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诗歌语法研究的开端--兼论中国诗法研究以来的现代诗句研究_诗歌论文

中国古典诗歌语法研究的开端--兼论中国诗法研究以来的现代诗句研究_诗歌论文

汉语古典诗歌语法研究的开山之作——兼述《汉语诗律学》以来之近体诗句法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诗律论文,近体诗论文,句法论文,开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448(2000)04-0080-06

在王力先生毕生学术贡献中,汉语诗律学是与其汉语音韵学、语法学、词汇学、语言学史等兼行并重的一大领域。若论社会效益,其影响大概仅次于古代汉语教学(《诗词格律》一书印数可证)。作为这一领域的代表性巨著,《汉语诗律学》从用韵、平仄、对仗各个方面对近体诗和古体诗、词、曲的特点进行了系统的叙述、分析,无疑在中国古典诗歌研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本文尝试概述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中对汉语古典诗歌语法的开创性贡献,兼述《汉语诗律学》以来近体诗句法研究情况。

《汉语诗律学》原作于1945-1947年,正式出版于1958年初。该书第16、17、18、19、20、21、22节论述了近体诗句式和语法,第34、35节又论述了古体诗的句式和语法,第45节还论述了词的语法特点,约占全书74万字的六分之一。此部分王力先生认为是书中自己的研究成果。〔1〕(序4页)就开创性而言,《汉语诗律学》的意义和成就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1)在中国学术史上第一次从语言角度,即首次运用现代语法理论对汉语古典诗歌进行了深入研究。以“句法”来说,古典诗论中的“句法”概念至迟在宋代就已产生并频繁使用,但古人所谓“句法”,内涵外延都极为宽泛,“主要指诗句的构造方法,包括格律、语言的安排,也关系到诗句艺术风格、意境、气势。……所涵蕴的内容是多角度、多层次的。”〔2〕《汉语诗律学》把“诗歌句法”从古人宽泛笼统的理解,转变为诗句句式、诗句结构等严格的语言学范畴。因此,《汉语诗律学》的出版标志着科学意义上的汉语诗歌句法研究的开始,从而拓宽了汉语语法研究的领域,使其研究对象从散文语言拓展到了与之并重的另一半——诗歌语言。

(2)在中国学术史上第一次对汉语古典诗歌进行了大规模的语法调查,尤其是对古典诗歌(以近体诗为主)的句式,进行了非常详尽的描写,直接涉及的诗歌语料包括唐代五言近体诗500余联、七言近体诗250余联。逐字辨析其词性,逐句考察其组合情况,得出五言近体句式“总计有九十五个大类,二百零三个小类,三百四十个大目,四百个细目”〔1〕(229页),五言古体有“七十七个大类,一百六十个小类,二百十三个大目,二百十五个细目。”〔1〕(494页)其描写之细致入微,至今无人能及。尽管有人视此为“中国诗句西方文法化”〔3〕,但诗歌句法分析必须建立在词性辨别和句式归纳的基础上,这一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3)以翔实的诗歌语料为依据,《汉语诗律学》对古典诗歌语法进行了全方位的理论探讨,包括四个方面的创获:第一,全面地揭示了近体诗的语法特征,涉及词的变性、倒装法、省略法、譬喻法、判断句和描写句,递系式、使成式、处置式、被动式、按断式、申说式、原因式、时间修饰、条件式、容许式、诗中的虚字、十字句和十四字句等方方面面;第二,较为深入地阐明了古体诗和近体诗句法的不同之处;第三,提炼出了一系列崭新的概念、范畴,诸如“不完全句”、“关系语”、“名词语”的发掘、概括、界定等,这些原创性概念迅速成为古典诗歌语法研究中的常见术语,证明其准确可靠、行之有效;第四,《汉语诗律学》和王力先生随后撰写的《诗词格律》(1962)、主编的《古代汉语》(1964),均着重拈出“语序变换”和“成分省略”两类现象加以分析说明,显然抓住了近体诗最具特色的语法现象和最重要的语法特点,此后数十年近体诗句法研究的重心基本上就在这两类现象上,足见其影响深广。

