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与古中国道德谱系溯源及比较——“地缘文明”的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古希腊论文,谱系论文,地缘论文,中国论文,视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迄今为止,我国教育史学界对古希腊道德的研究尚局限于“知其然”的境界,而对于其发生学意义上“知其所以然”的历史渊源等相关问题尚涉猎甚少。抑或说,我们对于自苏格拉底“将哲学从天上拉到人间”之后的古希腊道德状况关注颇多,而对于“前苏格拉底时代”道德谱系的探源析流乃至于与同时期我国道德谱系的比较研究,尚付阙如。“知其然”回答“是什么”的问题,而“知其所以然”则要回答“何以为是”的问题。本文立论的预设前提是:古希腊文明和古中国文明远在“前苏格拉底时代”,即按照价值高低的次序分别建立起了各自独特的道德谱系。本文拟探究的问题是:二者为何在共同的人类学前提下,在文明产生的萌芽期即形成了如此旨趣迥异的道德谱系。笔者拟从“地缘文明”的视角,追溯与比较二者道德谱系原型“何以为是”的历史渊源。
一、“海洋文明”与“农业文明”及其道德萌芽
现代人秉持科技的利器,俨然成为“地球村”上的主人,他们在好奇心和求知欲的驱使下,甚至将探索与开发的触角延伸到了外星空间。在科技主义鼎盛的今天,人类远祖们在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中初创文明时代的艰难困惑,似乎已经成为现代人不屑一顾的悠悠往事。然而,在人类成长的“童年时代”,匮智乏能的人类先祖们尚无法摆脱地理环境的束缚,地理环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对人类早期选择不同的文明类型及其道德谱系烙上了明显的“地缘印记”。
美国学者斯皮瓦格尔在论及古希腊早期文明萌芽时曾经指出:“地理因素在希腊历史的演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的确,从世界古代“五大文明摇篮”的发祥地来看,埃及、巴比伦、印度和中国这四大古代文明皆发源于大陆内部的大河流域,唯独古希腊文明起源于依山滂滨的爱琴海沿岸及其临近的岛屿。仅就“五大文明摇篮”的诞生地来看,古希腊当属于“海洋文明”,其他四者可归于内陆的“农业文明”。文明的萌芽期宛若人类的“童年时代”,其早期与自然环境之间的际遇如何,会在其后的成长中留下深远的“精神胎记”。其后的文明发展史也已证明,古希腊的“海洋文明”选择了与其他四大“农业文明”截然不同的发展路径和兴衰命运。
纵观历史,与内陆从事农耕的民族相比,濒临海洋的民族似乎一直在开拓并主导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自古希腊在公元前开创辉煌的海洋文明以来,公元后的北欧人、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人、近代的英国人、现代的美国人,无一不是引领世界文明发展的“海上民族”。古希腊文明的发祥地濒临地中海和爱琴海,早在公元前1500年的迈锡尼时代,希腊人就已经形成了依赖和驾驭海洋的生活样式。可以说,古希腊海洋文明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至少包括:希腊东部沿海有诸多天然的良港,便于航海技术的发展;地处爱琴海的核心位置,与西亚和北非等早期文明中心在海上交通便利;希腊半岛农耕土地贫瘠与匮乏,导致过半以上的粮食需要从海外进口;战争和集团迁徙等造成的人口压力,需要大规模的海外移民,等等。可以说,无论是海战抑或是航海贸易,都是一种与我国内陆的农耕文化截然不同的生活样式。茫茫无际的汹涌大海以其不可预知的奥秘和风险,诱发和挑战着古希腊人的猎奇心和冒险精神。跨海的国际贸易需要在贸易伙伴之间建立起公平交易的契约,这同时亦孕育着希腊人善于吸纳异域文化的开放精神。
