念与科学的制度设计紧密结合,注重从制度层面认真落实和努力践行执政为民的理念,是我党在治国理政方面的重大突破,标志着我党在执政能力建设上更加注重实效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一、执政为民理念与制度设计的结合是我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举措
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生命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不仅在于它提出了先进的执政理念,还在于它能够按照先进执政理念的要求,不断地通过制度创新,以科学的制度设计来保证执政理念的真实性和实践性,使执政越来越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和程序化。
党的执政能力表现为综合性的能力系统。既包括广大党员干部的能力,更重要的还体现为党的整体能力。这种整体能力突出表现在党创设制度和运用制度的力量治理自身、治理国家以及有机整合各种执政资源的能力。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落实执政为民的理念,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关键。制度的欠缺或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影响执政能力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在执政能力建设中,必须大力提倡执政党创设制度、利用制度、遵循制度的意识和能力,从制度的合理性、制度的稳定性、制度的有效性等方面,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将制度能力的提高作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中之重。
我党的执政实践已经证明,执政能力建设的水平突出地归结为执政党的制度能力建设的水平。制度是人类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文明支架,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积淀为制度文明。制度设计的过程和制度设计的成就反映出制度文明的状况。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政治文明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制度文明。
依靠制度实施统治是政治统治过程中具有普遍性的规则和规律。制度文明反映出执政党的文明程度,又与人类文明具有同步性。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制度是为人类发生相互关系所提供的框架,它由正式的成文规则和那些行为规则所组成。”[1] 5-6任何社会组织和组织的活动都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来规范和协调其成员的活动。制度就是保证社会有序性、稳定性和公正性的一种定型化和规范化的社会关系。制度文明状况如何对于组织的管理水平、组织效应的增强状况、组织效率的提高程度以及整个社会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能否和谐而有节奏地进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只有将执政为民的理念与加强政治制度、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相结合,并使之与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的发展相配套,才能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始终保持自己旺盛的生命力,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成为经得起任何风浪考验的先进执政党。因此,共产党的执政必须将执政为民的理念与科学的制度设计统一起来。
(一)将执政为民的理念与科学的制度设计结合起来,是中国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得出的科学结论
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先进理念,作为执政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和执政的文化价值观,应该成为一种科学的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并通过这种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成为执政全过程都必须表现出来的实在行动。没有科学的制度设计,执政为民的理念无法成为从精神层面转化为物质层面的东西,因而就存在着理念与实践脱节的危险。早在1980年,邓小平在谈到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问题时,就突出了制度建设问题的重要性。他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致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2] 333邓小平在这里所说的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论断,关于“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如不认真改革,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就要严重地脱离广大群众”的观点,都突出了将执政为民的理念与制度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的极端重要性,成了推动我党大胆进行制度创新的科学方法论和行动指南。
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成果说明,我党的先进性以及我国政治文明的优越性不仅表现为理论上确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先进理念,更重要的是要通过科学设计、合理安排和有效完善民主政治的一系列制度,真正体现执政党执政为民的理念,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创建科学的政治制度和管理制度就成了有效保证国家和社会合理存在与有序运行的基本前提。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只有科学的制度设计,才能切实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二)将执政为民的理念与科学的制度设计结合起来,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与非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现代政党政治都追求执政的合法性问题。所谓合法性,就是政治权威体系依据传统或一定的价值规范得到广大人民的认同和服从,它构成了政治统治和政治稳定的基础。因此,以人民利益代表的身份出现,并以此来整合社会各方面的政治资源,增强执政党对社会治理的权威性,就成了世界上形形色色的执政党的基本做法。执政为民作为一个口号,在现代政党理论中具有相当大的普适性。简而言之,西方的资产阶级执政党,无论是美国的共和党或民主党,还是欧洲或亚洲、非洲的一些资产阶级政党,为了执政或达到执政的需要,都标榜自己代表了全体人民的利益,都竭力淡化政党的阶级性,而强调政党的人民性,打出执政为民的旗号,也会采取一些维护劳动者福利和权利的措施。