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差距趋同的战略选择_收入差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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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问题历来受到经济学界关注,是经济学研究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收入分配是社会再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社会产品只有通过分配和再分配进入消费环节,生产目的才能实现。分配关系和结果是否合理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收入分配差距是对收入分配状况的客观反映,收入差距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存在,适度的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保持竞争,激发市场活力。但当这种差距一旦超出合理的范围,则既影响效率的提高,又产生社会不公。收入差距扩大的严重后果是贫富差距过大而造成经济社会的动荡①。一是,贫困群体的扩大直接制约社会消费需求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二是,长期处于低收入水平的人群会有被社会遗弃感,从而易产生对立情绪,激化各种矛盾。

虽然收入分配是较为恒久的课题,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收入分配问题会表现出不同的要求与特点。分配领域的矛盾在当代突出表现为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在我国生产力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也在经济增长中不断拉大,贫富分化日益严重,影响到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增长与分配的关系并不是直接的,它们不仅以一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为前提,而且取决于政府制定的具体公共政策。不同的政策选择会带来不同的社会风险与成本。如何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无疑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重大课题。那么如何通过政策手段来缓解贫富差距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呢?本文试图从政策的战略选择角度对此问题做一探讨。

一、有关收入分配问题的理论

在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经济学家们对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主要遵循两条线索展开:一条线索源于李嘉图,着重于对有关生产要素的功能性分配的分析;另一条线索源于帕累托,着重于对有关家庭、住户和个人等一系列经济单位的规模收入分配的分析。功能收入分配决定和影响规模收入分配。

近百年来,西方学者对收入分配差距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形成了一系列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包括米德(Meade)的收入再分配理论、庇古(Pigou)的收入转移理论、哈耶克(Hayek)的累进税制和比例税制协调运用理论、弗里德曼(Friedman)的负所得税论、马斯格雷夫(Musgrave)的社会公平论,还有关于经济发展与收入分配长期趋势的库兹涅茨(Kuznets)的“倒U形假说”②所引发的一系列的研究成果。

近些年来,在中国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扩大的背景下,国内学者在收入分配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很多有价值的成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对个人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做出了评判,有“失当论”和“适当论”、“相对两极分化”与“绝对两极分化”等不同观点;二是探讨了收入分配差距产生的原因、发展趋势和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三是对“先发展、还是先公平分配”进行了讨论;四是对税收、社会保障、义务教育调节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分别进行过研究,并提出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一些政策主张。

对于如何调节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学者们提出的调节对策主要是集中在再分配领域③,收入差距的讨论中更多的责任赋予财政政策,财政政策独当其责总是有效吗?缩小收入差距的调节政策受到什么样条件的约束?本文将就此类问题做一探讨。而且已有的文献研究大多是从物质财富视角做无涉价值的研究,隐含了公平正义价值认同,我们认为关键的问题是抽象的公平正义如何具体化、实践化,因此现阶段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应该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以及在调节过程中要坚持怎样的原则,是更为重要的问题。

二、现阶段收入差距的测度及特点

(一)收入差距的测度

学术界一般采用国际流行的基尼系数作为分析收入差距的工具。基尼系数是衡量收入分配的指标,基尼系数是按照居民货币收入多少累计计算的百分比,计算的结果是货币收入差距,反映货币收入差距的程度。货币收入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贫富的差别,尤其在经济发展水平低、财富形式仅为货币时,货币收入的差距几乎就决定了人们的经济生活差距。按照国际通用标准,基尼系数超过0.4警戒线,表明居民收入分配不公等现象加剧。

上述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变动情况说明收入差距已经超出了合理范围。基尼系数准确性受到抽样数据以及统计分组的显著影响,不同的测算方法会得出不同的结果。比如,在不包含流动人口的情况下,2007年全国的基尼系数为0.49;包括流动人口后的基尼系数略有下降,其原因在于大部分流动人口的收入处于城镇收入分布的中间偏下位置,这带来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略微缩小。在对样本偏差修正以后,全国的基尼系数(包含流动人口)上升到0.53,上升了4个百分点[1](李实、罗楚亮,2011)。以上所引用的基尼系数来源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衡量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基尼系数有一个上升趋势。测算的基尼系数一般只包含居民的制度性合理收入,没有包括福利性的非货币收入,也没有包括不正常的灰色收入等。如果将非货币收入考虑进去,我国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远远大于上面数据。

