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理论:从革命到建设的根本转变--论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在党的十六大上的继承和展示_价值理论论文

价值理论:从革命到建设的根本转变--论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在党的十六大上的继承和展示_价值理论论文

价值理论:从革命到建设的根本转轨——论中共十六大对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继承和发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论文,价值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中共论文,十六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14.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326(2004)05-0035-04

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这个报告中再无“劳动价值论”字样。的确,市场经济作为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方式的确立,中国建设事业对资源效用重要性的突现,当代中国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方针的实施,全球自然资源的价格化,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环境价值和资源稀缺性的极端强调,等等,迫使我们反思传统政治经济学把“劳动价值论(以下简称“劳价论”)一元论”视作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正宗”的问题。一方面,这种一元论,实际是对马恩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价值理论的误解,亟待拨乱反正;另一方面,反思应被提到经济哲学层面,因为作为经济学前提的价值理论首先是价值哲学问题,纯粹经济学自身对它无能为力。

“劳动价值论一元论”实际上是对马恩的误解

马恩的价值理论以唯物史观为基础,首先必然突现生产力的决定性,不可能只注目生产关系而完全不管生产力发展及表征它的使用价值即财富增加。须知,马恩整个著述对资本主义的批判,首先均以生产力发展的名义展开。生产力标准是马恩全部理论的最高尺度。而在价值理论中体现生产力标准,在客体方面,首先只能认定使用价值或财富的增扩是决定因素。如果在唯物史观为指导的价值理论体系中,完全放弃对生产力决定性以及体现它的使用价值或财富增扩决定意义的思考,只讲生产关系决定性,显然是不可思议的,荒唐的。而“劳价论一元论”正是这种价值理论,悖于生产力决定性原理。

“劳价论一元论”者最爱征引《资本论》第1卷第1章,其实,这种征引往往是以无视马克思本人的许多明确论断为前提的,不足为凭。正是在《资本论》的开头,马克思首先讲了劳动二重性,包括明确界说价值理论中的生产力本义:“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它事实上只决定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的效率”[1]P59。在这里,马克思直接把作为历史决定因素的生产力与价值理论中的劳动生产率链接在一起。接着,马克思写道:“有用劳动成为较富或较贫的产品源泉与有用劳动的生产力的提高或下降成正比”[1]P59。显然,在《资本论》一开头的价值理论中,有用的具体劳动,作为财富或使用价值的真正创造者,本身就是生产力;在这个意义上,正比例于生产力发展的使用价值的增扩本身就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标志。马克思正是根据这种思路。在第1章中还明确说,使用价值是价值的“本质上的规定”[1]P93-94,交换价值只是价值的“表现形式”[1]P51,或曰“价值形式”[1]P54。一个多世纪以来,“劳价论一元论”者刻意回避《资本论》关于使用价值及价值的本质规定的根本见解,把价值的形式误看成价值的本质和决定者,是不应当的。后来,在《资本论》第3卷中,马克思又写道:“社会劳动生产力”“和一定量劳动所推动的生产资料量成正比”,“和推动一定量生产资料所必需的劳动量成反比”[2]P83。第4卷则进一步认定:在价值理论中,唯物史观所说“生产力”即“所生产的使用价值量与所使用的劳动之比”[3]P126。

仔细阅读可知,《资本论》实际确立了如下价值公式及其等价变形:

价值即劳动生产力(率)=一定劳动时间内所生产的使用价值量(效用量)/生产该使用价值(或效用)花费的劳动时间

这一价值公式实际是在生产力,使用价值、劳动时间三者的动态关系结构中,表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导下的价值理论的。