如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歌德斯堡纲领》中表明“社会民主党已经从一个工人阶级的政党变成了一个人民的政党”。法国社会党把党定性为“一个具有人民性和具有改革社会的愿望、鼓励讨论和思想交流的政党”。瑞典社会民主党称自己是人民的党与民族的党,党的目的是让全体人民参与社会发展的进程。总之,现代世界上形形色色的政党,数目多达几千个,不管是社会民主党,民族主义政党、宗教主义政党、绿党、右翼政党等等,都会高扬执政为民的旗号。执政后,都会摆出执政为民的姿态。但是由于他们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指导,放弃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没有从制度设计上保证人民群众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体性,特别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基础决定了广大人民群众不可能真正参加国家政权的活动。执政为民只是资产阶级政党为了掩盖自己的阶级属性,用来蒙骗人民的一个口号,而不是一个体现了执政党的理想、宗旨和价值追求的理念。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执政为民的理念,既是一句真实的口号,同样是因为科学的制度设计而体现出来的一种实实在在的行动。在执政过程中,要通过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的制度设计,体现出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宗旨;通过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的制度设计,体现出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方式;通过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关键的制度设计,体现出党的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作风;通过以提高党的素质和战斗力为基础的制度设计,体现出党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执政效果。总之,执政为民的理念只有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设计,对党而言,才能从制度上保证它真正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从而也从体制上保证了它的深厚民意基础,能更好地掌握民情、民意和民心;对人民而言,才能转化成为让他们感受到的执政党为民的具体行动,并且能够在制度化的政治参与体系中,充分享有参与管理国家的权利,使人民对党实践执政为民的理念能够形成直接的推动力和促进作用,从而对党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团结一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
(三)将执政为民的理念与科学的制度设计结合起来,是我党有机整合各类执政资源的重要途径
执政需要执政资源。执政资源是执政的本钱和财富,是执政过程中必需的能量及其来源,是执政党为了提高执政效能可以利用的各种积极因素和条件。执政资源贫乏是执政能力低下的表现。执政资源越丰富,执政党的政治影响力就越大,政治权威性就越高,动员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号召力就越强,就表现出高超的执政能力。执政党在执政过程中能否培育、开发、管理和有机整合执政资源是关系到执政能力、执政地位和执政水平的重大问题。
执政资源不是执政党天生就具有的资源,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资源。执政资源存在于特定的政治体系中,处在动态的运行过程中,与执政党创设制度的能力密切相关。任何先进的执政理念,归根到底要以设计和安排科学的政治制度与之呼应,才显示出它的价值属性。只有将规范、完善和可操作性强的政党制度、政治民主制度和与之配套的政治运行机制、监督机制,以及确保这种制度和机制有效运转的规范程序与先进的执政理念相结合,才能在政治实践中转化为执政资源。离开了科学的制度设计,再先进的执政理念都只是一句动听的空话,无法有效地开发、整合和利用各种执政资源来获得巨大的政治效益。人民群众最注重执政党具体的实在的执政行动。一打好的纲领,不及一次实在的行动。执政党如果能够将执政为民的理念与制度设计结合起来,使人民能够亲身感受到执政党执政为民的具体实践和高尚风范,就塑造起了良好的执政形象,就能在执政过程中掌握足够的政治资源。
制度创新本身就是执政资源。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本质上都是一种实践的工具,构成了一种重要的执政资源。在制度设计以及制度规范运作的全过程都能有效地动员、开发和培育出一系列的执政资源。因此,重视制度设计和制度建设就是重视执政资源的开发、整合和有效管理。建构现代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使执政党成为创新制度和带头遵守制度的模范,就能够塑造执政党良好的执政形象,得到人民群众广泛的政治认同,增强执政党的政治权威性,提高政治影响力,开发出重要的政治资源,并且能够促使潜在的执政资源转化为现实的政治资源,促使不利的执政资源转化为有利的执政资源,将消极的执政资源转化为积极的执政资源,就能够执掌好政权和巩固好政权。
二、在执政为民理念指导下的制度设计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
执政为民的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从主要方面看,包括了科学的党与人民关系的思想、执政党自身建设的思想、将执政为民与执政富民统一起来的思想、将执政为民与还政于民结合起来即执政党为人民执政和依靠人民执政的思想等多方面的内容。相应地,在执政为民理念指导下的制度设计就是一个内容极其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处理协调好党与人民关系的制度设计,加强党自身建设的制度设计,执政富民的制度设计,还政于民的制度设计等等多方面的丰富内容。
(一)党与人民关系的制度设计
执政为民理念的制度设计,最突出和最核心的问题表现为党与人民关系的制度设计。党与人民的关系,是当代中国的核心政治关系,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要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首要的问题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党与人民的关系。