我国收入差距扩大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后加速,至今仍呈逐年扩大之势。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均等达到相当高的程度,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的收入差距处在中等偏上的水平。以基尼系数来看,中国低于非洲和南美的一些国家,但高于亚洲的一些国家,更高于发达国家的普遍水平。当然,不同历史时期的居民收入状况不同,导致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也不尽相同。尽管中国目前还不是世界上收入不平等最严重的社会,但是贫富悬殊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已经处于一个较高水平。贫富分化的问题已经十分明显,两极分化已经非常严重。贫富差距上升速度如此之快,令人忧虑。

中国贫富差距快速拉大,收入分配严重不公的水平,也可以用其他指标从不同层面佐证问题的严重性。比如库兹涅茨比率变化来考察收入分配不均等。

库兹涅茨比率是指把各个阶层的收入比重与人口比重(或家户比重)的差额的绝对值加总起来,库兹涅茨比率越大则说明收入分配不均等强度越大。2007年8月亚洲开发银行发布的《亚洲的分配不均》的研究报告中,在纳入亚行研究范围的22个国家中,中国位居贫富差距之冠,从常见的两个指标看,20%最高收入者的平均收入与20%最低收入者平均收入的比率,中国是11倍,远高于其他国家。

(二)收入差距的结构特点

20世纪90年代以来,居民收入差距不仅在总体上呈现出扩大的趋势,而且在结构上也表现出一些突出的特点,即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还存在明显的城乡分化、地区分化、行业分化特征。

1.收入差距拉大的表现:城乡

由于计算口径和方法的不同,对城乡收入差距程度的估计也往往不同。但对改革开放以来城乡收入差距先缩小后扩大的总趋势的判断是没有分歧的。据世界银行的有关报告指出,世界上多数国家城乡人均收入的比率是1.5,这一比率超过2的极为罕见,而我国在2003年这一比率已经达到3.2。如果加上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实物性福利等非货币收入,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差距会更大些。

2.收入差距拉大的表现:地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各地区人均GDP均以较快速度增长,但它们之间收入差距却日益明显。1981年最高的省份人均收入637元,最低的省份369元;到1999年,最高的省份为10932元,最低的省份为4342元。最高和最低省份的差距由1980年的1.73倍扩大到2001年的2.52倍,相差的数额也从1980年的268元上升到2001年的6590元,2005年相差的数额达到了万元以上,到2010年二者相差倍数也在2.4倍左右徘徊。

3.收入差距拉大的表现:行业

垄断是影响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之一。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平均工资的2-3倍,这些行业或多或少兼具一定的垄断性,金融业具有行政垄断性质,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如果加上工资外的隐性收入和职工的福利待遇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政府对金融、电信、电力等行业的准入管制,垄断行业在国家投资、信贷、税收或利润分配等方面的优惠,行政性垄断经营,使得这些行业形成了垄断或寡头市场结构并由此获得丰厚垄断利润以及高额报酬支付能力。

三、现阶段收入差距的因子分析

(一)收入差距基尼系数的分解

在现实中,我们不仅需要度量收入差异的大小,更要分析收入差异的变化。因此将收入差距及其变化可以分解为不同收入来源因子的变化,不同因子对收入差距贡献的变化更为重要。根据基尼系数分解法④可以将总的收入差距分解成不同来源(因子)的差距,从而分析不同收入因子对总收入差距的影响。即:

由此可以看出,t因子对收入差距的贡献既取决于第t个因子的虚拟基尼系数占总基尼系数的比重,即第t个因子本身的相对集中度,也取决于第t个因子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即结构方面的变化。无论是结构性变化还是相对集中度的变化都可能对收入差距的扩大产生影响,但针对不同的变化,意图在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侧重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功能收入分配差距越大,规模收入分配差距也越大,而强化功能分配的措施(如土地、资本集中)都会恶化规模分配。按照我国目前实施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居民的初次分配收入主要由劳动者报酬净额、财产收入和增加值构成。

在社会总产品的初次分配中,劳动⑤与资本要素各自获得社会总产值(社会总产品的货币形式)的一部分。劳动要素获取的这部分社会产值即为劳动收入或称劳动报酬,而这部分社会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份额就是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如果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降低,那么劳动者的收入增长速度将滞后于资本所有者的收入增长速度,它导致财富向少数人加速聚集,贫富差距扩大。

