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历届政府反对分裂、维护对西藏主权的斗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藏论文,历届论文,主权论文,民国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8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330-8388(2001)-01-0015-07
西藏地方政权自13世纪中叶,即归属于推进全中国大一统的蒙古汗国(元朝前身),并为元朝实现全国新的大一统作出了独特的历史贡献。其后,一直处于中国历代中央政府的直接治理之下,这早已是不争的历史事实。然而,近几年来,达赖集团及国内外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为了给“西藏独立”制造根据,不惜公然歪曲和篡改历史,挖空心思地反复提出所谓民国成立后西藏是“独立国”的谬论,希冀谎言一再重复就可混同于真实,以此来混淆视听,蒙骗世人。为此,笔者就民国时期历届中央政府对西藏问题的一贯立场和坚持维护、行使对西藏主权的一系列斗争史实进行阐述,以期进一步澄清事实,还历史以本来面目。
一、孙中山主政时期,民国临时政府宣布五族共和,以宪法规定了西藏是中华民国领土的一部分
1911年秋爆发的辛亥革命,最终推翻了清王朝在中国的专制统治,结束了两千年的封建帝制,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制的中华民国,使中国的中央政权发生了改变。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民族和国家整体有何改变,它同历史上的封建王朝改朝换代一样,都是中国这个多民族统一国家的继承和发展,丝毫不能成为“西藏独立”的理由或根据。相反,在近代列强环伺的国际形势下成立的中华民国,更加促进了中华民族内各兄弟民族的民族整体意识的觉醒,更加激发了中国各族人民的祖国观念和为维护民族团结、领土主权完整而浴血奋斗的民族精神,从而成为中华民族共同参与的反对外国和国内分裂势力分裂中国斗争的最激烈、最尖锐的时期。
中华民国历届中央政府为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民族统一,积极维护和行使了对西藏的领土主权。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伊始,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就向全世界宣告,中华民国是合汉、满、蒙、回、藏等多民族为一体的共和国。对于西藏、蒙古、新疆等少数民族边疆地区来说,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是历史上元、明、清中央政权的自然承继者,自然也就承继了对上述地区的领属权和管辖权。至于全国各地区在辛亥以后宣布的“独立”,其含义不但世人皆知,而且当时的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为防误解,特作过专门宣示。他在1912年1月1日发表的《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郑重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昌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1]