按照唯物史观,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党是代表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先锋队。党与人民存在着天然的血肉联系,离开了人民,党的事业就一无所成,党的执政就失去根基,就将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任何将党与人民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的做法都是错误的。邓小平在1980年1月16日《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一文中说:“我们党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对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是六十年的斗争历史形成的。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这不是任何力量所能够改变的。”[2] 266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把实现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宗旨、价值取向和奋斗目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1956年11月17日邓小平说:“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3] 25因此,“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热爱自己的党,是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3] 30邓小平从党的宗旨、性质以及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出发,指出:“同资产阶级的政党相反,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做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共产党——这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中先进分子的集合体,它对于人民群众的伟大的领导作用,是不容怀疑的。但是,它之所以成为先进部队,它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它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并且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争,确认这个关于党的观念,就是确认党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3] 228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党与人民关系的制度设计,重点是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此就应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通过制度设计,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党通过人大执政,党对人大实行政治领导,党不包办人大职权,党支持和尊重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对同级党组织进行宪法监督。从制度设计方面完善这些工作,党与人民的关系就能理顺和协调好。
(二)加强党自身建设的制度设计
加强党自身建设,使党永远保持先进性,是落实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党的先进性必须通过制度建设的具体行动,通过制度的先进性来保证和体现出来。党的价值观、利益观、执政观、权力观、群众观等观点,既是理念问题,同时也是制度问题,只有对党自身如何保持先进性问题进行科学的制度设计,从制度上规约党的行动,才能保证党能够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通过法制和制度建设,实现党的领导方式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是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要在党内逐步实现党的生活、党内民主、党内决策、党内关系和党的组织建设的制度化,将党的建设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只有从建立健全具体制度着手,规范议事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完善议事决策规则,提高决策水平,才能解决党政机构设置不规范,以及党政不分,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另一方面,要通过党内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和实践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形式和办法,通过建设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防止出现权力的异化。要建立通过全委会听取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建立健全巡回制度、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制度;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和把关、又相互配合和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有权必有职、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制度。建立健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谈话诫免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要把党内监督与国家专门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制度体系和整体合力。加强党自身建设的另一重要内容是,党必须自觉遵法和守法,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做到法外无党,通过依法治国,走向法治国家。总之,只有通过制度建设来加强党的建设,才能使党永远保持先进性。
(三)执政为民与执政富民相统一的制度设计
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应该落实到执政富民上,没有执政富民,执政为民也是一句空话。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人民所奋斗的一切都同利益有关。人民群众的利益表现为一个内容丰富的利益系统,既有经济利益,又有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其中经济利益是基础,它对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起着直接的决定作用。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推动发展就成了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新时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只有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向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促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和提高,并在此同时保证人民群众的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党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因此,执政富民是执政为民的题中应有之义。
