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规划研究_自然保护区论文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与规划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然保护区论文,旅游开发论文,生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据调查,截至1997年底,全国已有80%的自然保护区正式开办生态旅游,且10%的保护区年接待游客量在10万人次以上[1],但开发成功的寥寥无几,大都因未达到保护生态环境这一最基本的要求而告终,特别是许多开展生态旅游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资料表明,1997年全国有23%的自然保护区因开展生态旅游而遭到破坏,有11%的自然保护区甚至出现生态环境退化[1]。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正面临严峻挑战。这一问题的产生,除部分源于经济利益驱动外,主要是由于开办者对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究竟如何开发与规划认识不足。在生态旅游实际开发中,仍采用传统旅游开发与规划方式。因此,对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与规划的深入研究已迫在眉睫。

1 生态旅游定义与本质特征

到目前为止,有关生态旅游定义国内外有几十个。E.Boo认为,生态旅游是指去往未受干扰(undisturbed)的自然区域,以欣赏、研究自然风光和野生动植物为目标,并能为保护区筹集资金,为当地居民创造就业机会,为旅游者提供环境教育,从而有利于自然保护的旅游活动[2];澳大利亚生态旅游协会将生态旅游定义为以体验自然风光为主要目的,有利于环境与文化认识、欣赏和保护,生态可持续的旅游[2],该定义为国际生态旅游标准所采纳;我国学者白光润认为,生态旅游是大众参与的、普遍的,满足生态体验需求的,以天然自然环境、人工自然环境及其相应生态文化环境为对象的,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的可持续的新型旅游形式[3]。

目前关于生态旅游定义尚未统一,但在下述几方面已达成共识,可作为生态旅游的本质特征:(1)旅游地主要为受人类干扰破坏很小、较为原始古朴的地区;(2)旅游目的以欣赏自然风光、体验生态文化为主;(3)旅游者、当地居民、旅游经营管理者的环境意识很强;(4)旅游开发及旅游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很小;(5)旅游开发能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6)当地居民能参与旅游开发和管理并分享其经济利益,可为环境保护提供支持;(7)生态旅游对旅游者能起到环境教育作用;(8)生态旅游是一种新型的、可持续的旅游活动[2-3]。

2 自然保护区概念、建立目的以及开展生态旅游的意义

自然保护区这一名称源自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则称之为人与生物圈(MAB)自然保护区。我国把自然保护区定义为: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域或者海域,依法划定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4]。

建立自然保护区的目的在于:(1)为人类保留自然“本底”;(2)为各种珍稀濒危物种提供避难所;(3)为科学研究提供条件和场所;(4)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供基地;(5)为人们的游乐、休息提供场所;(6)保护、改善环境,维持生态平衡[4]。

在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自然保护区是典型的生态旅游地,开展生态旅游不仅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回归自然的需求,而且能有效地避免传统旅游开发给保护区所造成的生态破坏,并能为保护区增加保护资金,真正实现其教育功能,提高整个社会对其地位和价值的认识,从而促进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3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程序

一般旅游开发过程分为旅游资源调查与评价、开发潜力(主要是经济可行性)分析、规划、技术建设与经营管理5个步骤[5]。而自然保护区是特殊类型旅游地,特别是以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为保护对象的保护区,保护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是其第一要务。因此,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程序(图1)与一般旅游开发有着一定的区别。

图1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程序

Fig.1 Procedure for development of ecotourism in nature reserves

3.1 自然保护区现状调查

搜集现有资料,并进行实地调查(可借助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重点了解与掌握自然保护区的地貌,植被,土壤,水文,气候,野生动植物物种、数量与分布,动物迁徙走廊,植被覆盖率,生态敏感区等现状,为后续的生态安全影响评价等工作奠定基础。

3.2 生态安全影响评价

生态安全影响评价是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的重要环节,其任务是对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进行可行性论证。所谓生态安全影响评价,就是根据自然保护区现状资料,利用环境学、生态学、地理学、生物学、保险学、统计学等多学科的综合知识,采用数学、概率论等风险分析技术手段,预测、分析和评价旅游开发(包括建设活动和旅游活动)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及其组分可能造成的损伤及对其未来健康发展的影响程度。它主要包括生态素质评价(可用生物多样性、植被覆盖率等指标来评价)、受体(即受影响的生态因子)分析、生态危害源(如旅游形式、旅游开发建设活动与旅游者行为等)识别与分析、受体危害评价、生态危害综合评价(权重和危害值可用德尔菲法)、生态安全度评价、生态安全保护对策与措施等步骤。