由孙中山代表民国临时中央政府提出的中华民国实行“五族共和”和民族、领土、军政、内政、财政的“五个统一”表明,中华民国不管由谁执政,也不管各省及西藏在辛亥后是否宣布过“独立”,民国始终是一个包括藏族及西藏地区在内的多民族统一国家,藏族同其他各兄弟民族一样,始终是其中不可分割的一个成员。这一点,在清朝最后一个皇帝宣统于2月12日颁布的正式退位诏书中也予以承认和肯定。诏书中指出:清帝退位以后自应“组织临时共和政府”,这个政府“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2]由此可见,西藏分裂主义势力所谓只承认归属清政府,清朝灭亡则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属领关系自然断绝的说法同所谓“独立”一样,是多么荒谬和自相矛盾。
同年3月11日,孙中山主持南京参议院制订并公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部具有宪法性质的约法在总纲中明确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以国家根本大法规定了西藏是中华民国法定领土的一部分。其第三章第十八条又具体规定,民国政府参议院的议员,西藏应选派五名代表参加,共商国是。代表选派办法由地方自行决定。[1]这表明在中央政府更迭,中华民国取代清王朝之后,中央对西藏的主权地位已被宪法所确立。与此同时,准备接任临时大总统一职的袁世凯,也在北京向达赖喇嘛及班禅额尔德尼发出劝谕令,希望他们遵照历史定制归属民国中央政府,“安心内向”[3]。
二、袁世凯统治时期,重申五族共和,恢复达赖名号,宣慰西藏地方,坚持对藏主权
1912年4月,袁世凯继任临时大总统后,于22日专门就国内外注目的蒙藏回疆地位问题发布大总统令,重申“现在五族共和,凡蒙、藏、回疆各地方,同为我中华民国领土,则蒙、藏、回疆各民族,即同为我中华民国国民。”并明确规定:“在地方制度未经划一规定以前,蒙、藏、回疆应办事宜,均各仍照向例办理。”[4]对此,连制造并支持所谓“西藏独立”的英国政府随后也不得不予以承认,还与民国政府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
袁世凯为维护中央对西藏的主权,于1912年5月任命在藏的原清军统领钟颖为西藏办事长官,例行前清驻藏大臣的职权。但因驻藏清军哗变起事,钟颖被迫离藏,袁又任命杨芬等为宣慰使,赴印劝慰达赖喇嘛。为打击藏内分裂势力,袁于6月命令川军、滇军开始西征康区,国务会议也于6月22日决定仍尊达赖为全藏教主,但中央将特设军务司驻康定,设民政总督驻拉萨。藏事一旦平定,将前后藏划设为省。[5]到了9月,川军节节胜利,在嘉峪桥大败藏军,计划进军拉萨。[6](p172)英国看到达赖喇嘛对西藏是否独立犹豫不决,遂于8月17日向中国外交部提出一个公然干涉中国内政、企图重订西藏问题条约的“五项条件”。十三世达赖也致书及派人与蔡锷、尹昌衡接洽,恳求停火谈判。袁世凯在征求了孙中山的意见后,令准备入藏的群昌衡部停止西进,并于12月23日由外交部正式驳斥了英国的五条建议。与此同时,民国政府于7月19日在国务院设立蒙藏事务局,取代清朝理藩院主管蒙藏事务。该局后于1914年5月升格为蒙藏院,直隶于大总统,以加强中央对蒙藏地区的管辖。
杨芬等抵达印度时,达赖已于1912年6月返回西藏。由于英印政府的阻挠,杨芬只得从印度致函达赖,阐述中央优待西藏的政策。分裂主义者口口声声称此时西藏已“独立”,与中华民国无任何关系,显然是故意歪曲历史。就在七、八月间,达赖还复函中央使节杨芬,并致信于蒙藏事务局,仍以被管辖者的身份说明“嗣以革去名号,暂居大吉岭。去冬川省事起,藏中至今未靖,意欲维持佛教,请转呈妥商。”[7](P456)10月28日,民国政府发布命令并电告达赖,“现在共和成立,五族一家,前达赖喇嘛诚心内向,从前误解自应捐释,应即复封为‘诚顺赞化西天大善自在佛’,以期维持黄教,赞翊民国,同我太平”[7](P486)。达赖于12月发电回复,文中虽对川军扰藏及复封有冷嘲之意,但也表示了推崇民国总统及赞盼五族平等尊重之意。
