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欠发达与偏远农村地区宅基地退出机制分析:案例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宅基地论文,偏远论文,欠发达论文,机制论文,案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中国农村宅基地利用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土地闲置浪费(孟祥仲、辛宝海,2006)、居民点无序扩张、侵占耕地严重(姜广辉等,2006)和农村土地管理混乱等(于华江、王瑾,2008)。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长期严重不足导致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恶劣;产业结构调整与城镇化作用下农村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村劳动力流动性增大①;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缺陷;以及由土地投资和用途变更带来非农用地增值等。而这些问题又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在农村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农民居住模式和就业模式发生了变革,对宅基地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在应对土地需求变化的过程中,因缺乏适当的投入、引导、规划与管理,农民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的行为处于一种自发和无序的状态。快速城镇化进程中不断凸显的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土地后备资源匮乏与严峻的粮食安全压力,及不断扩大的城乡生活差距等问题,都使得农村宅基地合理、集约利用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乃至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因此,建立有效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可以为农村发展与土地利用提供一定的空间。
面对当前农村宅基地利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学者提出了宅基地市场化改革(韩康,2008)、城乡住房置换等(吴苓,2007)解决措施,但对于这些措施在广大农村地区的适用性与有效性的分析仍有不足。宏观上看,我国农村地区除少部分因地理位置毗邻城市而直接享受带动发展效应外,大部分仍属于经济欠发达或偏远农村地区。从而,针对这类农村地区的宅基地利用与管理问题的研究更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鉴于此,对该类农村地区宅基地退出机制建立中的困难与机遇进行可行性分析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之一。在本文中,宅基地退出包含三个含义,一是通过村庄整理缩小了居民点土地面积,并将剩余土地复垦为耕地和林地;二是通过农民放弃宅基地和住房,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总规模;三是将宅基地转为其他用途的建设用地,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土地资源。
二、经济欠发达和偏远农村地区宅基地利用案例分析
(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枫香岗乡枫香岗村宅基地利用概况
枫香岗乡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西部澧水北岸,属于湘西地区,距城区12公里。全乡面积34.6平方公里,辖11个村、2个居委会(农业人口占多数),3420户,12681人,民族以汉族和土家族为主。枫香岗乡是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综合开发区,也是永定区的“粮仓”,土地肥沃,粮食作物主要是水稻,经济作物有油菜、桔子、柚子、甘蔗和番薯等。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925元②。枫香岗村共有310多户,1000多人,是枫香岗乡政府所在地,村民以土家族为主,但从生活方式和衣着上看已经完全汉化。笔者2006年到该村进行了调研,并就宅基地问题与村民进行了访谈。经过归纳总结,该村宅基地利用情况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新增居民住房随交通干线延伸。由于村内道路以土路为主,村民出行不便,为享受便利交通,有条件的村民主要选择在道路交通条件好的主干路边新建住宅,居民点沿道路线性扩张。新建宅基地破坏耕地、无序扩张的问题比较突出。受申请新宅基地审批的限制,为了获得路边的土地,村内居民往往采取村民间互换土地的方式,获得毗邻公路的土地作宅基地。一般通过村民私下协议,以地力和农业产值较高的土地换取地理位置较好的土地,有时还会有经济上的差价补偿。而换得土地后,农民仍会在正式的宅基地审批、处理甚至处罚手续完成前维持该耕地的农业用途。由于基本上没有建设用地指标,所以,该村农民通常从申请到批准要等2~3年,同时还要向县乡政府部门缴纳各种费用,费用总额一般在5000元到1万元之间。通常情况下,村委会对村民的换地行为也不会有什么异议。农民在取得公路边的宅基地建房后,都会从事一些服务于沿线交通的小商业经营活动,例如开办食品店、杂货铺、修车店、饭店等。
