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指标分析及中国养老保险的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养老保险论文,中国论文,指标论文,建议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
目前,世界各国的社会养老保险都有自己的特色,也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固定的模式。按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社会养老保险可分为两种模式:现收现付制和资金积累制。在现收现付制下,当年或一定时期的退休金总额决定该时期内应在工资总额中扣除的金额,基金通常以“社会统筹”的方式筹集,按“社会互济”原则在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再分配,实际上是工作的一代供养退休的一代的代际转移。资金积累制则根据长期(通常为几十年)收支平衡原则确定缴费率,着眼于未来的支出需要,为未来预留资金,常以个人帐户形式储存,实质是同代自养的时间性转移。有的同志提出还有第三种模式,即部分积累制,具体含义是:确定一个几十年或更长时间的平衡目标期间,根据养老金待遇标准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作出长期需支付的养老保险费用的预测,再根据以支定收的原则,确定应缴费用,使目标期内养老保险资金达到收支平衡。由此可知,部分积累制实为平衡期较长的现收现付制,以下对养老保险进行指标分析时,部分积累制不另作分析。
二、现收现付制模式下的指标分析
根据现收现付制的定义,当年养老金缴费收入等于当年养老金发放支出,而养老金缴费收入=缴费率×缴费工资总额=缴费率×缴费职工人数×缴费职工平均工资,养老金发放支出=退休职工人数×平均养老金,由此可得:缴费率=(平均养老金/在职职工平均工资)×(退休人数/在职职工人数),我们再定义:平均替代率=平均养老金/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表示退休人员整体的养老金收入水平的高低;赡养率=退休人数/在职职工人数,表示在职职工赡养退休职工的负担程度。据此可得,现收现付制下的缴费率由平均替代率和赡养率两指标共同决定:缴费率=平均替代率×赡养率。
影响平均替代率的因素主要有下列指标:
(1)平均养老金。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时,平均养老金越低,平均替代率就越低,缴费率也就越低;反之,缴费率就越高。为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平均养老金应该有一个下限,一般下限为保证最低生活的收入。
(2)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在平均养老金一定时,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越高,平均替代率就越低,缴费率就越低;反之缴费率则越高。一般来说,在职职工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是影响平均工资的重要因素,中青年职工、不熟练职工所占比重越大,平均工资就越低。
影响赡养率的因素主要有:
(1)就业年龄。就业年龄关系到在职职工人数的多少,就业年龄规定得较高,在职职工人数就较少,赡养率随之增大;反之赡养率则减少。在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就业年龄必须在16周岁以上,应该说随着高等教育规模逐步扩大,就业年龄有提高的趋势。
(2)退休年龄。退休年龄是影响赡养率的重要因素,退休年龄规定得较高,则在职职工人数增加,退休人数相应减少,赡养率就较低;反之,赡养率就较高。退休年龄各国不一,有的国家规定男女平均退休年龄为55岁,有的国家规定60岁,有的国家规定65岁或更大。
(3)平均余命。平均余命指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的平均存活年龄,平均余命越长,退休职工被抚养的年限就越长,相应地退休人数增加,赡养率就较高。由于生活质量的提高、医疗技术的发展等因素,人口平均余命有延长的趋势。
三、基金积累制下的指标分析
在基金积累制下,职工在就业期间按工资的一定比例或定额缴费(职工所在单位通常补助一部分),缴费由养老保险机构经办、投资,以确保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缴费职工建立个人帐户,缴费及其利息全部记入个人帐户,职工退休时按帐户积累额的多少分时间按一定比例领取,通常个人积累额等于个人支付额。假设按个人工资比例缴费,个人和单位合计的缴费率为c,职工就业第一年工资收入为w,工资年平均增长率为v,缴费年限为m,个人帐户记帐利率为r,缴费时间在每年年初,则每年缴费在m年末的终值为:第一年cw(1+r)[m],第二年cw(1+v)(1+r)[m-1],……,第m年为cw(1+v)[m-1](1+r),所以退休时个人帐户总积累额为:
如果再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设缴费期年平均通胀率为f[,1],领取期年平均通胀率为f[,2]则(Ⅰ)式变为:
(也可用(Ⅱ)式或(Ⅲ)式得到T[,目]此处从略)
对照上式,在积累制下,目标替代率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下列指标:
(1)缴费率。数值上等于缴费额除以工资总额,其他指标不变时,目标替代率与缴费率成正比例关系。
(2)缴费年限。同等情况下,缴费年限越长,积累的储存额就越多,相应地目标替代率也就越大。
(3)平均余命。和现收现付制一样,平均余命与目标替代率成反比例关系。
(4)记帐利率。可以证明,在其他指标不变时,
都随r的增加而增加,r的微小增加,会导致T[,目]的较大幅度的增长,也就是说r是T[,目]的一个敏感指标。
(5)工资增长率。工资年增长率较高,则在所有的缴费额中,越远离退休年的缴费额所占的比重就越小,退休前一年所占比重最大,这样目标替代率就会下降。
(6)通货膨胀率。当发生通胀时,实际工资增长率近似等于名义工资增长率减去通胀率,实际记帐利率等于名义记帐利率减去通胀率,且当通胀率极高时,常常是名义工资增长率随通胀产生而相应提高,而名义记帐利率则明显低于通胀率,造成实际工资增长率和实际利率的差距扩大,严重影响养老基金的收支平衡,其结果必然是目标替代率的下降。
以上从定性方面说明了六个指标对目标替代率的影响方向及程度,从定量方面也不难证明:
四、“混合制”养老保险是中国现阶段的必然选择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逐步展开,直至上个世纪90年代,保障对象限于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由国家规定统一的养老金水平,各单位支付养老费(个人不缴费),国有企业由国家统负盈亏。应该说这种现收现付制的保险体制适应了当时的经济体制及经济水平。但是1984年后,随着城市改革开放的深入,企业日益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养老包袱的巨大压力及不平衡严重影响了赢利水平,制约了企业的发展。首先,保险范围过于狭窄,不利于多种经济的共同发展和多渠道就业政策的实施。据统计,1978-1997年,我国共增加就业人员21845万人,其中72.4%属于非国有制从业人员,但原有的社会保险只限于国有企业内实行,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和完善,造成劳动力在其他类型企业就业的阻力,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其次,个人不缴费,完全由单位支付养老费,保障方式单一,一方面加重了国家的负担,另一方面造成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的脱节,职工缺乏自我保障意识,滋生对国家和企业的依赖思想,不利于退休后生活水平的提高。
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实行职工个人缴费是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养老保险改革的一个主要话题。我国人口老龄化在上世纪末已初见端倪,且老龄化发展迅猛。由于上个世纪60年代、70年代初的生育高峰及80年代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到2030年左右,我国将进入严重老龄化社会,赡养率将高达50%。若平均替代率为100%,缴费率将高达50%;即使平均替代率为60%,缴费率也有30%。高缴费率是企业和在职职工无法承受的,这就决定了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是不现实的。
完全积累制在我国也是不现实的:首先,我国已有2600多万退休职工和上千万即将退休的职工,他们过去没有积累,如果采取完全积累制,这些养老金债务就要显性化,这对国家、企业或个人都是难以承受的;其次,完全积累制基金的保值增值任务大,但在我国目前资本市场有待进一步完善,基金投资渠道比较狭窄的情形下,保值增值的风险非常大。
综合两种模式的优劣及我国的实际情况,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的统一模式:(1)统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率,规定企业缴费率一般不超过20%,个人缴费率1997年不低于4%,以后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比,最终达到8%;(2)统一个人帐户规模,11%的缴费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其中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人;(3)统一养老金的发放,规定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积累额除以120。应该说,“统帐结合”的混合制养老保险与我国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是相适应的,考虑了与原有体制的衔接和从原来体制向现有体制的平稳过渡问题,以避免过缴的改革措施带来巨大的社会震荡。同时,该模式还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社会统筹部分对不同收入的养老金领取者进行了收入再分配;另一方面,将个人的缴费与领取养老金通过个人帐户结合起来,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从深层次看,混合制模式虽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口老龄化的不利影响;另外,由于积累基金规模的减少,保值增值的压力减轻不少。
