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自由化与性别歧视:文献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化与论文,文献论文,性别论文,自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贸易自由化程度较之过去有了显著的提高。贸易自由化政策的实施改变了不同社会群体包括不同性别之间的就业和收入分配状况。已有的关于贸易自由化问题的大量研究,重点关注于贸易自由化对贫困、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影响,以及其对诸如产业部门、出口部门和区域等层面工资差距的影响(Hanson &Harrison,1999;Goldberg & Pavcnik,2007;Airola & Juhn,2008)。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中间的一个重要话题——贸易自由化与性别歧视的关系,却并未受到广泛关注。两性平等是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对两性平等目标的追求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之一,更是社会平等和经济发展不断深化的必然要求。多种类型的性别歧视会带来低效率,对社会发展进行造成负面影响。实现两性待遇公平合理有助于同时增进效率、公平及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关于贸易自由化与性别歧视关系的研究对于社会和谐进步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于性别歧视问题的讨论包含多个维度。从经济学家的角度来看,讨论性别歧视问题最常用的方法就是研究性别工资收入差距和女性就业份额问题。通过比较男女相对工资和女性就业参与情况,一些学者认为这些可以用来判断对女性劳动力需求的变化(Fontana,2003;Aguayo-Tellez,2011)。除了性别工资收入差距和就业层面外,性别歧视问题还可以从其他层面来测度。例如,相对教育水平、健康和所谓的“女性地位”等。有时候,当男女就业和工资数据无法获取时,一些学者使用入学率和健康程度来研究性别歧视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入学率和健康程度就成为研究性别歧视问题常用的考量指标(Ahmed & Hyder,2006;Baliamoune-Lutz,2007)。本文基于性别歧视问题所包含的多个维度,就贸易自由化与性别歧视关系的已有研究进行系统、深入的述评,并提出今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以期为后续研究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贸易自由化对性别歧视影响的理论分析
关于贸易自由化影响性别歧视(尤其是工资收入差距)的理论基础,主要基于两个主流经济学理论。其一是关于国际贸易理论中的Heckscher-Ohlin-Samuelson(H-O-S)理论;其二是Becker(1971)提出的劳动力市场歧视理论。需要指出的是,除了这两个主流经济学理论之外,笔者认为女性主义的“禀赋”理论也是贸易自由化影响性别歧视的重要理论支撑,在此也一并说明。
(一)H-O-S理论
一些学者根据H-O-S理论,从传统的比较优势贸易理论的角度探讨贸易自由化对性别歧视的影响(Wood,1994; Standing,1999; Fontana,2003,2007;Oostendorp,2009)。根据该理论,贸易自由化对性别收入差距和就业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影响商品相对价格变动来实现的。根据H-O-S理论,在国际贸易中,一国出口密集使用其丰裕要素的产品,进口密集使用其稀缺要素的产品。由于发达国家往往资本或技术丰裕,而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更充裕,所以,发达国家在生产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在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贸易自由化的结果使得发达国家专门生产并出口资本或技术密集型的产品,进口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发展中国家专门生产并出口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进口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产品。从而,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相对价格趋于上升,这导致发展中国家非技术工人的相对工资增加,而技术工人的相对工资趋于下降。由于发展中国家大部分女性劳动力的技术水平要普遍低于男性劳动力,因此随着贸易的不断扩张,女性劳动力需求增加,其相对工资水平会不断提高,从而性别工资差距会逐步缩小。