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建设的实践论视野及其文化自觉

意识形态建设的实践论视野及其文化自觉

[摘 要]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视野来看,意识形态问题并不是单纯的思想观念问题,而是作为深刻复杂的社会现实问题而存在的,意识形态的形成也不仅仅是抽象的观念建构和简单的认知过程,而是思想观念与生存实践相互作用、互动统一的过程。以此观之,现代意识形态的建设,必须赋予主流意识形态以必要的价值张力和思想活力,并实现深刻的文化自觉,促进意识形态建设和精神家园建设的内在统一。

[关键词] 实践观点;意识形态建设;文化自觉;精神家园

意识形态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现实问题。意识形态建设则是具有根本性和战略性意义的重大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讲话中多次强调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作为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意识形态建设事关旗帜道路,事关发展方向。新时代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对于坚持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提升当代中华民族的精神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以实践观点理解和把握意识形态及其建设问题

理解和把握意识形态建设问题,首先需要正确理解意识形态的性质和内涵。

从词源学的意义上追溯,意识形态概念是在启蒙时期由法国人托拉西制造出来的。这已成为学界的普遍共识。但对这一概念精神的把握,却又不能仅仅限于这一概念的制造者本身。意识形态概念从其降生的时候就是一个哲学概念,它一开始是把研究认识论中的基础性问题作为自己的内容,试图通过“从观念还原到感觉”的方法,摒弃各种宗教、形而上学及其他各种传统的、权威性的偏见,从而在可靠的感觉基础上重建各门科学的基本观念。据曼海姆和麦克里兰考察,托拉西的意识形态概念同后来人们理解的意识形态概念在内涵上是有很大不同的,它主要是指一种不包含价值观的“观念科学”。但是,曼海姆和麦克里兰的理解并不准确,这是因为托拉西的意识形态概念本身就是与启蒙主义的价值信念内在关联,并不是完全与价值信念无关的,尽管其声称要成为价值中立的“观念科学”。我们可以发现,托拉西是在传统观念论的视域内理解意识形态概念,同时把意识形态问题理解为抽象的认识问题。

应当说,在意识形态概念和理论发展史上,马克思是一个绕不开的十分重要的经典人物,因为他使意识形态概念获得了一种全新的性质和意义。在意识形态概念的发展史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具有革命性,同时马克思也对现代意识形态理论的构建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在马克思的文本中,他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使用了“意识形态”,并以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方式阐述了他关于意识形态的基本观点,此后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等文本中进一步强化了对意识形态的理论阐释。从学界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分析与阐释来看,对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解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在社会结构的一般性意义上,强调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理论学说和知识体系,属于社会结构中的上层建筑部分,且是观念上层建筑,更具体而言,是观念上层建筑中的思想体系部分;二是在深层的价值立场上,强调意识形态体现的是某一阶级或社会集团的利益,尤其是体现为统治阶级的阶级意识,主要反映和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三是在概念的特殊指谓上,强调意识形态概念的批判性,认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不仅仅是一个描述性概念,更实质地体现为批判性概念。这一个概念的批判矛头主要指向阶级社会条件下,意识形态作为统治阶级赖以维护自己统治地位的蒙昧工具所具有的虚假性,其根本特征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用幻想的联系来取代并掩蔽现实的关系,用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来冒充整个社会乃至人类的普遍利益。

在我们看来,对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彻底性理解,需要更进一步地置放于马克思哲学世界观革命的思想地平线上。意识形态问题是与马克思的哲学世界观革命紧密联系的。马克思实现哲学世界观的革命,正是要与声称“观念统治世界”的作为旧世界观的意识形态展开根本性论战,从而彻底推翻和破除把资本主义的人性、经济、政治观点奉为永恒观念的传统形而上学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由此,一方面马克思必须在与作为旧世界观的意识形态的持久论战中,才能确立自己新的哲学世界观;另一方面马克思新的哲学世界观的产生、发展和运用,也势必引起广泛而深刻的意识形态批判和重建。从本质上看,旧意识形态与传统形而上学是内在一致的。传统形而上学从根本上表现为抽象观念论,它从抽象的理论原则出发,追求关于世界的绝对真理进而声称以观念统治世界。传统形而上学本身就是旧意识形态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为旧意识形态辩护的思想工具。马克思要实现对旧意识形态的彻底批判,就必须以新的世界观革命突破传统形而上学的抽象观念论范式,破除旧意识形态的虚假意识表象,从而最终深入到社会生活实践更为根本的地平线上,去揭示意识形态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真实联系,还原意识形态的实践基础和现实意义。

