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制度的良性互动
孙伟平
(上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444)
[摘 要] 价值观是制度的灵魂,制度是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新时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与制度建设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我们一方面要通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理想、制度的信心、认同和热爱;另一方面,又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深化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接受和认同;从而努力“奏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与制度、规范建设同频共振、同向同行的“交响乐”,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价值观 制度 制度建设
价值观是制度的内在灵魂,制度是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制度具有公共性、导向性和程序性,它既是一定价值观的反映、体现和凝结,又对价值观具有内在的甚至直接的影响。当然,无论制度还是价值观,内涵与外延都十分丰富,涉及的领域和层次非常广泛。在它们之间,最具实质意义的是基本制度与核心价值观的关系。在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过程中,我们不妨围绕它与基本制度建设之间的相互关系扼要展开论述。
一、 制度与价值观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
所谓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对象行为的社会结构。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之中。制度既赋予一定的社会成员权利、利益,又规定了相应社会成员的责任、义务;制度既对社会成员具有引导、塑造和激励作用,又具有规范、约束和整合功能。
制度与价值观都是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一定的社会文化体系中,虽然制度与价值观分属于不同的文化层级,但它们之间绝不是相互割裂、互不相关的,而是存在着一种或隐或显的双向互动关系。价值观作为社会意识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定国家、社会的价值信仰、理想、标准和规范,是决定文化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是国家等社会共同体的精神支柱和灵魂。制度作为要求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准则和程序,深刻地内蕴着一定国家、社会的价值观,其运行彰显着一定国家、社会的价值秩序。一个国家的制度(包括政策、法规)往往是相应统治思想、观念等的“外化”,体现着一个国家占统治地位的价值信仰、价值理想和具体的价值目标。而这样的制度一旦得以确立、开始运行,往往又会反过来与一个国家的价值信仰、价值理想和具体的价值目标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无形而有效地调节和规范着人们的社会生活”,[1]使社会和谐有序运行。
唐代白居易曾经精辟地说:“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白居易《策林·立制度》)制度在包括核心价值观建设在内的一切方面具有基础性的作用,绝不可等闲视之。1980年8月,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深刻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2]确立、培育一定的核心价值观不可能脱离相应的制度环境,不可能脱离相应的制度设计、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当然,核心价值观一旦确立,又会反过来促进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并引导、规范制度的运行和完善。关于这一点,历史与现实中的不同制度给予了丰富的诠释,提供了鲜活的案例。
例如,儒家“忠孝仁爱礼义廉耻”等传统价值观之所以经久不衰,深入人心,关键在于自汉代董仲舒“独尊儒术”始,它与封建宗法等级制度密切相结合,使核心价值观的“软要求”与国家制度、法律等“硬约束”互动互促。在汉代及以后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尽管中国上演了一幕又一幕的改朝换代剧,但儒学(特别是其中的“仁义礼智信”)作为核心价值观却大体上没有变。一方面,儒家不断传承、深化、发展自己的理论,典型的如产生了程朱理学、陆王心学等;另一方面,又将儒学与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包括与科举制结合起来,将儒家核心价值观制度化、程式化,使其自觉地为统治阶级服务。这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儒家尤其重视礼制,一直把礼仪作为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通过礼仪把儒家核心价值观外化、制度化。礼仪作为儒家核心价值观制度化的表现,实际上把儒家的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了。所谓“落细”,是通过儒家礼仪将核心价值观渗透于日常生活的细节之中;所谓“落小”,是因为礼仪覆盖了所有人的几乎所有的社会行为;所谓“落实”,是因为礼仪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在引导、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面具有比较明显的效果。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与制度建设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在全球化、信息化、智能化时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一方面,我们必须通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理想、制度的信心、认同和热爱;另一方面,又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制度,通过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完善的真切感受,深化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接受和认同,努力实现二者的同频共振、良性互动。
科学技术的进步催生了电气自动控制系统的广泛应用,而电气自动控制系统的应用于发展又促进了科技的日益发达。当前,电气自动控制系统已经渗透到了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其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因此,十分有必要加深对电气自动控制系统的了解与认识。
③应用保水剂。在农业大棚区8.8亩(1 hm2=15亩)果园内施用丙稀酰胺类保水剂,保水剂不仅可以吸收水分,还可以将土壤中的水溶性肥料(如氮、磷、钾、肥)等吸收起来,供植物施用,有效减少肥料和农药的渗漏流失,减轻面源污染。根据北京地区降水量特点,保水剂吸水能达其最大吸水倍数的70%~80%。
这里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从国际国内的全局考虑,能否设计和确立一套体现共产主义信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并且确实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先进、合理、高效的体制机制,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也事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前途和命运。就国内而言,只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经过长期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规范和洗礼,包括党风和社会风气的矫正,以及对于腐败现象的治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真正确立起来,并在广大民众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如果一定的制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不一致甚至相背离,就会导致人们思想混乱,无所适从,甚至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生质疑,或者对制度产生怀疑和否定。例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我们倡导平等、公正、诚信等核心价值观,如果各种制度设计、制度运行不断产生新的不平等、不公正、不诚信的现象,那么,就可能令人在心生不满之余,对平等、公正、诚信价值观产生一定程度的质疑和抵触,甚至影响对现行制度的认同和信心。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与制度建设的良性互动
在道路提升的基础上,该村还高度重视全域保洁、乡风文明建设等工作,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同时,扎实开展“厕所革命”,211户群众用上了无害化卫生厕所,补齐了生活品质短板。
