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的酷刑:关于香港青少年十年外展服务_社工论文

福柯的拷问:关于香港青少年深宵外展服务十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论文,青少年论文,外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780(2014)01-0032-08

现在香港社工界都如火如荼地讨论这十年间夜青问题与深宵外展服务之间的关系,而夜青是对深夜仍流浪、无法回家或者不愿回家等边缘青少年的简称。有些人就此断然作出如下定论:“幸好当年有青少年深宵外展服务,不然夜青问题就失控了。”而其他人则用较冷静的态度,思考社会工作者如何在重重艰难中开展服务,以及总结服务手法和服务成果,以展示社工专业性之所在。[1]这些属于社工专业范畴的讨论,其实没有把某些社会理论的反思考虑进去。在香港青少年深宵外展服务十周年的当下,本文借用法国哲人福柯(Michel Foucault)的思想哲学,向青少年深宵服务背后的哲学问题,进行拷问,也许有点不合时宜,但总有一定得益。

青年人夜间流连街头的“问题”从来不是新问题。姑勿论称他们是否“童党”、“边缘青年”、“惨绿青年”、“迷幻青年”、“双失青年”(失学又失业)、“身处不利环境的青少年”、“不归家少年”……但在社会大众的眼中,他们的问题行为特征总是离不开:联群结队、撩事生非、高买抢劫、讲数打斗、滥药吸毒、群奸群宿、援交卖春,以及深宵流连街头,这些典型化(Generalization)甚至是过度典型化(Over-generalization)的做法,当然不是“个人偏见”、“人际间缺乏沟通”等简单解释便可以明了的。文化研究一向提醒我们,任何“事件”“问题”的开端,必不会那么简单;至于其过程,也不会那么纯净,其结果亦不会那么胜负分明。社会现象绝非只绑成一个简单的结,等待我们去解开,权力也不可以化成简单的结构,轻易被作出判断。换言之,社会现象总是需要慢慢拆开——没有因果关系是一目了然的;没有身份认同是与生俱来的;没有道德判断是一劳永逸的。对于夜青与青少年深宵外展服务之间的关系,也远远不止是“问题”与“解决问题”之间的线性关系,个中纠结与凌乱实在值得我们每一位真正关心青年发展的人一思再思。

一、当社工遇上夜青

香港社工界对于香港夜青问题的关注,早在1995年的《“通顶”征象:对“不归家少年”的研究报告》中得以展开[2],而在1996年,香港中文大学社工系李永年博士发表了一份有关“夜青”的学术研究报告[3],正式为“夜青”命名。李永年博士认为,流连街上的原因大致可分为“社会环境因素”(Social Environmental Factors)和“地理环境因素”(Physical Environmental Factors)两种。所谓“社会环境因素”,是指疏离的家庭环境、既沉且闷又充斥着负面经验的学校或工作环境、不良朋辈影响等,而“地理环境因素”,即户外空间较广阔,让青年人有无拘无束的自由感觉。深宵流连街头就是这两种因素交织而成的问题。之后是社会服务机构的介入,既有“油尖区夜青深宵活动调查”的地区性问题剖析[4],也有以先导方式,成立了两队名为“星夜计划”和“和谐一号”的深宵服务队,直接为深宵流连街头的青少年提供服务[5]。据其前线服务经验观察所得,参与深宵活动的次数愈多,时间愈久,愈容易感染次文化和黑社会文化[6]。它试验两年之后,较具规模的服务检讨报告亦已完成,并向社会公布,表明问题的严重性:每晚约有一两万名青少年在街头流连[7],以及服务的有效性。经过诸般努力,社工与学术研究的配合终于得到香港政府的认同,于2000年开始,香港政府正式拨款成立深宵外展队,以每队3名社工的编制在全港十八区全面推行,而协青社亦在2002年成立“蒲吧”,作为首间24小时开放的青少年中心,同时亦为深宵外展队作随时的支持。2004年,香港社会福利署与青年事务委员会更在九龙公园举行“全港深宵大汇演”,向社会大众介绍青少年深宵外展服务,以展示服务对象的正面形象。往后几年,不乏服务经验分享会举行,有的分享新兴问题的处理手法,有的分享夜间工作的调理养生方法,这些大致得到同工青睐,而深宵外展队与香港政府之间的商议,仍围绕在“人手编制”和“服务标准”两大问题之上,直至现在。具体见下表。

