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本成本会计的思考——兼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本会计论文,国有资产论文,保值增值论文,考核指标论文,资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资本成本会计的提出
任何公司的资本来源,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向债权人借入,即债务资本;二是由股东投入即权益资本(或股权资本、产权资本)。传统财务会计只确认和计量债务资本的成本,称为利息费用,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对于权益资本成本——股息,则不当作费用处理,而属于税后利润的分配。这就给人们一种错觉,似乎运用权益资本无需花费代价。但从理财观点看,运用权益资本所支付的代价往往比运用债务资本的代价更大。另一方面,资本经营决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在公司筹资决策时,必须首先考虑公司未来所获的利润,能否补偿全部资本成本,即投资项目收益是否大于公司垫支资金所承担的利息。管理会计体系确认和计量债务资本成本和权益资本成本,与财务会计有关“成本”的口径不同,从而影响了财务会计信息的决策价值。
西方有人大声疾呼,财务会计必须确认和计量权益资本成本,1973年,美国会计界第一次提出了“资本成本会计”(Accountig—for thecost of capital)概念, 并将其定义为:计量和报告资本成本全过程的会计分支;旨在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决策价值并使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趋于一致。
二、资本成本会计的理论依据
1.经济学收益概念(Economic Concept of Income)
经济学收益概念是针对会计收益的局限性而提出来的,它与会计收益的显著不同处是剔除了资源的机会成本,较之会计收益更为真实、实际。资本成本是在两权分离条件下产生的财务概念,从经济学的观点,企业所有资本的来源都是对一定资源的占用,必须支付一定的代价,权益资本成本实质上代表着一种机会成本。经济学中的收益,不仅应扣除债务资本的成本,也应扣除权益资本的成本;传统财务会计对收益的计量则是高估的,它包含权益资本成本。因此,建立资本成本会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会计学和经济学多年来对收益在认识上的差别。
由于传统会计收益日益暴露出来的局限性,近年来,不少西方会计学者不断倡导会计学应注重吸收经济学收益概念,试图形成一种新的会计收益概念,并以此为起点,对传统财务会计进行改造,这代表着财务会计发展的一种趋势。
2.主体观念(Entity Concept)
19 世纪的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一直受所有权观念(ProprietaryConcept)所支配。当时,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是独资和合伙, 根据所有权观念,企业的全部资产归所有者所有,企业的全部负债也由所有者承担,构成所有者的义务。这种情况下,重要的是确认和计量债务资本成本,单独确认和计量权益资本成本则没有多大意义。因为从所有者角度看,债权人是唯一的、真正的“外来者”,在满足这些“外来者”的权益后,剩余的才是企业业主的利润。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育和企业组织形式的变革,公司组织形式成为主流,财务会计的基本观念也从原来的所有权观念转变为主体观念。根据主体观念,公司是一个与其所有者分离的个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所有的资本都是“外来者”提供的,无论从哪个渠道取得资本,对于独立的“人格化”主体而言,都应有代价。运用权益资本的成本与运用债务资本的成本并没有区别,现行财务会计已确认和计量债务资本成本,如不确认和计量权益资本成本,则使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相背离。
三、关于资本成本会计理论与应用的争论
资本成本会计在西方会计理论界曾引起长时间的热烈争论,由于传统会计思维根深蒂固,各国会计准则的制订机构都试图回避这一问题,从而使资本成本会计至今仍难付诸实施。争论的焦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资本成本会计与稳健性原则
按照资本成本会计的基本原理,在确认权益资本成本时,借记“资本成本”帐户,贷记“留存收益”帐户。据此,有人认为这是在计量权益资本成本的同时,也就确认了权益资本收益,在收益实现前便确认的作法,违背了财务会计的稳健性原则。
笔者认为:(1)在现行财务会计程序和方法下, 企业当期的净收益包括权益资本成本和真实的利润两部分。把本应属于成本的部分作为净收益,实际上是高估了当期的净收益。如果按照稳健性原则的定义,应该说,违背稳健性原则的不是资本成本会计而是现行财务会计。 (2)随着经济环境的变革,经济流动的不断创新,旨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稳健性原则及其相依存的实现原则也有其固有的局限性,面对全球性的金融工具创新,现行财务会计的理论如会计的确认基础,会计的计量属性等将受到冲击与挑战,因此,不应以稳健性原则为依据来否定资本成本会计的实际价值。
2.资本成本会计与成本观念
按照资本成本会计的核算程序,企业成本概念将发生如下变化:(1)利息费用将不仅包括债务资本成本,也包括权益资本成本;(2)销售成本既包括闲置资本的利息费用,也包括在用资本的利息费用; (3)存货成本无论是待销或供下期使用的,如果库存达到一定长的时间,就应包括利息成本;(4)新增固定资产的成本, 不仅包括在建期间的债务资本利息,还包括在建期间权益资本的股息。这样,传统的成本范畴被突破了,资本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将使一部分资本成本转化为存货、厂房和设备的价值,即利息资本化。成本的计量是资产计量的基础,按传统成本观念和现行财务会计一般规定,存货的利息成本不能资本化,固定资产只有符合条件才能将债务资本成本资本化为固定资产价值。据此,有人认为资本成本会计与成本观念相背离。
但在西方传统会计理论中,成本概念也在不断发展。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P)1957 年的会计术语公报认为:“成本包括所支出的现金、所转化的其他财产、所发行的股票、所履行的服务或所蒙受的损失。”1978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第1 号概念公告认为:“成本是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牺牲,即为消费、储蓄、生产等所放弃的。”可见,成本概念有两点拓宽倾向:一是真正反映所得与所耗的关系;二是经营决策的相关性。因此,资本成本会计并没有与现行成本观念相背离,而相背离的却是现行财务会计实务。从总体上说,财务会计记录各种成本,而各种资产通常以其成本来计量,净收益是收入与为了取得收入而发生的各种成本之间的差额。因此,按现行成本的定义,利息(广义)确实是成本,利息就应该记录在会计成本帐户上,并作相应的分配与结转。
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应选择资本成本会计
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我国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的目标。要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必须制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目前,财政部颁布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指标主要有两个:(1)资本收益率。 计算公式为:资本收益率=利润总额/实收资本×100%。(2)资本保值增值率。计算公式为: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两个指标都是以“利润”指标为基础。 现行财务会计体系只确认和计量债务资本成本,而不确认和计量权益资本成本,即不承认利润包括权益资本成本和真实利润两部分,因此,“利润”并没有弥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筹集权益资本而发生的权益资本成本,使资本成本补偿不足,可见上述两个考核指标还不能说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只有与企业的“权益资本成本率”比较,即“资本收益率”必须大于“权益资本成本率”,才能说明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
在资本成本会计程序下,利润实际是现行财务会计“利润”与权益资本成本之间的差额, 在西方发达国家被称之为“剩余收益”(Residual Income)。 企业的一切行为只有其剩余收益大于零才是可行的。因此,剩余收益是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理想选择,可促使国有企业经营目标与国家整体经济目标协调一致,使企业的一切行为都能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因此,建立资本成本会计不但理论上可行,而且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目标的考核也呼唤资本成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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