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H-O-S理论针对贸易如何影响劳动力需求和相对工资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但是该理论在解释贸易的工资和劳动力需求效应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贸易并不是引起产品价格以及要素价格变动的唯一因素。产品价格的变动(从而引起要素价格的变动)不仅仅与贸易有关,也与技术进步、消费者偏好、要素禀赋等因素有关(Leamer,1996;Baldwin &Cain,1997;Feenstra &Hanson,1999、2003)。(2)要素禀赋的变动对要素价格具有重要影响。H-O-S理论的重要推论——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也称作“要素价格非敏感性”定理成立的前提是,要素价格完全由产品价格决定,要素供给对要素价格的决定不具有重要意义,而一些学者的经验研究表明,要素供给的变动对工资的变动具有重要影响(Harrigan & Balaban,1997)。(3)贸易开放会导致有偏的学习效应,这种有偏的学习效应会使技术进步更偏向于技能密集型。随着出口贸易技术复杂度的提高和资本品进口的增多,企业对高技能劳动力的需求增加,而相对降低了对低技能劳动力的需求,进而扩大了技能工资差距(Rodrik,2000;Schott,2008)。
(二)劳动力市场歧视理论
基于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理论,Becker(1971)为贸易自由化与性别歧视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另一理论基础。根据Becker的理论,在一个缺乏竞争性的环境中,雇主有性别歧视的偏好。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主要有三种情况:(1)同工不同酬,即具有同样生产率的男性和女性劳动力无法获得同样的回报(Oaxaca,1973)。另外,生产率不同的不同性别的人得到相同的工资,这表现在劳动力市场上也是性别歧视的行为(Ehrenberg& Smith,2000);(2)职业及职位歧视,即雇主有时会故意将与男性雇员具有相同教育水平和生产率潜力的女性雇员安排到低工资报酬或负较低责任的工作岗位上,而把高工资报酬的岗位留给男性雇员;(3)劳动力市场歧视的“反馈影响”或前市场歧视。当女性劳动力的人力资本回报率偏低或受到培训、晋升等不公平待遇时,这种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直接降低了女性劳动力对人力资本的投资或降低工作的积极性,从而降低了女性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和收入(Ridgeway,1997)。这种歧视的间接效应所引发的选择机制具有代间传导效应,最终会被整个社会所认可,形成恶性循环。而贸易自由化加剧了市场竞争,增加了厂商在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行为所需付出的代价,从而厂商就越有可能被迫减少歧视并增加女性的相对工资和就业机会,最终有助于缩小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工资差距。
(三)女性主义的“禀赋”理论
女性主义理论主要关注的是,经济学家们认为的既定的非劳动力市场因素,这一理论认为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不利地位是由社会与家庭中的夫权与女性的从属地位造成的。两性角色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区别在于,女性事实上承担了生育并抚养照顾后代、管理家庭的主要责任。女性诸如善于照顾他人、灵巧和细心等正面禀赋使她们更易于从事低效率的、单调的、几乎没有人力资本要求的职业。女性自身的一些天生禀赋限制了她们对于职业的选择,也影响到雇主对女性的使用和提拔。在劳动力市场中,雇主出于经济理性的考虑,对于所需经济丰富、岗位责任较好的职业和职位,更倾向于考虑男性。而女性由于考虑到自身工作的阶段性和由此导致的信息和经验的相对不足,更多的是到边缘部门工作,也较少有提拔的机会。而主流的经济学理论并没有将经济政策的两性特征考虑在内,这些贸易自由化政策实施的结果在某些方面对女性是不利的,而且也并未符合社会中两性角色的不同。
上述三种理论大致描述了贸易自由化对性别歧视的影响机制。而具体地,贸易自由化对女性就业、收入分配和教育等方面影响程度的大小,要受所在国的客观经济条件以及女性主观因素的制约。其中,资源禀赋和产权体系是影响女性获益程度的重要因素。女性是否在对外贸易中获益以及获益的多少取决于哪个生产要素在贸易中是充裕资源,以及女性对该要素所有权的支配程度(Wood,1994)。同时,女性相对工资的变化也受到女性教育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弹性、劳动力市场的自由化水平、工会的参与程度以及反歧视法规完善程度的影响(Fontana,2003;Gray et al.,2006)。此外,诸如职业分割和对女性劳动力参与市场的约束也是女性就业和工资差距等方面的重要影响因素(Fofana et al.,2005;Papyrakis et al.,2009,2012)。
二、贸易自由化对性别工资差距的影响