袁世凯的北京政府希冀以开复达赖名号同西藏政教上层直接对话,消除隔阂,为此做了不懈努力。在将恢复达赖名号命令电告噶厦的同时,派遣蒙藏事务局佥事马吉符等为册封使,取道印度赴藏册封,因英国阻挠未能入藏。12月又派温宗尧、王人文为西藏宣抚使,同样因英印政府阻挠过境未能成行。民国中央政府并未因此动摇中国坚持对藏主权的努力,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间的关系也并未因此而中断。1912年8月,为组建中华民国第一届正式国会,北京政府颁布《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和参众两院议员选举法,规定了西藏地方参加选举的办法和西藏当选议员可直接参与民国国政。次年4月,袁世凯加封九世班禅“致忠阐化”名号,赞扬他“效忠民国,维持藏事”之功。[7](p458)与此同时,为挫败帝国主义及分裂主义的图谋,北京政府颁行《西藏第一届国会选举法》,规定“西藏第一届参议员及众议员之选举,得于政府所在地行之”,“西藏之选举监督,以蒙藏事务局总裁充之。”[8]随后,两院西藏议员正式选出,其中参议员及候补议员前后藏各五人,众议员及候补议员前后藏各五人,共40人。他们随即于次年参加了第一届国会常会,参与了中央对全国的治理工作。
袁世凯为使中央政府能与西藏地方直接谈判,于1913年4月2日任命对藏事有经验的陆兴祺为护理驻藏办事长官。6月14日又任命陈贻范为西藏宣抚使、胡汉民为副使入藏疏通。后因陈贻范参加西姆拉会议,改令王鉴清为执行正宣抚事副宣抚使由川入藏。王鉴清抵昌都后,多次与达赖、噶厦致函联络,建议在昌都直接谈判。尽管帝国主义假手亲英分裂势力阻挠谈判进行,但中央与西藏的关系并未中断。尔后中国中央政府组织的政治会议、约法会议、国会等全国性政治会议,都有西藏地方的代表及议员参加。西藏当选的40名参众议员,不管属于达赖或班禅系统,都“夙明大义,首赞共和”,支持中央政府。这哪里有一点“独立”的影子!1914年,刚返回拉萨不久的达赖曾召集过一次西藏各宗及地方头人的代表会议,会议在议及西藏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时,绝大多数代表提出:只需反对清朝末期对西藏的错误政策,并没有使西藏脱离祖国的意图。[9](p922)英人贝尔在《西藏之过去与现在》一书中也不得不承认:“西藏之官吏僧俗人民中,在左袒中国党,自无容讳……在农民中,吾等亦时时闻其盼望中国复来。……西藏虽倾向自主,尚不欲其在政治上联合已久之中国完全分离。”[10](p228)
1913年10月6日,英国政府宣布承认中华民国政府,而民国始建,即已宣布西藏为中国的一部分,这实际上等于同时承认了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但在实际上,英国却无时不在准备寻找时机把西藏从中国分离出去。英国以此为诱饵,迫使袁世凯最终同意派代表参加西姆拉会议。在英人一手策划下,夏扎抛出由英人帮助炮制的6条提案,基本点是所谓“汉藏地方,是谁也不属于谁的”,要求划定所谓“中藏边界”。这立即遭到当时北洋政府代表的激烈反对,并针锋相对提出7条提案,要旨是:必须维持由历史自然形成的中国中央与西藏地方的领属关系。会议因此陷入僵局。麦克马洪以调人自居,提出所谓“调停约稿”。1914年4月27日重行开议后,英方对约稿稍加修改即诱逼中方签字,中国代表陈贻范为“免致决裂”而同意“从权画行”,只写了姓名的英文缩写,并特别说明:“画行与签押,当截然分为两事。签押一层,必须奉有训令而后可。”北洋政府于4月28日电令陈贻范:“执事受迫画行,政府不能承认,应即声明取消。”[11](p471-472)5月1日又电令不得在正式条约上签字。这样,西姆拉条约就成为无效的一纸空文,而英人与夏扎在会外背着中国代表私下交易的“麦克马洪线”更是非法的,连英方也迟迟不敢将其公布于世。事后,十三世达赖对夏扎的所作所为表示很不满意。[12](p195)此后,中国历届政府及30年代后的噶厦、民众大会,均多次宣布不承认“西姆拉条约”及“麦克马洪线”。
三、北洋政府时期抵制英国分裂西藏的图谋,派使入藏,达赖亦表示要“倾心内向”