总之,《汉语诗律学》一空依傍,筚路蓝缕,为中国古典诗歌语法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基本格局。在此之后,才陆续出现了对《诗经》、《楚辞》等古典韵文的语法研究专著。

由于是开创性的著作,《汉语诗律学》自然也有个别思虑不周之处:

(1)有的归类似有讹误,比如在二二一节奏中,该书认为包含12、16、27、33(原书的编码)等大类,但第16大类中的16.3小类(以“神鱼人不见,福地语真传”为例)显然不是二二一节奏。再如“宫草微微承委佩,炉烟细细驻游丝”既已归入七言近体句式之Ⅲ.5类,格式为nN-frV-fN,后又归入ⅩⅤⅡ.1类,格式则为nN-FR-V-fN。

(2)有的判断还须斟酌,如认定“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中“大漠”、“长河”是定语;又如认为“绿垂风折笋,红绽雨肥梅”是“风折笋垂绿,雨肥梅绽红”的倒置等。

(3)有的分析过于繁琐。如“芹泥随燕嘴,花蕊上蜂须”、“天风随断柳,客泪落清笳”和“鸬鹚窥浅井,蚯蚓上深堂”三联,仅仅因为第四字名词和形容词的区别,“芹泥”联和“天风”联就分属不同的细目;而因首二字普通名词和专有名词的区别,“鸬鹚”一联与前二联不仅不在同一细目而且不在一个大目,分属不同的小类。这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它们在句式上的共性,使得类别过多,普通读者难以把握。

《汉语诗律学》之后直至90年代初,本领域较有影响的是《唐诗语言研究》(蒋绍愚)和《唐诗的魅力》(高友工、梅祖麟)两部专著。

蒋绍愚先生曾于1980年发表论文《试谈近体诗的句式》,打破了60年代以来国内近体诗语法研究的沉闷局面。1988年撰写、1990年出版的《唐诗语言研究》,以第三章共76页的篇幅专论“唐诗的句法”,引用唐诗269联,分四节探讨了唐诗的句式、省略、错位和几种特殊的句式。本书不是简单地继承或阐述《汉语诗律学》的理论体系和基本观点,而是在其基础上有所补充、有所发展,或更为深入细致,或提出创新观点:

(1)提出并深入分析了“假平行”现象,即上下两句字面对仗而结构不同,而这种不同又包括节奏不同、第一层结构不同、第二层结构不同等。如“光射—潜虬动,明—翻宿鸟频”、“波漂菰米—沉云/黑,露冷莲房—坠/粉红”。

(2)揭示名词语有三种不同的类型:半句是名词语、两个半句都是名词语、整句诗是一个名词语;而第三种类型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句子转化来的名词语,一种是真正的名词语,并且精辟地指出,后者即“把句子转化成名词语的办法,是唐代诗人使诗句凝炼、诗化的一种诀窍”〔4〕(189页)。

(3)讨论了关系语表示的不同关系和所处的位置,以及关系语和名词语的区别,并且通达地提出“两者的界线有时也难以截然划分”,如“烟霜凄野日,粳稻熟天风”中的“野日”和“天风”。

(4)对诗歌句法现象中较为突出的倒置进行了深入研究,排除了不少通常视为倒置实际不是倒置的情况,指出了谓语中的一部分置于主语之前、宾语的定语放在动词之前等比较复杂的错位现象。并且发掘出特殊兼语式、特殊判断句、特殊述宾式等散文中很少见到而一般只在唐诗中才有的句法现象,这些都是《汉语诗律学》未曾触及的现象。

《唐诗语言研究》的句法分析始终贯穿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不孤立地就句论句而是注意把同类诗句集合在一起加以参互比较(如关于“颜色词+动词+名词词组”结构的分析);二是不单纯描写现象,而是注意寻找现象背后的成因(如指出一些错位的产生是类推的结果)。因此,其分析往往精彩纷呈且令人信服,从而把近体诗句句法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

