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出口,有些细节你注意没有?——来自商务部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的忠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务部论文,产品出口论文,忠告论文,细节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五大矛盾滋生经贸纠纷
据海关统计,2004年1-9月份中国对科威特的进出口总额为9.08亿美元,其中出口3.56亿美元,进口5.52亿美元。
但是随着两国贸易量的不断增加,两国企业间的贸易磨擦也在逐渐增多,贸易纠纷上升,这些虽然不是普遍问题,但影响较大,如果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将直接影响两国贸易的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对近些年发生的贸易纠纷进行了综合分析后发现,中科两国经贸纠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货样不符影响极坏
科威特商人大部分采用看样订货的方式从事贸易,所以他们对国内大型商品交易会特别感兴趣。据了解,科威特每年参加广交会、义乌小商品交易会、迪拜机电产品交易会等大型展览会的人数逐年增加。科商在展会上看好样品后就立即签约订货。但由于各种原因,我企业在履约交货时,时常出现产品的质量与样品不符。
交货延迟影响销售
科威特大部分是中小型私营企业,一些企业不愿大批存货,他们基本采用“随用随进”的方式进行贸易,因此一般要求进货时间较短。我国出口到科威特的货物大部分要走水路,一般需要1-2个月时间,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国内企业不能按期交货,双方为此发生贸易纠纷。
单据不全无法提货
科威特是一个法律法规比较健全的国家,在两国贸易中多次发生我企业不能及时将有关单据提供给科方,致使科商无法从海关提货。
货证不符易发生纠纷
国内有些企业,在经营方面存在严重的“短视行为”,只注重产品的销售,不考虑售后服务,特别是有的企业为了达到销售额增长的目的,不惜采取欺骗手段。科商对此反应非常强烈。
包装不规范无法入库
我国一些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缺乏国际贸易常识,在产品包装上存在很多问题,如按照国际惯例,出口产品包装必须要有产品名称、产品编号、原产地、数量和尺寸等,并且要附有英文标识和说明。而国内一些企业,不按要求进行包装,使科商无法分辨货物,给产品使用和销售带来很大困难。另外还有企业将多种产品混装,致使科商无法提货,造成货物长时间滞留海关。由于科海关对长期滞留的货物一律处以较高罚款,所以此类事情的发生,给科商带来很大经济损失,这类投诉约占贸易纠纷总数的40%。
着眼长远从细处抓起
为了避免双方贸易纠纷的增加,使两国贸易能够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我们建议:
克服“短期行为”
我国出口企业在从事进出口贸易中要重信誉、守信用,严把商品质量关,特别是一些流通领域的贸易公司,在采购货物或委托加工产品时,要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认真履行协议条款,按期交货,并保证质量。
处理纠纷要互利互惠
在国际贸易中双方产生贸易纠纷是难免的,但出现问题后,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不能只考虑已方,要从长计议,特别是要从两国贸易发展的角度考虑,避免双方由于贸易纠纷演变成法律纠纷。
注意出口国的宗教信仰
科威特是个伊斯兰国家,由于宗教信仰原因,对进口产品的花色、图案有其特殊要求,我国企业应充分了解这一特点,在出口产品时加以注意,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加强售后服务
近些年,随着中科两国贸易的不断发展,我国出口科威特的产品由低附加值的加工产品,向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转变。由于一般高附加值产品需要出口企业提供售后服务,这就要求我国出口产品不但要有良好的产品质量,同时还要有优质的售后服务。
严守国际贸易规则
科威特是世界石油出口的主要国家,拥有丰富的“石油美元”,每年进口额达70-80亿美元。我国企业在加大对科威特市场的开拓力度同时,要在包装和唛头上,严格按照国际贸易规则运作,避免由于操作不规范出现贸易纠纷,以致影响两国企业间正常贸易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