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环保产业发展政策的实践与启示_清洁生产论文

韩国环保产业发展政策的实践与启示_清洁生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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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上,随着国际社会显示出把贸易与环境联系起来的倾向加大,而且环境壁垒逐渐成为唯一不可争辩的有力的贸易壁垒,发达国家逐步扩大利用这种形势。而韩国经济属于出口导向型,出口又以工业制品导向型为特征。韩国商品出口总额对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2000—2004年达29.7%~37.3%,这期间出口商品中轻工业和重化学工业制品所占比重达91.4%~93.9%。同时,一方面韩国商品出口中对发达国家的出口占相当比重,2004年韩国对美国、日本、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出口占出口总额的43.6%[1],况且这些国家对进口国家的依赖弹性大,对其出口国家之间竞争强烈;另一方面,韩国工业结构与发达国家相比偏重公害集约型,即受制于国际环境规章的商品类型占较大比重,2002年韩国对欧盟出口中估计占其总额62%的商品受到环境管制的影响[2] (第4-1-6条)。因此,国际形势对韩国工业发展形成极大的威胁。

概而言之,对韩国工业来说,要生存、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亲环境战略,否则没有出路。

一、专门制定综合性法律

为了综合促进工业亲环境发展奠定法制基础,1995年12月29日韩国政府专门制定《有关促进向亲环境工业结构转换之法律》(以下简称《亲环境工业法》),并随后多次修改、完善。《亲环境工业法》为工业亲环境综合发展建立必要的制度,明确必要的事项[3]。

第一,确立亲环境工业发展综合计划制度。为了有效促进工业亲环境发展,《亲环境工业法》要求产业资源部长官必须与相关中央行政机关长官协议每五年制订《促进向亲环境工业结构转换之综合措施》计划(以下简称《亲环境综合计划》),并规定其所应包含的事项。

第二,明确为有效促进上述《亲环境综合计划》而需要挖掘和促进的亲环境工业实践课题范畴。其范畴为:一是有关原料选取阶段减少环境负担和提高再生资源利用相关课题;二是有关生产工程中节约能源和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降低环境污染乃至零排放、副产物的有效利用、扩大用水的再利用等改善工程的课题;三是有关流通阶段为减少环境负担的包装及物流合理化相关课题,开发亲环境产品相关课题;四是有关为促进向亲环境工业结构转换而需要与其他部门共同促进的课题。

第三,阐明亲环境工业发展所需主要措施及其规范。《亲环境工业法》提出,要实施环境设备质量认证、亲环境经营体制认证等制度;建立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支援中心、亲环境工业发展民间促进本部及地区协议会等组织;构筑产业环境信息网;开展优先购买亲环境产品运动;开发和普及清洁生产技术和环境设备技术,在清洁生产技术和环境设备产业方面进行国际合作;教育和宣传亲环境经营,指导中小企业亲环境经营等事业。并且,《亲环境工业法》为之规范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支撑。

第四,为亲环境工业发展支援资金提供法律依据。《亲环境工业法》就制订《亲环境综合计划》、促进亲环境经营研究事业、开发环境设备和清洁生产技术、补偿因使用国内开发的环境设备而伴生的风险等要求提供资金,并明确资金取处。《亲环境工业法》规定,政府可向为实施《亲环境综合计划》或亲环境工业实践课题而进行的改善生产工程,替代、新设、增设环境设备等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援,这些支援资金可取自法定的能源及资源事业特别会计、中小企业振兴基金及产业基础基金、环境改善特别会计、韩国产业银行的设备投资支援相关资金、其他总统令所规定的资金之中。

二、引进和开发有力的实践手段

1.清洁生产模式。韩国政府从1995年开展“清洁生产技术事业”,尤其是1999年2月在韩国生产技术研究院专门设立国家清洁生产支援中心,实施对企业、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工程诊断和指导、技术普及、人力培养、教育训练、信息共有、技术交流与合作、共同实验室运行等。

在普及清洁生产过程中,韩国政府以原料变更、改善作业条件或管理方法、变更生产工程、向亲环境产品转换、现场再使用等作为基本内涵。在此,原料变更指不用或替代含重金属或氯系溶剂的有害物质,多使用杂质少的原料,使用再生原料等;改善作业条件或管理方法指防止渗漏,反应容器最小化,防止具有其他性质的污染物的混进等;变更生产工程指替代装置、变更装置排列顺序,改善运营条件等;向亲环境产品转换指生产对环境影响小的产品;现场再使用指用水、溶剂等的再使用,次品的二次性用途乃至产品开发,热能的回收和再使用等[4] (P24-29)。

