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体育如何助力提升国家软实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助力论文,中国体育论文,实力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808(2013)03-0001-08
修回日期:2013-06-10
我国体育学者已经在“体育软实力”领域做了很多研究,认为“国家体育软实力是国家软实力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有的还对体育软实力的概念、体系结构、功能和国家的发展对策作了系统、详细的论述。
我觉得现在的问题是:体育是否是软实力?体育是怎样的软实力?如何发展体育软实力?我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获得了一些初步的认识,提出来供大家参考。
1 体育不是软实力
为了充分论证这一观点,非常有必要厘清几个基本概念。首先要了解“实力”这个概念。“所谓‘实力’就是影响他人以达到预期目标的能力,主要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实现:胁迫、收买或吸引。”或者“实力的关键就是从别人那里获得你想要的东西。你可以采取胁迫的方式,让他们按照你的要求行事;或者你可以通过拉拢或说服的方式来达到目的,让他们最终与你同心同德。”[1]能让别人来共同实现你的预期目标,或者能从别人那里取得你想要的东西,靠的是实力,实力可以分为三种方式:胁迫、收买或者吸引;也可以是两种,即强制或拉拢说服的方式。从一个国家来说,胁迫、强制属于军事方式,收买属于经济方式,而吸引、说服则属于文化方式,前两者被称为“硬实力”,后者则被称为“软实力”。
再说“软实力”,“软实力”这个概念是美国学者约瑟夫·奈在上个世纪90年代提出的,他的定义是:“软实力是一个国家的文化与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它通过吸引力而非强制力获得理想的结果,它能够让其他人信服地跟随你或让他们遵循你所制定的行为标准或制度,以按照你的设想行事。”这个定义首先确定“软实力”指的是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和文化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能够让别人赞同你的主意或主张,并心悦诚服地自愿随你一起行动,得到你所预期的目的,这种能力就是“软实力”。简言之,就是吸引别人同你一道合力实现价值目标的能力。这里的关键词是“吸引力”,不是“强制力”,“强制力”是硬实力,“吸引力”才是软实力。所谓吸引力是一种无形的牵引力,它可以不向事物本身施加有形的作用方式而改变事物的状态或行为。在物理世界是万有引力、电磁力。在人类社会则是通过大脑实施的意识影响力。就是通过人际思想意识直接或间接地沟通、交流、感化、说服等方式,让别人赞同、理解或接受你的主张,从而协助、支持或参与你的活动,以共同实现你的预期目标。这种思想的交流、沟通、感化和说服等都属于文化影响,我们称为文化软实力。
文化软实力主要由内核、外形和传播三部分组成。所谓内核就是由科学的真理体系构成的各种观念、理想以及由此形成的制度、行为方式等等,这些对实现人类进步和发展的美好理想、愿望具有普遍价值,对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迫切问题以及终极发展问题具有指导意义,是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例如我们国家提倡的和谐世界、以人为本等,都具有吸引人们共同向往的影响力,这应当是我们所说文化软实力的核心,主要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来解决的。所谓外形是软实力内核的表现形式,我们知道真理性的内核都是抽象的高度概括,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理解和接受的,这就要通过种种文学、艺术的加工,用生动、形象、贴近生活的各种语言、形象和符号加以转化、改制,即通过网络、电视、电影、新闻媒体、文学、音乐、美术、动画、舞蹈等形式,对我们的核心价值进行强力的演化与包装,让世界各个角落的人民都能心悦诚服地接受,这才能形成软实力,具有更强大的吸引力。一种文化,仅有内核的感召力,没有外形的感染力,很难形成强劲有力的吸引和影响,只有把感召力变成强大的感染力,才能真正形成文化软实力。这项工作主要通过文学艺术去完成。除两者之外,还需要具备强大的传播力,就是把我们的先进文化直接传递到每个受众感官的能力,这就要靠文化传播的工具或媒介的物质体系,通过各种传播设施和社会组织机构形成具有广大覆盖面的传播网络,能使我们的声像传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所以,我们把文化软实力构建放在文化产业方面,正是抓住了文化软实力构建的重点。
