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观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地位之我见_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

社会主义社会观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地位之我见_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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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1)02-0082-06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社会性质及其科学名称,在开头几年叫新民主主义社会,1953年起称为过渡时期,1956年开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80年代又把50年代中期以后的中国社会叫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们的各自含义如何?划分的依据是什么?相互关系又是怎样的?下面仅就社会主义社会的概念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地位,谈一点不成熟的看法。

必须把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科学预见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或列宁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同20世纪出现的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加以区别。原苏联和中国所建立的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见的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即马克思所讲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列宁所讲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实际上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经济落后国家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以后,首先要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上赶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因此需要有一个很长的过渡时期。

马克思恩格斯著作里提出的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包括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或列宁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一种科学预见的、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有待通过共产主义革命加以实现的未来的社会形态,可以把它叫做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20世纪,苏联在1936年宣布已经基本实现的、建立了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在1956年宣布已经基本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人民民主国家后来宣布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是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绝不应该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预见的理想社会主义社会,同后来在苏联、中国建立的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加以等同。

马克思恩格斯科学预见的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包括它的第一阶段或列宁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是有质的规定性的,其标准是很高的。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五个时代或五种社会形态,是一个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演进的序列,最后的共产主义社会(包括它的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紧随其后的并比它更高级的社会形态。高在哪里?应该说,整个社会结构,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共产主义社会(包括它的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要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第一,生产力发展水平,产品和财富的丰裕程度,要大大高于资本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曾经用这样一些简单的语言来描述共产主义,说它是“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说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规模将十分宏伟,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相形之下资本主义生产将显得非常渺小。第二,生产关系和所有制的形式要高于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私有制将被消灭,“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或“社会所有制”。第三,政治关系以至全部社会关系也高于资本主义。彻底消灭了阶级和阶级对立,同时消除了旧分工,每个人都得到解放和全面发展,成为自然界和社会的真正主人。在这三条中,最重要的是生产力发展水平要高于资本主义。因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它决定人们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以至全部社会关系的形式和发展水平。生产关系等等的形式在某种条件下可以被人为地错误地改变或拔高,而生产力是一种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物质力量,只能按客观经济规律发展,想主观地实现“大跃进”、短期内“赶超”等等是行不通的。

20世纪在不少国家出现的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同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最重要的差距就在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大大低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包括它的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应该达到的水平—比资本主义更高的水平。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设想是对的,如果新的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于资本主义,那么它怎么战胜和代替旧的资本主义社会,它怎么显示比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在苏联和中国宣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标志是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的改变,即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和剥削阶级被消灭,而不是像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主张的那样,要以生产力发展水平为首要标志,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全面情况为综合标志。俄国在十月革命前资本主义虽然有一定发展,但跟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仍然算是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农业国家。它在1936年宣布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但其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国在全国解放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很不发达,更是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农业国家。全国解放后,1956年宣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后,经过20多年的建设,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人口多、底子薄弱的经济文化落后状况。尽管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一直比较高,但在70年代末,人均GDP却居世界后列,不足300美元;到1999年,人均GDP才接近800美元,只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1/20-1/30,甚至1/40,同时也落后于亚洲许多发展中国家。原来苏联和今日中国的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已经达到的发展水平,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应该达到的标准相距实在太远了,原来苏联和今日中国的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邓小平在80年代中期会见外国客人时曾经说过: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以后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现在我们正在向这个路上走。(注: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邓小平说我国现在还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是对我国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最准确的诠释,指出了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同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差距。

由此可见,要实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科学预见的理想和社会主义社会,就要消除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和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差距,把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提高到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应该具备的水平。历史造就的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都出现于原来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其生产力发展水平大大落后于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些社会主义国家要达到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首先要消除它们和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差距,这就需要有一个改变经济文化落后状态,赶超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阶段。只有赶上并超过了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才能说我们真的搞了社会主义并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因此,经济发达国家和经济落后国家取得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在运用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理论时应该有所不同。在经济发达国家,过渡时期的历史任务就是克服旧社会在各方面的痕迹,为新社会的发展创造必要条件。而在经济落后国家,过渡时期的历史任务则更繁重更艰巨,除一切国家都需要解决的共同任务外,还多了一项任务,那就是赶超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力发展达到的水平。这样一来,经济落后国家的过渡时期要更长,在中国可能需要一个比百年还长的历史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像中国这样的经济落后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后的起始的和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是它们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和赶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阶段。实际上,它就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称的过渡时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起点,我国即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定位。

马克思首先提出来的过渡时期,是指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由前者转变为后者的时期。列宁讲过渡时期,有时说是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的时期,有时则是说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时期。后来人们通常把从无产阶级取得革命胜利并掌握政权开始,到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间的一段时期叫过渡时期。例如,俄国从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开始,到1936年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完成、宣布基本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之间的19年,算作过渡时期;中国从1949年民主革命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始,到1956年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间的7年,称作过渡时期,它在建国后开头几年则叫做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概念是中国共产党提出来的,用来指称从50年代中期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开始,到21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之间的历史阶段。按照这样的定义,在中国,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性质上不同的、一先一后的两个不同历史时期。这种看法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有些问题需要澄清。

首先来比较中国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经济特点。我国从1949年开始的过渡时期至少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在国家政权方面,中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通过民主革命阶段的长期武装斗争夺取了国家政权,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临时宪法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第二,在经济构成方面,《共同纲领》规定我国有五种经济成分,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使用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它们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第三,在社会生产力方面,解放前的旧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文化落后,生产力低下,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现代工业占10%,个体农业手工业占90%。到1956年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下这几个特点并没有显著变化:(1)在国家政权性质方面,现行宪法虽然把原来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改称社会主义国家,但其内容并没有变化,仍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2)在经济构成或所有制结构方面,党的十五大规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种所有制结构同过渡时期开始时并没有本质区别。发生变化的是在经济体制方面,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改革和探索,逐步把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前这种经济体制还不成熟,需要逐步使之完善、成熟。(3)在社会生产力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社会主义的不发达阶段。我国从50年代中期开始到现在虽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社会经济总量的许多指标居世界各国前列,但人均量的许多指标仍居各国后列,总的来说,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