意识形态是对人的现实生活的反映和表征。在各种意识形态观念的背后,其实包含着欲望、情感、利益等实际的生活元素。以实践论的视野来看,主流意识形态要想在现实的生活实践中发挥自己的价值引导作用,就必须赋予自身以必要的价值张力和思想活力。失去了价值张力,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系统就失去了层次感和纵深感,容易陷入单一化和平面化;失去了思想活力,主流意识形态就容易变得呆板和僵化,从而失去思想引领能力。

到长辈家拜年时,要带一壶好酒,大人在前孩子们后,先请安后磕头。长辈接过晚辈敬的酒后,用右手中指蘸酒盅里的酒并向天、向地、向前各弹一下,以示敬天、敬地、敬祖先。并赐福前来拜年的晚辈们,在新的一年里老少平安、生活幸福。

在现代性社会,社会结构分化、利益分化、价值分化使得意识形态领域在一定程度上的分化将成为社会生活的常态。因此,应对和解决意识形态问题,关键不在于对与主流意识形态不相一致的社会思潮加以生硬地拒绝和武断地拒斥。生硬的拒绝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种意识形态迟早都要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总有各种各样的新思潮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冒出来,这已经成为现代意识形态的常态。对于主流意识形态而言,如何使自身的意识形态更能真实地反应和表征国家社会的发展需要、精神追求和生活理想,并通过强化自身的引领能力来彰显先进性和优越性,这更为根本和关键。在与各种价值观念的对话、交流、论辩中确证其真理性、先进性与优越性,在包容差异与引领多样中彰显其开放性与主导性,是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思想关键。在社会信息化和网络化的背景下,人们的价值观也趋于碎片化和多样化。面对各种不同的价值主张和价值取向,一味生硬的拒斥和简单的拒绝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居高临下的空洞说教也不会取得实际的成效,我们必须正视价值多样化的现实,坚持通过理性的对话来澄清模糊的认识和端正是非观念,要靠深入细致的思想交流来实现合理的价值引导。特别是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已经成为人们表达观点、获得信息、交流思想的重要阵地。马克思说,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坚持以理服人,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的彻底性和说服力,才能使核心价值观得到有效的思想认同。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引领能力,既包含着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的能力,也包括最大限度地寻求思想共识的能力。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必须在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上下功夫。寻求广泛的思想共识,必须尊重差异和包容多样,在尊重差异中引导差异,在包容多样中引领多样。这就需要主流意识形态保持开放性和足够的思想活力。为此,就需要把传统意识形态资源的开发与现代意识形态资源的整合结合起来,把注入文化传统的精神元素与表征当今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把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精神的历史继承与话语体系的当代创新结合起来,以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核心来统领意识形态建设,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础来促进意识形态建设,以意识形态理论创新为支撑来推动意识形态建设,以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为载体来承载意识形态建设,切实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由此来看,我们不能脱离特定主体的社会存在及其生存实践,来抽象地理解和看待意识形态,单纯地就观念谈观念,把意识形态仅仅看成是观念领域的事情。在实践论视域下,意识形态问题并不是单纯的思想观念问题,意识形态的形成也不仅仅是抽象的观念建构和简单的认知过程,而是思想观念与生存实践相互作用、互动统一的过程。因此,立足于社会生活实践,我们会发现,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的。它不仅仅是理论化的,而且与现实的物质利益相连,并且表现为制度、文化、生活等各种不同的形态。因此,不能想象仅仅依靠抽象的观念灌输就可以一劳永逸地确立起主流意识形态。主流意识形态要想有效地整合社会,关键在于能否使理论化的思想观点与人民群众的现实感受、社会心理、生活理想、价值期待统一起来,并成为人们生存实践的内在环节。这就需要跨越理论化的意识形态同广大人民大众之间的距离,使理论化的意识形态逐渐向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形态转化。在实践论的视野下,主流意识形态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的社会工程。