回头来说我们的体育,我们现在的“体育”就是世界上说的有组织或制度化的斯泡特(Organized sport or institutionalized sport),这是一个具有特殊结构和功能的社会活动体系或行业,它既不能像哲学和社会科学那样产生文化软实力的内核,也不能像文学艺术那样形成绚丽多彩的外装,又不具备像文化产业那样的文化传播功能。在我国,体育既不属于文化事业,也不属于文化产业,我国发展文化软实力的顶层决策中没有包含体育这个事项,所以,从直接的意义上讲:体育不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组成部分,但是体育同文化软实力又有一种特殊的相互关系,又成为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必要因素。间接意义上说:体育也是构成软实力的一个成分。
2 体育同软实力的关系
体育本身不是文化软实力,但同软实力有着一种特殊关系,在特定条件下,可转化为软实力的构成因素。有下列说法:
(1)体育成就助中国提升软实力;
(2)中国在体育中找到了全新的软实力;
(3)中国利用体育作为软实力。[2]
从这些说法的用词“助”、“找到”、“利用”可见,体育和软实力并不是一回事,但说明两者之间有一种特定的关系,充分利用这种关系可以转化为软实力或有助于提升软实力。
在我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文化、体育(sport)和娱乐,三者属于一个门类的行业,它们的结构、功能各不相同,绝不是一回事。我国对《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作了新的规定,明确文化不包括体育。但文化与体育又属于同一门类的行业,两者间存在着某些属性上的相同或相关性。如果说文化软实力是由内核、外形和传播构成的统一体,那体育并不能进入这个统一体之内成为有机组成部分,但它却依靠某种特殊的属性关系成为这个统一体的最贴近的外围结构成分,同文化软实力统一体有着十分密切的互动关系,它在特定的条件下,同软实力产生特定的关系。
“体育成就助中国提升软实力”,说明能够提升软实力的不是别的什么,而是“体育成就”,通过体育成就来提升软实力,特别指明了“体育成就”这个概念。什么是“体育成就”?就是国家体育文件中说的“创造优异成绩”的体育成绩。什么是“体育成绩”,用什么作标志,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所指出的:2011年是“运动员在24个大项中获得138个世界冠军,共有4人1队8次创8项世界纪录”。2012年是“我国运动员在24个运动大项中获得107个世界冠军,共创14项世界纪录。在伦敦奥运会上,我国运动员共获得38枚金牌,奖牌总数88枚,列奥运会金牌和奖牌第二位。在伦敦残奥会上,我国运动员共获得95枚金牌,蝉联金牌榜和奖牌榜第一位。”这表明,最足以标志我国体育成就或体育成绩的不是“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而是运动员获得的世界冠军和世界纪录,特别是世界冠军。所谓世界冠军就是在国际体育组织(国际奥委会及各专项协会)举办的世界级运动项目赛事中,力排众将,独占至尊,世界第一。其最明白的特点,就是要同世界各国该项目的最优者进行争夺,打国际、世界战,争世界优长。就是说我国体育的根本任务的标志,还是要力争世界冠军,要打世界仗。也说明我国的运动队伍还是一支战斗队。这个战斗队的任务就是通过获取成绩而有助于提升国家软实力。