第二,房屋闲置率高,出售和出租难。为了维持收入,该村几乎每家都有一个或两个家庭成员外出打工。外出打工收入主要用于子女教育和建房。在枫香岗村,几乎每家都有新建的二层楼房。但是,在调查中发现,二层或三层楼房的使用率很低,空闲房屋很多。该村几乎没有外来人口,也没有由其他产业发展带来的房屋租赁或交易的需求,实际上很难将房屋出租出去。
第三,农民对集体土地依赖度高,土地流转受阻。由于受教育水平、经济实力和户口因素等限制,外出打工者基本不可能获得所在城市的城市户口和相应的社会保障,高昂的城市房价和缺少信贷支持也使得他们不能真正将生活完全转移到城市地区。枫香岗村人口外迁率很低,除一人考上大学并留在北京工作外,其他村民基本上农闲时外出打工,农忙时回乡务农。农民对于农业收入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的作用十分突出。这阻碍了宅基地和承包地的流动。
第四,村庄内部基础设施条件恶劣。村内道路皆为土路,生活用水为井水,厕所为简易旱厕,炊事能源以柴草、树枝为主,煤气和电力为辅,没有垃圾收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该村宅基地布局呈自然、不规则分布状态,也使得改善基础设施的成本增大。基础设施条件差导致了双向的负面效果:一方面,村民生产、生活质量低下,更倾向于自发改善生活条件,例如通过“沿路建房”来解决出行难的问题;另一方面,该村缺乏吸引外来人口、投资和产业发展的能力,所以,投入水平低下、缺乏集体经济产业仍是影响该村发展的瓶颈。
(二)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小城子镇小城子村宅基地利用概况
康平县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北部,与内蒙古科沁左翼后旗接壤。康平县辖7个镇、4个乡和4个民族乡,是辽宁省贫困县之一,总人口35.8万人③。小城子镇位于康平县西北部,人口1.46万人,辖10个行政村。主要粮食作物是玉米、小麦、大豆和高粱,林业资源丰富,畜牧业比较发达④。小城子村是小城子镇政府所在地,距康平县城20公里,常住人口2700余人,其中,农业人口2500人,2007年全村人均收入5000元⑤。2005年,该村被沈阳市政府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⑥。2006年,沈阳市提出“一县一业、一村一业”发展战略,小城子村根据本村的自然资源和与内蒙古接壤的有利条件,决定发展家庭养牛业、牲畜交易市场和林下经济。2007年笔者到该村调研,与村党支部书记甄景芳进行了访谈,并入户进行了调查。经过访谈和实地调查,该村宅基地利用情况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宅基地兼具居住和生产功能。小城子村在新农村发展的实践中,以养牛业作为本村致富途径,因此,每个农户在本户宅基地院内都建设了简易养牛棚,使宅基地兼具了居住与生产的双重功能。每户宅基地由住房和庭院两个部分构成,其中,住房一般为正房3间,庭院主要用于养牛棚、少量菜地或辅助住房。通常每户养牛在10头左右,因此,牛棚在庭院里占据了很多的面积,这种生活和生产功能区混杂的现象在该地区很普遍,尽管对农民创收有益,但对农民健康和生活卫生条件造成隐患。
第二,政府提供资金进行村庄整理。2005年,沈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建设农业经济区为产业突破口,把建设“绿色村庄”作为改善农村环境的目标,每年有9000万元用于新农村试点村的改造工作⑦。小城子村作为首批试点村,获得了改造资金。该村提出以家庭养牛业为核心投资改造村庄,利用庭院发展养牛业成为每个农户主要的经济来源,因此,以农户为单元的养殖业成为庭院经济的支柱。小城子村首先利用政府投资辅以部分集体投入,拓宽加固了村庄的主干道和边沟以便于村民将放牧回来的牛群赶回自家牛棚;其次翻建了农户临街院墙,帮助农户新建了牛棚。
第三,气候因素促进宅基地流转。小城子村所处的康平县冬季十分寒冷,年平均气温6.9℃。一月平均气温-13.1℃,最低气温-32℃⑧。在这种气候条件下,如果整个冬天房屋内无人居住,没有生火取暖,房屋外墙十分容易开裂,房屋的使用价值就会大大降低。因此,一旦某户农民打算长期外出打工或者移居,气候原因就迫使他们选择通过村委会将住房卖给本村其他村民或移居到本村的居民。几年来,小城子村共发生宅基地交易2次,并到镇城建所办理了相关手续。这一点与气候温暖的南方农村很不同,在南方,农户举家外出打工数年,但依然可以不把宅基地连同房屋卖掉,回来后经过简单修缮就可以居住。