恩格斯对《资本论》的这一价值公式更是再三促成和大力宣传。早在1844年,恩格斯已经明确说过:“价值是生产费用(此处实指劳动价值—引者)对效用的关系”[4]P605。这一说法实际预示了上述公式。马克思当时极欣赏这一价值界说并加摘录[5]P3,孕成了《资本论》价值理论。后来,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又指出:价值即“对效用和劳动花费的衡量”,“这一点我在1844年已经说过”,《资本论》是对它的“科学论证”[6]P305。恩格斯对《资本论》价值理论的这一科学界说和宣传,也是上列价值公式成立的最权威根据。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是综合衡量使用价值和劳动价值比率的“生产力价值论”。它是唯物史观生产力决定性原理的必然表现。而《资本论》第1卷的“劳价论”,则是“生产力价值论”在生产力水平和效用既定的条件下,使价值仅取决于劳动时间的一个支论。马克思自己对此已经有明确表述:“如果劳动生产率已定,也就是说,如果劳动在一定时间内所能提供的使用价值量已定,那么,劳动保存的已有价值的量就完全取决于劳动自身持续的时间。”[7]P142整个《资本论》第1卷事实上也是以此种假定为根基的。其目的不在于全面解剖市场经济,而在于为剩余价值论提供前提,号召展开阶级斗争。可以说,《资本论》中的“劳价论”,是为阶级斗争服务的价值论,它天然地与阶级斗争联为一体。

《资本论》第1卷中的劳价论,之所以是为阶级斗争服务的价值论,乃是因为,它只根植于平等尺度,舍弃了效率尺度。对此,马克思明确说,这种劳价论“只有在人类平等概念已经成为国民的牢固的成见的时候,才能揭示出来”[1]P175。这就意味着,这种劳价论是以平等为唯一判据的;它舍弃了对生产力和使用价值以及劳动效率的谋虑,因而并不能为资源优化配置提供分析工具。任何为资源配置优化服务的价值理论,都应当在首先注目使用价值的条件下,倾力思考劳动效率的提升,效用配置的最大化。劳价论恰恰不是这样,它只是面对当年的两极分化,以平等为号召,鼓动工人阶级夺权的一种价值论。

由于劳价论在市场之外设定商品的价值,所以它也是计划经济的价值论根据。

考茨基、布哈林和前苏联理论界在阶级斗争第一的思想支配下,把劳价论一元化,绝对化,据以推行计划经济,甚至完全否定生产力价值论,显然错误。

目前,“劳价论一元论”已不能说明和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哲学中的价值理论,应从“革命”转向“建设”,包括它首先应回归马恩,力求体现生产力标准,突现使用价值增扩,突现财富尺度。中共十六大报告中的价值理论正是如此。它提出在“尊重劳动”的同时,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种“创造”,以及“知识”、“人才”,首先包括对使用价值的创造,而不只是对交换价值的创造)。注目于“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首先是让劳动和劳动之外的一切生产要素作为价值创造者的地位和作用被充分肯定),要求“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等等。正是在这里,作为社会财富和民众富裕幸福水平提升首要标尺的使用价值增扩或效用增扩,被提到了十分突出的决定性的地位。马恩的生产力价值论被恢复了本相,并被大大展开发挥了。其中包括,十六大根据时代主题的巨大变化,不再象当年马克思《资本论》那样,把主要精力用于揭示剩余价值产生的奥秘并号召展开阶级斗争,而是重申包括六个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中国“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节”,要鼓励先富者“积极创造社会财富”(当然不是不顾时代巨变再用劳价论一元论及剩余价值理论否定他们创造社会财富),等等。十分显然,面对十六大这种专心致志搞建设的价值取向,继续无视社会财富(使用价值)增加的决定性意义,继续坚持只从劳价论出发演绎剩余价值理论,甚至不顾具体社会条件巨变而机械照搬当年《资本论》关于“剥夺剥夺者”的号召,当然是错误的(参见拙文《生产力价值论及其发展——论中共十六大报告对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继承和发挥》,《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2003年第4期全文转载)。