二、当福柯遇上夜青

法国哲学学者德勒兹(Deleuze)曾经说过:“这个世纪将被称作‘福柯时代’。”这是言重了吗?一个知识分子再具分量都好,未至于成为一个时代的代号吧?何况德勒兹本来就是福柯的好友,“福柯时代”定是过誉吧?那我们从福柯理论的对手的角度,看看他们又怎样评价福柯,这应该公允一点吧?福柯理论上的对手——法兰克福学派的著名学者哈贝马斯,他可谓是反对福柯理论的佼佼者之一,曾以“年轻的保守主义者”来批评福柯理论是“思维上激进,行为上保守”,在政治的色谱上不过是另一种的保守立场。只是带着如此尖刻批评的哈贝马斯最后也不得不承认:“在我这一代对我们的时代进行诊断的哲学家圈子里,福柯是对时代精神影响最持久的。”[8]。显然,不论是知己还是对手,都对福柯理论的叛逆和创造作出了高度肯定。

那么,究竟谁是福柯?美国人类学家吉尔茨(Clifford Geettz)在纽约书评上介绍福柯的《规训与惩罚》英译本时,对“福柯是谁”作了一个很精彩的说法。他是这样说的:“他是个令人难以捉摸的人物。他是一个反历史的历史学家,一个反人本主义的人文科学家,一个反结构主义的结构主义者。”我们只能用很多“不是”来形容——他很有学问,但不是学者;他对伦理很有兴趣,但不是伦理学家;他研究语言的法则和意义,但不是语言学家;他探勘了鲜为人知的希腊历史,但他不是历史学家;他写了一本关于古典西方医学精神病的重要著作,但他也不是个医学专家……福柯的工作涉及好几个领域:历史、哲学、艺术、文学、心理学、社会学。他在20世纪末辞别了这个世界,他对规范的逾越、对超验性的指斥、对理性的抗争、对诗意的渴望、对极端体验的迷恋所发挥的振聋发聩的力量,足以改变人们的观点、改变人们的生活、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福柯理论,在某种程度上说,可谓是改变了这个世界。

福柯在《知识考掘学》的导论中有这样的一段话:“不要问我是谁,也别要求我保持不变,让我们的官僚和警察去审查我们的文章是否符合秩序吧!至少我们在写作时,他们不用对我们进行道德说教。”好吧,对于福柯,我们可以别问他是谁,可是假如有天他遇上“夜青”,他的思想哲学会引起什么拷问?他的叛逆与创造会对“夜青”起着什么冲击,个中又有多少不一般呢?

三、来自福柯的拷问

(一)夜青,他们是怎样成为自己的?

关于福柯的著作和言论内容,一言以蔽之,就是探讨“人是怎样成为他自己”这个议题的,他批判西方传统,特别是批判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以来的理性主义。他集中批判西方社会和西方人生活方式的三大关键:知识、权力和道德,并将三项交错地加以分析。我们自身为什么和怎样同时地成为知识、权力和道德的主体?我们自身在形成知识、权力和道德主体地位时,又是怎样地永远感受不到自身的不自由?福柯由此认为,如果我们自身并不知道自身的奥秘,不知道自身何以成为主体,却又同时成为被宰制的对象。那么,掌握再多知识真理,握有再强大的权力,把自身炼成德高望重的人,又有什么意思呢?我们自身究竟有没有可能不再成为主体性原则的奴隶?应该怎样走出主体性的牢笼,而使我们真正成为自身生命的自由的主人?所有这一切,都关系到我们自身的命运、现状和未来,也关系到我们现在所处的现代性,还关系到我们自身的生死存亡和自由。故此,福柯穷尽一生就是在研究“人是怎样成为自己”这一问题。