要达到执政富民的目的,也必须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理顺党与政府的关系、党与市场的关系、党与社会的关系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地发展。
要执政富民,首先应该对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进行科学的制度设计,《决定》指出:“党领导经济工作,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这是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对党领导经济工作的职责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对未来的党政分开指明了制度安排的方向。按照这一构想,就能进一步克服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弊端,积极推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我党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更有利于党集中精力管好大事,提高执政水平。要执政富民,还要通过具体的制度建设加以保证。《决定》中提出的关于通过加强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关于研究制定到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关于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的制度设计,关于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解决地区之间和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建立健全妥善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机制,关于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等制度设计方面的举措,必将有效地促进经济生活的民主化、经济发展的有序化、经济增长的优质化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一步步提高,推动着社会整体富裕的程度和速度。
(四)执政为民与还政于民相结合的制度设计
共产党执政为民,并不意味着党大权独揽,事无巨细,什么事情都要管,并不意味着党要将本当属于人民的权力加以剥夺。在执政为民过程中必须将为人民执政与依靠人民执政统一起来,即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将执政为民与还政于民有机地结合起来。
邓小平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2] 168他将民主视为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邓小平认为,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反对将党凌驾于人民之上的做法。邓小平对“以党治国”深恶痛绝,认为“以党治国”的观念是国民党恶劣传统反映到我们党内的具体表现[3] 10。党为人民执政与依靠人民执政是辩证统一的,执政为民与还政于民可以有机地结合起来。
所谓还政于民,就是把国家政权还给人民,让人民成为政治权力的主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权为民所用”这句话本身就蕴涵着“权为民所有”的深刻内容。人民的权力是一切权力之源,人民授权给执政党,执政党用人民所授予的权力为人民谋福利。要还政于民,就应该通过制度设计保证人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民主权利:一是保证人民的选举权。选举权是各项民主权利中带有根本性的权利。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选举,选择自己的代表来组织政府,管理国家。通过选举产生的政权,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有了选举产生的政权,就相应地产生人民参政议政的权利和监督政府、罢免官员的权利。二是保证人民的决策权。《决定》提出,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并分别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事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何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出了相应的具体要求。《决定》还提出,要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对决策失误实行问责制,决策者在决策时就会更加慎重,不能再打着集体决策的旗号,搞个人拍板,出事之后又用集体决策的名义去掩饰,逃避责任追究。这一制度设计,将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保证人民的政治参与权和知情权。《决定》指出,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总之,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只有始终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并依靠一系列具体的制度设计来保证,才能使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贯彻落实执政为民理念的制度设计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贯彻落实执政为民理念的制度设计过程中,必须遵循科学的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只有围绕这些基本原则进行制度设计,才能保证制度设计的科学性、系统性、严密性、规范性和可行性。
(一)人民主体性原则
任何执政党的根基,都在于民众的拥护和支持。人心向背,历来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贯彻执政为民理念的制度设计最根本的目的,是使执政党通过制度的规约,对执政为民的理念能够充分体现和有效保证,从而得到人民群众最大的认同和支持。我党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执政,尤其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观点,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执政活动的根本落脚点和出发点。我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我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制度设计必须以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坚持人民主体性原则。
制度设计的人民主体性原则,说到底就是以人民利益为本,将保证和落实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性作为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度设计成功与否的标准,取决于人民群众对该项制度的评价,要看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拥护不拥护。因此,在制度设计中就应该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最大限度地吸纳人民群众参与,整合人民群众的智慧,使每一项制度都真正体现出执政为民的理念,都能够充分保证执政为民理念在实践中得到落实。
