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供需矛盾及其转移形式研究——以山东省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山东省论文,为例论文,供需论文,农村劳动力论文,矛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本文以山东省为例,利用第一手调查资料,分析了农村劳动力供需五大主要矛盾,探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基本形式,提出了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与建议。
1. 问题的提出
随着中国人口的持续增长,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愈益增多。农村劳动力超量供给与有限需求的矛盾已经成为影响农村发展和整个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之一。当前农村劳动力供求主要矛盾表现在哪些方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已经出现哪些有效形式,如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出现的问题?本文利用山东省政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管理”调查组[①]1995年7月问卷调查及实地考察资料,对这些问题进行初步分析与探讨。
2. 农村劳动力供需的基本矛盾
2.1 自然资源相对稀缺、环境压力加大与庞大农村劳动力大军
之间的矛盾
山东省农村劳动力资源极为丰富。1994年乡村实有劳动力为3561.7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49.75%,并且每年新增加60余万人。如不妥善安置,不仅会造成劳动力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会影响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但是同全国一样,山东省人口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人均农业自然资源占有量日趋减少。全省人均耕地面积由1949年的2.28亩下降到1994年的1.41亩,每一农业劳动力负担耕地面积由8.8亩下降到2.83亩;全省人均占有河川径流量由757.5立方米下降到398.8立方米。不少地区仍存在掠夺式资源开发,耕地总面积逐年减少,1994年净减少耕地72.36万亩。环境污染治理任务相当繁重,人们生存的环境容量已接近饱和,生存空间愈益狭小。
农村劳动力供应量增加,自然资源量减少,生产技术条件改善,必然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幅度增加。根据莘县、桓台、淄川、沂水、沂南、即墨、曹县等7市区县调查统计,1994年共有剩余劳动力99.75万人,占农村实有总劳动力278.56万人的35.81%(见表1)。若按此比例推算,山东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已高达1275.45万人。如以1994年山东省每一社会劳动者平均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计算,若使这部分劳动力得以完全转移,全省可新增国内生产总值779.77亿元。
表1 1994年部分市区县农村劳动力剩余状况
资料来源:根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管理”问卷调查表整理。
2.2 少数发达地区农业劳动力短缺与大多数中等发达、欠发达
地区劳动力大量剩余的矛盾
一般而言,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的地区主要为极少数发达县(区)、城镇和乡镇企业发达的城乡结合部、多呈点状分布。如全国经济百强县(市)之一的荣成市,1993年劳动力为49.8万人,其中外来劳动力就有10.1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20.3%。外来劳动者多来自省内及河南、河北、四川、安徽等省,一般从事水产、建筑、建材、水果种植及饲养等业。
但山东省绝大多数地区有大量剩余农村劳动力,且剩余数量与经济尤其是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呈反相关。1994年,江北第一个吨粮县——桓台县,剩余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13.41%,而鲁西南的莘县、曹县则分别高达42.22%和50.00%,且有进一步增长的势头。在县城甚至乡镇区域内,剩余量也有很大差别。
2.3 就业结构置换滞后于产业结构变动的矛盾
解放后,尤其是1978年以来,山东省三次产业产值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二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由1978年的32.07%、50.99%和16.94%转变为1994年的21.5%、48.9%和29.6%,第一二三次产业从业人员占全体劳动者的比重由1978年79.16%、12.32%和8.52%转变为1994年的55.9%、24.2%和19.9%。产值结构处于“二、三、一”的较高级阶段,但就业结构仍处于“一、二、三”的初级阶段,占55.9%的第一产业劳动者仅创造了21.5%的国民生产总值。