其次要把握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主体层次。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不仅需要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执政党的引领,同时也需要调动最广泛的主体力量,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可以说,主流意识形态的建设是执政党引领、政府主导与其余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有机统一过程。其中,多元主体的作用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在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过程中,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非政府的社会组织的作用,将社会成员吸纳进各种社会组织,使其获得必要的归属感,通过对各种社会组织的有效管理与引导,形成价值认同的逐层传递,从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获得广泛的组织基础,才能凝聚起推动社会发展的巨大能量。

一是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把握政策准确、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在教育培训中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从厅级干部做起,每期河南省司法厅组织的处级领导干部轮训班,厅级干部都为培训班作专题辅导报告,在近年河南省司法厅举办的处级领导干部轮训班中,厅级干部授课比例占全部课程的三分之二,厅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对党的政策理论进行宣讲,以上率下,为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了标杆、作出了示范,每次处级干部轮训结束后,参训领导干部就培训的内容、收获感悟等在本单位上党课,延伸和拓展轮训的成效,在基层干警中取得了良好反响。

首先需要夯实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物质基础。一定的意识形态总是植根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只有通过持续不断的发展,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使人民群众成为发展的最大受益者,使价值认同得以实现的共同利益基础得到普遍的拓展,才能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对于主流意识形态的心理认同、情感认同和思想认同。在生活水平不断的提升中,人民群众才会不断增强价值观自信,从而不断强化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认同。

此外,还要拓展和开放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文化渠道。在现代社会,价值观念的力量依托和作用方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文化、媒体等日益成为引领和塑造现代社会价值观形成的重要力量,通过价值符号的柔性传播有效地使核心价值观嵌入社会生活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方式。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越来越重视具体的社会历史文化语境,注重赋予其符合时代特点的表现、表达与实践形式。基于现代科技与商业资本的结合所带来的文化传播方式的转型,充分利用现代媒介的价值粘聚、价值整合与价值传播功能,创新核心价值诉求的平台与通道,赋予其符合时代特点的表现与表达形式,使核心价值理念附着在对价值观直接影响的初级群体及其产生的亚文化上,不断增强主流文化的流行性和大众性,才能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提供现实的文化支撑。

通过收集“今日推广”近一周的课程名称及对应的播放量,对上述四个方面的课程分别进行了播放量排名前十的统计,发现语言方面的课占据大多数,约为82%,其次为社会文化约为15%,翻译约3%,而关于文学方面的课程几乎没有。

再次要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制度支撑。制度负载并传达着一定的价值理念。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和主流意识形态只有贯彻落实于各项制度之中,并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中得到体现,才能真正有所附着,获得刚性的力量。借助制度所具有的规范性和调节性力量,核心价值观和主流意识形态才能避免仅仅沦为抽象的思想观念而得到实际的贯彻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是制度的灵魂,制度则是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因此,必须致力于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民主政治和法律制度,特别是要通过制度建设,使理论化的价值理念、价值规范与实际的价值创造、价值分配和价值享受活动相匹配、相适应,创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生活基础秩序与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从而使人们在健全的制度环境与制度氛围中,直观地感受与体验到制度背后所蕴含的核心价值取向,在制度的约束与规范中实现对其价值导向的自觉认同。

最后,要探索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生活形式。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应当关注日常生活和细微的社会结构或领域。人民大众的意识活动往往是社会心理层面的活动,未免与理论化的意识形态之间有距离。社会心理是不系统的社会情感、观念和价值取向的混合物,它反映了一般社会成员的利益、愿望和生活关系。意识形态就其直接来源而言是对社会心理的加工和提炼,它一经产生就具有整合、重塑社会心理的作用,并且只有当意识形态与普遍的社会心理相适应时,意识形态才能真正发挥效应。由此可见,意识形态与社会心理的关系问题正是理解世道人心变迁的关键所在。人们在日常生活世界中朴素的安全感、归属感、公平感等是社会核心价值观最为直接的附着之处。立足日常生活世界,创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价值实践形式,在日用常行中培育和形成核心价值风尚,是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生活基础。