1916年6月,袁世凯病死后,北洋军阀分裂为三派,黎元洪、段祺瑞先后主政,中国陷于军阀混战之中。但是,作为中央政府的北洋政府,仍然尽力同英国企图制造“内外藏”的分裂阴谋进行斗争。在开展“国民外交”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促使达赖倾心内向。
分裂西藏的西姆拉会议破产之后,英国又利用川藏地方军队之间的矛盾煽风点火,藏军遂于1917年9月越界割草,同川军发生冲突。而英国立即资助西藏枪5000枝、子弹500万发,藏军即全面进攻,引发川藏地方战争。当藏军全部占领金沙江以西之地后,英国派外交官台克曼赶赴昌都,插手调解川藏纠纷。1918年8月8日,达赖喇嘛表示不肯悖逆“中国施主”,同意停火谈判。英方遂将私下拟好的条款抛出,让与会双方签字。川军代表刘赞廷以“川藏两军之冲突,为中国境内局部之事,非外人所可得而干预”,拒绝签字。[13]后西藏地方将条款电告北洋政府,由中央与英国公使直接交涉。10月10日,双方报告上层主管部门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停战协定。
1919年,英人又以协定快到期为由,催促北洋政府重新开议“内外藏”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由于“五·四”爱国运动后全国人民“外争国权,内惩国贼”的舆论支持,北洋政府在8月26日召开的国务会议上决定不理英人的干涉,暂不开议。英使仍坚持要求开议,被大总统徐世昌严词驳回。随后,北洋政府为维护对藏主权,在西藏问题上寻找一条妥善的解决方案,于8月电咨甘肃督军张广建物色入藏入选,主动进行联络。同时将西藏问题及英人干涉中国对藏主权、操纵中英藏谈判的内幕通电全国,全国各界立即掀起抗议英国分裂西藏、干涉中国内政的斗争高潮,连海外留学生也致电声讨,各省督军也通电表态,坚持中国对藏主权,从而有力地回击了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阴谋。
11月24日,由张广建遵照国务院指示派出的李仲莲、朱绣一行使藏抵达拉萨,受到达赖喇嘛的格外优待,安排他们与西藏上层广泛接触。经过交换意见,使“中藏交情从此断而复续,甚愿照旧和好”[14](P465),为疏通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走出了可喜的一步。其次,这是民元以来中央政府第一次冲破英国的阻挠,直接派官员入藏,恢复了中断近十年的直接联系,给藏独和亲英分裂势力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其三,改善了因康藏战争而受到影响的西藏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康藏双方在中央的调解下也释却前嫌,声明永远停战和好。
当李仲莲等离开拉萨时,达赖专门设宴饯行,明确向中央表示“余亲英非出本心,因钦差逼迫过甚,不得已而为之,以此贵代表来藏,余甚感激,惟望大总统从速派全权代表,解决悬案,余誓倾心内向,同谋五族幸福。至西姆拉会议草案,亦可修改云云。”[15](p60)接着,达赖一面派私人代表洛桑更登带礼物赴兰州拜见张广建,表示问候并征询有关藏事问题,一面派专使顿珠旺结与中央政府进行联系。未及与李朱会见的班禅大师也“派人送来藏字公文一件及礼物多种,其倾向共和之心,较达赖殆有过之。”[15](p60)
