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营业税改增值税是国家宏观调控重大举措,目的是进一步完善税制,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避免企业重复征税。国家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是要减轻建筑企业税负,从而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基于建筑业的特征,在营改增的财税政策转变环境下,给建筑企业带来诸多影响。基于此,本文概述了营改增,探讨分析了营改增实施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其控制,并论述了营改增实施后的建筑工程造价处理。
关键词:营改增;实施;建筑企业;影响;控制;工程造价处理
1 营改增的概述
营改增税制主要是指针对传统所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过去增值税和营业税两大税种并存,作为地方主要税种的营业税不存在成本抵扣问题,造成增值税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不配比,重复征税问题比较严重,营改增实施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重复收税。
2 营改增实施对建筑企业的主要影响及其控制措施
2.1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1)对建筑企业资金的影响。建筑企业全面实施营改增后,不再按照代扣代缴营业税的方式缴纳税款,而是由建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按照当期的验工计价来确认缴纳的增值税。在税款的实际缴纳过程中,若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不能按时支付,或出现拖延的情况,必然会加大建筑企业资金压力。并且营改增使得建筑企业为获取进项税专用发票,实现足额抵扣税款的目的,而不得不使用现金购买原材料等,这导致企业现金快速流出,加大了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压力。(2)对建筑企业盈利的影响。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但是以下几点值得注意。首先是收入指标的下降。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是需要扣除的,在确认收入的时候收入指标有所下降,因此需要价税分离。其次是实际收入有所减少。营改增在试点之后出现了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使获得了增值税发票也无法进行相应的抵扣现象。因此,建筑企业在保持原先的服务价格不变的情况下,需要自行承担这部分税负,从而导致实际收入减少。最后,由于很多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涉及的范围较广,并且很多建筑企业都是以总部的名义进行投标并以总部的名义获得中标权,许多项目在中标之后都是由下属分公司进行经营。因此,在营改增实施之前,总部可以替下属单位进行代扣代缴营业税,但是实施税制改革之后,企业销项发票和进项发票的主体发生不一致情况,无法进行代缴代扣。(3)对建筑企业中的人工费用影响。建筑企业中的人工成本支出是企业支出中的重要项目,并占据着总成本相当大的比重。然而,人工费用不能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人工费不在费用的抵扣范围之内,不能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进而加大了企业成本,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利于建筑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4)对建筑企业无法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影响。建筑企业支付给农民的征地拆迁费、拆迁补偿费等较大的金额,因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征地拆迁费不能扣除进项税额。建筑企业只能将这些巨额的拆迁费计入建筑施工的总成本中,这必然加大企业的税收负担。另外,在一些工程项目较偏远的地方,建筑企业的供应商多是一些小规模纳税人,在提供的砂土、石料等原材料中,供应商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进项税额无法扣除。
2.2营改增实施对建筑企业影响的控制措施。(1)严格现金管理。建筑企业一旦现金流出现问题,就会使企业陷入困境,甚至面临破产的威胁。因此建筑企业要加强企业内部的现金管理,及时收回应收账款,控制好采购原材料等物资的现金流出,并对企业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避免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要列明付款期限,若出现恶意逾期付款、违约付款等情况,要加大惩治力度,确保资金的及时回笼。(2)提高技术水平。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建筑企业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力在整个企业中的占比很大,其人工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份额比较高。若依据现行的税法规定,人工费用不属于增值税的抵扣范围。所以,为了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支出,可通过转变企业生产经营模式,将先进的机器设备和生产流水线等固定资产设备引进建筑施工生产中,以减少劳动力使用量,使企业由劳动密集型转变为技术密集型,从而提高建筑企业的工作效率,增加进项税抵扣额度,减少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3)合理筹划税收。营改增实施后的建筑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从进项税额的最大化抵扣、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适用税率等方面进行考虑,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例如:对于绿化、护坡等施工项目,特别是对于一些进行税额严重缺乏的项目,若符合条件,可成立专项分支机构,以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纳税申报。此外,在施工过程中,可以适当调整用工方式,采用劳务外包等方式,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进项税抵扣额度。
3 营改增实施后的建筑工程造价处理分析
结合建筑业计价规则,营改增实施后的建筑工程费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材料费、人工费、施工机具费、管理费等组成。(1)材料费。材料价格组成内容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其中材料原价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扣减。运杂费以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使用税率11%扣减。运输过程所发生损耗增加费,以运输损耗率计算,随材料原价和运杂费扣减而扣减。(2)人工费。人工单价的组成内容是工资,一般没有进项税额,不需要调整。(3)施工机具费。施工机具包括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施工机械单价由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车船税费组成;仪器仪表单价由工程使用仪器仪表摊销费和维修费两部分构成。折旧费以购进货物使用的税率17%抵减。大修费以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17%抵减。经常修理费,考虑部分外修和购买零配件费用,以接受修理修配劳务和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17%抵减。安拆费按自行按拆考虑,一般不予抵减。场外运输费以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税率11%抵减。人工费组成内容为工资总额,不予抵减。燃料动力费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相应税率或征收率抵减。(4)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包括很多项目。其中办公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等四项内容所包含的进项税额应予以扣除,其他项内容不做调整。办公费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相应税率扣减,接受增值电信服务适用的税率6%,其他一般为17%。固定资产使用费除房屋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不予扣减外,设备、仪器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以购进货物或接受修理修配劳务和租赁有形动产服务适用的税率扣减,均为17%。工具用具使用费以购进货物或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扣减,均为17%。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企业在面对营改增对企业运营带来影响时,应当及时制定相应措施。并且为了提高建筑工程在新税制下的经济效益,在国家营改增制度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建筑企业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合理运用营改增相关规定,从而实现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周洪斌.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与对策分析[J].会计师,2015(13)
[3]谢世伟.“营改增”后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J].财会学习,2016(20)
[4]赵翠翠.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J].装饰装修天地,2017(11)
论文作者:云艺1,严路长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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