第四,外出务工者多,但远程务工者少,外出务工者保留宅基地。根据2008年沈阳市发布的《沈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沈阳市去省外从业的农村劳动力占全部外出农村劳动力的7.08%,基本在本县域和省域范围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⑨。同样,该村基本所有农户中都有成员外出务工,但也主要在附近的经济开发区或内蒙古地区,并能当日或几日内往返,只有少数受教育水平较高者或以投亲靠友的形式到距离较远的沿海发达地区打工。东北地区是中国主要的城市带,城市分布较密集、距离较近,辽宁省交通基础设施十分发达、便利,使得外出务工者回乡比较容易,这也是该地区农民主要在省内或本地开发区等务工的原因之一。外出务工人员回乡便利,因而也更倾向于保留其农村宅基地和住房。但是,从外出务工时间上来看,该村外出务工者年均打工时间超过150天,即近50%的时间都在外打工;从打工收入来看,人均打工年收入约6000元,而该镇人均年收入为4500元,可见,外出务工收入已经是农户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三)北京市怀柔区长哨营满族乡七道梁村宅基地利用概况
长哨营满族乡位于北京市怀柔区东北部深山区,距北京城区72公里处,全乡总面积249.4平方公里,林木覆盖率达到80%,辖25个行政村、总人口1.1万⑩,满族人口占到全乡总人口的33.7%(11)。七道梁村户籍人口为312人,共106户,2006年人均纯收入7100元。2005年,该村被列为怀柔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12)。改造前,居民分散居住在三岔口主村和其他两个易受泥石流危害的自然村中,借助泥石流搬迁和生态搬迁的政策,七道梁村通过村庄整理,将三个自然村整合为一个村。这次新农村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360万元。经过改造后,七道梁村成为怀柔区最大的正白旗文化民俗新村,以民俗旅游带动本村经济发展(13)。2007年笔者到该村进行调研,归纳了其宅基地利用的主要特点。
第一,政府财政投资推动地区农村建设。在这次新农村建设中,总投资为1360万元,其中政府投资850万元,农户投资510万元。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兴建蓄水池、自来水管道、泄洪沟、污水处理厂、数字影院、满族文化展室、医疗卫生室、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费用约500万元;另外投资耕地复垦约100万元,补贴农民建设新住房250万元(每户约1万-2.5万元)。农户投资部分主要用于兴建住房、添置液化气、太阳能热水器和冬季取暖设备等,每户约4.8万元。综合政府和农户投资,平均每户投资额达到13.3万元。如果没有政府投资,仅靠人均年收入为7100元的农民是无法实现上述项目的建设,政府财政投资将是该村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第二,通过土地整理实现集约用地。七道梁村通过村庄整理,合并自然村,依据紧凑型村落规划,不仅安置了全部村民,还复垦出耕地80亩,这对于缺少耕地的山区农民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般来讲,山区农村将地势较好的地块主要用作耕地和宅基地,农民常常为了节省更多的耕地,不得不把住房建在容易遭受地质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地区。通过村庄合并与整理,则可以达到耕地增加和居住安全的双重目标。
第三,以宅基地为基础发展地方特色农业经济。七道梁村在新农村改造后,有条件进一步发展新型观光农业,向城市推出以风情民俗、采摘、农村生活体验等为主要内容的满族文化旅游项目。全村共有旅游接待户52户,其中,市级民俗接待户16户,日接待量100人左右(14),并且成立了七道梁村正白旗旅游经济合作社。可以看出,该村宅基地从单一的居住功能过渡到兼具居住和经营的双重功能,宅基地的经济效益大大增加。
三、影响经济欠发达与偏远农村地区农民宅基地退出的因素分析
透过案例分析,本文认为,影响宅基地退出的变量既包括客观主导因素——政府财政投资,也包括农民就业模式、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和农村发展的地区特点等的微观影响因素。
(一)政府财政投资是影响宅基地退出的主要因素
不论是笔者实地考察的案例村庄,还是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都显示出中国经济欠发达与偏远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普遍较低,表现为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恶劣,而人居条件差又进一步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