与古希腊海洋文明的生活方式相比,地处东亚大陆内部的古中国属于典型的农耕文明生活方式。我国从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时,就基本上完成了从渔猎向农耕生活方式的过渡。可以说,内陆的农耕生活远比航海生活安全与稳定,农夫们只需年复一年地在狭长的河谷盆地上付出艰辛的劳作,即可期待收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同食”,可谓对上古时代华夏民族日常农耕生活样态的真实写照。以家庭为单元、男耕女织为基本模式的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所衍生的自足自给自然经济,是我国上古时期先祖们的基本生活形态。我国早期的典籍《尚书》劝诫统治者要“先知稼穑之艰难。”《论语》也曾阐述过农耕与治国之间的关系:“禹,稷躬稼而有天下。”这种观念后来推演为“重本抑末”即“重农轻商”的治国之道,从而衍生出“士农工商”由尊至卑的四个社会阶层。可以设想,祖祖辈辈在固定的乡土上过活,易于养成农民对土地和家族的依恋感。长此以往的农耕生涯,易于养成中华民族“重实际,黜玄想”、崇尚中庸、安土重迁、温顺谦和、慎终追远等精神和德性品质。章太炎曾对从事农耕生涯的华夏民族如此评论:“国民常性,所察在政事日用,所务在工商耕稼,志尽于有生,语绝于无验。”[2]
无疑,一个民族在迈入文明门槛的“童年时代”所处的地缘环境及其生活样式,对其日后的定势发展路径及其道德谱系的建构具有规定性的惯性作用。古希腊民族与华夏民族在文明的萌芽期,分别与“茫茫的海洋”和“内陆的河谷”相遭遇,并形成了“航海”和“农耕”两种迥然不同的生活样式,进而衍生出“海洋文明”和“农业文明”两大文明原型。正如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对该问题的先见之明:“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智者动,仁者静”。在孔子看来,人的品质与自然的品质交相辉映:“山”的挺拔与静观,宛如“仁者”之德高望重;“水”的柔软与流动,恰若“智者”之随机应变。此乃孔子“天人合一”的重要命题。道家的创始人老子对该命题的理解更为细致深邃:“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由此推之,古希腊人和古中国人在文明的初创期分别诞生于海洋之滨和内陆盆地,由这两种不同的地缘环境衍生而成的不同生活样式,必然要求有与之相匹配的道德谱系。(见表1)
二、“复合文明”与“独立文明”不同的道德诉求
本文对“复合文明”和“独立文明”的界定是:在各大文明的萌芽期,在文明的诞生地相邻且事实上业已经历过文明之间诸要素相互交流与融合的文明,属于“复合文明”;与此相对应,远离其他文明的诞生地且在文明的奠基期没有与其他文明发生过实质性的交流与融合的文明,属于“独立文明”。下文拟从两大文明的诞生地及其种族构成两个侧面予以探究。
其一,较之古中国文明,古希腊文明的发源地利于与其他文明的接触和交流。从世界古代“五大文明摇篮”的诞生地来看,古希腊文明最早的策源地克里特岛位于欧、亚、非三大洲的交通枢纽地带,这为古希腊与古埃及和古巴比伦之间的交流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便利。考古资料亦证明,古希腊与古埃及以及古巴比伦之间的交流源远流长。早在古希腊文明萌芽之前,它所在的爱琴海地区就业已存在过悠久的文明历史。尽管希腊的疆域在地缘上属于欧洲,但是后世发掘出的新石器遗址却与两河流域的西亚文明高度一致,是新石器时代西亚“新月形”雨水线地区农业文化的延伸。早在公元前6100年左右,希腊的克里特岛就有来自西亚的移民。他们带来的青铜器工具以及农渔业技术,为后起的古希腊文明提供了跨越式发展的捷径。古希腊文字也是在借鉴其他先行民族文字的基础上形成的,“直到公元前9~公元前8世纪,希腊人从腓尼基人那里学来了字母,加以改造,才有后人所看到的希腊文字。”[3]而腓尼基的拼音文字被认为是从古埃及象形文字直接发展而来的。“拼音文字之所以在海上商业活动中较好得到发展,是由于它书写起来甚为便利,适合于商业效率的要求。而它的产生则源于多种语言相互撞击、密切交往后产生的‘火花’”。[4]文字的出现是文明的第一缕曙光,古希腊的“信史”由此开启。