美藉华裔学者高友工、梅祖麟于1968、1971、1978年先后发表了三篇关于唐诗的长论:《杜甫的〈秋兴〉——语言学批评的实践》、《唐诗的句法、用字和意象》、《唐诗的语意、隐喻和典故》,这三篇论文被译成中文后于1989年以《唐诗的魅力——诗语的结构主义批评》为书名出版。该书引用了结构主义等多种现代西方理论,诸如雅可布逊关于“诗的作用是把对等原则从选择过程带入组合过程”的观点,休姆等关于“独立性句法”、“动作性句法”和“统一性句法”的说法,以及西方美学、审美心理学中“构架”(structure,作品中主要部分间较大规模的联系)和“肌质”(texture,作品中次要部分间较小规模的联系)的概念等。其理论要点大致可概括为两大点:

(1)诗歌语言有两种,一种是意象语言或曰隐喻性语言,一种是推论语言或曰分析性语言。前者词与词之间的关系不受句法的妨碍,而是按对等(相似或相反)原则结合的,意象语言的特点有:不连续的、客观的、直接诉诸于感觉而且包含了绝对的时空等;后者词和词之间的关系得到充分的表现并以语法形式组织起来,因此推论性语言的特点是连续性的、主观的、理性的而且包含的是相对的时空。

(2)在一首近体诗中,不同的部分有不同的句法,这些句法也就起着不同的作用,而且在分布和作用上是互相补充的。在近体诗中,中间两联大都使用意象语言,推论语言或曰连续性句法则经常出现在尾联。换言之,独立性句法使名词或名词短语成为简单意象的媒介,其作用是“构成意象”;动作性句法使动词尤其是“那些明指或暗示生命与感觉的动词或副词”构成动态意象,其作用是“摹拟动作”;而统一性句法(主要表现在推论性尾联上)使上述具有片断、不连续特征的意象语言重新统一起来,其作用是“推演衔接”。

《唐诗的魅力》一书的长处和价值在于:努力把句法分析和诗学探究结合起来,明确提出“语言分析的任务就是要唤起人们对那些在近体诗中广泛存在并具有普遍意义的语言特点的注意。”〔5〕(74~75页)极力探讨句法和意象的关系,探究“某些特定的诗行经常出现在诗中哪些地方?这些诗行的作用是构成独立意象,还是使各种意象统一起来?它所构成的意象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句法和用字是如何影响诗中意象的?它们又是怎样构成各种不同的意象?”〔5〕(32页)进而对一些句法现象进行了精致细密的爬罗剔抉,提出了不少独具慧眼的论点。诸如:律诗中间两联的的句法和意象具有相对自足性,有一种阻遏诗势前驱的作用;唐诗中的简单意象有一种趋于性质而非事物的强烈倾向,与之相关,在“明月”、“白露”、“长河”、“绿水”、“弯弓”等复合名词中,形容词的作用不是限制而是强调;由于近体诗特有的简洁和紧凑,很少语法限制,歧义就不是偶然而成为常例;当名词和动词不和谐地搭配在一起时,是名词适应动词并因此获得新意……均极富启迪性。

其主要缺陷似有两点:

(1)整个理论框架比较混乱、不够成熟,比如作为立论基础的休姆、费诺罗萨和朗格的三种句法理论,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句法理论,在语言学界毫无影响,况且三者“不仅各有侧重而且彼此矛盾”,“全然找不到一个互相兼容的契合点。”〔6〕又如“肌质”和“构架”这两个重要概念,也不是语言学术语而是心理学或美学术语。

(2)在重大观点上有模糊之处,例如关于意象语言,有时说其“句法关系较弱”、“缺少句法联系或仅有松散的联系”,有时又说“我们所讨论的两种语言是分别以句法关系的有无为标志的”〔5〕(169页)。此外,正如作者自己所说:“我们所研究的唐诗,只是一些具体的作品而不是整个唐诗”〔5〕(33页),这就不免通盘考察不足,往往带有举例性,因而给人局部精彩而整体可商的感觉。

