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症结与中国农村现代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农村论文,症结论文,经济问题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二元结构:中国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症结
透视农村现状,不难发现,当代中国农民、农业、农村问题的核心是工农、城乡不对等的二元结构及其影响。
1.1 二、三产业的高速增长与农业特别是种植业的相对滞后
我国农业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之后仍然表现薄弱,仍然是国民经济的瓶颈产业。究其根本原因在于三次产业比较利益的差异强化了历史上已经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
相对农业特别是种植业而言,二、三产业具有较高的比较利益,因而获得了高速发展。一方面,它对农副产品的消费需求急剧膨胀,另一方面,它对资金、技术、人力、土地等各种资源的巨大吸引力又挤压和抢占了农业发展的资源,使农业生产陷入窘迫境地,劳动生产率低下,农业增长速度缓慢,农产品供应难以适应二、三产业发展的需要,农村未能成为二、三产业发展的广阔市场,农业成了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和瓶颈产业。
我国农业发展的相对滞后和二元经济结构的深化,固然有国家政策和发展战略的诱导,也有经济起飞时期产业结构演变的客观表现。在新、老工业国家的历史上,在经济加速发展时期,二、三产业发展速度都远远高于农业发展速度。1960年至1970年,美、日、法、西德等国一、二产业年平均增长率的比例分别达到1∶4.46、1∶6.49、1∶2.67、1∶2.38。1963年至1980年,韩国和中国台湾省同一比例分别达到1∶4.12和1∶4.41。1971年至1988年, 泰国农业和制造业年平均增长率的比例达到1∶2.36。1979年至1993年,我国一、 二产业年平均增长率的比例也达到了1∶2.33。
1.2 城市居民优越的社会地位与农村居民残缺的社会权利
作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群体,农民社会地位最低,缺乏相应的政治参与权,没有“正当的”职业,也没有相应的劳动权和择业权,更没有变换“下等身份”的自由。
中国农民处在社会的最低层,社会地位最低。尽管国家宪法和社会制度赋予农民平等的公民权,但在具体政策和实际生活中,很少有人尊重农民,很少有哪个政府部门在农民与其他社会群体的社会交往中能够保障农民平等的公民权。农民实际上成了中国社会中的“等外公民”。
社会地位、经济贡献、文化素质的限制,使得农民这一中国最大的社会群体从古至今始终缺乏相应的政治参与权。尽管在新中国,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以后,中国农民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参与权有很大改善,但是与农民的数量相比,与维护农民正当的权益相比,仍不相称。
社会地位的低下和正当权益的无保障,使得中国农民的劳动没有完全得到社会的承认,农民在许多人心目中并非是像工人、公务员、教师等那样的“正当”职业,务农在城市居民看来仍然是下岗、失业。
“等外职业”的社会观念和农民从事农业的无奈,一方面使得农民的劳动权只是在低级的水平上得以实现,另一方面,也加深了城市居民对于农民这一“等外职业”的排斥,滋生了城市居民对于非农职业圈的强烈占有欲和利益排他性,限制了农民进入非农职业的努力,剥夺了农民的择业权。城市企业招工,农民一般没有份。一些农民进城只能做临时工,他们随时都会被辞退,不仅劳动工资低,而且没有任何保障,没有就业和再就业机会,一旦经济环境变化,民工是最先被辞退的对象,并且只有重新回到农村。
“等外公民”和“等外职业”的结合,限制了当代城乡居民之间的身份转换和职业流动,表现出城市居民不愿转换和流动与农村居民难以转换和流动两个方面的基本态势,而国家所推行的严格的户籍制度更使得农村居民即使有可能异地或就地流向非农产业,也很难转换其“农民”身份。50年代开始的这种城乡完全割离的户籍制度使农民进入城市受到严格限制,除了考上大学和少量拔尖农民通过当干部和被招工,申请“农转非”一般要经过艰辛的道路,而且为数甚少。
1.3
城市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与农村相对恶劣的生存和发展条件
城市作为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心和主战场,一直得到国家政策的青睐,逐步建立了日益完善的社会经济环境。反之,农村在很长时期内被当作落后的代表和淘汰的对象,实际上一直没有得到国家政策的平等对待和照顾,城乡差距日趋扩大,城乡对立明显存在,农村的生存和发展条件相对恶劣。
当代中国经济政策的设计和调整尽管千变万化,但其主线始终是保障、维护和发展城市及其居民和产业的权利,相对忽略、歧视和限制了农村及其居民和产业的权利。
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看,国家每年拿出几百亿元财政收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了城市日趋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体系,给城市居民和产业带来了巨大的物质福利和社会收益,而农村几乎享受不到分文。即使在中国基础设施大投资的1998年,国家财政和整个社会真正用于农村电力、水利、道路、邮电、环境、教育等方面的投资又有几何?结果是,一些农村为了兴办公益事业不得不从农村企业和农民头上摊派、集资、收集,连学校建设也是农民自己出钱。
从基础教育保障看,国家每年几百亿教育费几乎全部用在城市,而广大农村则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办教育。1985年国家财政还取消了对农村每个中学生31.5元、小学生22.5元的教育拨款,改由农民在集体提留中提取,农村学校只能依靠农民自己出钱集资建设和改造,因而农村教育无论在师资还是在基础设施等方面都远远不如城市。据统计,1995年全国15岁以上文盲达21%,其中绝大部分在农村。国家现行政策不仅没有平等地扶持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善农村的基础教育状况,还人为地限制了一部分农民试图改变这种状况的努力。在日益增加的进入城市的民工中,有许多人希望在城市环境中提高自身素质,但是现行制度和政策不仅限制农民进城谋生和发展,也歧视青年农民在城市享受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更排斥农民子女在城市中小学享受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缺乏足量高质的基础教育,造成了农民素质的普遍低下,这已成为中国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直接原因。