由于历届民国中央政府的努力,早在李仲莲等入藏前,十三世达赖就已试图通过宗教渠道沟通与中央的关系。1919年2月11日,达赖派负有宗教与政治双重使命的三大寺堪布罗桑巴桑、罗桑策殿、罗桑仁增为新任驻北京雍和宫堪布,以维系汉藏一家的历史惯例,他们也是民元以来西藏派往首都的第一批地位显赫的上层人士。北洋政府也把他们作为西藏地方代表纳入国家的政治生活。为此,1921年2月,直奉两系联合执政的北洋政府下令加封罗桑巴桑等人以“诺门罕”的称号,以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1924年1月,达赖又派任棍却仲尼为首席堪布。其后的历史事实证明,他们均为加强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维系中央的对藏主权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南京国民政府重申西藏为中国领土,西藏建立驻京办事处,改善和发展与中央的传统的政治关系
1927年,蒋介石掌权的国民党政府在南京建立后,西藏地方不但仍未“独立”,反而更加亲近和拥护中央。经过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共同努力,双方传统的政治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和发展。南京政府新建伊始,即重申西藏、蒙古均为中国领土。为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治理,1928年7月在行政院设立蒙藏委员会,专职管理蒙古、西藏行政事务,于12月任命阎锡山为第一任委员长。又以立法形式进一步明确西藏的政治地位,1929年南京政府最高法院认定《清理藩院则例》为民国之特别法,“在未经颁布新特别法令以前,得酌予援用。”[7](p478)从而维护和确证了历代中国中央政府治藏立法的历史连续性。1931年6月,又制订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其第一条即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为各省及蒙古、西藏”。其后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第120条又强调“西藏自治制度,应予以保障。”[16]
十三世达赖和噶厦对新成立的南京政府也寄予希望,主动派使入京与中央联系。1928年冬,达赖派驻五台山堪布罗桑巴桑晋见蒋介石,面陈藏事,表示内向之意。蒋介石对其表示欢迎,并复函达赖称“藉悉法座高瞻远瞩,倾诚党国之决心”,“藏卫接壤强邻,帝国主义者所压迫久矣,幸赖法座深明大义,内向情殷,此后愈当并力一心,修内政而御外侮。”[17](p485)与此同时,九世班禅先是派代表赴京祝贺国民政府成立,随后又经中央批准成立驻京办事处。1929年1月,办事处在成立宣言中明确宣告:“原西藏之于中国,自汉唐以还,关系日深,清季更置官兵戍守,征诸历史与地理上之关系,西藏欲舍中国而谋自主,实不可能,反之,中国失去西藏,亦犹车之失辅,故中藏关系,合则两益,分则俱伤,此一定之道也。”又声明“西藏始终与中国合作,贯彻五族共和,共同抵御强邻之侵略。”[17](p480-481)这那里有一点“西藏独立”的影子!在十三世达赖方面,也特派棍却仲尼、楚臣单增于1929年8月拜见蒙藏委员会委员长阎锡山,当面“声明三事”:一是达赖并无联英之事;二是言明中藏亲睦,并且多次派员与中央来往,并以护照为证;三是与班禅感情素惬,班禅离藏出走出于误会。9月10日,达赖代表又晋见蒋介石,重申“达赖不亲英人,不背中央,愿迎班禅回藏”。蒋介石则允“许藏人完全自治。”[7](p486)蒙藏委员会官员还同棍却仲尼等磋商了落实上述声明及中央处理藏务的措施。9月13日,蒋介石再次接见并宴请达赖的专使,棍却仲尼面陈了达赖极愿内向输诚的五条原因,蒋介石阐明了中央政府处理西藏问题的政策。