为了克服依赖单个企业的清洁生产模式在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方面所存在的局限性,力争把清洁生产单位从单个企业扩大到工业园区内企业群,谋求以副产物、废能量等废弃物作为联系媒介建立工业园区内企业之间的生态系统,使废弃(污染)物最少化、资源利用最大化,提高清洁生产效用。2004年韩国政府启动亲环境(生态型)工业园区建设事业,计划用15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全国490个工业园区的改造[5]。

2.亲环境经营技法。企业为有效促进清洁生产、提高对环境规章的应对能力、改善对外形象、扩大产品市场,进而提升企业乃至产业界的竞争力,需要亲环境经营这一“软件”的支撑。韩国政府十分重视亲环境经营技法的引进、开发与推广。

基于亲环境经营活动需要以适宜的经营体制作为基础,韩国政府积极促进亲环境经营体制的建设,即引导企业建立亲环境计划,实行、检查、改善之循环体制。为便于推广,保障适宜性和符合国际标准,韩国政府根据国内现实条件和国际亲环境经营体制标准ISO14001制定《亲环境经营体制认证制度运营要领》(1996,9),并从1996年10月开始正式实行亲环境经营体制认证制度。为了有效把关认证标准,韩国政府责成韩国质量环境认定协会(1995年设立,2001年改称韩国认定院)负责评价和指定认证机关、进修机关和认证机关审查员。

在产品生产层面,韩国政府制定一系列具体《指南》[6],推广全过程评价、亲环境设计(生态型设计)、环境标志等技法。通过全过程评价技法指导企业对从生产产品的原材料选取开始,经制造、流通、使用直到废弃后处理等全过程中投入和排放的能量及物质、污染物质、产品等进行定量化、指标化分析,评价其对环境的总体影响和对环境潜在影响,探索改善方案;通过亲环境设计技法指导企业基于全过程评价等信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产品全过程中所产生的环境负荷总量为原则,实施兼顾费用、质量、安全、保健等要素的统合设计,使设计产品不仅在环境方面,而且在经济方面均为优秀;通过环境标志技法指导企业参与产品的环境标志(Tape Ⅰ)认证,或环境成绩标志(Tape Ⅲ)鉴定,为产品营销创造有利条件的同时,经受消费者、市场的考验,进而刺激企业致力于亲环境经营。

3.自发协议制度。开展清洁生产和亲环境经营需要企业自发参与,否则因执行费用过大而难以持续下去。为了诱导企业自发参与,韩国政府积极推行自发协议制度,即企业与政府签订自发性亲环境发展协议,企业自行制订和实施适宜于本企业的环境目标及其实现方案,政府给予企业必要支援。在前阶段实施专门性自发协议制度的基础上,例如再利用目标值设置制度、作业场废弃物减量化制度等,① 政府制定《为扩散亲环境经营之自发协议指南》(2002,9),从2003年开始逐步推行涉及亲环境经营体制建设(制定亲环境方针及获得ISO14001认证)、亲环境企业指定(事前预防性环境管理及自率环境改善)、环境成果评价、环境会计、全过程评价、环境标志、亲环境设计、绿色购买、环境报告书、清洁生产技术等多项技法的、协议期为三年的综括性自发协议制度。

为了有效促进自发协议制度,韩国政府确立必要规范。例如,要求按提出参加意向书、制订执行计划及对其评价、签订协议、落实执行计划及报告成果、评价执行实绩之内容和程序实施;为了激发协议企业积极性,政府规定对签订协议企业给予实施亲环境经营所需资金支援及技术支援、宣传优秀亲环境企业及其他行政支援等。

4.亲环境商品义务优先购买制度。产业发展最终受制于需求。因此,为了从扩大市场需求角度推动亲环境工业的发展,韩国政府向民众和企业积极宣传亲环境商品的消费意义的同时,对公共机关实施义务优先购买亲环境商品制度。韩国政府从1994年开始在公共机关实施环境标志商品和优秀再生标志商品优先购买制度。由于优先购买制度缺乏强制性,在扩大亲环境商品市场方面显示出局限性,政府决定从2005年7月开始在公共机关实施亲环境商品义务优先购买制度。这里亲环境商品是指与相同用途的其他商品或服务相比,能够为节约资源做出贡献、减少环境污染的商品,具体指环境标志认证商品、优秀再生标志认证商品以及质量符合这些标准的商品。②