从信贷服务看,国家四大银行中,工行、建行、中行主要围绕着城市开展业务,满足城市产业、企业和居民的需要,唯有实力最弱的农行似乎是专门为农村和农民服务的,而且,在信贷政策的操作上,国家银行经常受命向城市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并且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优先保障城市企业特别是城市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资金供应,至于农民和农村企业,作为非国有经济,自然被划在限制之列。不仅如此,尽管农村居民储蓄只占全社会居民储蓄的一小部分,但是即使相对于这极其微弱的储蓄水平特别是人均储蓄水平,农村、农业和农民所得到的信贷回流仍然极其有限,相当一部分还是贡献给了城市及其产业和居民。
从财政补贴看,国家每年拿出几百亿元的财政收入用于城镇居民的价格补贴,几百亿元财政收入用于城市企业的亏损补贴,而农民在面临农业生产资料不断大幅度涨价的形势下却享受不到或只享受到很少的来自国家财政的补贴。
从社会保障看,国家每年为城镇居民提供几百至上千亿元的各类社会保障(养老、医疗、救济、补助等),而农民生老病死伤残只有很少的保障,还要为农村五保户、烈军属提供补助救济。据统计,1990年全国社会保障支出1103亿元,其中城市保障支出977亿元,占88.6%, 农村仅有126亿元,占11.46%,城市人均413元,而农村人均14元, 相差29.5倍。
从社会再分配造成的影响看,中国城市及其产业和居民得到了很多的福利和收益,形成了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基础,而农村、农业和农民却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延误甚至错过了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最好时机,并且导致了农村和农业发展的滞后以及农民生活的困难。据统计,由于社会再分配向城市的不合理倾斜,每个农民每年因此而平均比城镇居民少获得500—1000多元的国民收入。
综上所述,中国农村的不发达以及因此而形成的二元结构是中国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症结,而中国传统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向城市的不合理倾斜更加深了这种二元结构及其影响,削弱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加深了城乡割据,淡化了工农联盟,危及到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和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必须从根本上变革这种二元结构,加快农村的进步和发展,缩小工农、城乡之间的差距,构造中国全面现代化的农村社会经济基础。而这一切都依赖于农村现代化的顺利实施和加速运行。
二、农村现代化:中国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根本出路
2.1 理论考察:发展经济学的启示
按照流行的说法,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而且是低收入水平的发展中国家,因此,借鉴发展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分析中国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出路,应当有所启迪。
2.1.1 刘易斯二元结构理论的启示
刘易斯(R·Lewis)的二元结构指的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大体上分为两个部门,即城市中以制造业为中心的现代化部门和农村中以农业、手工业为主的传统部门。现代化部门生产规模大,所使用的生产和管理技术较先进,生产动机是谋利,产品多在市场上销售。传统部门生产规模小,技术落后,生产的动机主要是为了自己消费,产品很少在市场上出售,而且存在着大量失业人口。中国当前的社会经济状况基本上也具有比较明显的二元结构特点。不难想象,在这种二元结构中,城市现代化部门无疑具有明显的比较利益和巨大的吸引力,因而资金、技术、劳动力向城市的集聚,社会文明向城市的转移,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向城市的倾斜将成为必然的趋势。因此,唯有加速农村的现代化步伐,改变和消除二元结构特征,才能够摆脱农村的落后状况,为城市部门的发展提供产品、市场和资源的配合,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当然,这并不是刘易斯设计的路径,而是我们从二元结构出发,解决中国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新思维。
2.1.2 纳克斯恶性贫困循环理论的启示
纳克斯(R·Nnrkse )的恶性贫困循环理论是建立在马尔萨斯假设基础上的,即当人均收入超过维持生命的水平,人口就会迅速增长,而当人口增长率达到“自然的上限”以后,收入的增长则会使人口下降。按照纳克斯的说法,发展中国家的问题表现为人均收入处于维持生命或接近于维持生命的低水平均衡状态。在这种低收入的稳定均衡状态下,储蓄率和投资率都很低;通过增加国民收入来提高储蓄和投资的努力往往导致人口增长;而人口增长又把人均收入推回到既定的均衡水平,从而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处于低水平均衡的陷阱。因此,贫穷既是贫穷的原因,又是贫穷的结果。纳克斯的恶性贫困循环理论同样可以在一定意义上用来说明中国农村经济的特点。因此,走出中国农村的停滞的落后状态,一方面取决于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则依赖于有效地控制农村人口增长,有限度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工业化、城市化、文明化的水平,而这一切都意味着必须努力实现中国农村现代化。