就业结构转换滞后于产业结构的矛盾表明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农村而无所作为。第二三产业的增长主要依靠资金和技术的投入,城镇基本建设落后,人口容纳量增长缓慢,产值结构的变革未引起就业结构向高层次的相应递进。
2.4 农村劳动力农闲季节大量剩余与农忙季节需求较大的矛盾
根据即墨市东夼村等10个村的问卷调查统计,农闲季节需劳动力1262人,仅占农忙季节需要量3086人的40.89%,占农村劳动力数量的30.53%(见表2)。农闲季节劳动力大量剩余与农忙季节的较大需求这一矛盾,不仅不利于合理安排农村劳动力,使外出劳动力稳定性差,而且也给用工单位造成很多困难。产生这一矛盾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农业生产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过程的统一,在不同季节所需的劳动投入量不同。同时也由于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农业现代化水平较低,劳动投入主要依靠活化劳动,而物化劳动相对薄弱。
表2 1994年部分村庄农忙、农闲季节农村劳动力需求状况
资料来源:同表1。
2.5 农业现代化建设与农村劳动者文化素质偏低的矛盾
农业生产中机械的推广,化肥、农药的使用、电力的普及、良种的培育、栽培技术的改进等等,无一不依赖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进步,客观上要求劳动者的技能不断增强。同时,农村劳动力要向非农产业转移,更需要有较多的文化知识和较高的劳动技能做保证。但目前山东省第一产业劳动者的文化素质仍然偏低。根据“四普”资料,山东省1990年第一产业从业者高等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人口比重仅为0.01%,中等文化程度(中专、高中)人口比重为4.56%,而初等文化程度和文盲半文盲人口比重分别高达74.77%和20.66%。这说明第一产业“体力型”劳动者占绝大多数,这与农村经济结构向高层次转化,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及外向型农业、推广规模经营都是极不适应的。
3.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基本形式
3.1 转移地域以就地转移为主,异地转移为辅
1994年,临沂、潍坊、东营三市就地转移劳动力达356万人,占转移劳动力总量(478万人)的74.48%,异地转移仅占25.52%,就地转移占主导地位。
就县域而言,大体有以下几种转移模式:
3.1.1 博山模式——整村搬迁型
具体做法是在当地政府宏观调控和指导安排下,把山区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村庄合并到城区和近郊经济基础较好的大村,使山区尽快脱贫致富,实现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到1995年7月,博山区有22个山区村整村搬迁,人口达4278人。在转移方向上,不拘一域;在地域转化上,由山区向城区、近郊、铁路、公路沿线转移,向乡镇驻地、经济大村、经济开发区转移;在产业转化上,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
3.1.2 桓台模式——利用优势产业集中输出型
充分发挥地区某一行业的优势,集中组织大批劳动力输出。桓台县素有建筑之乡之称。该县以淄博、济南、东营三市为基础,遍及山东各地,踏足北京,大连、中原油田,远涉青海,并随中国建筑公司到国外承担重要工程。桓台县现有128家建筑公司,6.6万人在县域外承建工程。
3.1.3 淄川模式——吸纳外地劳动力型
改革开放后,淄川区建立了以淄川服装城为主体的专业批发、经营市场。该服装城是全国10大专业批发市场之一,总面积11万平方米,共有摊位10000多个,每摊位年纯利润1万元以上,每天上市达10~15万人次,1993年交易额为26亿元。现有6万外地劳动者在淄川从事服装加工和营销活动。
3.1.4 沂水模式——多种途径兼容型
这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最普遍的形式。至1995年,沂水县劳务输出8万人次,乡镇企业安置6.4万人,个体和私营企业吸纳6.1万人。但从总体而言,农村剩余劳动力仍以就地转移为主。
3.2 转移形式以自发转移为主,有组织转移为辅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大体有两种形式:一是职业介绍型,即通过政府职业介绍机构安排,有组织地将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转移稳定程度较高,劳动者权益一般能得到保障。二是自发转移型,包括投亲靠友和自由流动两种类型,转移稳定性差,成功率较低。
在已转移到县域外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中,以自发转移为主。根据曹县、沂水、单县、桓台、章丘、莘县、沂南等7县市统计,1994年外出农村劳动力为43.08万人,其中通过政府中介机构组织的为14.44万人,占外出农村劳动力的33.51%,其余为自发转移(见表3)。但不同地区差异很大。如沂水县有组织转移占总外出劳动力的70.73%,而曹县仅占1.90%。
表3 1994年部分市县赴域外农村劳动力状况 (人、%)
资料来源:同表1;A为赴外市县农村劳动力总量;Ae为通过政府中介组织赴外市县农村劳动力总量。