南京政府经与达赖、班禅代表多次商谈,认识到必须通过西藏政教上层才能彻底解决西藏问题。1929年9月,国民政府委任棍却仲尼为“赴藏慰问专员”,携带蒋介石信函及蒙藏委员会文件取道印度使藏。他途经噶伦堡时即接到达赖的欢迎电,文中称“尔奉国民政府委派,自应从速来藏。”[7](p490)表达了急切盼望之情。次年2月,棍却仲尼到达拉萨后,达赖命西藏地方文武官员率马步军队到西郊隆重欢迎中央专使,达赖本人也“起立顶礼接受带交文件,表示尊重(中央)政府之诚。”[18](p89)对国民政府解决藏事的8条意见,噶厦除对班禅返藏具体安排有异议外,其拥护中央的态度同前几次的表态是一致的。如对中央之关系,噶厦答复说“照前至诚有信之待遇,而西藏以前原系至诚相见,现在更竭力拥护中央。”[10](p228)随后,达赖正式任命棍却仲尼为西藏地方常驻中央之总代表。经中央批准,从1931年起,西藏地方在南京、北平、康定三地正式设立办事处,棍却仲尼兼南京办事处处长。各办事处受蒙藏委员会监督指导,办理西藏有关事宜。自此,西藏地方由拥护中央到与中央政府建立起正式的经常性联系,西藏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和发展。
与此同时,南京政府也多次派员入藏联络。1930年3月,由国民政府委派的文官处一等书记官刘曼卿抵达拉萨,在上层人士中广为宣传中央的对藏政策,受到达赖喇嘛的欢迎和两次接见。达赖在刘曼卿离藏前的谈话中申明说:“汝之好意吾早领之,吾不敢背中央前已言之……吾所最希求者即中国之真正和平统一……至于西康事件,请转告政府,勿遣暴厉军人,重苦吾民,可派一清廉文官接收。吾随时可以撤回防军,都是中国领土,何分尔我。”又说,“英国人对吾确有诱惑之念,但吾知主权不可失。性质习惯不两容,故彼来均虚与周旋,未尝与以分厘权利。中国只须内部巩固,康藏问题,不难定于樽俎。”[19](p118-120)
南京政府为推进解决西藏问题,1930年12月又派蒙藏委员会专门委员谢国梁入藏,主要是将中央关于解决西藏问题的十一条原则与西藏地方政府进行洽商,其内容比前述八条增加了有关外交条款,如“西藏不得与中国以外之各国发生政治关系”,“西藏外交及军政重大事项,应由国民政府负责处理。”[10](p247)因谢国梁行至曲水病故,这一使命只得搁浅。
1931年5月,南京政府召开国民会议,西藏地方共有19名代表参加,其中噶厦方面以棍却仲尼、曲批图丹、巫明远、楚臣丹增、阿旺坚赞、降巴曲旺6人为代表,楚臣尼玛等3人为列席代表。班禅方面以罗桑楚臣、罗桑坚赞、罗桑昂嘉、王乐阶4人为代表,邵章等5人为列席代表,九世班禅本人也应邀与会。这说明西藏地方依据民国宪法共同参与民国政事。会议通过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以宪法形式再次明确西藏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这是统一的国民政府成立之后,西藏代表首次参加中央召开的全国性会议,此后历次全国性政治会议,均有西藏地方的代表参加。随着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的改善和发展,在帝国主义挑拨下爆发的康藏、青藏内战,也于1933年6月得以签订停战协定。康藏、青藏冲突的顺利结束,是西藏地方与中央关系进一步改善、汉藏民族团结和睦的一个重要标志。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华民族面临严重的民族危机。这时,十三世达赖和九世班禅深明大义,都表示支持中央,共同抗日,为解决藏内纠纷、促进团结提供了有利时机。1932年,西藏驻京办事处主动向国民政府提出,欢迎班禅早日返藏。12月,国民政府任命九世班禅为“西陲宣化使”,将其行辕迁至青海藏区,以便时机成熟后即行返藏。九世班禅也派员会见达赖喇嘛,询问并说明有关问题。蒋介石亲笔致函达赖,希望他一如既往热爱祖国,重申藏事纯属中国内政,并同意西藏地方提出的由中央派大员进藏共商解决藏事的意见。1933年4月,达赖优礼延见班禅所派人员,表示旧怨全系属下挑拨,欢迎班禅回藏。西藏问题的全面解决如无外人干涉破坏,已指日可待。
五、国民政府派专使入藏册封致祭,批准摄政,建立驻藏办事处,主持达赖班禅坐床典礼,行使对藏主权