从结构变化角度分析:根据国民经济核算的收入法,以劳动者报酬反映劳动力在初次分配中的所得,以固定资产折旧与营业盈余之和反映了资本收益,以生产税净额反映政府收入,考察不同收入因子比重的变化。

(二)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重过低

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逐渐下降,是现阶段收入差距的深层次原因。初次分配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及其成员直接在生产领域所进行的分配,是生产成果在生产要素之间的分配,其分配原则是根据生产要素对产品生产的贡献所进行的分配,分配结果形成了功能收入分配格局。不同的收入增长源,有着不同的收入创造效率,必然导致收入增长结果的差异。可见,不同地区、行业或部门、城乡间市场化程度的差异直接造成了收入分配差距。

我国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比重过低。这样的研究结论也契合了一些相关的研究,比如葛晓莉[2](葛晓莉,2008)借助SPSS软件,通过因子分析得出结论:影响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因素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发展因子,即与经济发展有关的因素,主要包括投资率、养老保险覆盖率、外贸依存度、公路密度、铁路密度和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发展因子对收入差距的影响系数为0.937;第二类因素是收入再分配方面的因素,如社会福利,这一方面对收入差距的影响系数为0.156。相比之下,在基尼系数较低且较稳定的西方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则高出许多,市场经济发展较为完善的国家,劳动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比较高,如2006年美国GDP中劳动报酬的份额为64.1%,同年英国GDP中劳动报酬的份额则达到了64.9%。

劳动力要素收益和资本收益差距的逐步扩大使得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扩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劳动力要素收益和资本收益差距的逐步扩大部分解释了我国消费比重较低、投资比重较高的成因。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给的过剩和长期以来工资收入水平的偏低,造成收入分配中资本所得不断提高,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现阶段呈现的“一低一慢”状态,就是指普通职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及私营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仅过低。而且增长很慢。显然,居民收入分配结构发生了向富人的明显倾斜,并且随着居民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这种倾斜的收入分配结构不断在被强化。当前中国倾斜的收入分配结构以及不断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对宏观调控效力和经济增长构成显著约束。

四、政策目标、作用机理与战略

(一)政策目标

从长期和短期来看,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目标是不相同的。长期目标是短期目标的努力方向,而短期目标则是实现长期目标必须经过的步骤。政策调节收入差距的短期目标是收入差距收敛,消除收入分配不公,提高劳动者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抑制非法和非正常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防止两极分化,使收入差距趋于合理。而政策调节收入差距的长期目标是反贫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终极目标,中国面临的挑战就是要确保使收入的快速增长转化为非收入领域中的人类发展的持续进步。毕竟收入只是人类发展的手段之一,而不是最终目标。因此收入差距的收敛不是终极目标,目标应该是贫富差距的缩小。

收入分配差距与收入分配不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收入分配差距是对收入分配状况的客观反映,不存在主观上的评估问题;而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则涉及公平观的选择,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而价值判断在不同社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地点,以至在同一社会、同一发展阶段、同一地点的不同阶层的人,都存在不同的价值判断标准。贫困状况的变化不仅取决于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收入分配状况的变化,也取决于与经济增长相关的经济结构变动。所有导致经济增长的结构性因素,都有可能对贫困的变动产生影响(Balisacan & Fuwa,2003)。

收入差距调节的结构性目标是发展中间阶层。我国金字塔形分配结构首先表现在富者和中等收入的人口相对偏少,而低收入人口数额巨大。按国际经验,如果将一个国家的全体成员按收入水平的高低划分为高、中、低三个阶层,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结构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理想模式。因为在一个贫富悬殊的社会中,富人和穷人处在对立面,很容易诱发穷人的“仇富”心理,引发社会动荡。而在一个中等收入阶层占主体的“橄榄形”社会结构中,一方面,富人与穷人都是少数,避免富人与穷人的大面积对立;另一方面,中间收入阶层占绝大多数,他们有资产但不富有,他们有自己的住房、体面的工作,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他们需要利用自己的人力资本来努力工作,创造财富,他们对于社会稳定与发展有着强烈共识,成为既存秩序的社会基础,也是高低收入者之间矛盾的缓冲器,此外,还让低收入者看到了希望,即可以通过努力能达到中等收入水平。所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就等于让社会拥有了一台稳定器。如果一个社会中等收入者占据主流,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变得稳定、理性和务实。