通常认为,古希腊的信史开始于荷马的两部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在这两部神话式的史诗中,“前荷马时代”的大量史实得以记录和传颂,其中蕴含着诸多来自埃及文明的传说。正如古希腊的“历史之父”希罗多德所说:“几乎所有的神名都是从埃及传入希腊的。我的研究证明,它们完全起源于异邦(非希腊)人那里。”[5]神话,是人类早期文明的“精神奇葩”和“道德谜语”。纵观荷马的这两部神话式的史诗,至少蕴含着下列史实和道德隐喻。一是神话中的诸多情节直接以尼罗河为背景,说明古埃及对古希腊影响深远;二是神话中的“奥林匹亚神系”是在推翻古老的“提旦神系”基础上而得以确立的,其中隐含着古希腊人曾经长期与外族角逐与融合;三是奥林匹亚神系中的主神宙斯并非万能的主宰,而是主管最具力量的雷火,他并非“道德”的化身而是“力量”的象征,他身上带有凡夫俗子的所有缺陷——秉性暴躁、报复心强、多变好色,等等;四是奥林匹亚诸神分工明确且性格各异,很难用非善即恶的二元道德标准予以评判。总之,古希腊神话所崇拜的既不是救苦救难的民族英雄,又非毫无道德瑕疵的圣人,而是能够扭转乾坤的“大力神”或“征服者”。正如有学者在分析古希腊神话的特征时所说:“希腊的基本精神要素是对‘力’的崇拜。这一崇拜很快导致了对某种能够解释‘力’之神秘‘知识’的深刻好奇,对某种长于把握并支配‘力’的‘知识’的不倦探究。”[6]古希腊“三哲”之首苏格拉底循着这一源远流长的传统提出“知识即美德”这一道德哲学的命题,甚至培根在近代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论断,实则皆可谓对古老希腊传统的承继与高扬。
相比之下,华夏文明的诞生地却远离上述的古埃及、两河流域以及古希腊这三大文明的策源地。尽管两河流域文明和古印度文明都属于亚洲,但是亚洲本身又分为西亚、中亚、南亚和东亚,同属于亚洲的两河流域文明,地处西亚且与地处东亚的华夏文明之间有辽阔险峻的中亚相阻隔。华夏文明的策源地尽管与位于南亚次大陆的古印度文明距离较近,但是高耸入云的喜马拉雅山脉却成为二者之间难以逾越的天然屏障——盛唐高僧玄奘到西域天竺取经时所经历的艰难险阻即是最佳的佐证。可见,古代文明诞生地之间距离远近和交通难易的程度,是导致各大文明日后形成“复合式”或“独立式”发展路径的首要原因。
20世纪初,我国学术界曾一度流行过华夏文明的“西来说”,认为殷人曾从两河流域的宗教文化中汲取过某些基本要素;甚至连“帝”这个被视为华夏文明至上神的称号,也是从古巴比伦输入的。[7]但是现有的研究证明,“殷人及其周围诸国的宗教信仰,是直接由原始的自然崇拜中发展而来,少有受到外来高级宗教观念和神祇系统、神话传说影响的痕迹。”[8]中华文明主要是以定居在中原地区以农耕为主的华夏民族为中心,包括周边一些以游牧为业的少数民族文化。中华文明产生与演进的基本特征是:以华夏民族及其文化为核心向周边辐射,而周边文化则呈现出向华夏文化核心趋同的倾向。我国古代就素有的“华夷之辨”,其实际是华夏民族所居住的中原地区被看做是“万国来朝”的“化内之区”,而把周边的“荒蛮之域”称之为“化外之区”,所隐含的是一种守成自满的乡土观、民族观和国籍观。与古希腊民族长于拓边征战及海外殖民相比,中华民族素有安土重迁和融合包容的倾向性。从文字的起源来看,与古希腊字母文字多元起源的特征相比,我国的象形文字则有别于任何一种外族的文字体系,是独立起源于中原地区的一种文字符号系统,并且对东亚和东南亚诸国文字的形成产生过重要影响。