二、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价值张力与思想活力

马克思的哲学世界观革命,正是在于实现了对传统形而上学抽象观念论的革命性变革,确立了实践论的视野,把握到了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诱入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137-138因此,对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解,不能局限于传统形而上学抽象观念论的层面,而应当立足于马克思新世界观革命的实践论视野,深刻把握意识形态的实践意蕴。这样一来,意识形态就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观念或思辨的认识,也不仅仅是社会结构系统中游离于社会生活实践并漂浮在观念顶层从而被抽象化理解的“上层建筑”。立足于实践活动去理解和思考意识形态问题,意味着意识形态的产生不仅仅是自在自发的自然发生过程,也不仅仅是单纯的观念建构和认知过程,它本身来源于生活实践,是社会生活实践的内在组成部分和有机环节,它与经济基础、社会存在之间的联结不是抽象的,而是现实的和实践的。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实践的意识”,本质上不是一种“价值中立”的客观知识体系,而是一种植根于实践基础之上的价值观念体系,是特定主体的价值生活状况的反映和实践经验的凝结及升华。它不是人们头脑中随意自生的东西,它的根基在于人们的社会存在及其生活实践,是人们作为特定主体在生存实践的基础上对自身社会存在、地位、需要、能力、利益和价值追求的反映和表征,并且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意识形态的本质、作用和影响,只有与特定主体的社会存在及其生存实践相联系,才能获得现实的性质。意识形态的真相,也只有在特定主体的生存实践中,才能现实地显露出来。马克思之所以批判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作为“虚假的意识”,正是在于它以“观念”的抽象外观掩盖了自身价值立场的实践真相,以所谓的抽象普遍性和“人类利益”去掩盖自身的现实利益及其特殊性。“这在观念上的表达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1]180马克思所主张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由于代表的是广大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并且与人类的根本利益具有内在一致性,因此它在本质上就需要现实从而也是真实地反映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价值要求,从而也就不需要也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

如果从价值层次上来进行逻辑的区分,我们可以把意识形态的价值系统划分为基本价值、核心价值和终极价值三个层次。其中,基本价值代表一个价值系统中必须维护的最基本的、最低限度的行为基准线;终极价值则指向基于现实又超越现实的理想信仰,它是一个价值系统中最高的层级和精神制高点。核心价值则是沟通基本价值与终极价值的中介和桥梁,它是体现一个价值系统的本质并居于核心地位、起支配作用的价值。这三个价值层次在价值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不完全一样,但又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没有基本价值的守护,作为“硬核”的核心价值就会受到毁损,终极价值也会失去支撑而显得抽象和虚幻。当然,没有终极价值作为皈依和追求,基本价值和核心价值就会失去内在的灵魂和超越的精神方向。如果核心价值这个内核没有得到巩固,基本价值和终极价值的连接就会显得脆弱。因此,意识形态的价值系统要想保持协调和平衡,就必须使这三个价值层级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在具体的意识形态工作中,如果对终极价值陈义太高,忽略了核心价值,甚至轻视了基本价值,这样就容易使终极价值难以附着,陷入凌空蹈虚的处境。既然价值系统是分层次的,那么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就需要正确处理不同价值层次之间的关系及其张力,既不能放弃终极价值而只专注于基本价值,也不能以终极价值来取代基本价值。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要注意自觉地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使之沟通基本价值和终极价值。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实现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理论自觉,它在基本价值和终极价值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使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系统得到了更为本质和更具张力的呈现。我们的意识形态工作应当把守护意识形态的基本价值作为基础,把自觉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作为关键,从而在基本价值的规范和核心价值的践履中倡导和维护终极价值。

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活力直接影响着其思想引领能力。如果主流意识形态过于呆板僵化和滞涩,在思想内容和话语表达上不能与时俱进,那么它在现实生活中各种复杂多变的思想观念面前,就缺乏足够的议题设置和思想引领能力。

[6]Cohen,A.D.Language Learning.Boston Heinle&Heinle Publisher.1990.