收入差距拉大并不完全等于贫富差距的拉大。收入分配结构能够通过影响全社会资本积累的数量、结构与效率从而对经济增长形成约束。短期内拉大的收入将对乘数效应产生抑制,从而削弱政府宏观调控的效力。长期中,倾斜的收入分配结构会加剧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可能将经济推向危机。研究危机、贫困与收入不平等之间的关系,易得出需要救助危机的结论,但危机及其产生的一系列救助政策,可能导致财富在不同阶层和不同经济部门发生不对称的转移,从而影响收入分配。Lustig(2000)就发现在拉美和亚洲金融危机中,危机国家的贫困率迅速扩大,收入不平等程度也大幅上升,例如,印度尼西亚的总体贫困率由1996年的11%,增至1999年的18%;韩国的城市贫困率则由1997年的8.5%,升至1998年的18%。因此关键在于要了解政策效果和收入不平等之间的传导机制。

(二)作用机理

根据“三次分配”理论,调节收入差距的主体可以是市场、政府和社会力量(捐赠、慈善等),但市场和社会力量在调节差距时又有很大的局限性,比如市场失灵、社会力量的随意性等,因此调节居民收入差距主要依靠的力量是政府。传统的观点认为政府对收入差距的调节领域主要是在再分配领域中的调节,但现阶段收入差距的结构特点和深层次影响因子启示我们:在初次分配领域也不能忽视政府的作用,显然如果收入差距在初次分配领域中不断拉大并固化,那么依靠再分配调节,很可能不仅调节成本巨大,而且收效有限。而且收入分配不公本身也是市场机制失灵的表现。

政策是政府调节收入差距的工具。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一个国家调节经济运行的两种最主要的政策工具。与再分配领域的主动性调节不同,在初次分配领域的调节是在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下的适应性调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民财富初次分配的总量取决于经济运行效率,也即生产要素配置效率。

在经典的IS—LM模型框架内,如果我们令Y为国民收入,a为自发消费,e为自发投资,G为政府支出,d为投资的利率弹性系数,M为货币供给量,h和k为货币需求对利率和收入的敏感程度,P为价格水平,n为经济的边际支出倾向,由边际消费倾向β和税率t决定,即β(1-t)。1/(1-n)为自发支出乘数。

产品和货币市场共同均衡时的国民收入Y为:

财政政策乘数表示在实际货币供应量不变条件下,产品和货币市场共同均衡时政府支出G的变动引起国民收入变动的倍数,借以表征财政政策的效果;货币政策乘数表示在财政政策不变条件下,产品和货币政策共同均衡时实际货币供应量M的变化引起国民收入变化的倍数,借以表征货币政策的效果。

据此需要关注利率、价格、货币供应量、边际消费倾向等指标的变化。比如,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利率上升,有利于储蓄群体的财富增长,从而缩小社会收入差距;另一方面,金融市场资金充裕,导致利率下降,降低金融参与门槛,有利于穷人借贷并进行投资,从而提高其收入水平。伴随着货币供给的增加,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也在加大。市场资金的充裕,企业获取资本比较容易,在一定技术水平下,劳动力需求上升导致工资增长。从动态的角度看,经济增长的过程是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发展的多样化消费需求的过程,消费不停,生产不止。边际消费倾向正向地决定了财政政策乘数与货币政策乘数的大小。因为高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较低,而低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因此扩大的收入差距不仅会导致社会消费总量减少进而加剧社会有效需求的不足,更会由于社会边际消费倾向的减少而对政策效用的发挥产生制约,经济增长是一个周而复始、不断扩大规模的再生产过程。与此相适应,收入分配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累进叠加的动态过程。

(三)政策战略

政策作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工具,只有以分配正义价值为基础时,这种调节才是正当的。我国法定的分配方式是“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分配方式”,分配正义的核心要求是:同等劳动努力获得同等的收入,非劳动收入对促进劳动收入才是正义的。按照这样的正义原则,能够解决收入分配领域的分配不公问题,和由分配不合理导致的内需不足、社会不稳等问题。因此,采用以下一些政策战略对促进现阶段收入分配的公平可能是合适的。