与上文所述古希腊神话相比,我国古代神话具有以下诸特点。一是古希腊神话与我国古代神话所述说的主体对象不同:前者是“神系”,而后者则是“帝系”。古希腊神话中的“奥林匹亚神系”是在推翻古老的“提旦神系”之后而取得支配地位的,而我国神话中的“三皇”“五帝”以及后来各个朝代中的帝王将相,在血缘上大都出自“炎黄帝系”,抑或至少与之有不同程度的血脉渊源。二是古希腊“神系”中的诸神以相互征战角逐的“力量崇拜”为典范,而华夏神话中的“帝系”却因为血缘上的延续性而演变为以“伦理崇拜”为基本特征的后世人文始祖。尽管我国“帝系”中的“帝”不如希腊“神系”中的“神”那样具备超自然的神奇能力,但是他们却必定是德高望重的圣贤。三是古希腊神话中的诸神各具专门的智能,他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即使主神宙斯也不能对诸神分管的领域越俎代庖。而我国神话自炎黄以来,其后世的“帝王”却被定为一尊,统揽人间的各种事物。春秋战国之后,我国“帝系”的“神格”渐趋淡化,演变为毫无道德瑕疵的高贵“人格”。
其二,与华夏民族相比,古希腊人可谓名副其实的“民族大熔炉”。考古资料表明,早期生活在爱琴海地区的居民并非希腊人,而是来自西亚的移民和当地的土著居民,史称“前希腊人”。这些来自西亚或埃及的“前希腊人”带来的青铜器等农业工具,促使农业和渔业得以长足发展,推进了该地区由野蛮向文明的发展进程。大约在公元前2000年,一支印欧语系的族群从欧洲南下进入希腊半岛,这些被称为“阿该亚人”的移民成为希腊人的第一代,创造了所谓的“迈锡尼文明”。公元前1180-公元前1125年,一支同属于希腊语支的“多立斯人”继续南下进入希腊半岛和爱琴海地区,摧毁了“迈锡尼文明”。[9]此后,希腊进入所谓的“荷马时代”。到公元前9-公元前8世纪,古希腊才逐渐完成由部落迁移向民族的融合,形成了共用同一种语言的三个古希腊民族——伊奥尼亚人、埃俄利亚人和多立斯人。此后,较为稳定的国家制度——城邦制也逐渐得以建立。修昔底德在回顾希腊民族的形成历史时曾说:“现在所称为希腊的国家,在古时没有定居的人民,只有一系列的移民。”[10]通过长期的战争、征服、移民和结盟的历练,给古希腊民族留下了一系列的精神遗产:倡智尚力的英雄崇拜、容纳异族的开放心态、诸神共存的多元信仰、血缘淡化的公民意识、多边契约的法理观念、广泛参与的民主政治,等等。自“荷马时代”开始逐渐形成“城邦国家”之后,这些精神遗产也随之被按照价值的高低次序演化为下列道德谱系:城邦的“正义”—圣哲的“智慧”—卫士的“勇敢”—公民的“节制”,等等。
相比之下,组成上古时期华夏民族的族群相对单一,生存的地域也相对集中。上古时期,“华”和“夏”本来是两个氏族的名称,他们生活在中原地区和黄河中下游。据史料记载,“五帝”中的首位是黄帝,故而后人称黄帝为华夏族的始祖。据传,禹是夏后氏部落的领袖,由于他治水有功,继位于舜而成为中原各部落的共主,建立起中国的第一个王朝——夏朝。夏朝在上古时期是中央大国。在周朝时,凡遵周礼的族人,通称为“华人”或“夏人”。周人自称为夏人后裔,因而把分封的诸侯也称为“夏”。原商朝朝歌地区则称为“东夏”。这样由夏、商、周三个古民族加上入居中原的其他族群就形成了一个民族共同体的雏形,称为“夏”。《说文》的解释是:“华,荣。”“夏,中国之人。”“华夏”,即成为“中国”的代名词。据《史记》记载,我国的三皇、五帝、尧、舜、禹以及夏、商、周等王族的谱系具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形成了典型的血缘宗法世袭制度。“尤其是到西周,政治身份与宗法身份的合一,或政治身份依赖于宗法身份,发展出一种治家与治国融为一体的政治形态和传统。在文化上,礼乐文化成为这一时代的总体特征。”[11]血缘宗法社会,类似于梁漱溟所说“伦理本位社会”。这种社会在道德伦理上的显著特点是:按照血缘的亲疏远近和宗法的高低尊卑,有等差、有秩序、有情义地安排和处理日常人伦生活。要而言之,即是“爱有等差”的“仁”、“以义制利”的“义”、“尊卑有别”的“礼”,等等。