第一,政府应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投资主体。从投资来源上看,在经济欠发达和偏远农村地区,完全或主要依靠集体或个人资金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是不现实的,政府财政投资是这些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例如七道梁村案例。但是,当前宅基地分布的特点,即村落的无序和散落布局会大大提高基础设施投资的成本,并造成投资的低效,所以,宅基地的集中与规划利用是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率和降低财政压力的前提条件。通过合理村庄规划提高宅基地的集中度和容积率,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水平的主要手段。并且公共基础设施的使用本身也有效率问题,很多设施需要一定的人口基数或使用规模才能保证其运行的最佳投入—收益比,例如污水处理厂、连村自来水厂等。所以,对该类设施的建设应在规划设计阶段放在一个更广的地区范围内加以安排,以此提高投资效率。
第二,政府投资应考虑投资的重点与次序。当前农村已经形成了一种特有的“区位地价”体系,正如沿路建房中的土地串换所体现的。交通条件的改善,使沿路宅基地通过多种经营而产生更大的经济价值。村庄内部、村庄与主干路、村庄与城镇等各点间的交通不便导致村民放弃村庄内部老宅基地(15),甘愿承担因擅自占用耕地缴纳或补交罚款也要将住房建到公路边。可见,在满足农民对基础设施需求的问题上,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投资项目与优先次序。相比之下,在七道梁村改造中,一次性完成几乎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形式是值得商榷的。这尽管彻底改善了一个村的面貌,但同时也面临着一次性投入过大、地区间发展不均衡、发展点不能连成线乃至形成网络、从地区发展的角度衡量实际投资效率低等问题。在有限的投资面前,应从整个地区发展的高度上,科学确定投资建设项目和次序,对一些可以暂缓或等到地区经济发展后可由村集体经济自主投资的项目(例如农民文化中心、数字影院等)可以适当推后实施。经济欠发达和偏远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要避免因“形象、政绩工程”而带来的隐性浪费与低效率建设。
第三,农民自主性投资有利于提高宅基地集约度。政府投入在新农村发展与建设中具有主导和指导作用,这也是“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政策的具体体现,但农村个人与集体的自主性投入也是农村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环,这是针对地方问题、发挥地方优势的最佳途径。自主性投入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人力、物力、财力都可以纳入发展计划中。自主性投资可源于村民自投、小规模集资、土地流转收益、农村小规模贷款等渠道。而在农民与农村集体参与过程中,“集体”与“个人”的经济利益、权利与义务、投入与分配必须清晰明确。
(二)适应宅基地实际需求建立灵活的产权安排,为宅基地退出创造条件
经济欠发达和偏远农村地区因外出务工而造成的宅基地闲置,也是农民在追求较高经济收益目标下理智权衡的结果。从宅基地的实际需求来看,这些打工农民对原宅基地以及住房需求往往是季节性、短期的;更有的农户家庭完全离开了原有村落而迁入城市,他们对于宅基地实体的需求实际上而消失了。后者看重的是土地权利而不是土地本身,更确切地说是土地权利带来的一些收益和将来回乡后的基本生活保障作用。
第一,将土地需求由土地实体利用权利转为土地收益权利。土地需求由土地实体转为土地权利,就使得集中规划、土地整理、联合生产、土地流转这些集约利用土地的技术手段成为可能,也为宅基地的退出创造了条件。对于彻底移居城市的农民,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其土地的部分收益权,维持土地权利作为生活保障的功能,并且保证其土地收益权的继承与转让,可以使这部分农民打消后顾之忧,使完全移交土地经营权给其他农户或集体成为可能。季节性、短期的农民居住需求,往往在部分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人长期外出务工而家里只有少数老幼妇女成员的情况下出现。对于这类情况,集中安排农户居住于容积率较高的住宅,将节约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或安排农业多种经营;并按照原有宅基地的节约比例以股份或面积的形式对收益加以分配;同时,集中居住的标准底线应是能够满足外出务工人员短期回家居住的要求。这样,一方面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土地收益;另一方面解决了集中投资基础设施的成本问题。而对于有条件发展农村特色经营的地区,经营性用地需求应鼓励通过流转或置换的方式在村民内部加以解决;应主要利用现有资源并遵循村庄改造中的总体规划。
第二,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保证农民土地实体需求与土地权利的分离。产权保证是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产的根本,以适应各种集体土地流转形式、土地调整和土地抵押贷款,便于农民获得小额金融贷款和土地收益权的继承。建立相应的仲裁机构并保证其行使仲裁权的有效性,保证仲裁机构的独立职能与地方化设置,使不同程度与层级的争议与纠纷可以在相应的行政或仲裁机构及时高效地解决。这也将大大地促进集体土地产权的安全性,从而保证农民土地实体需求与土地权利的分离。
(三)就业模式改变影响宅基地利用模式