三、促进意识形态建设与精神家园建设的内在统一

在现代社会,意识形态与个人内心世界、精神生活乃至精神家园的疏离,是意识形态建设无法取得实效的根本症结之一。主流意识形态要想在生活实践中巩固持续地发挥作用,就必须从抽象的理论层面进一步向微观具体的文化层面转化,从政治思想理论层面向社会民众日常生活的精神世界层面转化,生成为人民大众日常生活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与理想信仰,形成为融于人民大众日常生活的生命精神和道德实践,落实为民众个体精神世界和精神家园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对于现代社会的意识形态建设来说,必须内在地与精神家园建设统一起来,真正面向现代人的精神生活和精神世界,解决现代人深层的精神生活和精神家园的意义危机问题。其实,无论是意识形态建设还是精神家园建设,在本质上都是要解决当代社会发展在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层面上的指导思想、精神凝聚力以及整体性的精神归属问题。在精神和文化层面上真正确立起社会发展的共同思想基础,在核心价值层面上形成最为普遍和广泛、最为持久和深刻的精神认同,是意识形态建设和精神家园建设所要解决的深层次和根本性问题。

精神家园是人在精神层面上觉解和创造自身存在本质,表现和确证自身存在意义与价值的生命活动场域,它容涵与负载着人们关于自身生活的理解、设计与想象。可以说,精神生活和精神家园是一个人的存在本质、生活境界、人文教养的集中体现,也是一个民族或社会心智发育及其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表征。在现时代,物质与精神的矛盾嬗变、传统与现代的聚合震荡、自我与他者的交融冲突、理想与现实的纠结困惑、高雅与庸俗的错位失衡,使人的精神生活置身于前所未有的复杂的现代性境况之中。如何使现代人走出精神世界的矛盾,真正实现精神生活的文化自觉,从根本上赋予我们的精神生活以真切的获得感、归属感和意义感,重建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显然,这是现时代意识形态建设无法回避的真实问题。

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当今时代仍处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这一阶段之中。一方面,对物的依赖与追求是现代人获得个体独立性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对物的过分逐求与片面享受,又使人的精神生活陷入物化的境况之中。现代人精神生活的物化,集中体现为人的精神生活失落了内在超越的文化品格,趋赴并沉湎于物欲的满足与感性刺激的享乐主义之中。在现代性条件下,人们的物质生活摆脱了传统时代的匮乏而获得了满足的可能性,资本逻辑、现代科技、大众文化与消费实践等各种现代性元素的相互作用和推波助澜,使人的精神生活逐渐舍弃和抽象掉了其内在超越性和意义丰富性,被甚嚣尘上的拜物教意识所支配,陷入了感性化的自我放逐状态,从而沦为“喧嚣的孤独”“熟悉的陌生”以及“存在的空虚”。对感性欲望的追求及其满足,使现代人的精神生活往往只注目于当下的感受,倾向于主观性的幻象生产与即时性的消费体验,精神生活的文化表达越来越趋于碎片化、媚俗化和快餐化。这样一来,人的精神文化的历史感和意义感就容易被瓦解,时空感亦会产生深深的断裂,传统经典不断地遭到解构,文艺创作沦为游戏娱乐,人的精神生活蜕变为刺激和厌倦交替的重复。“孤立的个人”不仅在精神世界与以往的神圣世界相割裂,其精神生活也日益失去社会公共的向度,甚至蜕变为灵魂失重和道德冷漠的“空心人”。从本质上看,精神生活的物化不仅没有使人的精神生活从根本上得到真正的满足,反而加剧了人的精神生活的困惑和矛盾。因为仅仅停留于感性化的方式,无法解决精神生活中更具根基性、恒久性和超越性的人生意义问题,也无法为人的精神提供内在超越的终极关怀。现代社会越发展,精神文化作为深层底蕴和内在根据的机理性作用就越发突出。对于现代社会的意识形态建设而言,其政治道德内涵及其价值导向作用的发挥,越来越趋于文化性和艺术性,更大程度上通过隐性潜在的方式表现出来。现代意识形态建设需要切入到人的精神世界之中,引导人们自觉反思和扬弃精神生活的物化状态,使人的精神生活日益从物欲化和粗鄙化的泥淖中解放出来,提升精神生活的文化品质和人文境界,引导人们追求和创造一种充实文明的精神生活,建构诗意栖居、意蕴生动的精神家园,从而赋予意识形态建设以文化的关怀和文明的意蕴。