例如在《疯癫与文明》中,他去探讨“人是怎样感到自己是疯子”的议题;而《临床医学的诞生》是他在探讨“人是怎样感到自己是病人”的问题;而《物与词》,他就致力于处理“人在现代社会是怎样成为活着、说话和劳动的人”;之后福柯对人的身体,特别是对性的问题开展研究,就以《规训与惩罚》来探讨“人如何判定自己有罪和自我惩罚”,他在《性史——二卷》中剖析“人是如何成为有欲望的人”等根本的问题,这是人类第一次将两者超出传统生理学和医学的范围来进行研究,也变成人文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批判传统道德、政治和文化的新出发点。

当人们得知自己被诊断为“夜青”的时候,如何调适自我感受呢?虽然社工的面孔上都带着和颜悦色,那张个案评估表的分类又看似井然有序、各得其所地以代码进行区分,就像我们在教学录像带上看到的那样,仿佛这些诊断都是毫不含糊、清晰断然的,但实际上却完全不是如此。对于握有权威可将这些诊断名词加诸别人身上的社会工作者而言,这项过程也并非直截了当。这些诊断名词的意涵为何、该如何运用,以及甚至是由社工还是受助者来运用,全都牵涉到角力与竞逐。

如何诊断某人是青年还是夜青,并像性别议题一样必然出现在每个人身上。一个人不会在深夜还在街头的时候就被宣告:“这是个夜青。”但当一个人的“深夜还在街头”确实成为一项议题的时候,社会工作评估方法便会透过一个人的自身经验或其他人的观察,提供一组健康和疾病、正常和不正常、有需要和没有需要的分类范畴,而一个人可能根据这些范畴即被界定为“夜青”。当这个词汇被运用在某个人身上的时候,他开始将自己视为“夜青”,并据此将这项知识的教条意涵吸纳在自己身上。即使他仍能够作出诸般的试探行为,甚至大声说“不”。但在社工诊断的分类中,“说不”仍被视为有“特殊心理需要”的人,到头来他还是要臣服于社工权威之下。在福柯眼中,“臣服”是一个具有双重意义的修辞。当一个人变成某种人的时候,在过程中会变得“臣服”(subordinated)于权力,又同时成为一个“主体”。

在外展社会工作的论述里头,一个人不是青年就是夜青,只有两种选择存在,其他的可能性必须排除于外。这个过程是循环的:为了要能变成一个可以在深夜的世界行动的人,一个人必须被置放于一个合法的社会位置,例如夜青,而且为了必须要在深夜的社会上有行动的合法性,一个人必须致力于实现该社会位置(夜青特质)的规范。矛盾的是,正如福柯所厘清的一样,我们身为主体的存在,却端赖一些外在于我们且我们无法选择的论述存在。这些范围看似从外界而来,使得主体受到压迫、屈从,但实际上,一个人只有透过这些规范,才能成为主体,具备在深夜世界上行动的能力。

“我现在宣布,你是个夜青!”——这是个很重要的执行性(performativity)元素。所谓“执行性”,就是指“开口说话的某人在说出那些话的当下就做成了某件事”。例如,当一名牧师说出“我现在宣布你们成为夫妇”这句话时,他所说的这句话一出口,结婚这件事就发生、完成了。对于接受这项宣布的两人而言,两个新的主体位置:丈夫和妻子,也就存在了。由此观之,个案诊断中的社会工作者是拥有足以做出诊断的知识和权威的人,因此他所说的话也以执行的方式为他带出一个新的主体位置,使他变成了一个活在夜青描述之下的人。

(二)夜青是如何成为童党的一部分的?