1983年,邓小平同志给新时期的我国体育提出的任务是:提高水平,为国争光。这“为国争光”四个字,最集中地表达了文化软实力的精神实质。什么是“为国争光”?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中说:“体育战线的重大成就,为祖国争得了荣誉,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鼓舞了海内外中华儿女的爱国热情,扩大了我国的国际影响。”也就是说:“所谓为国争光,就是通过运动健儿在世界或国际赛事中争夺金牌、创纪录、升国旗、奏国歌,在国内外人们的思想上产生一种对中华民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钦佩的情感。”[3]运动健儿在世界赛场上的拼搏,夺得了世界冠军,收得了金牌,这“冠军”、“金牌”转化成了精神上的“荣誉”、“光彩”和“荣耀”,通过这种“荣誉”又衍生出一种精神力量,激发了人民群众的自豪感和自信心,鼓舞了海内外中华儿女的爱国热情,扩大了国际影响。也就是成为“振兴中华”的一种精神力量,叶剑英元帅1983年给体育的题词:“为国争光,振兴中华。”更明确指出“为国争光”的目的是“振兴中华”。这样,“提高水平,为国争光”,“为国争光,振兴中华”就成为我国新时期体育工作的完整指导方针,这就同我国的软实力形成了直接的关系。
因此,体育只有通过获取世界冠军、创造世界纪录,才能同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发生关系,也才能成为构成文化软实力的因素之一。这里的关键词是“世界冠军”,是在世界赛事中同其他国家选手竞争得来的冠军,不包括我们自己的“全运会”等国内冠军。我们的体育只能通过“世界冠军”才能同文化软实力搭上关系。
3 世界冠军怎样才能成为软实力
体育只有通过世界冠军才能介入文化软实力,也仅仅是“介入”,而世界冠军并不就是软实力。
体育任何项目的金牌、冠军、纪录,仅仅是一种象征性的标志,显示的是在人类特意编制的这项竞技或游戏项目中成了最高的优胜者,天下第一,这个最高、最强、最优的胜者,必然也自然地引起广大群众的注意,聚引了人们的眼球。在现实社会、世界,只有特殊的、不平凡、超常表现的人,才有吸聚人们眼球视力的魅力。人们对超常、非凡、独特、出奇的人,总会有一种惊奇、叹羡、欣赏的心理,有一种深加了解的欲望,总之,他们撼动了人们的心灵,引起了人们的注视。体育项目的冠军,就是一种特殊的、超常的人物,自然也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引发人们想更多了解他的欲望,这种“更多了解”的心理,才能引导人们向软实力发展。如果只是引起人们的惊叹、称奇的注意,而不能引起人们深部的联想,那也不会产生真正的软实力作用。
早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荷兰学者约翰·赫伊津哈就说过:“什么是胜利?什么是获胜?胜利意味着在游戏的结局中显示出自己的优越。然而,这种优越的标志很容易赋予优胜者一种各方面都优越的假象。就这一点来说他赢得了比游戏更多的东西,他赢得了尊敬,获得了荣誉,并且这种荣誉和尊敬立即为胜利者所属的人群带来了利益。”[4]这里有几层意思:其一是说体育冠军不过是在一场特定游戏或竞技项目的比赛中取得了优胜;其二,这个优胜、冠军,很容易给人一种假象:这个冠军在这个项目中这么优越,他在别的方面也是优越的。其三,这种荣誉、尊敬立即给所属的人群(家庭、团体、事业、国家)带来的心理的自豪和精神上的振奋,由此引致某些物质的“利益”。这里所说的“假象”,所属有关人群在精神上的“借光”、“沾光”,都属于心理的联想活动。即由此一方面的优越“联想”到其他方面也会优越,由自己的同伴、同事的优越“联想”到自己也会受益。正是这种心理联想才能发挥体育冠军的真实作用。所谓联想,就是由一种事物想到另一种事物的心理活动,这里更多的是相似联想,即由项目的优胜,联想到这个冠军的德行、人品、作风等等方面也会是优越的,这就成为许多球迷、追星族的偶像,引来了大批的粉丝;甚至联想到他穿的衣、鞋等都是最好的,这就成为一些企业的广告或代言、形象标志,这是由冠军个人方面的所致的联想效益。从与冠军有关的人群及群体方面产生的联想效应也是多方面的。其一,这个冠军所在组织的成员,他或她的亲朋好友都感到脸上有光,“与有荣焉”精神上受到鼓舞和振奋。其二,从一个民族或国家来说,就是“为国争了光”,振奋了民族精神,增强了国家凝聚力。其三,在国际上,利用这种相似的联想,让人们更多地对一个国家、民族发生兴趣,产生了更多的优美联想,增加国家的知名度,有助于国家形象的树立,引导人们对国家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知。由此可见,一项运动的优胜或冠军的产生,由心理联想的作用,便带来了许多东西,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人们又常常希望是正面的。一项竞技,如果只产生了冠军,人们的心理联想大多是围绕冠军本人的,很少联想或者间接联想到国家,所以国家对之关注有限。而奥运会便采用了对奖牌(金银铜)获得者奏国歌、升国旗的仪式,使优胜直接和国家挂钩,让人们在聆听奏国歌、注视升国旗的瞬间,在头脑中出现对这个国家的众多联想,让人们绕过冠军而直接面向国家,这无疑会扩大国家民族的影响度,所以受到各国对奥运会的更多支持,看来这实在是奥运组织者们的一个高招。