宁波市儿童阅读推广主要依靠公共图书馆和民营绘本馆两种方式。老约翰绘本馆作为宁波市民营绘本馆的代表企业,其壮大阅读推广队伍并开创阅读推广新形式的做法对宁波市儿童阅读推广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但通过参与老约翰绘本馆系列活动,我们在深入了解后发现其内部运营仍存在不少问题,难以有突破性的进步。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宁波市儿童阅读推广工作开展存在的不足,亟需更新理念为其发展提速。

一个社会的精神生活和精神家园联系着主体的生命经历、生存理解和生活理想。谁的精神生活和精神家园,就有谁的生命和历史特征。不同的主体,有着不同的生命体验、历史记忆和文化传统,自然也就有着不同的精神生活和精神家园。无论是对于个人而言,还是对于任何一个民族和国家而言,其精神生活和精神家园无不具有自身独特的主体印记与文化特质。正因如此,精神生活和精神家园才显示出鲜明的主体性特征。主流意识形态本身并非完全抽象孤立的系统,它要想真正地融入社会之中并巩固和持续地发挥作用,就必须实现对自身赖以栖息的社会文化传统的自觉,并对文化传统加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才能在文化结合的锻炼中赋予自身以坚实的文化底蕴,真正融入社会的精神家园,成为一个社会的文化精神和价值指引。事实证明,社会的现代化发展速度越快,程度越深,对自身文化传统的吁求意识就越是自觉和迫切。在这个意义上,现代意识形态建设需要实现深刻的文化自觉。只有在对自身文化传统实现深刻文化自觉的基础上,才能从根底处挺立起意识形态建设的文化自信。

在本研究中,黄体素组大黄鱼皮肤中的类胡萝卜素含量比对照组和虾青素组高,这表明与虾青素相比,大黄鱼能够更好的利用黄体素,这个结果与Yi等[19]的研究结果一致。Li等[29]也发现斑点叉尾鮰(IetalurusPunetaus)皮肤中主要沉积黄体素和玉米黄质而不是虾青素和角黄素。然而,相关研究发现,与角黄素相比,大西洋鲑能够更好的利用虾青素,相似的研究结果在银大马哈鱼(Oncorhynchuskisutch)上也被发现[30]。可能的原因是鱼类对类胡萝卜素的利用上具有物种差异性。虾青素是鲑鱼的主要色素,然而,本研究表明黄体素是大黄鱼皮肤中的主要色素,大黄鱼更倾向于沉积黄体素在皮肤中。

从根本上看,一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必定表达着一个社会的主体自我意识,这种主体自我意识必定栖居于一个民族经由沧桑流转而孕育积淀的文化传统之中。海德格尔曾言:“一切本质的和伟大的东西都只有从人有个家并且在一个传统中生了根中产生出来。”[2]1305文化传统内在地规定着“我们是谁”,它凝结着一个社会和民族对自我和世界最为根本的思想觉解,体现着一个社会和民族内在深沉的精神追求,也构成着一个社会和民族生生不息的丰厚滋养和独特的精神标识。只有在文化传统的自身认同和传承创新中,主流意识形态才能具有内在的持续性和稳定的归属感,才能给予人民大众相亲相属、相感相通的意义体验和家园般的人文关怀。在全球化时代,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融合与碰撞冲突日趋频繁和激烈,文化的多元化与碎片化使得文化的自我认同正变得模糊不清甚至面目全非。与此同时,全球化和文化的发展又日益显示出这样一个辩证的事实:全球化的发展愈是迅猛,它所激荡起来的主体文化认同的自觉意识就愈是迫切;世界文化的交融交锋愈是频密,保持自己精神文化独立性的呼声就会愈加高涨。在此语境下,现代社会意识形态的建构,需要重新发现和唤醒自身的文化传统。对文化传统的反思和自觉,其实就是一个民族自我认识、自我省察和自我发现的过程,也是自我的现代性重建过程。应该指出的是,文化自觉的立场本质上是唯物的和辩证的,它既区别于漠视历史文化传统的虚无主义,也区别于无视时代要求的复古主义。文化虚无主义对待传统采取了一种非历史的立场和态度,它把自我与传统、历史割裂开来,从而使自我失去了历史的脉络与传统的根基,导致了自我的抽象化和虚无化。文化复古主义对待传统则采取因循守旧的思想观点,完全无视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现实条件的新变化,从而取消了自我发展的可能性。以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来看,虚无主义和复古主义都属于一种丧失主体性立场的主观外在性的抽象观点。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意识形态建设的文化自觉乃是立足于一个社会和民族自我超越、自我完善的发展需要,使自身在精神上葆有内在能动的主体性原则和自我扬弃的辩证态度,找回并激活自己本源性的存在经验,在文化传统的传承创新中反思地建立起自身存在的根据,从而实现自我更新和自我成长。