福柯在晩期曾经如此总结过他的研究方法:“我所研究的,是三大传统的问题。第一,既然科学知识和真理游戏使我们同时成为主体和客体,那么,通过科学得知,我们跟真理究竟保持什么关系?我们跟我们文明中这些极端重要的真理游戏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第二,我们同他人,通过那些稀奇古怪的策略和权力关系,究竟是什么关系?第三,在真理、权力和自身之间,究竟又是什么关系?”[9]在福柯思想的最初阶段,他就是运用这种所谓的考掘学方法,以求发现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学科是如何成为学科的秘密。

那么,什么是考掘学方法呢?从前的历史研究,史学家关心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史料所述的是否足以重构过去的所说所做,是否足以根据过去留下的痕迹来寻找过去发生的事件?福柯所谓考掘学方法,则是另一种用来推动方法论的变革。他探讨的是这些客体对象如何成为某一知识对象,例如疯癫是如何构成为知识对象,亦即是在何种环节上形成了关于疯癫的知识类别?福柯相信,疯癫的体验与关于疯癫的知识形成不是同步进行的,而考掘学就是去挖掘这种差异。于考掘学的角度看来,历史不再是一种纯粹的时间线索,它还表现为一种权力四处出没的空间。权力正是围绕着“疯癫”“罪行”“倒错”组织了各种各样的禁闭和生产形式,组织了各种各样的知识和真理的形成。

简言之,考掘学就是着眼于关于某一对象的话语是如何形成的。而对于“夜青”,我们该问的是:夜青是如何成为童党的一部分的?

什么是童党?众所周知,“童党”实属老掉牙的社会课题,有关研究早已封尘,绝对谈不上有什么骇人听闻的新发现,而用上“童党”一词,更是陈年旧物,在一片“惨绿青年”、“边缘青年”、“迷幻青年”、“索K青年”、“身处不利环境的青少年”、“飞仔”、“阿飞”的漫天雪花中,今天仍以“童党”作为标题,更能继续掀起风火,不能不算是次异数。毕竟,电影《童党》都已经是1988年的事了。

问题是,眼前杂乱纷呈的有关“童党”的再现(Representation),不论是电影的《童党》(1988年)、《老泥妹》(1955年)、《无人驾驶》(2000年)、《围·城》(2008年),还是报告文学作品《514童党杀人事件——给“阅读报告”另一种选择》(1999年),都是千人一面的表述图像:联群结队、撩事生非、高买抢劫、讲数打斗、滥药吸毒、群奸群宿,稍有新意的,也只是校园暴力、打机成瘾、援交卖春罢了。难怪维基百科以这样的语句来描述“童党”:“童党或称为街童,通常是由一群青少年三五成群聚集一起吸烟、聊天、吸毒、打架、做坏事,具反社会或反叛倾向,这亦造成一个社会问题,在香港常被作为电视及电影常用的题材。”至于“童党”的心态,则被描述为:“童党的价值观一般是对家长的管教反感,无心向学,被家庭疏忽。做事会冲动鲁莽,不顾后果,自以为是,不理家人的说话,做出一些反叛的行为,突出自己,做事得不到别人的认同。他们并不关心未来。”如此这般的描述,网上处处可见。

当人人都可以信手拈来为“童党”说上两句的时候,这些描述是否正确、准确,已经乏人问津。至于它是否为一种“过分典型化”(Over-generalization)的做法,恐怕就连提这个问题的人都会被嗤之以鼻。所谓“过分典型化”其实是种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将千变万化的世情定于一格,然后总结出共同之处,成为发现、结果和结论。这些发现、结果和结论总忘不了以“价值中立”(Value-free)的姿态出现,披着描述现实、反映现状的外衣,到处招摇又进退有度。问题是,这种作法无情地将未来千差万别的“个体”,硬塞在一个“整体”之内。他们本来殊异的性格、性向、反应、模式、方式和习性等,都变成了其共同身份:“童党”、“草莓族”、“夜青”、“宅男”、“下一代(Generation Next)”,等等,而开始一段共同的命运,接受相同的待遇,经历差不多的惩罚和管理。只有充满焦虑的城市,才愿意将殊异的个体,打造成一个易学易用的标签,然后心安理得地对之作出处置。