我们用世界飞人博尔特做例子来分析,博尔特在北京奥运会取得了杰出的成绩,成了全世界男子短跑最快的人,在世界人民心中印下了“博尔特”这个名字,又形成了一个“博尔特——世界飞人”的联想,具有了比“短跑冠军”更深广的涵义,而通过奥运会颁奖:奏国歌、升国旗的仪式,出现了“牙买加”(Jamaica),人们自然就会联想:牙买加——加勒比海西北的一个有二百多万人口而且以黑人为主的国家,再进一步由联想而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到,这个国家85%的人属于私生子女,这里的青年男女有一奇特的婚恋方式,可以说是一个“无父”的国度。这就会引致人们探奇猎胜的兴趣,前往牙买加旅游观光,也就自然的增加了这个国家的经济收益,这就变成了软实力。由此可知,博尔特成为“世界飞人”,这对国家还不能产生什么影响力,只有在人们通过博尔特进行心理联想,由博尔特联想到牙买加,再深一步联想到牙买加的特殊国情,使人们产生了对牙买加的兴趣和爱好,吸引人们去观光旅游,从而获得了经济效益,这才真正地形成了软实力。由此可知,体育优胜、冠军并不就是软实力,只有当优胜引起人们对所在国家的心理联想时才能形成软实力;就是说,体育优胜所起的作用仅仅是吸聚人们的视力,引向国家的心理联想,也就是一种视线引导作用。当然能把人们的注意引向一个目标,这种作用也是不可小视的,它是软实力发挥作用的基础条件,因为再优越的软实力,得不到人们的注目、凝视,是不能或很少能发挥影响作用的,能吸引到的注意目光越多,软实力发挥的影响力就越大,这就使体育优胜同国家软实力产生了十分密切的关系。
4 体育优胜、冠军的价值分析
体育优胜、冠军,本身并不产生软实力,对社会生产和生活并不产生什么价值,它的功用在于能吸引人们的目光,聚焦人们的视线,这才是它真正的特殊价值。
体育优胜、体育冠军是由什么构成的?就是因为它是某个特定的竞技或游戏项目的特定身体运动技术或技艺的最卓越的拥有者,就是说在当时世界上,他或她是这个项目身体技术的顶尖人物,技术达到了最精湛、最娴熟的至高境界,天下第一。但是,他或她经过艰苦训练才获得的这种身体技术,比如短跑、跳水、乒乓球、滑冰等特殊技术,除了在本项目的训练、比赛活动以外,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毫无用处,既不能产生物质财富,也不能产生文化成品,不能产生社会实际价值。我曾了解过一些项目(冰球、花样滑冰、乒乓、举重等)的转业运动员,问他们学到的技术在自己新的职业中有什么用处,或在实际社会生活(包括家庭生活)中有什么用处,他们都说:一点也用不上。就是说,最精湛、最卓越的运动技术,如果脱离了本项目的活动领域,就会失去价值,不再受到社会的重视,可见,这运动技术并不是体育优胜者的真正价值。
那么,什么才是体育优胜,体育冠军真正的社会价值呢?那就是它能给人们的心灵或精神活动一种特殊的震荡或激励,人是一个尚未完成的、尚在进化的旅途上前进着的物种,人的本质特征就是前进、变化、求变、创新。要变化,既要渐进性的前进,也要突变性的飞跃;要变化,就需要不断的标新立异、创新超越。这跃进、创新、超越,就是生命活动状态的一种激荡,一种振动,人的生命活动也离不开振荡或震动。人体是一种流体循环的结构体,流体流动需要振动;人的大脑思维活动是一种信息不断地输入、加工、输出的过程,需要不断的新刺激,缺少了新刺激大脑就会僵化。总之,人的生命活动需要刺激、震荡,使自身生命能量态处于新的激发、跃动之中,如果自身生命能量态处于停顿或静止,那人的生命就会衰退、止息。因之,人类对感官的刺激、心灵的震荡有着天然的爱好。奇特的光彩,奇特的音响,奇特的物象,奇特的行为,总能吸引人们的注目。犹如焰花爆竹,它们在燃放过程中,既不产生物质成果,也不产生文化成品,反而消耗大量财富,甚至引起火灾,但是人们却喜欢它,就是它能给人的感官一种巨大刺激或震撼,激活人类的能量活动状态,振奋人的精神,使人的生命活动状态在震动中得到能量激发或调整。产生新的能量组合,改善人的生命运动。