近些年来,关于贸易自由化对性别工资差距影响的文献逐渐增加。然而,贸易自由化对两性相对工资的影响从理论上来说并不是显而易见的,而基于计量模型的实证分析也并未得到统一的结论。总体而言,大多数国家的性别工资收入差距仍然很大,但是基于跨国比较或者特定国家案例研究的结果又存在较大差异。
关于贸易自由化对性别工资差距的跨国经验研究的文献很少,Oostendorp(2009)是个少有的例外。Oostendorp采用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选取了1983~1999年间包含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内的80多个国家的样本,就贸易自由化对性别工资收入差距的影响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富裕国家的性别工资差距缩小,而对于较贫困国家而言结果却不明确。因而,他认为只有当经济增长达到一定的门槛时,性别工资差距才会缩小。
更多地,关于贸易自由化对性别工资差距的经验研究主要集中于特定国别或产业层面上。对于发达经济体而言,Black &Brainerd(2004)基于1977~1994年间美国出口导向制造业行业两性工资差距的经验研究显示,国际贸易作为增加国际竞争的一种形式缩小了美国性别工资差距。Saure &Zoabi(2009)使用美国1990~2007年间的数据,研究了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对美国的贸易效应,结果表明:当富国与穷国进行贸易时,富国女性就业会减少,从而两性工资差距扩大。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Paul-Majumder& Begun(2000)对孟加拉国的经验研究表明,在孟加拉国服装业中,1983~1990年间两性工资差距一直在缩小,但于1990~1997年间却呈现出扩大趋势。原因在于,更高比例的男性从事了高技术水平的工作,而更多的女性却从事了临时性的低技能的工作。Nicita& Razzaz(2003)对马达加斯加性别工资差距扩大原因的研究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Menon& Rodgers(2009)基于1983~2004年间印度家庭层面数据,采用差分之差分的方法对印度制造业的性别工资差距进行了测算,研究显示,贸易自由化拉大了印度制造业的性别工资差距。部分学者通过采用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来研究贸易自由化对性别工资差距的影响。例如,Terra et al.(2007)基于乌拉圭的经验研究显示,贸易自由化增加了该国女性的就业,并且缩小了性别工资差距。Arndt et al.(2006)和Cockburn et al.(2008)就贸易自由化对莫桑比克和塞内加尔两国性别工资差距的影响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这两个国家的贸易自由化进程都并未影响两国技术工人的性别工资差异,但却都对非技术女性劳动力作为主体的农业部门产生了负面影响,最终显著影响了女性劳动力的相对工资,扩大了相对收入差距。
关于东亚地区贸易自由化对性别工资差距的影响问题,一些学者也进行了有益的探讨。Seguino(2000)对韩国和台湾地区的性别工资差距问题进行了研究。他认为,1981~1992年间台湾地区和韩国性别工资差距不同,是源于双方贸易环境的差异。台湾地区企业通过压低成本来保持其竞争力,从而达到吸引外资的目的,这使得女性的利益更容易遭受到损失,性别工资差距被拉大。而韩国则是通过鼓励厂商进行技术升级和改进产品质量等手段来维持竞争力,因此女性的利益损失较小。而Berik et al.(2004)针对1981~1999年间台湾地区和韩国制造业行业的实证研究则显示,随着贸易自由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两地性别间工资差距都扩大,台湾地区尤其明显。Braunstein& Brenner(2007)基于中国1995年和2002年家庭和省际层面的数据发现,外商直接投资(FDI)对男性和女性工资水平的提升都有着积极作用。在1995年底,女性从FDI中的获益高于男性,然而这一优势在2002年发生了变化。他们认为这可能是由于自2002年以后,FDI更多地流向了大量使用男性劳动力的具有更高生产率和国内生产导向的产业。然而,Shu et al.(2007)的研究则显示不同城市间差异化的FDI水平、FDI增长率以及这些城市是否是最早对国际投资开放,这些对性别工资差距没有影响。Ding et al.(2009)基于中国贸易自由化进程的阶段划分,表明在中国经济转型的两个不同阶段(1988~1995,1995~2002),性别收入差距都呈扩大趋势。并且他们的研究显示,宏观经济政策可以强化或者减弱这种两性差距,而两性差距的变化可以促进或者阻碍其他经济活动的发展。因此,关于任何经济政策的福利效应评估在未考虑两性差异时,都是不全面的。Hering & Poncet(2010)构建了一个简单的新经济地理模型,将诸如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和受教育年限等微观个体经济变量与市场潜力、城市特征等宏观经济变量相结合,同时引入到工资方程中,从而使得估计结果既考虑了企业所有制类型、职业类型以及其他个人特征等微观经济变量,同时也较好地控制了宏观经济变量对个体工资的影响。