2.1.3 舒尔茨农业经济发展理论的启示
一反早期发展经济学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片面强调工业化的理论导向,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认为发展并非单纯的经济增长,消除贫困、争取收入均等也是发展的重要内容;农业和工业一样,也是经济增长和发展的重要源泉,因此,发展中国家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全力以赴地发展农业。
在分析传统农业特点的基础上,舒尔茨认为,要使农业持续增长,就必须把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农业。为此,首先,必须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价格体系,用价格机制来刺激农民。其次,政府必须承担起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向农民提供廉价的现代生产要素。第三,发展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技术水平。这实际上是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在农业中的具体应用。舒尔茨认为,在农业中增加人力资本投资,建立和健全农村教育、保健和劳动力流动方面的制度,既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同时也是实现收入均等的途径。可以说,在舒尔茨的理论中,已经隐含着农业现代化从农民现代化起步的论点。第四,取消大农场,推广家庭农场,把家庭农场作为基本生产单位。舒尔茨认为,“农场越大,效率越高”的信念是错误的,农场过大,集中程度过高,必然使农民缺乏积极性,从而降低效率。他指出,在确定农业生产组织的规模时,不仅要考虑采取某种组织形式的可能性,而且要顾及农民的偏好。可能性和偏好,就像一双鞋子,两者不能分离。在大多数国家家庭农场是兼顾二者的较好组织形式。
尽管舒尔茨的农业经济发展理论中的某些观点可能并不适应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的实际情况,但从舒尔茨的论述中不难看出,只有把传统农业改造成现代化农业,才有可能加速农业发展,实现农业与工业的协调发展,从根本上改变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落后状况。
2.2 现实分析:农村改革的启示
2.2.1 农村改革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深层变化
中国农村改革已经走过20年的历程,从80年代前后以改革集体经济经营体制为中心,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政社分立,再造农村微观组织,到80年代后半期以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为中心,发育农产品市场体系,逐步将国家对农产品的统购、派购改为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再到90年代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中心,实行农地使用权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规范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农工商一体经营新形式,中国农村改革一马当先,率先冲破了“大集体”的禁锢,实行包产到户;率先冲破了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实行有计划的市场调节;率先冲破了平均主义,实行多劳多得;率先冲破了封闭的国门,走向贸易一体化的国际大市场。
中国农村改革的成功,不仅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奠定了制度性基础,而且极大地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高速发展。据统计,粮食、棉花产量分别从1978年的30477万吨、216.7 万吨, 增加到1996年的50454万吨、420.3万吨;油料、糖料、水果、猪牛羊肉和水产品分别增长3.2倍、2.5倍、5.4倍、4.6倍和5.0倍。 主要农产品产量的大幅度增长,使长期以来农产品供不应求的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城乡居民由改革前有1/3的人吃不饱肚子,很快便跨入了温饱阶段,继而膳食结构和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随着农业产出的快速增长和全发展,农村经济从以往的农业单一结构转向多产业多部门的综合发展。
农村改革的推动不仅使得农村经济总量快速增长,更使得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许多质的变化。
一是农业和农村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作用不断增强。目前一些人从农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降至20%以下这个数量变化作出了农业基础地位下降了的判断。这种认识是片面的,据有关专家测算,目前农业增加值每增长1 个百分点,国民生产总值增长0.51个百分点。可见,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农业和农村经济主要指标的变化,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
二是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由过去的主要是资源约束变为资源、市场双重约束。过去农产品供给短缺,产品销路不成问题,农业发展主要受制于资源因素。现在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增强,市场约束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目前农产品和乡镇企业产品大多供求基本平衡,有的供大于求,买方市场开始形成。