为有效促进亲环境商品义务优先购买制度,韩国政府明确相关部门的义务,如要求环境部总负责,调拨厅协调亲环境商品的调拨和购买事务,公共机关执行亲环境商品购买及公布计划和实绩,并要求在公共机关的业务评价项目中反映亲环境商品购买实绩。此外,政府计划把1994年开始运营的环境标志协会改编设立为亲环境商品振兴院,以系统支援亲环境商品购买,提供相关信息,实施教育和宣传等。另外,政府通过制定《2005年亲环境商品购买指南》(2005,1),明确规定亲环境商品的义务优先购买对象机关、购买程序、制订计划内容及程序等详细标准。亲环境商品义务优先购买对象机关包括中央政府机关、地方政府机关、政府投资机关、为公共目的而根据特别法设立的特别法人等部门所属三万个公共单位[7]。

三、实施综合性促进计划

韩国政府为有力推动亲环境工业发展,实施一系列亲环境工业发展相关计划。为了开发能够综合评价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环境账户,实施《促进环境经济统合账户开发及绿色GDP中长期促进计划》(2001年),计划第一阶段(2001—2003年)确定账户制定方向、构筑基础统计;第二阶段(2004—2007年)设立环境保护账户、按物质账户形态制定物质投入产出表和环境资产账户;第三阶段(2008—2010年)通过开发货币价值评价技法,完成货币单位环境经济统合账户。政府实施三年为周期的《环境工业发展战略》计划,在《第一次计划(2001—2003年)》中选择和促进21世纪型环境技术开发、扩大国内环境市场需求、挖掘和重点培育有望环境产业企业、支援开拓环境产业海外市场、制定实施这些战略所需法规和制度等五大重点领域的58项分课题。政府计划制订和实施《2006—2010年度促进亲环境商品购买基本计划》,以按计划有力扩大亲环境商品市场。

为了有效应对国内外条件变化,从综合角度为亲环境工业发展确立中长期发展方向和目标,同时出于履行《亲环境工业法》之义务,在实施第一次《亲环境工业发展综合计划》(1997年)的基础上,韩国政府从2003年开始实施为期十年的第二次综合计划《构筑亲环境工业结构之目标和发展战略》(以下简称《第二次亲环境综合计划》)[8]。《第二次亲环境综合计划》计划投资前五年5.1亿美元,后五年9.0亿美元等,十年共14.1亿美元。资金主要由政府出资,占78.5%,民间承担21.5%。

《第二次亲环境综合计划》以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理念,提出如下基本目标:促进亲环境、资源有效性生产及企业活动,构筑可持续工业发展体制,提高国家竞争力,为现在和未来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并作为其具体内涵,提出如下政策方向:第一,为了同时达到发展工业和保护环境的双赢,促进工业与环境整合政策。第二,为了工业可持续发展,提高生态经济效益,即有效利用有限资源,最大限度地创造附加价值,构筑可实施再资源化的工业基础。第三,积极应对国际性环境规章,把握迈入新市场的机会,搞活环境产业的出口。作为促进新时期亲环境工业政策之措施,《第二次亲环境综合计划》提出五大促进课题。第一,开发和普及清洁生产技术;第二,构筑、普及清洁生产所需基础设施;第三,扩大与企业的伙伴关系,诱导企业自发参与;第四,构筑资源循环型系统,普及亲环境经营;第五,建立环境产业发展基础。

《第二次亲环境综合计划》就电子产业、半导体与显示器产业、石油化学产业、汽车产业、精密化学产业、造纸产业、纤维产业、钢铁产业、镀金产业等对国民经济和环境影响较大的九大行业分别设计亲环境发展战略。

《第二次亲环境综合计划》为各行业所提出的实现目标中,部分定量指标如下:汽车产业,到2012年轿车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到120g/km,2010年废车再利用率提高到美国、欧盟、日本等国的规章水平的90%;石油化学产业,到2010年能源利用效率提高10%以上;精密化学产业,到2008年用水量减少20%,溶剂使用量减少30%,废弃物发生量减少15%,到2012年废弃物发生量减少20%;纤维产业,污染发生水平降低到世界银行集团方针之化学需氧量(COD)250ppm以下,废水发生量减少30%,污染发生量减少30%,能耗水平平均每年减少3.3%;钢铁产业,通过工程技术改造降低能耗10%以上,使产品强度、耐腐蚀性、寿命提高10%以上,通过再资源化提高附加价值10%以上,通过关联技术开发降低能耗10%以上,降低污染大气物质排放量30%以上;镀金产业,到2012年清洁生产工程占80%以上,环境污染排放量减少70%以上,开发亲环境镀金溶液使之占70%以上。