生态安全影响评价与一般的环境影响评价相比存在很大区别:(1)一般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针对环境质量变化的评价,它注重自然环境污染影响评价,而生态安全影响评价不仅考虑污染影响,更注重非污染生态影响评价;(2)环境影响评价既进行负面影响评价,也进行正面影响评价,而生态安全影响评价主要是对负面影响的评价,不考虑其正面影响;(3)一般环境影响评价大多采用定性描述的方式,而生态安全影响评价强调不确定因素的作用,在整个分析过程中对不确定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化研究,并在评价结果中体现危险程度。

3.3 生态旅游潜力分析

生态旅游潜力分析也是针对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进行可行性论证工作的一部分。生态旅游发展潜力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调查旅游资源、评估旅游价值和分等定级;二是分析旅游客源市场,着重分析市场的地域范围、客源数量、客源类型、客源消费水平以及市场的发展动态,以评估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市场价值和经济效益。

3.4 生态旅游规划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是在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可行性(包括生态安全可行性和经济效益可行性)研究之后,决定开发建设之前的一个必要程序和步骤。科学的规划可为下一步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提供框架和依据,能有效地引导和控制旅游开发与发展,减少盲目性,保障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达到预期目标。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必须与自然保护区其他有关规划、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土地规划相协调。

3.5 生态化建设

这是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的一个实质性步骤。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建设是指按照既定规划所进行的一系列技术建设活动。通过建设,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形象、内容与框架由虚拟变为现实存在。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建设过程要求生态化,即采取一切积极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建设活动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如在进行建设施工时,尽量缩短工期,减少噪音和减小开挖面积,废土不乱堆乱放并及时运走,建设完工后及时做好植被的恢复工作等。

3.6 生态旅游经营管理

这是指在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建设完成或阶段性完成后,为实现其预期目标,按规划接客运营并对旅游活动进行协调、控制等的一系列活动。其主要任务包括:(1)在规划允许范围内,开展旅游营销,组织旅游活动,经营旅游业务;(2)对旅游活动进行管理,如按规划的旅游容量控制旅游者人数,制定旅游者管理条例,对旅游者进行教育,使游客行为生态化(如不干扰动物,不攀枝折花,不购买受保护动植物的制品等)。(3)建立完善的旅游管理体制,健全旅游区经营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法规,使旅游区各项经营工作有章可循,并严格实施执行,如严禁废弃物超标排放,不允许销售受保护动植物的制品,要求导游讲解科学化等;(4)对生态环境进行观察与监测,遇到问题及时解决与补救。

4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内容

国家旅游局1999年颁发的《旅游发展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旅游规划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有:(1)旅游资源和基础条件评价;(2)发展目标与客源市场规模的确定;(3)旅游产品开发的时序安排与空间布局;(4)旅游基础设施规划;(5)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措施;(6)旅游业发展的规模与速度;(7)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在实际旅游规划工作中,规划者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内容基础上,往往根据实地情况增加一些内容,如主题与形象塑造、投资与效益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旅游宣传促销、旅游线路设计等。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既包含一般旅游规划的一些基本内容,又具有自己特定的规划内容。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主要内容见图2。

图2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内容框架

Fig.2 Frame of content for Planning of ecotourism in nature reserves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的关键是维护生态安全。生态安全维护可在生态安全影响评价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功能分区、生态旅游容量确定、生态旅游项目科学布局与安排、解说教育的有效实施、旅游基础设施生态化、社区参与等综合措施加以解决。

4.1 功能分区

功能分区是对自然保护区土地分区赋予特定目标并加以分别使用和管理[6],是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一。最早的功能分区模式是美国景观建筑师Richard Forster于1973年所倡导提出的同心圆模式,将国家公园从里往外分成核心保护区、游憩缓冲区和密集游憩区,曾得到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认可。在此基础上,C.A.Gunn于1988年提出了5圈层国家公园旅游分区模式,将公园分成重点资源保护区、荒野低利用区、分散游憩区、密集游憩区和服务社区[7],被广泛应用于加拿大国家公园建设。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其功能分区一般可采用同心圆模式,将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游憩区(可根据需要再设置游客集散服务区)。