《唐诗的魅力》与前述《汉语诗律学》、《唐诗语言研究》有较大的不同,代表了诗歌句法研究中的另一种风格和趋势。《汉语诗律学》、《唐诗语言研究》是以汉语古典诗歌为对象的语言研究,《唐诗的魅力》则更多地是属于以现代语言学批评为方法的文学研究。由此可见,进入汉语古典诗歌语法领域的学者实际有两种学术背景:语言学和文学。虽然所论都是诗歌句法,但前者的分析往往比较精细,旨在揭示诗歌语言的组织形式和结构特征;后者的分析往往较为笼统,旨在探寻诗歌语言的诗学功能和审美价值。

关于古代诗歌句法,新时期以来还陆续出版了若干专著。其中值得注意的有颜景农于1987年出版的《近体诗的特殊语式》。该书句法部分引近体诗例270联(句),把近体诗中常见而与散文、古体诗句式相对的特殊语法现象统称为“近体诗语式”,探讨了近体诗句子单位的区分、声律节奏和意义节奏的关系,着重对“结构的错列”(即通常所谓“错位”或“成分异置”)和“语意的隐略”(即通常所谓“省略”)两大类情况进行了颇为深入的分析。前者析为“单纯错列”和“交叉错列”等,后者析为“显见性成分隐略”和“暗寓性语意隐略”等。其中,关于“格律句”和“语义句”的概念及其关系、不采用“成分的省略”而归为“语意隐略式”等都是颇见匠心的。

在古典诗歌研究史上,“老杜句法”历来为论者所关注。1993年出版的《杜诗修辞艺术》(刘明华)涉及杜诗的对仗、互文、用典、构词等,1996年出版的《少陵律法通论》(侯孝琼)分述杜诗的炼字、琢句、章法、技巧、韵律。两书均有专门的篇章论述杜诗之句法。尤其是《少陵律法通论》注意探索杜诗中语言的高度诗化现象,较详细地论述了杜诗中的不完全句、词语错位、词类活用、复句和对仗句。比如把不完全句分为不完全简单句和不完全复杂句两类。把不完全简单句又分为一句中名词、名词词组并列和一联两句中两个名词性词组并列两种,其中前者又有“经验型组合关系”(如“高鸟黄云暮,寒蝉碧树秋”)和“矛盾逆折型组合关系”(如“身世双蓬鬓,乾坤一草亭”)之别,分析精当而颇有说服力。

1999年,葛兆光《汉字的魔方——中国古典诗歌语言学札记》和王锳《古典诗词特殊句法举隅》相继出版。葛著对诗歌批评中传统的背景分析、印象式方法进行了反省,力主在诗歌批评中实现以语言为中心的真正客观的文本研究。在诗歌句法方面,该书试图以思维方式来解释近体诗特殊语法现象的合理性,以“陌生化”来解释以近体诗为代表的汉语诗歌语言的形成过程,指出句法上的“省略简化”和“错综颠倒”的诗学效应是造成诗歌意象的密集化。王著是在《汉语诗律学》、《唐诗语言研究》的基础上,对古典诗歌特殊语法的进一步“发挥补苴”,主要涉及语序错综、成分省略和紧缩句、扩展句等。如语序错综,分析归纳并举证说明了主语后置、宾语前置、主宾换位、定语挪前、定语挪后、定中换位、状语挪前、状语挪后、状语貌似宾语、连动式部分谓语挪前、兼语式部分谓语挪前等11种情况。尽管论述对象均为古典诗歌句法,1999年出版的这两本书恰好又体现了前述文学背景和语言学背景两派的不同范式。