福柯提醒我们,对于“童党”,一面问他们在干什么?他们为何这样干?一面亦要问:“童党”是如何成为我们朝夕关注的问题?个中的过程怎样?有没有转变过?于是乎,与其研究“童党”的行为,不如研究“童党的文化史”。一个“史”字,令通盘的探究进程起了偌大的变化,既然是“史”,就涉及“谁为谁记载、为何这样记载、这种记载有什么效果、这样的记载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有什么关系”等等问题了。

都说“童党”不是什么新奇事物,由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至今一直存在,那时的“童党”流连桌球室、球场,进行偷车、刑事毁坏,“开片劈友”亦时有所闻。在上世纪70年代末的《青少年犯罪社会成因研究》(香港社会第一个有系统的学术研究),就是以“有联系”而不是“没有联系”作为界定的标准:“童党”是指那些跟黑社会有联系的青少年。他们不是“跟大佬”,就是“扮大佬”。至于他们是否失学、失业、失去人生目标、失去家庭温暖、失去正常社交娱乐、失去宗教指引、失去职业训练、失去社会参与等都属其次。毕竟,这个年头,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失”可算是常态中的常态。既然“失”的人多,只要不沾上黑社会,就不属边缘,不是“童党”。

可是时至今日,“边缘”的定位大家亦争论得不可开交,“童党”也变得今非昔比。我们再不用“联系黑社会”来定义,反之以“失去联系”作为指标。谁是“童党”?他们再不是什么三山五岳的“大佬们”,而可能只是没有工作、没有学业、没有社交、没有技艺、没有宗教、没有受训练、没有参与青年中心、没有投票、没有参加暑假交流营、没有学乐器、没有做义工、没有消费能力和生产技术的一班年轻人。以前说,跟黑社会有联系的,就是“童党”;今天说,没有跟主流社会有联系的,就是“童党”。“童党”来,“童党”往,不变的恐怕只是“谁说谁是谁”的话语权秩序。

(三)夜青是“成年人日间就业社会”想象出来的他者?

古典时期的知识是表征性,也即是说,符号仅仅是物的一个纯粹标志性符号。符号就是符号,标记就是标记,指示就是指示。这些都是发生在表面的,没有隐藏的秘密,没有底层的意义,没有深度欲望,因此无需解释。知识总是在事物的表面搜索、排序、组织。显然,福柯并不满足于这种知识观念。他将焦点转移至论述分析上面。他从疯癫的历史入手,发现疯人说话总是与理性分开,说话被视为长期无效,不重要、不值得倾听。疯人的说话被说成是噪音,没有意义的声音,最终都被视作不存在。他的论述分析,正是要确定各种排斥、限制和已有形式——它们是怎样形成的?它们是为了迎合哪一种需要?如何被修正和实现?它们有效地实施了什么限制?又在何种程度上,它们受到影响?那些标准是什么?它们的出现、发展、演变的条件又是什么?若以疯癫史为例,疯癫是怎样形成的?它们的形式迎合哪一种需要?疯癫又是如何被修正和置换的?

福柯所提出的“论述分析”认为,“任何社会中,话语的生产是被一些程序所控制、筛选、组织和分配的,它们的作用是转移其权力的危险,应付偶然事件,避开其臃肿麻烦的物质性具体问题”。他指出,各个社会都常使用三种策略来控制话语。第一种策略:是出于话语的排斥原则,其中包括:1.语言禁忌。它限制涵盖了对象、习俗和一个主体说话的权利等三方面。而言语禁忌正是揭露了语言跟欲望和权力的联系。2.对某些疯癫话语的区分和排斥的原则。首先,它会提供一组对“疯狂”、“不正常”等现象的某种知识论述;再规约这些主题的讨论方式,并排除其他的讨论方法;继而是赋予那些社群一定的特征和属性,使加诸在他们身上的特征具有权威性,甚至俨然以真理自居。这套清楚而严谨的制度将执行对“疯癫者”的监察和控制,直至将来再出现另一套不同论述以取代现时的论述为止。3.求真意志。福柯较着重批判这一原则,因为排斥规则逐渐从前两者转向第三种策略。