目前应该坦率承认的是,囿于多方面的原因,以上两个方面的建设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尚“在路上”,顶层设计尚未最后完成,有待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4]当前制度在贯彻、体现社会主义自由、民主、平等、公正、法治、诚信等核心价值观方面,因为一定程度上存在“官本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现象,尚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在体制机制方面切实落实“全体人民当家作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层面倡导、宣传“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价值观,但普通民众在现实生活中遭遇到各种不自由、不平等、不公正、也不讲法治的现象(如身份歧视、地域歧视和性别歧视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权力对法治的干预仍有发生,等等)并不罕见,令人感觉理念与现实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反差,影响了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接受、认同的效果;至于公民个人层面,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信仰缺失、精神涣散、卖国求利、厌恶劳动、不讲诚信、坑蒙拐骗、恩将仇报以及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相应的核心价值观尚未全面转化为普通民众直接体验、感受、检验的“现实逻辑”。此外,在一些具体制度、规范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有时还会出现核心价值观“缺位”现象。例如,2011年9月,国家某部委制定并颁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要求人们“发现老年人跌倒,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等,结果引发广大民众强烈不满,群起而“炮轰”之,直接激发了“老人跌倒扶不扶”的争议。究其根源,在于这种制度、规范只注意了问题的技术性,而缺乏对问题的道德和价值考量,忽视了核心价值观的精神要旨。因此,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既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和范导,更需要将之贯彻、渗透到制度建设之中,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实践,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具体而言,这里涉及的领域、层次很多,扼要梳理,我们主要应该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设计。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进行总体谋划与顶层设计,进行制度规划与政策设计,并融入制度制定和运行的全过程。
在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改革进程中,由于缺乏明确、系统、坚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因而存在顶层设计缺失、边试边改、反反复复等问题,从而不可避免地走了一些弯路,交了一些“学费”。今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经确定下来,并写入了党章和宪法,因而必须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总体设计理念,将其具体内容、原则、规范、要求落实于制度、政策和改革措施之中,渗透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各项制度之中,让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盈着自由平等公正民主法治的制度体制,真正成为指引人们前进方向、规约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强大力量。在这一过程中,凡是新制度、新政策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都必须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群策群力的讨论,立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深刻反省、审慎评估和充分论证,切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要求相向而行;一旦发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相符合的制度设计和公共政策,必须及时加以修改。
我们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在推翻了“三座大山”,全体人民获得解放“站起来”,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之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核心价值观不再像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等私有制社会那样相分裂、相对抗,而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内在一致,可以实现双向作用的“正反馈”。这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长期培育、切实践行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和制度保障。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它表征着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体现了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形成的,它表达了社会主义的精神追求和发展方向,切实地回答了“社会主义是什么”、“社会主义要做什么”、“社会主义要往哪里去”等根本性问题。它作为社会主义的灵魂和旗帜,必须具体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之中,融入并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和法律体制、文化体制、生态体制改革,融入并引导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过程,融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方面面。当然,这既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
另一方面,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身的制度建设,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环境和制度载体,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制度运行中得到彰显、获得认同。
后期经过全球经济的浪潮,内部控制不再局限于财务核算方面的监督,逐渐发展成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重要保证,并将控制内容逐步扩大到企业文化、管理等多方面,逐渐形成财务风险的意识。
接着,法院希望通过分析反补贴法的目的来决定“第303节”是否适用于本案。一般来说,美国的企业与外国的企业是在同样的市场压力与制约中竞争的,在市场供求关系原则的影响下,资源向最高效并且最有利可图的方向流动。然而补贴的出现会造成外国商品拥有极大的优势,而这种优势的取得是其通过自身无法获得的。因此这种行为会扭曲正当的市场竞争,导致资源的不合理分配,最终影响市场最根本的供求关系。法院援引了最高法院关于美国《1897法案》的陈述,“反补贴税是为了抵制外国生产商从他们国家的政府手中通过出口补贴所获得的不正当的竞争优势”[1](P1315)。
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深入人心、得到贯彻,并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除了依靠经济利益的调整、思想政治教育、宣传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外,还要靠制度建设,靠制度的改革、创新和完善,靠制度运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诠释,靠制度运行对人们思想和言行的范导,靠制度运行对多样化、差异化的价值观加以协调、整合与规治。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充分体现、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规范和要求的制度体系,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有效的制度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通过制度体系的持续稳定运行,产生规范、引导、整合、激励、评价、惩戒人们行为的制度效应,引导人们自觉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价值秩序,最终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思想文化、观念文化转化为制度文化、行为文化,产生“知行合一”的效果。习近平总书记以公平正义为例指出:“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8]此外,健全的制度建设还可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氛围,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实质性地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9]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塑造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获得广大民众高度的制度认同、行为“合拍”。当然,这种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既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又是一个漫长、逐渐推进的历史过程,不能急于求成,指望毕其功于一役是不现实的。正如邓小平在谈到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时清醒告诫人们的:“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10]
