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业较低的安全监管水平已成为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障碍,也阻碍了建筑业的发展。发展我国的安全管理具有重大的积极的现实意义,通过分析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合我国建筑安全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事故原因
1引言
在我国建筑行业一直处于人员伤亡事故多发状态,仅2017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99起,死亡123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17起,死亡人数增加22人,同比分别上升20.73%和21.78%,其中较大事故7起,死亡28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7人,同比分别上升16.67%和33.33%[1]。事故的频繁发生折射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尚未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特别是对法律、法规监督力度及监管手段等方面存在问题,基于此必须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筑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对完善我国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水平和建设和谐社会都将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
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特点
近年来,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了健康快速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目前,建筑安全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
现有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标准仍不健全,特别是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规标准不够严格,无法产生应有的威慑效果。如施工企业等建设主体有违法行为,首先会被要求限期整改,只有在没有限期整改时,才会被处以罚款,直接滋生了个别企业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处理的惰性和侥幸心理。同时由于违规施工企业的不安全行为具有不可预测性、实施的短暂性,加大了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难度,造成监管机构根本无法对违规建设主体实施有效监督。所以,违法成本低,无法产生相应的威慑力是造成建筑业安全形势依旧严峻的重要原因[2]。第二、现行的法规标准对违反安全标准行为的建设主体的条款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容易引起行政处罚纠纷,无法满足实际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2.2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相对滞后
尽管法律法规上明文规定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但现在的建筑安全监管模式主要是以建筑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组成各监督小组对施工现场的工程实体进行安全检查,在某种程度上扮演的是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现场监管的角色,承担本应由“企业负责”的工作,形成越位、错位[3],安监机构工作虽然付出了艰辛努力,但实际效果事倍功半。
2.3承包商在履行安全职责中存在问题
有很多承包商不重视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观念淡薄,使得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责任制度、安全管理计划等流于形式,难以落实。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很多承包商忙于争项目、抢市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他们认为企业的中心任务是业务和效益,安全管理无关紧要,所以就精简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岗位安排低素质人员,或徒有形式地把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造成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和管理人员不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
3改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的管理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建筑市场活动的主要参与主体包括政府、建筑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都应承担起各自的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共同促进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3.1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机构体系的建设
安全中介组织可以接受政府委托,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中介组织就自己的行为向政府负责。同时,由于采用工程安全保险制度,保险公司也将委托中介组织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建筑承包商积极向业主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同时也接受政府或政府所授权的中介组织的监督检查;承包商有权从安全中介组织获得有关安全管理、技术等信息,改善、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项目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应该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认真向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并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在这个机构体系中,政府主要以服务者的身份出现,把不同利益主体连结起来,形成伙伴关系,着重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承包商也就摆脱了受制于政府行政干预的被动局面。
3.2丰富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
3.2.1转变安全监督工作模式,提高监管效能
在具体的监管过程中,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督重心应放在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安全的行为,对企业安全保障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安全生产条件配备情况的监督,促进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真正体现安全生产“企业全面负责”的管理核心。通过转变监管模式,从包办代替承包商的一些职能向明确的政府立场改变,建筑工程安全的政府监督才能发挥执法主体的作用。
3.2.2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有效性
政府监管部门日常的检查监督是基于随机检查,这样容易增加监管成本,根据目前监管机构的现状和监督队伍的配置的实际情况[4],借鉴美国OS-HA、英国HSE和香港的建筑安全监管方式,将建筑施工划分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三个方向进行专项监管,以有限的力量对付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对象,有效避免随机监督造成的监督成本的增加,提高监管效率。
3.3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施工现场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项目各成员,明确项目各管理人员、班组各成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并用制度固定下来,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形成一个较为严密的管理体系,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把治理安全隐患、监控危险源、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的主要内容。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出显著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职责履行不好,安全生产目标不能实现的要进行处罚,对因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必须严肃查处。
3.4施工方案的优化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在施工前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现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施工方案和生产工艺,提高施工的安全性。对于比较特殊的施工部分,如模板支撑加固、吊装施工、深基坑支护以及采用新的施工工艺等,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分析和论证,制定出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加强检查和验收力度,确保技术上可行,安全上有保障。在各道工序进行质量验收时,安全质量一定要摆在首位。作为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其实更需要注重的恰恰是验收标准中的牢固性、稳定性等安全要求部分。在工序交接时,应明确各个工序的工作职责,在中间交接表上也可考虑增加安全施工交接一项,工序交接时也可邀请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4结语
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建筑业都是属于最危险的行业之一,我国目前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建筑业较低的安全水平已成为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障碍,也阻碍了建筑业的发展。发展我国的安全管理具有重大的积极的现实意义。通过分析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筑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对完善我国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状况、保障建筑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筑企业的效益及建设和谐社会都将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http://www.mohurd.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
[2]尚春明、方东平中国建筑职业安全健康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3]付京辉试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安全2007.8 26-28
[4]刘铁民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设[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8.4 5-7
论文作者:姚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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