这种研究方法为后续贸易自由化与性别工资差距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Hering& Poncet的研究显示,性别工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由市场准入的地理分布来解释。更进一步,高技能劳动者、私营部门尤其是外资企业的劳动者对贸易开放反应的敏感度更强些。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部分国家性别收入差距扩大还源于女性并不都能从与贸易相连的活动中获得报酬。在许多情况下,诸如跨国公司将农业生产外包给个体家庭,通常都是男性作为家庭的负责人对外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获得所有的收入(Fontana,2003),并且这一模式在蔬菜生产出口中表现得更为普遍(Barrientos et al.,2004)。即使是女性直接获得了她们参与农业生产应得的劳动报酬,然而在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等国家,女性还需将其收入上交给她们的丈夫。夫妻间工作距离的远近也会影响女性收入,通常那些工作地点离丈夫工作地更远的女性更可能获取她们的劳动收入(Papyrakis et al.,2012)。
三、贸易自由化对两性就业的影响
与贸易自由化对性别工资差距的影响相似,贸易自由化对两性就业所产生的影响,现有文献也并未得出一致的结论。但需要指出的是,绝大部分的实证研究表明,无论是从绝对就业还是从相对就业方面,贸易自由化都增加了女性的就业机会(Standing,1999;Barrientos et al.,2004;Fontana,2007;Ederington et al.,2009)。关于贸易自由化对两性就业的研究更多地集中于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制造业部门,尤其是纺织服装业。此外,贸易自由化对传统农业部门和服务业部门女性就业的影响也是一些学者关注的对象。
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问题,关于制造业部门贸易自由化对两性就业影响的研究相对比较集中。一些实证研究显示,出口导向和贸易自由化政策导致了发展中国家加工业劳动力的不断女性化。Wood(1991)基于1960~1985年间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制造业部门的经验研究表明,出口增加与制造业中女性就业的增加强烈相关。Standing(1999)的研究也显示,女性就业的增加更多集中在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制造业部门,尤其是纺织和服装业部门。例如,在孟加拉国,贸易的扩张使得制造业部门女性就业的比例从1974年的4%上升到1986年的55%(Kabeer& Mahmud,2004)。Aguayo-Tellez et al.(2010)基于墨西哥的案例研究也表明,贸易自由化增加了对女性工作者的相对需求。Seguino& Grown(2006)则进一步指出,即使是对于半工业经济体而言,出口制造业部门的女性就业份额也有了很大幅度的上升。Tejani& Milberg(2010)基于跨国比较的经验研究显示,贸易自由化增加了发展中国家女性的相对就业,但是却降低了高收入发达国家的女性就业比例。而Shu et al.(2007)的研究则证明,女性更多的受雇于出口导向的低工资的制造业部门,而较少的工作于高工资的外资和合资企业。通过改变工作排序,经济全球化引入了新形式的劳动力市场两性分割特征,从而深刻地影响了性别差距。
虽然上述研究意味着贸易自由化使得制造业部门女性的就业机会增加,但是同样的结果在传统的农业部门却很少出现。这主要是因为,与男性相比,女性更容易受到生产扩张的约束和价格变化的冲击(Garcia,2005;Fontana,2007)。例如,在摩洛哥,女性的土地拥有量仅是男性的一半(Papyrakis et al.,2012)。同时,在贷款和技术投入方面,女性也比男性受到更多的约束。因而,这也使得她们很难充分利用由国际贸易所带来的非传统农业中的新市场机会。此外,当传统的由女性密集从事的农业生产变得商业化时,男性可能会进入并接管该部门。
除了制造业和农业部门外,还有一些研究关注贸易自由化对服务业部门女性就业的影响。已有研究显示,信息与通讯技术产业存在着明显的职业分割问题,也即女性主要从事低技术型的工作,而男性则主导了高收入、高技术要求的位置(Wajcman &Lobb,2007)。最近迅速扩张的旅游业为女性和男性都提供了就业机会(Wilson,2008)。相比而言,除非一些国家严格的文化制度反对该国女性为陌生人服务,旅游业的性别歧视是非常小的。
四、贸易自由化如何影响家庭内部动态学
通过改变两性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模式,贸易自由化还会对家庭成员间的时间和资源分配产生影响。例如,女性时间市场价值的增加使得她花费更多的时间来从事市场导向的活动,而她的丈夫则可能需要重新分配一定的时间到家务劳动或其他一些无报酬活动上。由于女性和男性有不同的需求和偏好,时间和消费品的重新分配将会影响他们的福利。
