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站在现代化道路的十字路口_农业保险论文

农业保险站在现代化道路的十字路口_农业保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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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王辉正在忙于落实全国各基地农业保险的相关事宜。王辉是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升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浓缩果蔬汁生产加工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今年以来,他一听到某地发生冰雹、大风等自然灾害就很紧张,也很纠结,这源于近段时间灾害性天气频发让他在农业保险的路口上很难抉择。

      像海升公司一样,既然从事农业生产,每个农业经营者都会面临或大或小的风险,尤其在我国这样一个农业自然灾害严重的国家。据统计,2015年我国农作物受灾面积217698千公顷,其中绝收2232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704.1亿元。

      如何提高农业经营者在灾害条件下的持续生产能力,农业保险被寄予厚望。然而,农业保险繁杂的条条框框让包括王辉在内的农业经营者疲于应对,农业保险品种少、覆盖率低、保额低、损失补偿率低等问题也一直困扰着他们。

      1 “我能交得起,你能赔得起吗?”

      “哪又下冰雹了?”看到笔者的微信朋友圈,王辉第一时间向笔者求证冰雹的发生地。6月11日15时20分,北京市海淀、门头沟、密云、朝阳区气象台分别发布冰雹黄色预警信号,几分钟之后就风雨雷电,外加鸽子蛋大的冰雹,整个过程持续了近10分钟。笔者在和王辉的交流中得知,今年的冰雹灾害使得海升公司受灾非常严重,有的基地基本绝产。其中位于云南昭通的基地受灾最为突出。

      昭通基地负责人南树清介绍,该基地今年遭遇了两次冰雹,第一次对树体造成的损害不是很严重,保险公司过来看了下情况;第二次冰雹已经把部分果树砸断,“很严重,损失已经达到90%。”

      “奇怪了,今年的冰雹灾害特别严重!”王辉感叹,而他目前想到的多是农业保险问题。据了解,目前我国农业保险补贴品种已由最初的6个扩大至种、养、林三大类16个,补贴区域已由6省份稳步扩大至全国,但这其中并没有完全覆盖到地方支柱性产业。

      “农业保险条条框框太多了,赔付标准也非常低。”王辉说。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秦富也向笔者证实了这一问题的存在,“还包括农业保险品种少,覆盖率低。”

      此外,损害程度难以界定,赔付额度太大,很多保险公司并不愿担保等也是南树清提到的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对于很多大型农企、经营主体等,还存在‘我能交得起,保险公司能赔得起吗’的问题。”而个体农户就不一样了。笔者在内蒙古赤峰调研时了解到,农户不仅保险意识不强,对很多保险的条款并不清楚,“让交多少就交多少,赔不赔他们说了算。”一位农户告诉笔者。久而久之,农户就不愿意和保险公司打交道。

      据中国保险学会2014年发布的《中国农业保险市场需求调查报告》显示,能完全看懂保险条款的农户仅占14.6%。“通过保险赔付的资金还不能覆盖农业生产成本,更不用说人力成本、土地租金等方面,这也是导致农户不愿意买保险的原因之一。”秦富说。

      2 是举步不前,还是有苦难言

      于是,农业保险便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一方面是国家极力想发挥农业保险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但面临各种结构性的难题;另一方面是农业经营者并不买账,并认为农业保险制度举步不前。

      在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业务部总经理李立松看来,保障程度和灾害赔付相对较低,是由于我国农业保险正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农业保险供给还是主要矛盾。”

      1930年代,我国农业保险跟美国几乎同步,但由于各种原因,其发展始终处于徘徊停滞状态。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到2013年,我国第一部农业保险法规《农业保险条例》出台,初步构建了有农业特色的保险制度框架。

      在中国农科院农业信息所研究员张峭看来,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快速发展,农业保费收入从2007年的53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3066亿元,增长近5倍,规模稳居世界第二位。

      数据显示,“十二五”时期,我国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累计为10.4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6.5万亿元,向12亿户次农户支付赔款914亿元。2015年我国承保的主要农作物突破145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59%,三大主粮作物平均承保覆盖率超过70%,承保农作物品种达189类。

      “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同时,新兴市场‘粗放型’特征明显,引发严重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频现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问题,严重影响农业保险声誉及持续发展。”张峭分析。

      以产品粗放为例,农业保险产品种类少、保障水平低且单一、补贴标准缺乏弹性。美国农业保险分为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险两类,其主要险种保单和费率由政府统一制定,政府为参保农民提供较高的保费补贴,业务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最近十多年来,既保自然风险又保市场风险的农业收入保险已经成为其农业保险产品的主流,2014年其承担的保险责任已占农业保险总责任的90%以上。

      “农业保险‘一作物、一省、一定价’的做法,存在风险与价格不匹配的问题。”张峭表示,我国农业保险属于物化成本保险的方式。

      3 制度的结构性改革势在必行

      毋庸置疑,农业风险很特殊,具有多样性、区域性、巨灾性,复杂性等特点,潜在经营风险较大。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指出,构建新形势下的农业政策保护体系是我国面临的紧迫任务,既需要实践的探索,更需要理论创新。

      “在我国农业保险总体形势向好的局面下,一些体制机制问题制约着农业保险的科学发展,亟须加强农业保险理论研究工作。”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说。

      在李立松看来,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期,需要保险分散和化解风险。农业再保险体系是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是农业保险稳定运行的基础。

      李立松分析,与一般商业保险不同,农业保险具有明显的政策属性。从各国实践经验来看,即使是保险市场高度发达的国家也是在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参与下,建立适合自身情况的农业再保险体系,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在中国人保财产有限公司农业保险部总经理王俊看来,应该对种植业进行保险综合区划,通过揭示我国种植业保险的区域风险差异,科学解决不同风险区域的费率分级问题。而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是以协议定价代替精算定价,并且一定程度上由政府主导定价。

      2011年,中国保监会向各保监局、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印发了《“全国种植业保险区划”研究报告》。

      这份由北京师范大学与中国人保财产有限公司共同研究撰写的报告,形成了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花生和油菜七种主要粮棉油作物的分省风险评估和费率分区图,进行了种植业综合自然灾害风险评价;然后依据保险精算方法科学厘定各个研究区域的保险费率;依据综合灾害风险评价的结果与费率厘定结果,分别制定种植业综合灾害风险区划以及种植业保险费率类型分区,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种植业保险区划理论和方法。

      尽管如此,“区域种植业保险综合区划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需要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保险行业和农户多方共同参与,协力推进。”王俊认为,现在仍然要继续开展保险区划的系统工作。

      联系电话:0371-6933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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