破除“劳动价值论一元论”误解后的若干推论

(一)在当前中国理论界,除了一少部分学者仍然坚持旧的“劳价论一元论”外,不少论者提出应扩大“劳动”的外延,用新的“劳价论一元论”应变,形成某种“主流”态势,名家云集。严格地说,这些论者只不过是在新形势下重蹈当年李嘉图学派的覆辙,最终走向理论混乱是必然的。因为,此种思路仍否认价值决定中的使用价值主侧面,无法科学地说明中国人求富的活动,包括根本无法说明《资本论》曾提出的“资本生产力”问题[8]P209,以及按要素(如资本)分配的合理性。仅仅用私有权来解释按资本贡献分配,是片面的。至少因为,《资本论》对“资本”及“资本生产力”的分析,也并不是只求助于私有权,而首先是立基于价值理论(按劳价论一元论总框架,无论怎样扩大“劳动”外延,“资本”也不能变成劳动,“资本生产力”成了怪论。但按“生产力价值论”,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也是一种生产力,它的生产关系侧度不能被无限放大;目前,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首先是作为生产力存在的)。如果只求助于私有权解释一切,那不是公然导向作为上层建筑的“所有权决定论”,又是什么?真要所有权决定一切,价值理论无所谓,那么,《资本论》的一整套价值理论就完全成了多余,这能令人信服吗?更何况,目前只扩大“劳动”外延的思路,也无法面对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源的严重稀缺和生态环境价值的空前凸现,故还是应以回归马恩生产力价值论并发展之为宜。

(二)《资本论》对生产力价值论的展述,是按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实施的。如果说,第1卷着重展开的劳价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只是一种“抽象”,那么,在第3卷中被二重化了的价值概念,即兼容“社会效用”(实即社会性使用价值)和“劳动时间价值”的“价值规律”,则是关于现实价值即价格的“具体”。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和反马克思主义者均未准确理解《资本论》的这种表述方法,集中表现为把第1卷的抽象价值论即劳价论看成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全部,或者赞成它并“捍卫”它,或者批评它并要摧毁它,形成了关于第1卷和第3卷彼此矛盾的问题或“转型问题”的百年论战,其中大量地充斥着擅长形式逻辑的西方学者的数学公式和形式逻辑推导,掩盖着他们对“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历史—辩证方法的隔膜,至今战火未熄。实际双方均陷入“误区”(参见拙文《不能把马恩局限于“劳动价值论一元论”》,《财经问题研究》2002年第9期)。起码因为,只求助于形式逻辑和数学公式的论者,根本无缘理解和把握“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辩证法;两者根本“不可通约”,怎能用其中一个判定另一个?至今中国还有论者(如白暴力先生)仍在继续进行这种形式逻辑—数字论战,我看“熄火”可矣。

最近,在再次读《资本论》第3卷时,我又一次注意到其作者曾明确指出:“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此指劳动价值—引者)或接近它们的价值进行的交换,比那种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所要求的发展阶段要低得多。而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则需要资本主义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2]P197-198。可以认为,《资本论》从第1卷主要展述劳价论,上升到第3卷展开现实的具体的生产价格论,以体现生产力价值论,正是把这种历史进程浓缩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辩证逻辑方法之中的结果。恩格斯在第3卷最后的《增补》中引述了马克思这一段话,并以很大篇幅说明,第1卷所说的商品按劳动价值交换,仅仅适用于15世纪以前的简单商品经济社会;它并不适用于发达的市场经济[2]P015-1019。可以认为,这也是晚年恩格斯向“劳价论一元论”的致命一击。面对马恩的这些说明,仍然还要把他们的价值理论曲说为“劳价论一元论”,确乎有点强加于人的味道。

(三)中国理论经济学界近十几年围绕劳价论展开的论战中的两极,被浓缩在近年卫兴华先生和晏智杰先生至今犹烈的争论之中。在我看,双方都把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误读为“劳价论一元论”,分歧只在一个要“捍卫”,另一个要否定。这只不过是国外论战在国内的一次重演而已,新意不多(当然,无可否认,晏先生在否定“劳价论一元论”中,表现出了很大的理论勇气,也确实抓住了一元论者的若干致命要害,如指出把“劳动”概念扩大的当代中国一元论者,实际犯着当年李嘉图学派解体前犯过的同样逻辑错误,等等。有的一元论者以“大帽子”相扣,甚至出言不逊,是不妥的(我至今敬重晏先生的理论勇气),“熄火”可矣。

我劝双方先认真想一个问题:主张生产力决定性的马克思,在价值理论中可能不可能只讲生产关系而舍弃生产力决定性,以及表征它的使用价值和劳动生产率问题?