体育竞技、体育成绩、体育冠军,其本质同焰花爆竹一样,它不能产生实际的社会价值,反而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是人们需要它,就是因为它能够创造一种“奇特”,它能在激烈的对斗、竞争中创造出“奇特”的技术表现,创造出该项目的“天下第一”,这种奇特的技术表现(或表演)、天下第一,能使人们的心灵受到强烈的震撼或刺激,正是这种强烈的刺激受到人们的喜爱,应当说,这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殊价值,是人类生命活动必须的一种特殊价值。人不会干毫无价值的事,人的任何行为都是有目的、有价值的。所以,体育竞技,体育冠军能给人类带来生命必须的刺激或震荡,也应当是有价值的,只是人类现在的认识水平和技术能力,还不能测定、衡量这种价值的量和度,还不能认识和把握这种特殊价值。人们说:体育是非生产性的,这个命题现在看来不完全正确,因为体育生产的对人的生命的震荡作用也是一种价值,否则人们不会花钱去观赏,只不过人们对这种特殊价值还没有认识而已。相信不久的将来,就会出现一门专门研究对人进行刺激和震荡的特殊心理学。这样,我们就可以说体育也是一个生产特殊价值的行业了。
我们说体育竞技,体育冠军也生产“特殊价值”,所谓“特殊”是指它直接对人的生命能量态产生一种激发、调节的作用,有助于人的生命活动;同时也由于他的“奇特”事象吸引了人的视力,引发了人们围绕它产生出诸多心理联想,产生出另一种精神效果。前一种功能决定了体育竞技的娱乐性质,决定了它是一种游戏娱乐活动。后一种效能决定了他的精神意识的影响性质,它会变成定向意识影响的工具,成为国家软实力的一种构成因素。
可以说,围绕体育竞技出现的“奇特”的事或人,都会产生诸多心理联想:接近联想、相似联想、对比联想和关系联想等等。不同的人、不同的社群、不同的国家关系,都会产生种种不同的联想,有的是接近真实的“真象”联想,也有远离真实的“假象”联想。例如,一个冠军的技术优越,就会引起他的其他方面也一定优越的“假象”联想。运用“假象”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一种自然现象,宗教的仙佛神鬼、天堂地狱,军事上的“兵不厌诈”,文学艺术上的“假戏真做”,生活中的“哄骗谎诈”等等。因此,人们运用体育冠军这种“假象”效应也是很自然的。特别在消息闭塞、文化不发达、意识形态受控制的社会里,本国运动员的胜负被宣传媒介做了定向处理,赋予本国运动员的优胜以过多的额外“意义”:标志着国家的政治制度优越、科学技术的先进、人民生活的幸福、领袖的英明领导以致国力的强盛等等。“力争在国际竞赛中取胜也许是一个国家的民族地位还不稳定的一种证明。一个国家日益成熟(或趋于稳定)的标志,也许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在体育运动以外的许多方面表现出应有的成就,如艺术、外交、各种工作中的长处,即发明创造、追求进步、企业才能、想象力等等。”[5]这便是说,一个国家在艺术、外交、发明创造、追求进步、企业才能等领域乏善可陈,或政治地位还不稳定的情况下,特别需要体育在国际上取得优异的成绩,并给予这个优秀成绩附加诸多“相关”联想,利用其相应的“假象”效应,为国家利益服务,这也是国家出资支持体育的原因,也就是体育成为国家工具的因由,也就是国家软实力的需要之结果。
5 由金牌战略到体育明星
我国体育实行的是“奥运争光”或金牌战略,把在奥运及其他国际赛事中争得更多的冠军、金牌作为主要标志或主要任务,把奥运金牌(奖牌总数)看得十分重要,应当说这是完全正确也十分必要的。
奥运奖牌越多,标志着在世界赛场上升国旗、奏国歌的频次越多,吸引世人对我们国家和民族发生惊奇、羡仰并期望更多了解的心理效应便越大。我们灿烂的五星红旗,激越的国歌,是我们伟大祖国的标志,是我们民族尊严和国家利益的象征,它的出现能引起国内国外人们的肃然起敬,引起世人强烈的心理关注,对中国的事情产生更多理解的心理欲求。奥运会是一个升国旗、奏国歌频次最多的国际平台,一个国家奥运会得到升国旗、奏国歌的机会越多,自然产生的国际影响力也会越大。因此,我们国家把“奥运夺金”(奖牌)作为“为国争光”的标志,作为国家体育的根本任务,当然是无可非议的。