3.3 转移类型欠发达地区以输出为主,发这地区以输入为主
欠发达地区一般以种植业为主,二三产业起步晚,工业不发达,效益差,信息不灵,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尖锐,对外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其重要途径。如成武县1993年向县外输出劳动力38772人,而外地流入该县的仅3308人。发达地区由于经济迅速发展,劳动力需求量增加,本地原有劳动力难以满足需要。如青岛市所辖县级市即墨、临沂市罗庄区等地劳动力输入量均大于输出量。
3.4 转移时间以季节性转移为主,常年性转移为辅
由于农业生产的固有特点、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农村现行土地经营制度以按人口均分为基本特征等原因,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季节性突出。农闲时外出从事二三产业,农忙时回家务农。为便于统计,我们将每年从事二三产业劳动11个月以上称之为常年性转移,10个月以下为季节性转移。根据沂水县王庄乡等7个乡镇调查统计,1994年外劳动力常年性转移2716人,仅占外出劳动力总人数的14.47%,其余均为季节性转移(见表4)。
表4 1994年部分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时间类型(人、%)
资料来源:同表1。
3.5 转移方式以兼业转移为主,专业转移为辅
大多数农村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从事多种生产经营活动,即兼业转移。此种转移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以农业为主兼营二三产业者,这部分劳动者1年内有6个月以上从事农业生产,即使外出做工,也距家乡较近,且以个体经营占多数。1994年,潍坊市此类转移人员为9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转移总量的35.78%。二是以二三产业为主兼营农业,每年从事非农产业在6个月以上,在本县市乡镇企业及县市域外工作者多属此类。完全专业转移人数较少,且以整户外出为主。
4. 简要结论与建议
4.1 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制定中长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规划
农村剩余劳动力供求矛盾十分突出,转移任务极其繁重。农村剩余劳动力是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建议各级政府在摸清本地区劳动力资源,掌握剩余劳动力动态变化规律的基础上,确立与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中长期和年度转移规模、速度与目标,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并将此列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
4.2 因地制宜,选择切实可行的转移途径
由于各地自然、社会、经济、文化诸条件的地区差异性,农村劳动力剩余原因、数量、文化素质、劳动技能也各不相同。应因地制宜,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转移方式和途径。博山模式适用于区域非均衡性极为突出、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强的地区;桓台模式适用于某些行业优势明显、农村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淄川模式适用于商品经济发达、交通条件好、位置适中、二三产业整体水平高的地区;沂水模式知用于农村经济水平中等及欠发达地区。
4.3 推广适度规模经营,搞好农业深度开发,实现农村剩余劳
动力的就地、就近转移
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广规模经营,将部分劳动力从农业中释放出来,从兼业转移向专业转移、完全转移方向发展,提高转移质量,加速转移步伐。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开展农产品的深加工,使资源就地增值,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人力资源。集中建设一批带动力强、吸纳量大、集中度高的现代化小城镇,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就近转移。
4.4 营造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环境
应进一步建立与完善农村劳务市场,制定与健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流动和管理制度,使其转移走上法制化、正规化、有序化轨道。政府职业中介机构应对农村劳动力资源进行定期调查、登记,开展信息服务、劳务介绍、技术职业培训。改革用工制度,建立城乡统筹的劳动就业制度。
注释:
①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管理”调查组由吴玉林、韩福元、李玉江、管清廉、赵庆平组成,山东省政协常委吴玉林教授为调查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