1933年12月17日,十三世达赖喇嘛不幸圆寂。西藏地方按照历史定例,于20日电告西藏驻京代表将此讯“呈报中央”。南京政府即行使中央职责,为褒扬达赖“护持正法、卫国安民”的功绩,追赠他“护国弘化普慈圆觉大师”封号[20](p504),特命派参谋本部次长黄慕松为专使,入藏对十三世达赖喇嘛进行册封致祭。此时,出任摄政的热振活佛亦遵照历史定例,向国民政府呈报西藏政情及自己出任摄政一事,以得到法定认可。“三十日行政院会议议决,即日呈请国民政府以热振呼图克图代摄达赖职权,深信热振呼图克图必能益闳智慧,敷施教化,巩固中央,以副翊教保民之至意。”[21]
1934年8月28日,黄慕公一行抵达拉萨。9月23日,国府专使在布达拉宫正殿代表中央册封达赖,颁发了玉册玉印。10月1日,为达赖灵堂致祭。黄慕松进藏的另一使命是与噶厦进一步磋商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噶厦表示“对外西藏为中国领土,中国政府须答应不将西藏改为行省”,“西藏内外大小权力暨法规等,无危害政教者可以依从中央政府之谕。”[22](p103)11月黄慕松回京后,专使行署总参议刘朴忱等仍常川驻藏,设置电台、测候站、诊疗所及小学等,进一步发展了中央与西藏地方的直接关系。
1934年,在国民政府的精心安排下,九世班禅欣然出任国民政府委员。1935年6月,行政院就班禅返藏经费、卫队及派大员随同入藏事作出决定后,英国提出所谓“抗议”和干涉,派人帮助噶厦出谋划策,多方阻挠班禅返藏。1936年12月,班禅一行受阻于青海玉树。不久,抗日战争爆发,蒋介石指望西方提供援助,只好命令班禅暂缓入藏。次年12月,九世班禅病逝。迁往重庆的蒋介石国民政府发令追赠九世班禅“护国宣化广慧圆觉大师”封号,并派致祭专使于1938年8月在甘孜主持了九世班禅的致祭大典。
1938年12月,在十三世达赖的三名转世灵童寻访完成后,热振摄政依照历史定例向中央呈报,提出“三灵儿迎到后举行掣签典礼之际,为昭大信,悦遐迩计,中央应当派员参加。”[22](p158)国民政府为行使治藏主权,特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会同热振呼图克图主持第十四辈达赖喇嘛转世事宜。吴忠信入藏后,西藏地方内部主张认定青海灵童者占压倒多数。在吴忠信坚持下,热振同意由中央大员亲自验看灵童后上报中央审批。1940年2月5日国民政府批准免于抽签,并发布主席令说:“青海灵童拉木登珠,慧性湛深,灵异特著,查系第十三辈达赖喇嘛转世,应即免于抽签,特准继任为第十四辈达赖喇嘛。”[22](p290-291)随后,经过努力,在热振活佛支持下,又解决了英人挑唆制造的与中央代表参加达赖喇嘛坐床大典的坐位问题。2月22日,中央代表吴忠信在与达赖喇嘛坐位平行的礼仪下,主持了坐床大典。3月8日,噶厦致电国民政府林森主席和蒋委员长,表示“承中央特派代表蒙藏委员会吴委员长亲临,并赐赠礼品,祥瑞十分,感戴无际。至于中日战争,现正由三大寺喇嘛大举祈祷,祝祷中央胜利。”[22](p321)与此同时,民国中央政府于1940年4月1日在拉萨成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正式办理中央与西藏地方的有关事务。这是国民政府治理西藏的一项重大举措,办事处在藏一直工作到1949年7月,它也是中央继续行使对藏主权的铁证。为褒奖热振活佛努力改善及推进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的功绩,国民政府除己于1935年5月册封其为“辅国普化禅师”名号外,又于1940年2月15日由吴忠信代表国民政府主席为热振授勋、戴采玉大绫勋章、赐金印和封册。热振摄政特致函中央政府感戴授勋及派员主持典礼。1941年,当热振辞职达扎呈报继任摄政事宜时,亦是由国民政府行政院审批后“准予备案”方才合法。[7](p518)