奥运金牌总数,在国人看来十分重要,认为是国力的象征,但在世界人民心目中却并无太大的价值。北京奥运会,我们取得了金牌总数第一,我们认为是很了不起的成绩,但在国际上却不为人所注意。如2008年《参考消息》的文章说:“如果说2008年有亮点的话,那就是北京奥运会的盛况了,开幕式和闭幕式确立了烟花燃放新标准,此外也出现了令人难忘的体育成绩,特别是实力超群的游泳选手菲尔普斯和牙买加短跑选手博尔特。”[6]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也说:“北京奥运会是一次非凡的成功,参赛国家比以往各届都多;获得奖牌的国家达到87个,参赛女性选手更多;刷新了132项奥运会纪录。我们见证了菲尔普斯、博尔特等人不可思议的表现,看到了只有在赛场上才会出现的情景,例如俄罗斯和格鲁吉亚两国运动员在领奖台上拥抱。”[6]这里根本就没有把中国的“金牌总数第一”当回事,不值一提,可以说在世人眼中“金牌总数第一”并不是软实力或影响力的重要标志,而具有影响力的反倒是菲尔普斯和博尔特。这说明,现实的世界上,体育更重要的是出现“体育明星”。体育明星才具有更大的影响力,也就是说,我们的体育应当把更多的关注放在出现“体育明星”这个方面。这就标志着我们的体育任务,有从体育冠军向体育明星转变之必要。
我国的体育明星正在国际上产生着重要影响。“有调查显示,在国外,知名度最高的中国人物是成龙/李小龙、孔子、姚明等。其认知度分别高达74.1%、72.9%和62.5%。”[7]说明中国人在外国人心目中最受关注的四个人,两个与体育有关,武术或中国功夫名家成龙、李小龙在被调查的人数中占到74.1%;一个就是运动员姚明,62.5%,孔子则居其中位72.9%。最近一期美国《时代》评出全世界一百位最具影响的人物中,“赢得大满贯头衔的首位亚洲女性,31岁的中国网球选手李娜”被列入“偶像”一类,她的肖像被刊在国际版《时代》封面上。[8]香港一篇文章中,对李娜作了大力的介绍,“李娜这位谦逊的网球选手是中国国家网球队培训出来的。在成为第一个闯入决赛并夺得大满贯单打冠军的中国选手后,变得举世闻名。回到2011年的墨尔本,当李娜首次出现在澳大利亚网球公开赛大满贯女单决赛赛场时,多达6 500万人观看了这场比赛。她的精彩表现为她带来了诸如名表劳力士、冰淇淋生产商哈根达斯、梅赛德斯——奔驰汽车和皇冠赌场的赞助协议。在李娜2011年历史性赢得法网大满贯单打冠军后,女子职业网球巡回赛首席执行者斯泰茜·瓦尔斯特说:李娜今天的胜利将鼓励整整一代年轻姑娘们投身网球运动,并推动这项运动在全球普及与发展方面再上新台阶。她开朗的性格与出色的幽默感又为她在国内外赢得了庞大的粉丝军团。”[2]由此可见“体育明星”的巨大影响力。有学者说:“体育明星能产生名人效应,名人效应能达成引人注意、强化事物、扩大影响的效应,或人们模仿名人的心理现象。中国球员给国人建立真正的快乐账户,始于姚明。姚明从未得过NBA总冠军戒指,他给国人带来的莫大欢乐很大程度上来自他技术和内心的强大。这种强大源自他的自信、放松和始终向上。名人效应相当一种品牌效应,它可以带动人群,它的效应可以如同疯狂的追星族那么强大。”[9]姚明、李娜的出现,是我国体育国际影响力的新现象,也给我国体育的发展任务提出了新问题,争夺优胜、冠军的数量是需要的,金牌总数表示我国体育各项目的发展普遍性,标志了我国体育的国际影响力,现在看来,仅有数量不够了,还需有质量,有“体育明星”。一个“体育明星”的影响力往往大于数个或十数个体育冠军,所说“体育成就助中国提升软实力”,主要是讲“体育明星”的作用,自然我们的体育就必须与时俱进,认真研究这个新问题,将培养更多的“体育明星”作为我国体育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是新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6 体育明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新产物
从李娜、姚明成为中国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体育明星”来看,体育明星必须具备两项基本条件:其一是超强的身体技术,十分娴熟地掌握该运动项目的技术或技艺,得心应手,运用自如,技术同心灵高度融合,时常表现出一些超人的技艺招式,引起观众的喝彩,留下了深刻、美好的印象,自然也就成为一个项目的技术典范,这是基础,不能成为一个项目的技术至尊或优胜,就不会成为“体育明星”,所谓“体育明星”正是以体育项目的运动技术为标志的。其二,单有超群的技艺还不够,还必须具有人格魅力,也就是心理素质、道德品质、行为风范等等精神方面的特殊表现,在国际上来说,就是要有能征服世人心灵的普遍的人格、人性的魅力,姚明的“内心强大”、自信、放松、始终向上,李娜谦逊、开朗的性格与出色的幽默感就是,能透入人们的心灵,并引起人们的羡慕、赞扬、仿效,使人们的心理和行为产生一定的良性转化,这样的影响力才是巨大的,也显示了一个国家文化的某个侧面,有助于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我们国家的体育,过多地注重了争冠军、夺金牌,注重了提高技术。