坦率地说,我看中国的许多理论经济学家都面临着再念唯物史观的严重任务,过去的名声和职衔都不是回避此一学习的借口。

(四)本来,关于劳价论的争论,首先是一个典型的经济哲学问题,经济哲学研究者应有所贡献。在这方面,不少论者在破除“劳价论一元论”的误解上,也作出了贡献。但也有论者囿于传统成见,提出了一些令人颇感意外的看法。

作为有别于“京派”的“南派”代表人物之一,张一兵先生的经济哲学研究颇有深度广度,书很耐读。但他在《回到马克思》一书中,在正确地恢复马恩哲学本相的同时,却坚持“劳价论一元论”。据说,“马克思发现,如果从广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客观向度)出发,实际上无法真正超越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也无法彻底揭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于是,马克思进而从“主体向度”出发,或曰只注目于生产关系,形成了“狭义历史唯物主义”,从而揭示了商品拜物教,超越了资产阶级理论[9]P600-601。

在这里,关于广义唯物史观“无法超越”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定论,发人深省。看来,把马恩的历史观误解为只讲生产关系的传统旧思路,在这里获得了最新形式的重申。面对这种误解,可以说,在价值理论研究中强调贯彻生产力决定性原理,绝非无的放矢。张先生的“狭义历史唯物主义”论还以自己特定的论断形态,透露出绝对对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所谓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论者,必然要淡化乃至摒弃生产力决定性原理,因为后者在一定意义上体现着双方的某些共同点(参见拙文《只有走出“劳价论一元论”,才能“善待”西方经济学》,《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这一学术个案提示着我们:在当代中国,要在经济哲学层面上坚持“劳价论一元论”,实际上只能以否定或淡化生产力决定性原理为唯一哲学通道。但不管这种否定和淡化以什么形式出现,在我看,都是“误区”。至于我国哲学界在从“辩证唯物主义”推出“历史唯物主义”的传统模式下,价值哲学主流往往只在传统认识论的层面上从抽象主客体关系出发而淡化唯物史观,在经济哲学价值理论方面可用成果的确不多。此局面亟待改变,包括应重申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独特性的界说。

(五)恩格斯曾把作为西方经济学基础的效用价值论(以下简称“效价论”)称为“使用价值论”[2]P14。在马恩生产力价值论总框架中,如果说,《资本论》在某些限定下暂不论资源优化配置问题,着重于对价值的生产关系侧度的分析,其真理性不可否定,那么,西方使用价值论经济学对价值的效用侧度(微观财富侧度,即微观生产力侧度)的分析,也含有一定的合理因素,未可全否。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哲学应当立基于当代市场经济新实践,以整合二者,发展马恩生产力价值论。当然,西方用“效价论一元论”一概否定劳价论和剩余价值论,包括几乎所育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基本如此,也是片面的。

(六)劳价论一元论的始作俑者实际是考茨基(参见拙文《“劳动价值论一元论”源自考茨基对马恩的误解——对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演变史的非主流性考察》,《东方论坛》2002年第5期)。它在前苏联的始作俑者之一是布哈林(见其《食利者政治经济学》一书),上世纪初在反对伯恩斯坦时,列宁在价值理论方面支持考氏,也形成失误。由以衍变出的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价值理论总框架今天应被扬弃。

(七)邓小平同志的“生产力标准”必然指向生产力价值论。1978年,他亲笔写下了并重价值法则和供求关系的论点[10]P28-32,其实是回归马恩(参见拙文《邓小平的价值理论:并重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社会科学辑刊》1999年第3期)。邓小平价值理论的特征是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实践思考问题,其结论实际是继承和发挥马恩生产力价值论的一大理论贡献。党的十六大报告以更新的实践之上的理论进一步完善了它,把它推向新境界。我深信,中国当代经济学和经济哲学研究,只有真正坚持生产力标准和生产力价值论,才能有效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只限于重达劳价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毫无前途。

对生产力价值论的复原,以及对邓小平理论及中共十六大报告价值理论的展开,不仅可为中国当前改革提供深层理论支持,而且可为建立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导的当代社会主义经济哲学及政治经济学理论基础框架提供一种最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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