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女性就业机会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将女性排除在正式生产活动之外的传统制度,从而增加了她们在家庭内部的谈判地位。同时,时间和消费资源的再分配改变了两性家庭内部的动态学(Fontana,2003)。一系列的研究表明,工作女性倾向于增加行动的自由性和家庭内部讨价还价的能力(Paul-Majumder&Begum,2000;Kabeer& Mahmud,2004)。女性就业和控制自身收入能力的增强,使得女性有机会推迟结婚和生育的年龄。Paul—Majumder& Begum(2000)利用孟加拉国服装产业女性就业的经验研究验证了这个结论。
家庭动态学的一个重要因素涉及生产和生育任务的分配。当女性在外工作时,这必然使她花费更多的时间到生产活动中。家庭、区域和国家间的社会规则或文化制度是不同的,这也决定了女性参加工作是否以充分履行生育任务为代价(Papyrakis et al.,2009)。Tiano(1994)指出,墨西哥出口导向部门女性就业的不断增加,逐渐改变了两性在家庭层面的责任划分。在一些情况下,男性甚至重新分配一部分时间到家庭内部,以弥补家庭活动时间的不足。例如,厄瓜多尔女性在非传统农业出口部门就业的增加,使得她们在家庭活动方面从丈夫那里获得了大量的帮助。尤其是当两者就业于同一产业部门时,这一情况更为明显。通过参与贸易部门的就业活动从而获得相应的报酬,这也直接增加了她们的自尊心、社会认同感和政治参与度(Neumayer &De Soysa,2007;Gray et al.,2006)。但需要指出的是,女性从她们丈夫那里获取家庭活动的帮助尚未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现实中更多的诸如生育和家务劳动等家庭责任仍几乎是完全由女性来承担的(Papyrakis et al.,2009)。
关于家庭动态学的另一方面涉及家庭消费支出的变化。女性就业机会的增加意味着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这使得家庭可以购买更多的消费品。食品安全对于一些低收入家庭而言并不是必然可以保证的。贸易影响了产品的相对价格,当农产品是一国的出口产品时,贸易使得农产品的国内市场价格上升,这增加了低收入家庭的负担。尽管这种影响并不是针对特定性别而是对整个家庭而言的,但是由于通常都是由女性来负担家庭基本生活用品的支出,出于家庭福利变化的责任感,女性需要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来平衡基本生活用品价格上升所带来的负面影响(Peralta et al.,2006;Grown,2006)。此外,关于贸易对两性工作负担,尤其是适龄女性家庭成员的影响需得到充分关注。如果许多女孩子接替了她们母亲的家庭再生产活动,这势必会影响女性成员的受教育程度,从而加剧两性工资差距和职业分割(Athill et al.,2007;Papyrakis et al.,2009)。
五、贸易自由化对性别歧视影响的其他维度测度
很显然,相对工资和就业的变化并不是衡量女性福利水平的唯一指标。当研究贸易自由化对性别歧视的影响时,还有其他一些重要因素必须要加以分析。本部分重点回顾了贸易自由化对性别歧视的其他维度,例如教育、健康、人权和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影响。
基于1965~1980年间70个国家的样本数据,Schultz(2006)发现贸易自由化提升了教育和健康水平,更具体地,显著改善了两性间的歧视关系。Ahmed &Hyder(2006)通过构建一个时间序列的性别发展指数,就巴基斯坦贸易自由化与性别歧视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贸易自由化不仅降低了该国整体的性别歧视程度,而且很大程度上缩小了两性教育准入差距。然而,Bussmann(2009)基于1970~2000年间134个国家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却并不支持女性从经济一体化中获得更好的健康条件的说法。Baliamoune—Lutz& McGillivray(2009)采用31个南撒哈拉沙漠非洲国家和10个阿拉伯国家1974~2001年间的样本数据,研究发现由贸易引致的经济增长加剧了两性教育差距。Neumayer& De Soysa(2007)的研究表明,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贸易开放程度的提高都为女性提供了更好的经济权利。Gray et al.(2006)和Richards & Gelleny(2007)采用复杂的跨国数据研究了贸易自由化与女性社会地位(诸如人力发展指数的两性变化、女性的经济参与度和女性的决策制定权等方面)的关系。他们的研究都显示,不断增强的贸易自由化和国际交流增强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从而缩小了性别差距。
综上所述,整体上来看,绝大多数关于贸易自由化对教育、健康、人权和社会地位的研究都表明,贸易自由化对两性平等的实现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目前,关于贸易自由化对性别歧视这些维度的研究还比较有限,无论是在理论分析上还是在实证检验上,都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的空间。