提高技术才能为国争光,提高技术水平,攀登世界体育高峰,所以,体育训练只能围绕着“提高技术”,争夺金牌或冠军转,技术训练是第一需要。这样培养出来的大多是些技术尖子,并不能成为“体育明星”,现在看来,这正是我国体育的弱点或软肋。当然,这也是由我国特定的历史环境或条件形成的。主要是:(1)受极“左”思想的太大影响,反对个人突出,突出个人就是突出个人英雄主义,个人主义是万恶之源;注重提倡集体主义精神,大力宣扬乒乓和女排的团队精神,这必然限制了队员的个性意识的发展;(2)过多强调政治,错误地理解社会和个体的关系,把个性、人性当做资产阶级的东西,要运动员绝对服从“组织纪律”,谁当冠军都由“组织”决定,运动员取得了成绩,首先感谢自己的母亲,都认为是思想政治的问题,把运动员变成了缺少人性色彩的“政治工具”,这当然不能造就出“体育明星”,反而认为“体育明星”是资本主义的东西。
港媒体认为“中国利用体育作为软实力仿效的是美国的做法。”说“从成功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始,中国还在利用体育扩大自己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中国运动员的全球影响力就是重要的例子,如网球选手李娜、110米栏名将刘翔和篮球运动员姚明。”[2]从现象看,我国“体育明星”出现的时机,明星的形象以及同工商企业的关系,似乎都同美国有关,说是受美国影响比较切合实际,说是“仿效”美国,则言之欠妥。因为,中国出现“体育明星”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条件下,体育自然要出现“体育明星”,这是必然趋势,不是“仿效”美国的做法所致。我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成千上万的企业在崛起,成千成万的新产品在上市,这些都需要广告宣传,它们选用体育冠军作为广告形象、品牌代言,也是势所必然。企业家给出大笔的赞助,求得体育冠军“名人效应”的广告效益,也是自然现象,当然,企业家是有选择的,越是技术和人格魅力近于最优的运动员越是容易得到较多的赞助,这就产生两方面的影响,一是企业家投入赞助,要选择尽量完美的运动员,不只是技术,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魅力;另一方面,运动员要想获得巨额的赞助,也努力使自己能够具有良好的“人气”或“人缘”因素,两方面的结合,就注定了“体育冠军”要向“体育明星”的发展,开始是个别的、自发的,逐渐变成为一种自觉的趋势。也就是说,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出现“体育明星”,而“体育明星”也正好在这样的社会经济大环境中应运而生,所谓“时势造英雄”,此之谓也。放眼看一看,世界上的体育明星,无论迈克尔·乔丹、老虎伍兹、还是足球名将,没有一个不是同企业“赞助”有着重要关系,可以说,“体育明星”是商业赞助的产物,“体育明星”出现的最大受益者是工商企业家,尤其跨国的大行业公司。由于体育明星的“名人效应”,自然也产生了心理联想:国家、民族。体育明星首先是国家的、民族的荣誉,体育明星的文化素质体现了一个国家、民族的文化素养和文化品位,产生了相应的文化影响力,便成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组成因素。当然,由于体育明星心理、文化素质不同,所产生的文化影响力也各有所长,有的更接近于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内核,有的则停留在软实力的表层。总的来说,他们的文化影响力远大于单纯技术优胜的“体育冠军”,所以,“体育明星”的出现,代表了我国体育发展的一个新时代,代表着我国体育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一个新的更有力的方式。因此,也必然成为我国体育发展所必须予以特别重视的一个新问题或新任务。
7 我国体育的新趋势、新问题和新对策
我国体育在社会经济实现巨大历史转型的进程中,正经历着若干重大变化,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采取对策,正确回应。
其一,我国实行的体育制度实质上就是国际上所说的有组织或制度化的斯泡特,它的结构、功能和任务就是管理、组织若干运动项目的训练、竞技事宜,以竞技为核心。它不能担负组织全民健身、发展体育产业的职责。这就需要在发展中逐渐去除那些自己不该管,也管不了管不好,成本高而效率低的事项。