三是农业增长越来越依赖于现代技术和物质要素的投入。近年我国粮食等农产品大幅度增产主要得益于科技进步。1997年农业的科技贡献率达到42%,比“八五”时期提高了近8个百分点。化肥、农地膜、 农业机械等现代物质要素投入的增加和品种的更新、改良、推广,也是农业增长的重要因素。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每增产50亿公斤粮食,就需要增加150万吨化肥、13万吨农用柴油、10亿度电。可以说, 科技进步和现代物质要素投入的增加已经成为推动农业增长的主要力量。
四是农业生产、流通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近些年,各地出现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各种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适度规模经营等,就是农业生产向专业化、社会化和一体化方向发展的突出例证,这既是农村生产方式的调整,也是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
五是中国农业与世界农业的关联度增强。随着农业对外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农产品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程度日益增强。据测算,近20年来,国际市场上小麦、玉米和大米的价格变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进口小麦、出口玉米和大米的影响。同时,国际市场也在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我们。比如,这次东南亚金融危机已对我国沿海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2.2.2 农村改革的不彻底性
尽管中国农村改革曾经一马当先,取得了众所瞩目的成就,但是,近年来农村改革缺乏更深层次的突破和变革,已经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表现出改革不彻底性的特点。
一是农地制度改革不深入,虽然分田到户,但是土地使用权却不能自由流转。一方面使得以固定的“均田制”为统一模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潜在的深层次矛盾日益显露出来,表现为土地使用权的封闭性和凝固性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与工业化的矛盾,与大市场的矛盾,与规模经营和吸纳先进技术、人才、资本的矛盾,另一方面使得农民的生产经营决策权仍然受到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直接制约,从而在这个意义上仍然表现为传统生产队单一经营模式的简单衍化。
二是市场始终未能成为配置农业要素的主要手段。虽然农产品实行市场调节,但粮棉等主要农产品却采用“双轨制”。无论分配还是流通,计划经济的色彩都很浓。国家现在还控制着70%的粮食和全部棉花的流通与分配。另一方面,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发育严重滞后,尤其是土地市场、资金市场、劳动力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和技术市场已远远滞后于本就不发达的农产品商品市场的发展。农业生产要素不能在边际收益相等的条件下在农户之间的自由流动,优化配置。因而从总体上讲,我国的农业仍然基本上游离于市场之外。
三是农业集体生产的统一指挥者与农户之间存在信息非对称性,一方面导致农村集体经济萎缩,集体组织和制度缺少创新,另一方面导致农户生产经营决策权受行政干预过多。虽然提出了“党政分家”、“政社分开”,但是政府依然利用其代理人——村自治组织,对农民扮演着行政领导的角色,不断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决策。经营方向选择,粮食和棉花的分配、销售方式选择,施肥、施药的指导等,都带有浓厚的行政指令色彩。这就使得微观经营主体被俺盖或替代,农户缺少独立的人格,对村自治组织依附性很强。
四是政府对农业的调控仍是直接调控,经济杠杆始终未能发挥作用。农村改革历经20年,但政府仍然直接调控农业:主观臆想的粮棉价格,指令性的商品粮基地,刚性的农产品结构,单一多环节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扭曲的农业利润分割方式,脱离资源优势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等等,都是由上级政府直接下达给下级政府,形成“金字塔”般的调控体系,农业对市场和市场对农业的影响甚微。不仅如此,政府的宏观直接调控内容过多,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随意性强,有时过度,有时软弱;有些环节过度,有些环节软弱,导致农业经济起伏不定,市场波动很大。
五是城乡剪刀差、工农产品剪刀差进一步加大,从农机会成本进一步上升,农业比较利益持续下降,导致农业资源、人才外流。
六是农业招商引资极度匮乏,不能引进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对农业进行深度和广度开发,不能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不能对传统的耕作制度、经营方式、产业组织进行创新,阻滞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跃进。在全国招商引资中,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截至目前,全国批准成立的“三资”企业27万多家,实际利用外资1400多亿元,规模居世界第二位,但投入农业不足10%。由于对农业改革开放存在认识误区,从改革至今仍未建立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的良性机制,同时,从事农业的机会成本高,技术成果转化慢,农业部门比较利益低,从而导致农业引进技术和人才几近空白。
七是农民利益仍然被忽略,得不到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政府的有效保护。虽然打破了集体“大锅饭”,但是农民负担这个大锅饭依然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虽然中央三令五申强制减负,但是农民的负担却有增无减。这些负担基本上按人头收取或按田亩摊派,是一种深层次的“大锅饭”。