四、主要启示

通过制定法规系列和指南系列,建立专门促进机构和信息网络,实施清洁生产和亲环境经营,支援企业和开发市场,促进亲环境综合计划,韩国在促进工业亲环境发展方面取得成效。到2004年7月有1929个企业建立亲环境经营体制(获得ISO14001认证),通过认证标准国际化,实现与美国、德国、法国等28个国家认证交流[9] (P333);到2005年5月开发环境标志认证商品1956种、优秀再生标志认证商品211种等亲环境商品共2167种;到2003年开拓54.9亿美元的亲环境商品市场[7] (P1);再生产品销售量5570万吨[10];现在废车的再利用率达75%[11] (P58);2000年环境设备出口规模达9.1亿美元[12] (P33);应用生态设计和清洁生产技术韩国制造出世界一流水平的亲环境产品,如三星电子开发不含铅和卤族元素的半导体,大宇电子开发不用洗衣粉的洗衣机,迪奥股份公司开发不含有机溶剂的无毒涂料等[4] (P42)。

总之,基于工业发展中环境相关挑战的深化以及对其认识的提高,根据本国的实情,借鉴国际亲环境工业发展政策,韩国政府逐步制定和实施一系列亲环境工业发展政策,在政策建设与实践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其政策经验,尤其是如下几方面特点,可资参考。

第一,建立法规与构建实践指导并重。工业亲环境发展是一个系统性事业,关系产品设计、原料选取、生产、流通、消费、废弃处理等全过程;涉及企业、政府、社会等多方面,所以需要良好的制度基础。因此,韩国政府制定一系列法规为工业亲环境发展不同需要提供法制基础,尤其是制定《亲环境工业法》为亲环境工业发展建立综合性促进制度。同时,企业实践亲环境发展需要系统的专门技法,所以不论制度上多么强求,还是企业多么自愿,由于企业能力有限或不甚了解相关具体操作内容和方法,至少部分中小企业无法自行实践。因此,为指导企业实施亲环境生产和经营,政府积极制定一系列具体实践指南,向企业提供必要的操作依据和参考资料。

第二,常规制度与促进计划并举。工业亲环境发展既需要经常性制度安排,始终坚持,有条不紊地发展,同时又需要计划性布置,集中式促进,快速提高。因此,韩国政府一方面积极引进和开发清洁生产模式、亲环境经营体制、环境成果评价、环境会计、环境报告书、全过程评价、亲环境(生态型)设计、环境标志等亲环境经营技法,建立必要的常规性制度,使企业和相关部门习惯于亲环境生产与经营。另一方面,政府组织《亲环境综合计划》规划、《下一代核心环境技术开发事业十年综合计划》等综合性或专门性计划,集中力量,按计划目标有力推进,谋求阶段式跃进。

第三,政府支援与自发参与并进。工业亲环境发展除了需要法规督促和具体实践指南的指导以外,还需要为企业提供资金、技术、市场等多方面支援,以弥补市场失败。因此,韩国政府给予亲环境经营体制认证免费、税收减免、低利融资、技术开发、公共机关义务优先购买亲环境商品等支援。同时,一方面政府的支援能力有限,不可能无限支援;另一方面,工业亲环境发展主体是企业,重要的是企业的自发参与,主动进取,所以诱导企业的自发参与是关键。因此,韩国政府还通过对表现优越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给予表彰③ 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实践清洁生产、亲环境经营的意义,积极引进自发协议制度,促成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协议企业自发实践亲环境经营,同时协议企业带动供给链上的企业参与亲环境经营,政府给予企业相关支援。

注释:

①在再利用目标值设置制度中,为提高废纸、废玻璃、废铁、废塑料等可再利用资源的再利用率,政府与企业协议设置再利用率,企业自律达到目标值。在作业场废弃物减量化制度中,企业通过改善工程、再利用等方法减少废弃物发生;对象作业场为年产生200吨以上指定废弃物的14种556个企业作业场。

②环境标志认证商品指根据《有关环境技术开发及支援之法律》第20条规定的环境标志认证产品;优秀再生标志认证商品指根据《有关促进资源节约和再利用之法律》第33条规定以及《产业发展法》第26条规定,经再生产品质量认证的再利用废弃资源生产的产品;符合这些标准的商品指在其他具有亲环境性的商品中,符合环境部长官和产业资源部长官协议公告之判断标准的商品。

③从2004年开始韩国政府设立亲环境经营表彰制度。据《2004年度国家亲环境经营对象颁奖要领》(产业资源部,2004,1-27),颁奖分企业奖和个人奖;企业奖又分部门奖和综合奖,部门奖又分清洁生产部门、环境设备部门、亲环境经营体制部门、绿色购买部门、绿色产品部门、再生利用部门奖等;综合奖级别有国务总理奖,部门奖级别有产业资源部长官奖和技术标准院院长奖;个人奖级别有总统奖、国务总理奖、产业资源部长官奖、技术标准院院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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