其二,我国体育过去主要面向国内,争取国际优胜是为要振兴国民精神,增强国内的凝聚力,同时也对社会群众的游戏、娱乐活动过多地加以干预。现在看来,这需要改变。第一,我国正崛起为世界强国,努力实现中国梦,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和科技等诸多方面,都出现了层出不穷的、令世人瞩目的不凡成就,相比之下,体育的世界优胜便逐渐失去诱人的光彩,影响日益淡化。第二,由于全球的信息畅通,体育胜负一览无余,竞技就是竞技,竞技就有胜负,加在体育优胜者身上的各种“假象”渐被剥脱,精神振奋作用被失败的沮丧冲淡,国人逐渐以常态化、理性化的心态看待体育胜负。第三,也由于经济、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组织、管理的能力逐渐强化,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举办文化游乐的实力大大增强,许多民族、民间的文化游乐活动,已能自力举办和管理,许多项目自己能够举办比赛并参加国际赛事,无需国家插手干预。因此,我国体育的国内功能正在日益弱化,这就需要进行工作的重心转移。
其三,现在看来,我国体育应当把助推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作为根本任务,以此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谓提升国家软实力,就是扩大我国先进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体育通过国际赛场上的优胜、冠军和纪录,能引致世界更多、更大的关注,提升国际影响或吸引力,这就要把体育的目标转向世界,转向争夺世界优胜,创造世界纪录,争取冠军、金牌,涌现体育明星,以提升国家软实力为根本任务和评价标准。
其四,调整国家管理的运动项目,分清两类:一类是能够在国际赛事中升国旗、奏国歌的项目,这是国家管理的主体,通过半行政性的运动中心或其他方式进行管理。另一类是不能升国旗奏国歌的运动项目,可以通过各项目协会或俱乐部委托给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如围棋、象棋之类;有的属于社会群众的游戏、娱乐、消遣活动,如舞龙、舞狮、龙舟、麻将、电子游戏等,应交给社会自行组织和管理。
其五,由国家管理的能升国旗奏国歌有关软实力的项目,也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依靠国家支持的项目,社会无力承办:(1)器材昂贵,需用进口;(2)场地需要特殊设置:人工制冷冰场、塑胶跑道、足球草皮场地等等;(3)国内无群众基础的、新从国外引进的项目;(4)在群众中不宜开展的项目等。这类没有国家支持就难以运行的项目,必须由国家投资、统筹管理。另一类,可以通过协会或俱乐部等社会组织,开展活动,自行管理的项目,如乒乓球、羽毛球等,放手让社会组织管理,国家进行监督问责即可。
其六,现在看来,体育明星对提升国家软实力的作用日益突出,国家应当组织力量,进行研究,特别要认真汲取国际经验,弄清出现或成为体育明星的社会条件、个性素质、培养措施等等,期望我国有更多的体育明星闪烁在国际星空,放射出我国先进文化的绚丽光彩。
其七,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我国运动队伍还是一支担负着助提国家软实力任务的国际战斗队,由于职业分工的特殊要求,运动员的个人因素还应当受到限制,存在“异化”,这也是“人文体育”的内涵之一。但在职业训练和活动中,一定要最充分的发挥每个运动员的主体能动性,使之成为完成任务的最革命、最积极、最活跃的创造性因素,这也是事业成功的根本条件或原则。
其八,时代在变,体育也要变,旧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套旧观念、旧体制、旧办法,必然随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兴废。所谓“体育的根本任务就是增强人民体质”,“凡是社会的比赛和竞技活动都是体育都应予以管理”,“凡是能参加国际比赛的项目都应由国家统一管理”,“体育必须由国家机关进行管理”等认识和观点,都不再适合时代的发展要求,由此形成的一套规章制度、工作体系也必须变革。所以,体育观念和体育体制改革,还是我国当前体育发展面临的最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