制度问题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大问题,如何强调都不为过。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在分析包括“文化大革命”在内的各种错误时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5]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立规矩、建制度,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6]他指出,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7]
黄河三角洲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思路与策略………………………………………………………………巴永青,苗俊涛(1.76)
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与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只是注重思想要求,不能只是注重细枝末节,更不能只是流于文件或会议等形式主义做法,而必须深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具体进程,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密切结合,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制度建设同频共振、同向同行的良好环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定着政策制度、法律法规的性质和方向。我们的制度改革、国家治理都是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的领域和因素非常多,但无论如何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和范导。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11]我们要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原则与要求,将之贯彻、渗透到制度改革和国家治理的各个层面,创新和优化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使社会治理日益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制度建设、法律法规制定和治理实践中,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发挥政策、法规的导向和约束作用,使那些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应有的褒扬和奖励,令那些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错误行为受到必要的谴责和惩处,使社会治理的效能与伦理道德的提升相互促进,形成好人好报、恩将德报的正向效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行各业的实际工作,健全各行各业的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以及各行各业的行为准则,强化各种规章制度、行为准则的落实力度,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和娱乐的基本遵循,形成一种使各行各业工作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同频共振、同向同行的正效应。
在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背景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需要特别注重运用利益杠杆来传递和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和要求,在倾听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过程中,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地位和规范作用。马克思深刻地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2]利益并不是“洪水猛兽”,而是人们基本需求的反映,是人们进行价值判断的基本依据,是人们行动的直接驱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就是要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普遍增进人们的幸福感。在建设实践中,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改革过程中,触动人们的物质利益,往往比触动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灵魂更直接、更管用、更有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精辟指出的:“推进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要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13]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培育和践行过程中,与人们的物质利益挂钩的制度设计和制度运作,往往是一种比较直接、有效的方式。例如,可以通过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的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和完善,切实使自觉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们受益,有更多的获得感,形成价值正反馈,而使那些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受到相应的惩罚,承担更大的风险,付出更多的代价,形成价值负反馈,从而使人们在物质利益方面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和作用。又如,针对目前社会上一定程度存在的诚信危机,在践行诚信价值观、优化社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守法诚信褒奖机制、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切实保障诚实守信者的利益,并给失信者以必要的多方面的限制和惩戒,如禁止“老赖”出国旅游,乘坐飞机、高铁,入住高档酒店,贷款买车买房,等等。
总之,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新时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只有通过比较系统、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和制度设计,通过一系列具体、实际的政策、法规,“奏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与制度、规范建设同频共振、同向同行的“交响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不会游离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实践之外,而是植根于新时代深厚的现实土壤之中,在广大人民群众火热的生活实践中生根、开花、结果。
参考文献:
[1]邹吉忠.制度与价值观[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8:8.
[2][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333.
[3][4][6][7][8][9][11][1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91,10,10,164,97,165,163,98.
[10]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9-380.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03.
[中图分类号] D6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92X(2019)09-0028-05
[作者简介] 孙伟平,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项目批准号:13&ZD007)。
标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 价值观论文; 制度论文; 制度建设论文; 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