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流动就业:走向城乡融合的小康之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之路论文,小康论文,双向论文,城乡论文,走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是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途径”。这充分体现了当代科学的发展观,对于推进中国城市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
一、双向流动就业的特征及其影响
1.双向流动就业的发生
大规模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双向流动就业发生在改革开放以后。这是因为:①农村经营体制的改革,使农民在获得土地的长期使用权和剩余产品处置权的同时,还获得了自由支配劳动时间的权利。农民的承包地种什么、什么时候种、种完以后干什么,可以由农民自由安排、自由支配,这是一个重要前提。②农业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农民温饱问题的解决,使多少年积淀的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一下子显现出来。为了谋求更大的发展,成千上万的农民告别家乡,走进城市。③受城市容纳能力和企业用工条件的限制、在进城务工的农民队伍中,少部分人在城里有了固定职业进而落户为城里人,大部分却只能在城乡之间往返流动。有钱挣时,就在城里务工;无活干时,就回乡下务农。双向流动就业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发生和发展的。
2.双向流动就业的特征
双向流动就业是中国农民奔城市化道路的现实选择,也是一个创举。其突出特征是:①保持土地承包关系。在农村,土地既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又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很强。一旦遭遇辞退或找不到工作,就可以回乡务农。让流动就业的农民工仍然保持土地承包关系,是形成双向流动就业机制的重要基础。②自发流动,自谋职业。对于农民来说,能否获得进城务工的机遇,不是组织和单位的安排,而是自找门路,通过与用工企业双方自由选择实现的。是什么原因促使农民能够自发地寻找自由流动的生存空间呢?从外部因素来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农民的自由流动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从内部因素来讲,农户家庭经营蕴含着发家致富的活力,农民对于市场竞争就业具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城里人愿意做的,乡下人抢着做;城里人不愿意做的,乡下人也愿意做。尽管多年来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总是随着季节变化和经济波动“潮起潮落”,劳动力市场供给总是大于市场需求,但是,农民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从来也没有间断过。不断有人进城打工,不断有人回乡就业。③劳动力的回流伴随着资本的回流和农民的分化。在现阶段双向流动就业趋势下,劳动力的回流是一个明显特点。在劳动力回流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资本回流。逐步增加的资金积累、信息积累、人力资本积累回流农村后,或流入第一产业,一部分农民继续务农;或流入第二、三产业,一部分农民自主创业办企业。这部分创业的农民,要么为重新走进城市作准备,要么为农业产业化、地方小城镇建设作贡献。随着双向流动就业的持续发展,城乡边界逐渐模糊,社会分工逐渐明晰,农民分化也就在其中。
3.双向流动就业的影响
双向流动就业本是农民的生存之道,但是它对于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产生的影响却是极其深远的。①打破了城乡二元体制。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存在有其复杂的主客观原因。农民双向流动就业打破了这一体制,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的城市化道路。20多年来,往返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们以他们的经历说明,双向流动就业符合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方向,有利于城乡要素互动,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②孕育了一种市场化的就业机制。我国现在已经初步形成的市场化就业机制是从农民双向流动就业开始的。双向流动就业不仅解放了农民自己,而且促进了城市用工制度的改革和大学生毕业分配制度的改革。过去,城市就业由国家统包统揽,现在,人们的求职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要工作找市场渐成社会共识。③推动了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当农业现代化日益推进时,农户分散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的矛盾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农民双向流动就业必然带来人口的流动和转移,那些在城市里已经有了固定职业或常年在外务工的农民,其承包地就要转包出去。于是,一些地方的土地开始流动起来。随着双向流动就业的发展,将逐渐有更多的农民流向城镇,农村土地制度也将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完善。
二、双向流动就业面临的实际问题
1.双向流动就业存在盲目性和无序性
现阶段,我国农民双向流动就业基本处于一种盲目、无序的状态。劳动力转移以自发为主,组织化程度低,易产生一些不良后果。①由于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加之农民对自己的竞争实力缺乏充分考虑,使得不少农民往往是高兴进城,扫兴回乡。工作难找的现实,使农民对流动就业的前景茫然,心理预期降低。②由于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比较频繁,使得本来就比较拥挤的交通运输行业更加紧张,使得城市的治安、卫生、教育、劳动保障管理更加困难。③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大多是青壮年劳动力,或有一技之长的劳动力,使得一些地方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人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严重影响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业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2.双向流动就业与城市化进程难以同步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有一个明显的局限,就是大城市发展迅速,而小城镇建设迟缓。处于这一背景下,目前双向流动就业的路程走得很无奈、很艰难。①由农村流入城市的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社会。一方面,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城市化水平提高,城市用工部门对劳动者素质要求也在提高。流入城市的农民一般缺乏专门职业技能培训,技术和管理素质比较差,不能适应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要求。他们中的很多人主要是干一些城里人不愿干的体力活,工资低薄且职业不稳定。另一方面,那些能够在城里干下去的农民工,尽管他们为城市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受现有国家政策和国家财力的限制,也难以享受到城市社会的各种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农民的职业转换与其身份转换不能同步。②由城市回流农村的农民工,难以成为推动当地小城镇建设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回流,理论上是有利于推动小城镇建设,但实际上,受自身能力、资金积累以及当地投资环境和市场信息条件等限制,回流农村的农民工大多很难投资创业,而只能是重操旧业干农活。即使是有本钱的,往往也不愿意在乡村发展,而是选择再次进入城市去寻找机会。
3.双向流动就业与土地流转没有协调起来
在完善土地制度的过程中,有人主张放开土地管理。其实,从政策上加快土地制度的改革不是一件难事,关键是大量的农村人口离开土地后,他们能否获得生存保障。是不是等到大量的农村人口转移出去后,再搞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呢?显然不现实。只有把劳动力流动与土地流转有效结合起来,才能逐步减少农民,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但是,现在很多时候两者结合不起来。①从承包方来看,由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化水平很低,农民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是一个耕作权。农民外出务工时,承包地转包给谁,转包后土地的租让价格是多少,他们心里没有底。于是只好转让给亲戚朋友耕作,或者干脆撂荒了。②从发包方来看,农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变化的政策性比较强。目前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更多关心的是农业税的征收,他们对土地流转的管理比较被动。农村土地流转一时难以找到十分有效的办法,必然影响农民流动,进而影响农民身份的转换。
三、发展县域经济,拓展农民流动空间
1.制度总体规划,统筹区域发展
全国有2000多个县,8亿多农民,农民实现充分就业主要要靠县域经济发展。县域经济在布局上以县城为中心,集镇为纽带,乡村为腹地,带动性强,辐射面宽。根据县域资源的分布,制定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要求的规划,尤其是中长期规划,是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前提。区域布局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空间。有组织地宣传本地区总体规划,并形成看得见的投资趋势,有利于广大农民明确流动就业的方向和迁移集聚的方向。
2.重视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农民的素质状况直接影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当前,产业结构调整正在深刻影响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小城镇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为了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重视农民的职业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对农民的培训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劳务市场的要求,提供各种形式的培训。如劳动力预备培训、农业应用技术培训、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和企业用工培训等。要注意积累培训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3.消除就业歧视,加强服务管理
消除就业歧视,不仅要清理和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各项限制性规定,让农村劳动力享有与城镇劳动力平等的就业待遇,而且要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管理工作。取消一些限制性规定,不是说农民进城务工就没有门槛了,而是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为了减少农民流动的盲目性,提高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当务之急是要大力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及时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劳务信息,帮助他们选择合适的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