在经济欠发达和偏远农村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现象十分普遍,甚至是整户外出务工。在案例调查村落中,几乎全村所有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打工,由此形成的房屋闲置与空置现象严重,造成宅基地的隐性浪费。同时,不同地区外出务工人员的通勤距离与模式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全国范围看,从“常年在外”到“一日往返”差异很大;不过,在相对较小范围的一个地区内,打工模式还是比较一致的。这样就要求宅基地利用政策改革必须适应这种地区差异。
暂时忽略地理区位差异与交通便利程度的影响,外出务工者对于农村宅基地或房屋的使用需求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时段性、目的性。季节性表现为由于农业耕作特点,农忙与农闲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差异很大,从而宅基地实际需求也出现很大差异;时段性体现为传统节日(例如春节、中秋节等)出于传统风俗习惯而回家乡,进而影响到宅基地的实际需求;目的性表现为不同的外出务工者保留宅基地用途的差异,即单纯的居住目的、基本生活保障目的或经营谋利目的。例如,小城子村外出打工者对于住宅的使用频率依然很高,以基本生活居住用途为主;枫香岗村农民常年在外打工,将宅基地视为生活基本保障;而七道梁村的宅基地经改造后已经具有一定的营利能力。对宅基地利用的不同目的构成了农民对宅基地需求的差异,尽管这些差异的存在增加了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中的困难,但事实上也提供了机制运行的空间,也只有分清这些差异,才能探索合理的退出模式与技术手段。
(四)耕地承包权的流转影响宅基地退出
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也是决定宅基地是否能够退出的主要因素。在目前管理体制下,虽然可以通过外出务工而在城镇就业,但大部分依然不能在城镇定居。农村集体土地尤其是宅基地具有跟户籍挂钩的无偿分配与福利性质,农民视土地为最根本的生活保障,依然有很强的依赖性。对于经济欠发达和偏远农村地区的宅基地,由于区位不利和外来需求不足,空闲宅基地流转缺乏动力和政策支持。而解决该问题必然需要长期、多方面的社会制度改革加以配合,单纯的集体土地制度改革不足以打破农民对于土地的实体性依赖。
宅基地退出的主要目标涵盖增加耕地资源、提高劳动效率和增加农民收入。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农业劳动生产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会有更多的劳动力脱离农业。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耕作模式因面临发展瓶颈,直观表现为农业缺乏规模效应、农户个体对市场应变与竞价能力差以及农业科学技术普及缓慢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困难。从收入构成来看,尽管农业收入普遍较低,但农民依然不愿放弃其农业收入,即对于承包耕地的依赖程度仍较高。即便是通过宅基地退出机制能够增加耕地,但只能解决很小一部分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从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改革和提高劳动效率角度来看,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也要求更多劳动力从农业中析出,同时意味着剩余劳动力必须同实际农业耕作经营脱离,让耕地在经营使用上更加集中。转让土地使用权但保留合理的收益权,以此来实现农民作为耕地承包者或产权持有者的应有权利。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农民的“产权收入”,进而降低农民对耕地本身的依赖程度。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和偏远农村地区,宅基地本身的创收和经营能力很差,而通过提高农业生产率和承包地流转,可以让农民在外出务工时有一定的保障性收入,避免因农忙返乡而影响工作的稳定性等问题,提高他们在城镇长时间工作与生活的能力,并相应地促进宅基地的顺利退出。所以,宅基地退出与耕地承包权流转和农业生产具有很大的关联性。
(五)宅基地退出与保护和发展农村特色
宅基地退出实际上是一个综合的土地整理工程,包括村庄更新、耕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自然环境重建与保育,以及工程的设计、规划和实施等内容。中国复杂的地理、社会环境下还存在着地貌、气候、民族、文化、传统和历史等因素造成的差异,并体现在作为农村社会载体的宅基地利用特点中。因此,宅基地退出机制必须尊重不同地区自身的特点,并因地制宜地开展。