六、未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已有的关于贸易自由化与性别歧视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贸易自由化对性别歧视影响的理论分析、贸易自由化对性别工资差距和两性就业的影响、贸易自由化如何影响家庭内部动态学和贸易自由化对性别歧视影响的其他维度测度。针对前面已有研究的现状和所存在的不足,未来关于贸易自由化与性别歧视关系的研究应进一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拓展研究视角。根据现有理论,贸易自由化与性别歧视的关系仍很让人困惑。关于两者关系诸多方面的研究都尚未得出一致的结论。现实中,贸易自由化是一个多方面的现象,是一种由关税削减和外国资本自由流动的政策组合。这些政策可能会同时对性别工资差距和就业等方面产生影响。但是已有的实证研究重点在强调对外贸易和出口导向对性别歧视的影响,而只有很少的研究关注FDI对性别歧视的作用。Braunstein & Brenner(2007)是目前笔者所看到的少有的例外。如前所述,Braunstein & Brenner基于中国1995年和2002年家庭和省际层面的数据发现,FDI对男性和女性工资水平的提升都有着积极作用。然而需要指出的,FDI与工资之间可能存在着双向因果关系,即较低的工资事实上会吸引更多的国外投资者。因此,FDI有可能是内生变量。内生性问题是导致计量估计有偏和不一致的重要原因。为了尽可能地降低估计的偏移,必须使用工具变量来克服内生性问题。然而,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变量与FDI相关,但却与工资不相关是非常困难的。由于未找到合适的工具变量,Braunstein & Brenner最终仍仅仅采用了普通最小二乘(OLS)估计方法,这也使得其估计结果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差。
2.改进研究方法。如上所述,已有的关于贸易自由化与性别歧视关系的文献,主要是探讨贸易自由化对性别工资差距和就业的影响。尽管已有的实证研究为学术界研究两者关系提供了必要的借鉴,但是实证方法和变量选择上所存在的不足使得其结果的稳健性还受到质疑。贸易自由化与性别歧视的关系可能受到诸如制度、教育和其他一些社会经济层面因素的影响,而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问题,在实证研究中这些重要变量往往被忽视。同时,关于贸易自由化对性别工资差距和就业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国别或部门层面。然而,即使是在总体层面上贸易自由化改善了性别歧视关系,要得出准确的结论还需分散开来观察个体效应。
3.深化研究内容。关于贸易自由化对性别歧视的影响方面,已有的文献过度强调贸易自由化对女性就业和收入的影响,而忽略了贸易对男性就业模式以及家庭层面的总体影响。正如Standing(1999)所指出的那样,许多制造业部门的女性化不仅为女性创造了就业机会,同时也替代了这些部门的一些男性就业。这也就意味着贸易自由化对女性就业增加的好处可能被男性参与度下降所抵消,从而男性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也相应减少。另一个关于家庭内部动态学还需深入研究的方面就是,贸易对两性工作量和家庭内部女性成员入学率的影响。同时,性别工资歧视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在研究贸易自由化对该问题影响的同时还需要关注关税削减等贸易政策对国家整体福利的影响。Mukhopadhyay & Chaudhuri(2011)做了有益的尝试,但结论仍需进一步推敲。
此外,目前关于贸易自由化与性别歧视关系的文献主要集中于贸易自由化对性别歧视的影响,而事实上,性别歧视反过来也会影响贸易。诸如工资和劳动者权力等方面的两性差距可能影响比较优势模式,从而影响贸易扩张和专业化生产的产品类型。出口导向产业较低的女性工资,为许多东亚经济体在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方面创造了比较优势。作为出口导向增长奇迹的一个典型例证,台湾地区就是依靠较低的女性工资来保持国内产业的出口竞争力(Seguino,1997,2000)。另一个依赖性别歧视获取贸易比较优势的例子是毛里求斯,它将本国劳动力市场分割为贸易部门和非贸易部门两部分,通过采用大量低技能的女性劳动力从而创造了自身的比较优势(Rodrik,2000)。相似地,尽管近些年来中国女性劳动力的就业人数不断增加,中国的性别收入差距却在不断地扩大。虽然国有企业也开始逐渐支持性别工资平等,但在市场不断自由化和私营产权不断扩张的压力下,女性劳动力工资仍承受下降的压力(Maurer-Fazio & Hughes,2002)。Seguino(2000)以东亚经济体为研究样本,发现男女工资差距每增加到10%,GDP增加16%。Busse& Spielmann(2006)基于跨国比较研究了性别歧视对劳动密集型产业比较优势的影响,结果显示:性别工资差距每扩大1%,劳动密集型产业出口占总出口的份额增加到0.3%~0.4%。目前,关于性别歧视对贸易自由化的影响还不多见,因而性别歧视对贸易自由化的影响也是后续需要关注的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