4.2 生态旅游容量确定

所谓旅游容量,就是特定时间内某旅游地(区、点)所能承受的旅游活动最大量[8]。旅游容量主要包括社会容量、物质容量和生态容量。社会容量实际上包括游客感知容量和居民心理容量,物质容量主要指各旅游接待设施容量,生态容量是指对生态安全不构成威胁、生态系统保持持续发展能力时所能容纳的最多游客数。对于自然保护区来说,旅游容量规划的重点是确定其生态容量。生态容量可根据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状况以及旅游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等因素加以确定。

4.3 生态旅游项目规划

不同类型的旅游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同,如户外和郊野娱乐活动一般比观光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大,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旅游活动项目都适宜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一般地,自然保护区适宜开展对生态环境负面影响较小的旅游项目。加拿大对国家公园内的游憩活动做了明确的限制,允许开展的旅游活动类型主要有观光、度假休闲、野营、垂钓、科普、部分娱乐活动等[9]。

我国自然保护区分为自然生态系统(包括森林生态系统、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野生生物(包括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和自然遗迹(地质遗迹和古生物遗迹)3大类型9个亚类[10]。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由于保护对象不同,适宜开展的生态旅游项目类型有所不同,如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生物2类自然保护区对旅游项目的限制相对较多。同一自然保护区的不同功能区对旅游活动的适宜性也不一样。核心区禁止任何类型的旅游活动,缓冲区可规划小规模的观光、科普、探险等活动项目,大部分旅游活动项目宜布置在实验游憩区,如观光、度假、科普、康疗、野营、垂钓、购物以及一些参与性的农俗项目(采摘、植树、土特产加工等)和一些户外娱乐项目(游泳、划船、滑水、滑雪、攀岩、高尔夫球等)。

4.4 解说教育系统规划

解说是指通过人员讲解或物品展示等形式向公众介绍有关自然保护区知识的宣传过程,以使游客更好地了解和认识有关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知识及其价值,提高游客的生态环境意识,悉知并遵守旅游行为准则,积极配合与支持旅游管理工作。目前,国际上较具代表性的解说系统规划模式为发送者—讯息—接受者模式(sender-message-receiver communication model,缩写为SMRM),该模式因其简单、有效及易于应用等特点而流行[11]。解说的形式一般可概括为2类,即人员解说和物品解说。人员解说包括一般人员的信息传递和导游的专门解说2种方式,物品解说包括游客解说中心(或视听媒体)、解说牌、出版物、展品展示等形式[9]。

4.5 生态化旅游基础设施规划

旅游基础设施生态化是自然保护区旅游生态化的重要标志之一。自然保护区生态化的旅游基础设施能给游客创造一种特殊的环境氛围,让游客从中受到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的启发和教育,能提高游客的生态环境意识。

自然保护区生态化旅游基础设施规划的原则为:(1)遵循景观生态安全格局原理,减小甚至消除旅游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2)强调自然性和地方特色。旅游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交通、住宿、通讯、水电等设施,自然保护区生态化旅游基础设施规划重点是道路交通和住宿设施的生态化设计。道路交通的规划设计要注意控制道路密度和路面宽度,道路尽量不要贯穿斑块、廊道,车行道要尽可能远离生态脆弱区,道路不应突出显眼,要和地貌相一致等;住宿设施可从选址、建筑、节能、废物处理等方面进行生态化设计,不能建在生态脆弱区,体量不宜过大,设施宜隐蔽,建筑要强调本土化,要注意天然能源的运用和节能、节水等技术的应用,废物力求最少化、循环使用以及无害化处理与排放等。

4.6 社区参与规划

社区参与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已为世界很多国家所重视。社区参与规划重点要解决社区参与的方式以及配套措施等问题。根据国内外有关实践经验,当地社区可以旅游资源、设施以及其它有关资源折价入股分红的方式参与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这种方式可把旅游开发活动与整个社区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建立有效的社区参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全面、主动地参与旅游管理。另外,当地居民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参与有关旅游服务和经营活动等。这种参与方式应以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能力为前提,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等途径,提高社区居民的素质、旅游经营水平和服务技能。同时,当地政府部门也要为社区居民参与旅游经营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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