致使古希腊和古中国分别走向“复合文明”和“独立文明”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上文仅从地缘的视角对其形成的渊源予以简单的探究。这两种不同的文明发展模式,必然要求有一定的道德谱系与之相适应。(见表2)
三、“城邦文化”与“宗法文化”不同的道德建构
从地缘环境的角度追溯古希腊文明及其道德谱系的历史渊源,其本土的高山峻岭以及由其所阻隔而形成的城邦制度是另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希腊半岛的内陆地区拥有众多高山,其间散布着诸多狭小的平原与河谷;古希腊的城邦就大多建立在这些平原与河谷地带。纵横交错的险山峻岭无疑有利于各城邦间的独立发展,并衍生出各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古代国家形成的一般模式是:由氏族或氏族之间的结合演变为统一的国家。但是古希腊的城邦制度却是一个独特的例外:在氏族之间相互结合的过程中,众多的高山峻岭极大地阻碍了它形成统一的国家,而是以诸多“小国寡民”式的城邦出现的。古希腊城邦除雅典和斯巴达的人口规模比较大一些之外,其他都是规模极小的城邦。
古希腊城邦最初出现在公元前11-公元前8世纪的“荷马时代”,是由各种规模不一的氏族结合而成的特殊国家形态。在城邦里,氏族之间经由通婚和经济交易等形式融合为具有强烈氏族倾向的生活共同体。但是在“荷马时代”后期,铁器的广泛应用和大量的海外移民对古希腊城邦的政治、经济制度和道德建构产生了深远影响。铁制农具的应用提高了生产力和剩余产品的积累,为以私有制为代表的文明社会提供了条件。剩余产品的积累和私有制的产生,使城邦里的一些男性公民成为“有闲阶层”,能够更多地参与到城邦管理和公共事务中去。大规模的海外移民,不仅历练了希腊人拓边的进取心和适应异域文化的开放精神,还消解了以血缘身份划分城邦内居民政治身份的束缚。正如著名的历史学家汤因比所说:“跨海移民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不同种族体系的大混合,因为必须抛弃的第一个社会组织是原始社会里的血缘关系。”[12]可见,海外移民导致的直接结果是:不同氏族间的大融合——氏族血缘纽带的断裂——同一城邦内不同氏族之间多元信仰和价值诉求的调和折中——公民广泛协商和参与的城邦民主政治。
与古希腊城邦民主制度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华夏文明在萌芽期就衍生出以“血缘宗法”为根本特征的国家制度并且一直保持着持久的影响。宗法制是原始社会后期在父权家长制基础上衍变而来的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族经济为核心的社会制度。导致华夏文明早期即具备“血缘宗法”特质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其中自然环境无疑发挥了重要的影响。我国学者陈炎曾经指出:“与生活于地中海区域的希腊人不同,生活于黄河流域的中国人的天职不是去海上冒险,而是要兴修水利。这种工作不仅不是少数人所能完成的,而且也不是某个部落群体单独所能胜任的,它需要大量的人力和高度的社会组织结构。”[13]从我国仰韶和半坡等文化遗址来看,黄河流域早期社会组织的发展规模的确相当完备。传说中夏代的创始人大禹就是通过联合几个氏族部落共同疏浚河道而最终以部落联盟的形式演变为华夏文明最古老的国家制度——夏朝。而他的儿子启则通过废除原始部落首领原来的选举或禅让制度,“过早地”创建起了我国第一个以血缘世袭王位的奴隶制国家。所谓“过早”,乃是与同时期古希腊形成的城邦经济发展水平相比,华夏文明早期衍生的奴隶制国家集团在铁器农具的发明、劳动分工、剩余产品的积累、人口流动迁移、城市贸易水平等方面都远低于前者。