(二)政治生态性原则
任何制度设计都与影响它的政治生态状况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制度设计过于超前或者过于滞后的原因都在于对影响制度的政治生态的忽视。恩格斯指出:“为了使社会主义变为科学,就必须首先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4] 416这里所说的现实的基础,就是由社会生产力水平、政治文化状况、政治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国民的政治素养等决定的具体的政治生态状况。根据经济与政治的辩证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原理,恩格斯认为,政治的状况决定于人们用以生产生活资料和彼此交换产品的方式,决定于生产和运输的全部技术装备,决定于生产关系赖以发展的地理基础和事实上由过去沿袭下来的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决定于围绕这一社会形式的外部环境[5] 505。马克思主义者对待民主和自由等问题,都是充分考虑了决定民主和自由的政治生态状况的,是具体的民主和自由,而不是脱离社会历史状况的抽象的民主和抽象的自由。马克思说:“人们每次都不是在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规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4] 507。他还指出:“生产者不占有生产资料是不能获得自由的。”[6] 264民主和自由作为人民的基本权利,作为美好的制度安排的结果,其实现程度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的性质,是在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和阶级状况所规定和所容许的范围内实现的。正如马克思说的那样,“权利永远不能超过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6] 22
当代中国的制度设计是在中国历史和现实双重影响所决定的特定的政治生态环境中进行的,我们既不能超越,又不能落后于既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事实证明,任何国家的制度设计都应该在充分权衡了该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状况,充分权衡了该国家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中的地位的基础上,根据该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承受能力来作出具体构想的情况下,才是切实可行的。政治生态环境是任何制度设计都必须充分加以考虑的,任何政治制度只有适应了特定的政治生态环境才是合理的,因此,不存在各国通行的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模式具有多样性。任何脱离国情,简单地仿效和照搬照抄其他国家制度的所谓制度设计的做法,或者忽视具体的社会现实基础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在当代中国的制度设计中,之所以不能简单地把搞多党制度、三权分立等西方的那一套看成是解决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就在于充分考虑到了中国历史的和现实的政治生态,体现出了负责任的制度设计态度。
(三)全球性与民族本土性结合的原则
制度设计既要立足民族本土,适合中国国情,同时又要放眼全球,前瞻未来。体现制度设计成果的制度文明,从产生和发展的全过程都既有普适性的一面,又有特殊性的一面。从历时性的视角看,制度文明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社会政治形态中,制度文明有着不同的内涵。全球多样性的制度文明都是人类政治实践的成果和政治智慧的结晶,并呈现出从低级到高级的动态发展过程。世界制度文明多样性的背后都蕴含着人类制度文明发展的规律性的东西。从共时性的视角看,因世界各国社会历史和人类政治实践等的差异性,制度文明体现出多样性的状态,表现出国别的特殊性。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在政治制度方面必然存在着差异性。即使是同样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美国、英国、法国和日本等国的政治制度也具有差异性,体现了制度文明的个性特色,表现出了政治文明的多样性。但是制度文明差异性和多样性中仍然存在着同一性和一致性的成分、因素和内容,并且随着不同制度之间相互交流的增多,相互借鉴的趋势也越来越突出。在当代世界各国不同的政治设计和政治实践中,制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政治民主和公民政治参与的日益扩大和深化,人权思想、政治意识和社会平等观念的普及,公民自由的扩大,对“和平与发展”这一时代主题以及国际关系的重视等,都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内容和人类政治实践中具有普遍意义的追求。政治文明总是与社会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处在不断的演进之中。在当代世界政治文明格局中,我们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待资本主义的政治文明。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历史的眼光肯定了资本主义的政治文明。《共产党宣言》指出:“资产阶级的这种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政治上的进展伴随着。”[7] 270资本主义在其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在制度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成果。如政治文化层面的民主和法制;具体制度层面的法律法规、公务员制度、轮换制度、科层化的政治体系等;政治运作与政治行为方面的规范化,制度化的政治运作,扩大化的政治系统职能范围,大众化的政治参与体系,民主化法制化的政治生活,受监督和受制约的政治权力,开放化和透明化的政治舆论体系等。在当代中国的制度设计中,应该以开放性的博大胸襟和世界性的前瞻眼光广采博纳世界上一切制度文明的积极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整合与创新。当然,中国的社会主义国情决定了自己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是与资本主义存在着本质差异的。对世界制度文明的吸纳和借鉴是有针对性和选择性的,是服从于和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目的的。在制度设计中必须反对全盘西化的错误观点。
立足本土,放眼全球,兼收并蓄,整合创新,肩负着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使命的中国共产党一定会以制度文明的优势超越世界上所有的资产阶级政党,在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同和全力支持下永葆青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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