其次再来比较中国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来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有两个方面:“一化”即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三大改造”即逐步实现国家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这两个任务完成情况如何呢?第一个任务,经过建国开头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我国的经济建设虽然取得很大成就,但只不过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离实现工业化还很远。当时曾经预计,即使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工业化也只是打下了一个基础。第一个任务通过“三大改造”也确实基本上完成了。但是现在回过头来看,那时的“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即生产关系的变革,并不符合当时以至现在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实际上超越了发展阶段。从一个较长时期看,这种生产关系的变革并没有带来我国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不得不退回来再搞多种所有制经济长期并存和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任务,简单说来就是“一个中心”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目标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在初级阶段尤其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摆在首要地位,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还从九个方面具体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总的说就是从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以达到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值得注意的是,在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的政治报告中都没有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有所有制结构以后将会发生什么变化,再没有重提过渡时期曾经提出要逐步实现对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和使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社会唯一的经济基础的任务。

从以上比较分析中得出两点认识:

第一,在我国,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共同的特点和任务,因此它们在性质上是相近或相同的。关于过渡时期的性质,它属于哪个社会形态,马克思未予明确,列宁则说过渡时期兼有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在经济上既有资本主义也有社会主义的成分、部分和因素。所以,过渡时期的社会性质问题,在理论上并未解决。我认为,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五种社会形态学说,在资本主义社会被消灭之后应是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它的第一阶段),二者之间并没有另外一种或什么也不是的社会形态。从中国实际情况来看,决定过渡时期性质的基本因素有两个:一是政权的性质。由于1949年民主革命的胜利,无产阶级已经掌握了政权。政权的无产阶级性质对于中国社会发展的走向和社会主义前途具有决定性意义。二是生产关系的性质。由于革命胜利后立即没收了帝国主义资本和官僚资本,国家迅速掌握了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部门,例如钢铁、煤炭、电力、机器制造等重工业的大多数企业,铁路、公路、航运等交通运输业的全部或大多数企业,以及银行、邮电、对外贸易的整个部门,它们都变成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民经济领导成分的国营经济,从而成为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强大经济基础。到1952年,在工业总产值中,国营工业占56%,国家资本主义工业占26.9%,二者合计占82.9%;在商业批发总额中,国营商业占60.5%;在商业零售总额中,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占42.6%;至于在银行、铁路、邮电、外贸等行业中,国营经济占的比重则更高甚至是全部。正是由于这两条——政权的无产阶级性质和国营经济的领导、主体地位,决定我国的过渡时期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应该归入社会主义社会范畴。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毋庸多说,这个提法本身已经指明它的社会主义性质,只不过是它的起始阶段。

由此可见,我国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具有相同的政治经济特点和共同任务,从而具有相同的社会主义性质。由此推论,过渡时期就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过渡时期。有人可能不赞成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等同于过渡时期。对此需要明确以下几点:首先,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见的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而是经济落后国家通过革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后的起始的和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和赶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阶段;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和不发达的社会主义,或者说是从不够格的、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向够格的、发达的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其次,最根本的一条,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基本特点既有社会主义经济也有资本主义经济的情况,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没有根本改变。也就是说,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过渡时期的基本特点,原先过渡时期的任务还需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完成。因此,马克思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理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具有很大的适用性。或者说,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毋宁说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

第二,在我国,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起点和开始的标志也应该是相同的。我国过渡时期的起点是民主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其标志就是前面分析过的:无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人民民主国家控制了国民经济命脉,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占据了领导和主体地位。我国过渡时期结束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起点,一般认为是50年代中期或1956年,其标志是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这个起点和标志在理论上是值得商榷的。这是因为:(1)“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本身是一次不成功的实践,是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失误。(2)这个起点和标志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相互矛盾的,已经在过渡时期末尾“三大改造”中被消灭了的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怎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复活了,不仅允许其存在,而且还鼓励它们发展。(3)如果以非公有制经济被消灭作为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标志,那么我国现阶段就不应该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存在,从而也就与现在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矛盾了。所以,1956年的“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既不能作为过渡时期结束的标志,也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开始的标志。为了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建立在一个坚实的科学的基础上,它的起点和标志就不应该是“三大改造”基本完成这个不成功的实践。既然在我国,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性质是相同的,因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起点也应该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其标志也就是无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人民民主国家控制了国民经济命脉,国营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和主体地位。

最后申明两点:第一,尽管我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过渡时期、新民主主义社会三者没有原则区别,或者说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上就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说的过渡时期和我们党在建国初期所说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但是我赞成把我国建国后到现在以至本世纪中叶这一段历史时期称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没有必要再倒回去叫过渡时期或新民主主义社会。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概念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符合我国社会实际,科学地指明了我国社会现阶段的历史定位。

第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共产主义社会理论,是在总结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发展和必然灭亡规律的基础上,得出的关于理想的未来社会的科学预见。像一切科学预见一样,它也要由实践来检验、证明、修正、丰富和发展,把它绝对化、教条化不是符合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共产主义社会理论是19世纪中叶提出来的,一个半世纪以来人类社会的实践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一方面,共产主义社会理论在实践中已经创造并将继续创造丰富多样的实现形式。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在经济落后国家中实现的一种模式,是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理论的重大发展。另一方面,共产主义社会理论本身,也将随着实践的丰富发展而不断丰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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