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得华夏文明在形成奴隶制国家的过程中,氏族内部的血缘和宗法关系不仅没有断裂而且还较完整地被保留下来。宗法制度在当时的运行方式大致是:“天子世世相传,每世的天子都是以嫡长子的资格继承父位,奉戴始祖,是为大宗;他们的众子(包括嫡长子的诸母兄弟与庶子)封为诸侯,为小宗。每世的诸侯也是以嫡长子的资格继承父位,奉始祖为大宗;他们的众子各有食地为小宗。在宗法制度之下,从天子起到士为止,可以合成一个大家族。大家族中的成员各以其对宗主的亲疏关系而定其地位的高低。”[14]宗法制的根本特征在于“家国同构”和“君父同伦”。所谓“家国同构”,即意味着社会伦理和国家伦理都是从家庭或家族伦理中演绎而来。所谓“君父同伦”,即是国君的治国之道与父权家长的治家之道相同。正如《易·尔人》所谓:“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新书·礼之本》所说:“夫君者,民众父母也。”这种以血缘的嫡庶远近为准则形成的宗法制度,到西周末年开始“礼坏乐崩”。春秋时期孔子一生所倡奉的“信而好古”和“克己复礼”中的“古”和“礼”,实则上正是“三代”以来形成的宗法制度以及由其衍生的道德伦理规范体系。“在孔子看来,西周时期实施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层层分封制度,符合理想的血缘—宗法大家族中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嫡庶有别的等级序列。这种由温情脉脉的天然血缘亲情而导出的人性本善假设,推演到伦理—政治上就成为‘人各亲其亲,长其长,则天下平’的社会‘差序格局’。”[15]
由此可以设想,古希腊的城邦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与我国“三代”时期确立的以“血缘宗法”为特征的国家制度及其道德谱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见表3)
四、余论
总之,在文明的萌芽期东西方两大文明的先祖们在与各自地缘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文明类型如何、各大文明间的交流程度、生产力发达的水平以及氏族血缘纽带的强弱等因素,是导致古希腊民族和华夏民族在相同的人类学前提下形成不同文明类型及其道德谱系的根本原因。这两种道德谱系的原型在根源上的差别可以大致归结为:穷知的欲望和探索的勇气与谋求稳妥和中庸的品质;多元文化并存和开放的心态与大一统的权力和等级意识;多方协商乃至公平交易的契约精神与安土重迁以及祖先崇拜的伦理德性;“小国寡民”式的城邦自治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分封制;以法律和多元信仰而统合的“公民”与以血缘亲情和礼乐尊卑而联结的“臣民”;以“个人为本位”的法权伦理与以“家庭为中心”的奉献义务,等等。凡此种种差别,皆可从二者文明的诞生地追溯到其历史渊源,这也是二者后来按照道德价值的高低形成各自道德谱系的源头所在。在古希腊,即衍生为:城邦的“正义”—哲王的“智慧”—卫士的“勇敢”—公民的“节制”,等等。在古中国,则衍生为“亲亲为大”的“仁”—“尊贤为宜”的“义”—“尊卑有别”的“礼”—“恪守仁义”的“智”,等等。前者在文明的精神气质上可称为“主智主义”(intellectualism),后者可归于“主德主义”(moralism)。时至今日,“主德”与“主智”仍然是东西方两大文明的基本特点并且一直在发挥着顽强的影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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