当代中国的发展,正处于复杂现代性的结合点上。人类历史发展的经验一再表明,生存的问题和矛盾越是错综复杂,文化的碰撞和冲突越是激烈迅猛,生存的动力和势能越是强烈突出,发展的选择和超越越是刻骨铭心,它所激起的精神浪花也就愈发惊艳壮观,它所带来的精神影响就越加深刻持久。可以说,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使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正在经历着独特而深刻的嬗变历程。这一社会历史性实践所熔铸的中国道路和中国经验,蕴含着独到的价值原则和精神体验,也涵容化育着我们的思想视野、精神格局与生命意志。其中的情感体验、生命感受与理想追求,已经内在地转化成为中国人精神生活和意识形态的有机组成部分。一路走来,我们的光荣与梦想、痛苦与忧伤、希望与追求,只有我们自己了解得最清楚,体会得也最真切最深刻。可以说,在历练与担当中,我们的精神追求正在变得愈加高远,我们的文化心态也日趋平和从容,我们的信念信仰也越发坚毅成熟。这些都是我们意识形态建设至关重要的精神基础。

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而言,意识形态建设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紧密联系在一起。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漫漫征途中,意识形态建设的文化自觉不仅仅止于诗意闲适、朦胧浪漫的文化想象,也不只是生存之余的闲情逸致,而是关乎着自身生存发展命运“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的精神实践。“无论如何寄情于山水笔墨,得意于玄机禅语,都是生存之余的有闲之事,终究不是人类如何生存的基本或根本问题;无论其意境如何高远,终究与人类命运挑战、生死存亡、艰难困苦、治乱成败无关而缺乏思想的重量。”[3]37民族复兴的要义根本上还在于文化和文明的复兴,它需要更高的生存智慧、精神原则和文明理念,需要高举远慕的心态、深刻透彻的理性、意蕴生动的情感、执着坚定的意志和圆融通达的境界。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建设的文化自觉,意味着当代中国人的精神生活需要更加深沉的文化担当,意味着中华民族需要不断锤炼自身文化选择和文化结合的思想能力,重构我们精神家园的文明新形态。对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言,意识形态建设的文化自觉乃是要撑开和突破全球化背景下西方现代性逻辑的思想框架和文明图式,在更大的时空场域中,对民族所处的历史方位进行审慎的文化判断和理性洞察,创造出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气息的新的文明形态,为我们的社会发展找到自己自由和从容的栖息之处,建构属于中华民族自己的精神家园。有鉴于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建设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家园,自觉体认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意识形态新理念所表达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内在要求的文化精神,促进意识形态建设和精神家园建设的内在统一,从而真正使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转化为我们深层的生活依据和深刻的精神支撑,确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相统一的中国精神。

[参 考 文 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下卷[M].孙周兴选编.上海:三联书店,1996.

[3] 赵汀阳.一种对存在不惑的形而上学[J].哲学研究,2012(1).

The View of the Theory of Practice and the Cultural Self-consciousness on Ideology Construction

PANG Li-sheng

(Faculty of Marxism,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24,China)

Abstract: In view of the the Marxist theory of practice,ideological problems are but the profound and practical ones instead of pure idea ones The ideology construction is not the abstract conceptual construction and simple congnitive process,but the process of the interactions and the mutual unification of the idea and practice. So the modern ideology construction needs to possess the essential tension and thought energy, and promote the cultural consciousness and the inherent unity between the construction of ideology and spiritual home.

Key words: Theory of Practice;Ideology Construction;Cultural Consciousness;Spiritual Home

[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6201(2019)02-0040-07

[收稿日期] 2018-11-26

[基金项目]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6JZD004 )。

[作者简介] 庞立生,男,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

[DOI]10.16164/j.cnki.22-1062/c.2019.02.007

[责任编辑:何宏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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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建设的实践论视野及其文化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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