1.宏观政策搭配,降低逆向调节效应

财政政策是调节收入分配缓解收入不均等的重要工具。财政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机制主要是通过发挥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实现的。但财政政策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是有限的,比如,个人所得税的直接效果是减少高收入者的收入,但不能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即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只能是单向的,从而是有限的。胡鞍钢[3](2002)通过对于数据的比较研究,发现存在大量的税收流失,私营经济中一部分人成为暴富阶层,逃避税现象相当普遍,税收贡献低于经济贡献,并没有起到对高收入者依法征税,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收入再分配是财政的重要职能之一。收入分配分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个人所得税在初次分配中不发挥作用,税收政策是政府用来调节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因此个人所得税对于收入分配中由初次分配形成的差距不起作用。

在调节收入差距方面,财政政策可能产生逆向调节效应。再比如,原本是调节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却使工薪阶层成为其主要调节对象,出现了富人少缴税、穷人和工薪阶层多缴税的逆向调节。还与税收征管效率及力度有关,张文春[4](2005)分析了发展中国家利用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再分配的情况,发现发展中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对于改善收入分配不公几乎不起作用,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成本高昂,由于个人所得税的低效率,应该采取以低收入者为目标的财政支出计划和其他政策措施。

不同的政策对流量财富和存量财富的影响不同:流量财富表现为各种收入,存量财富则表现为各种形式的财产。目前贫富差距扩大的因素中既有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也有资产转移的问题,可以说是流量财富分配不公与存量财富逆向转移共同作用的结果。当各类财产性收入(包括各种租金、红利和利息)占据大份额时,货币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就是显著的。在有信用约束以及对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投资不可分割的情况下,贫富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不会出现长期收敛效应。信用约束极大地制约穷人进行投资的机会,只有富人才有足够的资金或凭借其良好的声誉筹借到资金,对人力资本与技术进行高回报投资。金融发展越低,信用约束越高,收入分配差距越大[5](Aghion & Bolton,1997)。在金融市场不完善的条件下,初始的财富分配差距未见得随着经济增长而减少,反之,信贷市场的发展会降低收入分配差距。Townsend和Ueda[6](2003)在Greenwood和Jovanovic模型的基础上进行简化和改进,以更统一的动态模型讨论金融深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及其动态演化路径,论证金融发展与收入差距的关系也遵循库兹涅茨曲线。一般地,金融市场越是深化、竞争越大,利用金融市场的人口越多,收入不平等程度就越低[7](Rajan & Zingales,2003)。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配合实施是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理论基础,因而完善政策搭配来调节收入分配更为重要。

2.增加就业,提高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中国现阶段面临着“无就业增长”的压力。此次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是间接的,主要通过影响就业机会来制约工资收入的上升,在应对危机的包括4万亿的一揽子政策刺激下,尽管就业状况有所改善,但形势仍然非常严峻。资金大量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而这些领域对就业的吸纳能力有限。相反,吸纳每年新增就业的能力更强的、解决了整个社会75%以上的就业的中小企业,以民间投资为主尚无明显起色,面临融资难等多种发展困境。而且在经历经济危机之后,就业恢复的步伐通常滞后于经济复苏,根据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的研究显示,一个国家遭遇经济危机后,从经济上恢复大约需3年左右,而劳动力市场的恢复平均需8年左右。

经济增长并不必然带来就业增加。不仅危机本身会对收入分配产生影响,应对危机的政策也会对其产生影响。次贷危机后,我国实行了一系列的经济刺激计划,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双宽松下,市场流动性充足必然会影响不同群体的收入分配。通货膨胀导致财富重组。资产价格过快上涨导致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对不同群体会产生不同的分配效应,负债方会因为通货膨胀降低真实债务而获益,资产方会因为通货膨胀降低真实财富而损失。

初次分配制度缺陷形成不合理的收入差距。Wang[8]等(2006)、王有捐[9](2006)研究了最可能成为中国城市贫困人口的特征,从中发现个人受教育水平、社会地位和工作收入越低,陷入贫困的概率越高,而失业是导致贫困最重要的因素。李实等[10](2007)利用“中国收入分配课题组”2007年城市住户调查数据,估计了最低生活保障收入对缩小城市收入分配差距和缓解贫困的影响作用,发现城市低保政策对于缩小城市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所起的作用并不明显,基尼系数等不平等指数在低保后的变化并不显著。

政府应把初次分配环节作为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重点,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从而改变初次分配格局,并改变最终的收入分配状况。应建立一套综合性的调节体系对居民收入差距进行多角度、多方位调节,使居民收入差距在初次分配领域就被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内。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大幅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构建和谐社会、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途径。降低投资门槛和信贷门槛,中小企业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扶持中小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利于低水平劳动者收入的上涨,对其信贷支持将有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为落后地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降低失业率,提高落后地区的平均收入水平,缩小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