目前,中国各地区普遍开展了新农村建设试点项目,这些项目获得来自各级政府的财政资助。但一些投资项目却成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例如,某些集中居住项目中,建设“农民上楼”、“欧式村”,尽管提高了农村宅基地的容积率和利用效率,但忽视了农业耕作与农村居住特点、特定的邻里文化。而部分农村改造项目制造了新的不便条件,出现农民坐班车种地、欧式小楼养猪、农户家庭被迫改变传统交流模式等不合理现象。在规划设计上政府、专家与学者作为外来者不能真正了解地区特色,却成为规划设计的主导力量,农民的意愿往往被忽视,使农村地区丧失了其特有的面貌和历史传承。同时,在耕地复垦与建设用地整理中,也存在过分追求新增耕地数量而忽视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环境的和谐与保育的现象。
当前提出的城乡统筹发展的前景是城乡生活的融合与配合,而农村地区的自然环境、民俗风情、文化与历史遗产是有别于城市的无形资产,同时也是吸引城市人口到农村消费、生活的重要诱因。经济欠发达和偏远农村地区,恰好是较少受城市文化影响而更完整地保留原有农村风貌的地区,无论从农村经济还是社会发展的角度都是值得利用的资源。在设计与规划中,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代表表达意愿,而外聘专家的作用主要在项目实现与施工等技术层面;在具体施工阶段,村民被指派或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自己建设家园。富有传统特色和浓郁乡村风情的村庄吸引着大量的城市人口在节假日期间到这里度假、休闲和体验农村生活。从七道梁村的发展模式中可以看到,保留传统和乡村文化为地区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
四、结语
本文将经济欠发达和偏远农村地区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建立问题放在新农村建设的视野下,分别从基础设施投入、农民就业模式、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农村发展特色和集体土地产权安排的角度加以分析。研究结论说明,在该类地区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是可能的,但同时面临困难和限制条件。宏观上,基础设施的投入和集体土地产权设置是迎合农村发展需求的关键前提条件,也是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基础;微观上,特定地区的农民就业模式、对土地因素依赖程度、农村特色会直接影响宅基地退出机制的适用性和效率,同时也是决定地区农村发展模式的关键因素。在制定和执行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的相关政策的过程中,政府的主导与指导起核心作用,但必须充分重视、调动和发挥农民的自发、自主、自立作用,必须保证地方有足够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将责任与权力分配于执行最有效的层级。
注释:
① 根据2008年2月发布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06年,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1.3亿人。其中,男性劳动力占64%;女性劳动力占36%。
② 资料来源: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政府网站(http://www.zjjyd.gov.cn)。
③ 资料来源:康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kangping.gov.cn)。
④ 资料来源:康平县人民政府小城子镇网(http://kpxxczz.kangping.gov.cn)。
⑤ 资料来源:康平县人民政府小城子镇网(http://kpxxczz.kangping.gov.cn)。
⑥ 资料来源:《康平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康平县林业局网站(http://www.df.ln.gov.cn)。
⑦ 资料来源: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网(http://www.synw.gov.cn)。
⑧ 资料来源:联合网(http://trip.ungou.com)。
⑨ 资料来源:沈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enyang.gov.cn)。
⑩ 资料来源:怀柔科技网(http://www.hrkj.gov.cn)。
(11) 资料来源:怀柔旅游信息网(http://www.hrly.com.cn)。
(12) 资料来源:怀柔区农业信息网(http://www.hr221.gov.cn)。
(13) 资料来源:北京乡村旅游网(http://ly.bjnw.gov.cn)。
(14) 资料来源:怀柔旅游信息网(http://www.hrly.com.cn)。
(15) 根据2008年2月发布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国只有38.3%的村庄实现了村内柏油和水泥路面。
标签:宅基地论文; 农民论文; 农村宅基地论文; 村庄规划论文; 农村人口论文; 农村论文; 农村基础设施论文; 人口问题论文; 农业发展论文; 三农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