所谓求真意志,其实由来已久。它在16、17世纪已经出现。在古希腊时期,真理逐渐从语言行为转移到语言本身。真理话语逐渐建立出一种实践制度,如书本教育、书籍出版、图书馆、实验室等方式,让真理话语得以制度化。在制度化下的真理话语发展继续出现重重的转折。真理话语发展不再是中性的。任何一种真理话语都有其意识形态的一面,而任何一种意识形态也都有其学术上的装扮。

福柯所批判的“论述”,大致可分成三大类型:第一,以知识形态所表现的论述体系。这些论述体系往往打着真理的旗号标榜中立和客观,在整体社会领域中扩散和传播开去;第二,政治家和政客所说或写出的“话语”和“文本”,或者各种与政治相关的话语和文本。这些政治性论述,往往以“社会公义”和“社会共识”的名义,设法骗取社会大众的信任,进而千方百计地实现其制度化、法制化或规则化的程序,使之采取“正当化”和“合理”的过程,成为社会秩序的维持依据,成为管治者赖以建立其统治的正当理由。因此,政治论述不只是包括政治家所说的话语,而且,更重要的,它包括已经被正当化、制度化、法理化的社会制度。第三,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各种话语。社会大众在日常生活中所通用的各种日常语言的应用,实际上也是论述的一种,因为它们不只是作为人们表达日常生活的需要而流通,而且也是为了进行日常生活中的竞争和协调,自然蕴含论述所固有的那种复杂的力量紧张关系。上述三种类型的论述,尽管有所区别,但都具有同一基本性质。而且,它们的功效,都是在三者相互结合和相互渗透过程中实现的。因此,不能将它们当中的任何一个孤立起来。

“具有一种语言的人,自然拥有这种语言所带来的世界。因而我们能够得到什么就很清楚了;对于语言的掌握给我们提供了显著的力量。”文化研究大师斯图亚特·霍尔(Stuart Hall)总结福柯对“精神异常者”、“罪犯”、“病人”等受实验者,或“受监控者”(subject)的论述,归纳出六点特色:

1.提供一组对“疯狂”、“处罚”、“性”等现象的某种知识陈述;

2.规约这些主题的讨论方式,并排除其他的讨论方法;

3.赋予那些社群一定的特征和属性;

4.使加诸他们身上的特征具有权威性,甚至俨然以真理自居;

5.设计出一套清晰而严谨的制度,以处理那些“受实验者”和“受监察者”;

6.认为将会有一套不同的论述在随后的历史阶段中,将取代现有的论述。

“夜青”不正是福柯和斯图亚特·霍尔所关心的“受实验者”和“受监察者”吗?先是将在夜间活动的青年人裁定为“夜青”,再将其与他人区隔,并委付于心理学、社会学的知识体系和社会工作的服务体系,这样的一套知识与实践扣连而成的论述,让特定的诠释具有主导性和认受性。在如此这般的论述权力(discursive power)下,它最大的威力在于给“社群”一个不必然属于它的名字,令社群变成不属于他们本来的样子。当社群被当做“夜青”对待后(the effect of being treated as night drifter),于是,报导、凝视、追踪、查获、裁定,都将会一一发生。尽管他们本来个个千奇百怪,有自身的个性、身世、理由、背景,但在遭遇到“查获—裁定”后,就进入了一个共同制定的身份(uniform status):夜青,并展开一段相似的命运,接受相似的遭遇,规训出相似的反应。