八是“二元经济结构”构筑了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贸易壁垒,使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信息流不能在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正常循环,加速发展的工业受到农业“瓶颈”的制约,“李嘉图增长陷阱”日趋明显。
2.2.3 农村改革不彻底性的根源在于利益分配问题的两难选择
大部分农产品以市场为取向,控制粮棉等主要农产品,涉及到三个方面的利益分配问题。一是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分配问题,即“取与予”、消费和积累之间的问题;二是工业和农民的利益分配,即以农育工或以工哺农的问题;三是流通环节和农民的利益分配,即如何解决全国几百万粮食系统职工、棉麻系统职工的就业问题。三方面的分配格局,在两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只好继续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使农民无法以平等微观经营主体的身份取得社会平均利润。
“分田到户”但禁止土地自由流转,这涉及到农民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现行的“均田制”不仅要求具备经济功能,更需要为经济当事人提供社会福利和生活保障功能,而允许土地自由流转,由市场配置,在二、三产业极不发达的情况下,必然会使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形成大土地所有者,造成农村严重的两极分化,使大部分农民失去公平的社会福利和生存、养老保障。
综上所述,农村改革拓宽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内涵和外延,使得传统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农业,传统农村逐步走向工农、城乡一体化;农村改革的不彻底性又阻碍了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现存的利益分配格局,迫使我们不得不作出痛苦的选择:要么维持现状,限制和牺牲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要么改变现状,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创造相适应的制度空间。
2.3 现代化:不仅针对工业和城市
发展经济学的理论告诉我们,经济发展不仅意味着经济增长,而且意味着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全面改善;不仅意味着工业和城市的发达,而且意味着农业和农村的全面进步。中国农村改革的实践也告诉我们,中国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已经拓宽了传统农业的领域,农业的发展已日益走向市场化、产业化、科技化、服务化、生态化、国际化,农村的发展也已经日益走向工业化、城市化、法制化、社会化,农民自身的发展也已经是日益走向现代化、职业化、技术化、文明化,一句话,中国农村的发展已经步入现代的轨道。然而,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矛盾,特别是工农、城乡之间深层次的二元结构问题,已经阻碍着农业、农村和工业、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及其相互之间的协调,唯有进一步推进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加速农村现代化的步伐,才可能构造中国工业现代化、城市现代化乃至整个经济和社会现代化的坚实基础。
问题在于,我们以往的现代化战略和思路是以工业和城市为中心,并且在实践中把它片面化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而农业和农村则成了这种现代化战略的必然奉献者和巨大牺牲品,以至于农民、农业和农村在无偿地为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了巨额的资本原始积累之后,现在还要继续承担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不利影响,还是争取不到自身现代化应有的发展空间,国家现代化战略及其政策导向还是一如既往地在工农、城乡之间的利益关系中作出不对等的选择。这已由中国经济发展的一次又一次的周期性波动反复验证。即使国家的战略化战略及其政策导向现在还无意向农民、农业和农村倾斜,即使我们现在还不便提出工业反哺农村、城市反哺农业,至少也应求得在工农、城乡利益关系中的对等选择。因此,现在已经到了国家现代化战略及其政策导向的转变时期,即由以工业化和城市为中心转向经济全面现代化和协调发展为中心。中国现代化并不是工业和城市的“专利”。中国农村现代化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它不仅是解决中国农村社会经济问题,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消除二元结构影响的必然选择,也是缓和工农、城乡对立,稳定推进改革开放,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促进工业化、城市化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无疑,再来一次思想观念的革命,确立农村现代化在国家现代化战略及其政策导向中的应有地位,已成为解决中国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逻辑起点和关键所在。中国现代化不能没有农村现代化。实现农村现代化,中国农村社会经济问题虽然不一定迎刃而解,至少也获得了较大的回旋余地和良好开端。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村现代化也是中国经济改革、发展和现代化的新起点和重要方面,其深刻意义决不亚于中国工业现代化和城市现代化。毕竟,我们现在还是一个农民大国、农村大国,没有农村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工人农民、工业农业、城市农村的一体化和协调发展,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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