1937年九世班禅圆寂后,国民政府行政院专门通过了“征认班禅呼毕勒罕办法”,规定:“一、班禅转世灵童由班禅徒属寻访。二、班禅呼毕勒罕候选人,准由西藏宗教首领就班禅徒属所报灵童负责认定三名。三、呼毕勒罕候选人三名决定后,由西藏政府呈报中央派员在拉萨大昭举行掣签,签定一名为呼毕勒罕。”[23](p214)1944年,班禅堪厅认定官保慈丹为转世灵童后,噶夏也于1947年宣称寻到两名灵童,但对中央派员主持签定灵童一事避而不答。为早日决定灵童人选,蒙藏各地高僧及王公、千户纷纷要求中央出面,援引七世达赖先例,批准青海灵童免于抽签,在青海坐床后再行入藏。国民政府经长期考虑,为粉碎达扎一伙分裂势力的图谋,维护中央威权,代总统李宗仁于1949年6月3日发布训令,准予青海灵童官保慈丹免于抽签,继任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24](p285-286)并特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关吉玉为专使,前往塔尔寺主持坐床大典,宣读总统训令,颁发金印。主持十世班禅坐庆大典是民国时期中央政府行使对藏主权完成的最后一件大事。
需要说明的是,在达扎接任摄政以后,西藏地方政权逐步被亲英分裂势力所把持,在英方的怂恿下,西藏和中央的关系又由好转坏,逐步恶化。达扎一伙先是阻挠中央测量队入藏,又于1942年7月将十三世达赖藏事改革中设立的“外交局”正式成立,企图制造“西藏独立”,但没有得逞。国民政府行政院发布训令,指出西藏涉及政治问题“必须秉承中央意旨处理”,[11](p532)西藏地方政府擅自成立“外交局”是非法的。正式通知西藏地方当局,如不撤销前议,中央将派军队入藏,不惜以武力解决。在中央坚决维护对藏主权的强硬立场下,达扎一伙不得不用“全藏民众大会”决议形式向国民政府表示:“现仅向中央声辩外交局非新创机关,但中央如仍拒绝接洽,拟让步,另设机关与驻藏办事处往返”,又声明“西藏应与中央保持感情,不应与中央西藏办事处断绝关系。”[11](p533)实际上,驻藏办事处此后照旧与噶厦直接往来,从而挫败了亲英分裂势力的阴谋。
1947年,达扎一伙在英人唆使下又组织代表团出席“泛亚洲会议”,经中国政府代表团的强硬交涉和严重抗议后,会议主持人印度方面被迫更正了会场中原将西藏地方划出中国之外的亚洲地图。次年,达扎又派出“西藏商务代表团”赴欧美“考察”,经中国政府与有关各国交涉,这一非法活动并没有达到“西藏独立”的图谋。事实上,除前述中央在藏行使主权的事实以外,还有以下史实证明西藏从未“独立”于中国之外:1940年5月8日噶厦就国民大会西藏代表一事致函国民政府驻藏办事处,向中央报送了新改换的三名西藏代表的名单。1946年12月29日,由达扎掌权的噶厦驻京办事处致函国民大会蒙藏代表选举事务所,声明“兹经电奉噶厦复电,派定古嘉扎萨等十人为国民大会西藏代表……送请查照办理为荷。”[11](p537)对于1949年7月9日噶厦借防止共产主义之名致函广州国民政府令驻藏人员全体撤退一事,国民政府行政院于8月4日致达扎及噶厦电文中严词批驳,并命令“迅再通知各该驻藏人员仍回拉萨执行职务,以保持中央与西藏之固有关系。”[11](p539)同月,西藏驻昌都噶伦转呈噶厦复行政院院长阎锡山的专函中,虽一面为护送中枢职员离藏之事辩解,但同时仍尊称国民政府为“中枢”,切申明“中藏关系,当此万方多难之秋,极应根据前辈法王遗训,永久保持。”“吾藏始终不能以中枢人员不在藏图谋不轨也。乞我院长转呈总统勿予锦注,在藏各汉民自应加保护,与藏民一视同仁。”[11](p540)
综上所述,民国时期虽然中央政权更迭,内阁多变,但西藏是中国一部分的领属关系从未改变,这一点为中央与西藏地方所一再确认。西藏地方政权从未“独立”于中国版图之外,中央政府依照历史定制对西藏行使固有主权。所谓民国时期“西藏独立”论者,不过是西方反华势力和西藏分裂势力歪曲历史真相的痴人说梦而已!!
收稿日期:2000-06-29
标签:国民政府论文; 班禅喇嘛论文; 十三世达赖论文; 中国近代史论文; 民国论文; 中华民国大总统论文; 历史论文; 英国政治论文; 历史政治论文; 袁世凯论文; 中华民国政府论文; 南京国民政府论文; 北洋政府论文; 北洋军阀论文; 清朝历史论文; 辛亥革命论文; 抗日战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