可幸而又不幸的是,这种论述权力无法被绝对化,更不是一次裁定就永远裁定;相反,要不断调整,一再操作,才能持续有效。而“夜青”这个论述,由出现、争议、合法化到被广泛使用,到后来又被质疑,就是任何一个论述均会有的不断调整、操作以致持续生效的过程。

“夜青”是一个难以给出明确解释的概念,这部分社群属于一组由一系列概念组成的、涵盖面极其宽泛的概念群。“夜青”不仅是个政治概念,也是个文化概念;不仅是一种年龄社群生活处境的描述,也是一种价值判断的尺度。它难以阐释,还因为它是一种本来存在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认知对象被加以分割和孤立,以适应当时既定政治思维的概念,结果在人们要解释“夜青”时,常常受向来存在的政治思维及其界限所限制,而无法对其有深刻的认识。

夜青不是个自存自足的身份概念,而是必须以“日间的”、“成年的”、“就业的”作为对立面的概念。理性、发展、人道、高级的“成年人日间就业社会”和反常、零发达、低级的“青年夜间消费社会”之间存在着绝对和系统的差别。“青年夜间消费社会”被永恒划一,无法确定自己,因此来自于“成年人日间就业社会”立场的形容“青年夜间消费社会”的概括性、系统性的词汇必须是“科学客观”的。关键在于,“成年人日间就业社会”是书写的,“青年夜间消费社会”是被书写的。对后者来说,被动性是被设定的角度;而前者则拥有观察、研究等权力。

当我们乐此不疲地追问“夜青是谁”的时候,满脑都是夜青的需要、特征、形态、模式、文化、风格、形象……这种提问可能是对他们的尊重,也可能是对他们的一种虚构想象吧!不过,诡异之处是,那种想象总以“客观”“具体地存在”之名而行。福柯就是以这种“问题意识”把我们导向到“否想”夜青的论述之中。对“夜青”的思考不是把我们导向“夜青是什么”的问题上,而是促使我们思考“夜青的讨论究竟引出了什么问题”,“夜青意味着什么”。

四、小结

在香港生活的人,有很多焦炙。有的是以焦炙之名而翻云覆雨的人,例如商业电台与民建联合作的“十八仝人爱落区”;有的是耳濡目染而焦炙起来还不自知的人,例如看惯新闻标题的众家长师长;有的则是以焦炙作为专业的人,例如社工——他们被训练成又盼望又焦炙的人。盼望,是因为社工都相信社会可以改变;而焦炙,是他们都有一双炙热的眼睛,看到风光背后的藏污纳垢,看到种种坏的、黑的、暗的、沉沦的、堕落的、危险的地方,然后叫社会小心提防,放轻脚步。

冒犯点说,社工的“职业性格”(institutionalized personality)总是焦炙有余,思考不足。是故由社工负责的研究报告,不论是个案汇编、服务分享、经验锦囊,看得最多的,都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悲天悯人,以及恨铁不成钢的咬牙切齿,间中还来了“一公升眼泪”。讲到在夜间流连的青少年——暗黑之子,情况也是如此。

本文没有任何意图去否定香港深宵外展服务在过去十年的努力,以及他们为青年人所作出的贡献。相反,笔者深觉深宵外展服务是条跋涉之路:由“无”到“有”,由“有”到“开枝散叶”,由“开枝散叶”到“潜沉作战”,由“潜沉作战”到“重新出发”……这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十年走过,社工的争取、坚持、周旋、拉扯,以及诸般努力,实不足为外人道。正因为笔者对于香港深宵外展服务的尊敬,才会以哲学反思来赠庆,希望绕过惯有的“职业性焦虑”(institutionalized anxiety),引入福柯的哲学反思,来轻叩香港深宵外展服务的门,以窥探在汲汲营营的服务背后一些没有回答而又必须回答的问题。

标签:;  ;  ;  ;  ;  ;  

福柯的酷刑:关于香港青少年十年外展服务_社工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