五、中国现行政策的若干建议
1.适当降低缴费率。24%(稳定后为28%)的缴费率过高,增加企业的劳动成本,降低企业产品的竞争力,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养老保险体系覆盖面的扩大,一些暂时没有加入养老保险体系的企业面对高缴费率望而生畏,不愿也不敢加入,而且高缴费率也是造成近几年企业拖欠保险费的一个重要因素。国外有专家模拟结论是:缴费率每增加15%,就有30%的劳动力转入非正规企业(逃税、地下经济等企业),且减少1%的GNP的增长率。目前的高缴费率主要是由于转制成本(从原来现收现付制转向混合制造成的隐性债务的显性化)我国选择由企业和职工承担,造成现有企业和职工双重负担而形成的。明确转制成本由政府承担,采取多种方式消化隐性债务,以使过高的缴费率降下来,是社会保障当前最紧迫的一项工作。缴费率下降后,能吸引(比强制的效果也许更好)更多的企业加入养老金体系,而没加入的企业多数退休职工很少甚至没有,他们的加入,会使整个养老体系的赡养率降低,导致缴费率的进一步下降。缴费率的进一步下降,降低了劳动成本,又能增强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实现经济繁荣,“蛋糕”做大。经济增长不但能使遵缴率上升,覆盖面扩大,而且能消化掉很大部分转制成本。
2.支柱2(个人帐户)实行弹性缴费率。我国目前支柱1(统筹部分)和支柱2实行强制保险,合理设计支柱1的缴费率,满足基础养老保险很重要,但支柱2的缴费率应该允许一定的弹性。在我国目前经济还没有完全走出有效需求不足、投资不力的情形下,适当降低支柱2的缴费率(尤其是企业注入部分),对于刺激投资,加速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当以后投资过热的时候,再适当提高支柱2的缴费率,这样既保证了经济的良性发展,又保持了缴费额的动态平衡。可见,支柱2的缴费率实际上也是调节宏观经济的一个杠杆,在这方面新加坡做得比较成功,值得我们借鉴。
3.严格控制退休年龄。退休年龄越高,系统内的赡养率就越低,支柱1的缴费率就可以进一步降低,减轻在职职工的压力;同时,支柱2的积累额也越大,其结果是目标替代率随之上升,或者是目前替代率不变但缴费率下降。考虑到目前我国就业压力大,暂时可维持男60岁,女55岁,但要尽量控制提前退休,而且以后应考虑适当提高退休年龄。
4.适当降低支柱2的发放标准。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基数120很值得商榷。养老金发放标准的公式为
120折算成年标准即公式中的分母等于10,而分母决定于平均余命和退休期的预期利率。资料显示,我国男子平均寿命已达71岁,女子已达76岁,如果计算退休职工的平均寿命,数值还要大,男职工退休平均余命为17年,女职工平均余命为25年。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帐户未支取完的可以继承,而支取完仍健在的,养老金由统筹基金支付,这无疑给养老基金增加了风险。经测算,若平均余命。
5.适度下调“中人”的平均替代率,完善“老人”的养老金调整机制。“中人”即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其后退休的职工,他们的平均替代率不可设计得过高,为使以后平稳与“新人”衔接,设计为60%~80%较为适宜,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缓慢下降到60%。改革开放前,由于工资只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替代率较高,是有其存在的道理,但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城镇职工的工资早已超出了原有“生活费”概念,而养老金却维持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替代率,不断增加的工资水平,加上退休前的工资突击升级,使得养老金超出了“保障基本生活”的设计目标。西方国家平均替代率多在40%~50%,而目前我国高达87.9%,有7个省区超过100%,大大增加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压力。考虑到工资的刚性,“老人”的养老金水平维持不变,但调整系数不能是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可改为物价指数,比如消费品零售物价指数。我国未来50年内的恩格尔系数约为40%~50%,应该说60%的平均替代率是能够满足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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