新时期以来,有关古典诗歌句法的专题论文约有近百篇,此外,一些阐述唐诗的文学研究论著和讲授诗词格律的专著对古典诗歌主要是近体诗句法也或多或少有所涉及。这些论文和专著自然各有所长,不乏新见(如有学者曾经概括出古今汉语各体诗歌共同具备的四个特点)〔7〕,但总体上看,大多属泛论性质,无论是语言学背景派还是文学背景派,基本没有超出《汉语诗律学》、《唐诗语言研究》或《唐诗的魅力》、《汉字的魔方》的广度和深度。

《汉语诗律学》问世40年来,古典诗歌语法研究的焦点无疑是近体诗的特殊句法——主要是诗句中的省略和错位现象。正是在如何看待和解释省略和错位上,出现了不同甚至对立的观点。

例如,近年来常可听到一种古诗(特别是近体诗)句法分析怀疑论或取消论。比如,有学者以“主题化”理论解释不了“寒渚一孤雁,夕阳千万山”一类诗句,“时间顺序原则”不能说明“绿垂风折笋、红绽雨肥梅”等诗句为由,宣称:“语言学家煞费苦心地为汉语寻找的这些规则,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却失去了它的一般通用性。”〔8〕还有学者认为,一些古典诗句“几乎都可以随意改变其成分的顺序,而意义却不发生变化”,因此断言:“意象语言的各成分之间的关系,根本不是靠语法逻辑来建立和维系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由普通语言到意象语言的基本重组倾向是:斩断语法链条,冲破语法逻辑。”对意象并置的诗句“根本没有必要再去进行语法范畴的分解,而且只有直接跨入这一成象层面,才是在解读意象,否则就又掉进了普通语言的语法逻辑陷阱。”〔9〕

与之对立,不少学者认为“以上所引论题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他们一方面承认诗歌创作必须以语言为材料,另一方面又矢口否认语言对诗歌的制约作用,正如鲁迅所言,生在地球上,又想拔起自己的头发离开这个地球。”〔10〕“承认近体诗的句法有其特殊性,却很难同意把这种特殊性强调到与普通语言对立的地步,而认为它仍遵循着普通语言的最基本的规律的约束。”〔11〕近体诗句法分体怀疑论和取消论者的观点之所以难以为人接受,还在于他们的立论依据不足,例证总是“香稻啄馀鹦鹉粒”、“枯藤老树昏鸦”等少量诗句,而以《唐诗语言研究》为代表的论著,对特殊句法现象条分缕析、探源溯流,以大量材料证明了“即使在唐诗中,诗人也是不能随心所欲地把句子成分倒置的。……而只是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汉语的灵活性。”〔4〕(211页)但是,不管怎样,两种或多种观点的对立并峙和相互激发,毕竟进一步深化了人们对古典诗歌句法的认识。

毫无疑问,从纵向看,《汉语诗律学》诞生以来,古典诗歌语法研究已经取得了前代无法比拟的成绩;从横向看,与日常语言、散文语言等比较,汉语古典诗歌的句法研究仍显得相当冷落,已有成果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和完善之处。诸如重复性的讲解多而富有新意的开掘少,泛时性的笼统论述多而断代性研究少,罗列句法特殊现象多而解释结构成因少,结构描写多而功能分析少……因此,汉语古典诗歌语法仍是个值得大力开拓的领域。有必要加强对中国古典诗歌句法的分析(四言、五言、六言、七言,古风、近体、词、曲)研究,也有必要加强对中国古典诗歌句法的分代(如从六朝句法到初、盛、晚唐句法再到宋诗句法)研究,揭示不同体式、不同时代诗歌句法的异同及其前后传承演变的发展脉络;还有必要开展句法结构和诗学功能相结合的研究,因为语言的结构和功能密不可分,诗歌语言的功能无疑是其诗学功能,诗句的句法结构最终决定并服务于诗学功能。这是一个内容极为丰富的交叉边缘领域,就其大者而言,至少包括:诗句句法与语言诗化的关系,句法结构与意象意境的关系,句法结构与诗人风格的关系,句法结构与诗意朦胧、诗句多义的关系,句法结构和体裁题材的关系,句法结构与叙事、抒情、描写的关系,等等。

收稿日期:200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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