3.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增进收入流动性

收入流动体现出机会均等的特性,如果一个社会收入流动性较强,表明人们的相对收入变化较快、机会较为均等。可以通过促进收入流动而缓解收入差距过大带来的社会压力。即使在一个国家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情况下,只要保持社会各阶层之间具有较强的收入流动性,特别是当向上的收入流动(Up-Mobility)大于向下的收入流动(Down-Mobility)时,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程度以及由此所引发的社会冲突就会大大降低和减少。一般说来,一个社会中较快的收入流动性可以从实质上改善收入不平等的状况,特别是从低收入向高收入的流动性本身意味着中低收入者收入状况的积极改善;而且,通过促进居民收入流动,也可以大大减少不同收入阶层(高、中、低收入者)之间由于收入分配不平等所产生的社会心理压力以及社会矛盾。其次,加快收入流动性,也是促成并扩大一个国家中产阶级群体的重要路径。只有当形成一个处于较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向上流动以及处于较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向下流动的收入流动机制时,才有可能使得“金字塔形”的收入结构转换成为“橄榄形”的收入结构和社会结构,从而促成一个真正拥有一定实业基础和财富实力的中产阶级的崛起,而这无疑是推动一个国家经济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和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物质基础。[11]

在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背景下,收入流动性降低将加固现有的收入分层,从而导致财富进一步向高收入群体积聚,进而又导致收入流动性降低,这又会进一步加深收入分层、扩大收入分配差距。若不加以改善。将形成“穷者越穷、富者越富”的马太效应,最终影响到社会的机会均等及和谐。

影响收入流动性的因素很多,初始财富、受教育程度、土地、年龄、性别、行业、政治面貌等个体特征都将对收入流动性产生影响。在个体特征中,相对于其他“先天”具有的特征而言,受教育程度个体特征有更多的机会通过社会经济的“后天”环境得以改善,受教育程度对收入流动具有重要影响,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个体更容易实现收入向上流动,同时不易导致收入向下流动。[12]低收入阶层通过人力资本的提升是他们收入水平持续提高的最重要途径。比如,1988-2002年中国城市的教育水平提高很快,教育收益率迅速上升,教育对收入增长的贡献十分显著。但教育水平的提高既增加了城市居民的收入,也扩大了不同学历的工薪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促使城市基尼系数上升,并呈现出“穷人更穷、富人更富”的马太效应。因此,收入分配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教育差距[13](薛进军、高晓淳,2010)。

教育均等化政策势在必行。经济长期效率的提高来自于人力资本投资,这种投资是对劳动者的健康、文化技术水平等提高发生作用的一种投资,它包括劳动者的教育支出、卫生保障支出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教育支出,通过教育支出可以提高劳动力的质量,增加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熟练程度,从而增加产出。在制定教育政策时,应保证中低收入群体的教育公平,有助于从源头上降低他们陷入持续相对贫困的概率。而且,对低收入阶层后代人力资本的支持,将壮大社会未来中产阶级的数量,缩小未来收入分配的差距,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差距矛盾。

注释:

①2008年经济学诺贝尔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在新著《美国怎么了——一个自由主义者的良知》中,通过美国的历史数据明确指出:大规模的经济危机和收入分配两极化加剧相关。

②1955年,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库兹涅茨提出了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倒U型假说理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收入分配差距的长期变动轨迹是“先恶化、后改进”,即在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经济增长早期阶段迅速扩大,尔后是短暂的稳定,然后再增长的后期阶段逐渐缩小。该假说是否存在,引发了经济学界长期的争辩。

③一般说来,国民收入会经过三次分配,初次分配是指在产品和劳务的生产过程中,按照各生产要素主体对产出直接做出贡献的大小给予的货币补偿。再次分配是指政府调节而进行的收入分配,对初次分配后的国民收入进行的分配。经过再分配形成的收入,被称为派生收入。第三次分配是指个人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所实现的收入的第三次分配。

④Shorrocks提出的,参见:Shorrocks Anthony F."Inequality decomposition by factor components",Econometrica,1982,50(1):193-211。

⑤劳动指代包括管理劳动、技术劳动在内的广义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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