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检查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保障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文 邓媛媛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是企业的重点核查项目,需要结合产品的标准、细则、标签等对其检验结论、有效期及检验项目进行判定。
在高中物理的学习过程中,对于很多的物理练习题来说,我们通常都非常的恐惧,因为题目中不仅含有大量的文字叙述,而且需要在其中提取相应的物理知识,并且对物理知识进行一定的计算和解答,得到最终的正确答案.在物理简单的过程中有很多关于计算的问题,需要有很强的技巧性才能够快速得出正确的答案,而并不是通过一些传统的算法进行硬性的计算,这样会增加计算的时间和难度.
一、检验结论是否符合要求
某企业申请桑果白兰地生产许可,提供的检验报告 “检验结果” 栏只有按xx标准检验,检验结果附后,无判定结论,这是不符合规矩的。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顾名思义,必须是合格的,不合格或者未判定检验结论的报告均不符合要求,因此该报告无效。
二、核实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
如何判断报告是否有效,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两点着手:1.参照型式检验。产品可以选择执行强制性安全标准或推荐性质量标准,很多推荐性标准都规定了型式检验的频次,执行推荐性标准的产品可以参照型式检验频次确定检验报告的有效期。2.参照国家产品抽检频次。如果企业执行的标准没有规定型式检验频次,笔者建议根据国家产品抽检频次规定的每年至少抽检一次,确定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从生产日期到申请许可的时间段不能超过一年。
但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如企业依据某标准检验,3月份取得合格检验报告,但是该标准于4月份废止,而企业在标准废止后提出许可申请,此时这份报告即使还在有效期内仍判定该报告无效,需要重新送检。
三、检验项目是否完全
二是对标准解读有误。比如某豆腐生产企业认为自家的豆腐需烹饪后食用,属于非即食豆制品,因此不用检微生物,这种认知是错误的。国家标准规定:“即食非发酵豆制品包括豆浆、豆腐、豆腐干(含豆干在再制品)”,因此可以判断豆腐属于即食豆制品,需要检验微生物。
检验报告重点核查的部分就是检验项目是否齐全,导致检验项目不全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5个。一是产品标准未要求。如某企业生产速冻肉制品,执行《速冻调制食品》(SB/T10379-2012),该标准只规定污染物限量 “砷、铅、汞、镉的限量指标”,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规定肉制品还需控制铬和N-二甲基亚硝胺的含量。因此,企业提交的检验报告如果只检验砷、铅、汞、镉四个污染物是不符合要求的,还需要补检铬和N-二甲基亚硝胺。
2.用上述病料接种于血液球脂平板,普通球脂平板,置36℃下培养24 h后,可见血液球脂平板上生长良好,形成圆形透明露珠状小菌落,菌落周围有2~3 mm宽,界线分明,无色透明的溶血环,而在普通球脂板上生长不良,挑取培养物的单个菌落涂片染色镜检为典型败血性链球菌,单个或2~5个排列。该菌纯培养后接种于血清肉汤中,置36℃培养24 h,肉汤轻微混浊轻轻摇动,在管底形成粘稠沉淀,48 h后上部澄清,不形成菌膜,再涂片染色镜检,可见,7~10个链状球菌。综合上述情况确诊为猪败血性链球菌病。
水利水电工程是由国家投资兴建,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其他投资在防洪、灌溉、排水、供水、水电回收(包括设施及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而水利工程质量就是指那些按照国家政策、法律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文件与合同等等实施的,具有高度的实用性和安全性的科学的经济的审美特征。在施工期间对各个工程环节的管理就是施工质量管理,它可分为准备、施工、竣工验收等几个阶段。
三是检验机构没有资质。若企业找到一家没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那么检验报告是无效的。因此,企业必须到有全项资质的检验机构重新检验才可以。
四是无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的很多食品添加剂虽然有限量要求,但目前还没有检验方法,在审查中遇到这种情况,允许缺检这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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